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大全(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为了规范xx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市级、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针对煤炭行业安全管理制定中、长期规划。并积极引进、推广使用
二、市煤炭管理部门每季度要组织一次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县级煤炭管理部门每月要组织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
三、市煤炭管理部门要组织安排好每年的矿井瓦斯鉴定和煤的自燃倾向性及爆炸性鉴定工作,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市煤炭管理部门工作。
四、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矿井是否进行瓦斯抽放进行科学界定,并积极指导符合抽放条件的矿井进行瓦斯抽放。
五、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各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机构人员及“一通三防”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六、市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煤矿监控网络系统的统一管理、维护、监督和控制。各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煤矿网络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及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反映网络故障,协调技术人员和煤矿处理各种障。
七、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并督促、检查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工作。
八、安全措施上报、审批制度:
上报市局措施的种类:火区启封措施;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编制的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煤矿安全规程》第112条规定的串联风措施。以上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初审后,上报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其它“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批复时限:市煤炭管理部门接到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报来的措施后,15日内批复完毕。
九、市级煤炭管理部门每半年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对本市煤炭行业的瓦检器、风表等安全检测仪器进行校验、强检。并组织、协调、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对所属区域煤矿的甲烷传感器按规定进行校验。
十、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帮助、指导煤炭企业解决管理中的各种安全技术问题。
十一、各煤矿必须成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及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二、为便于掌握事故、隐患等情况,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规定事故上报制度:
上报事故种类:发生火灾事故、瓦斯燃烧与爆炸事故(无论有无人员伤亡)、有害气体中毒、缺氧窒息及其它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
上报程序:乡镇煤矿及县(市、区)属国有地方煤矿在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汇报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及邻近救护队,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接到汇报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同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汇报,救护队接到汇报后,要汇报、请示市煤炭管理部门,以便采取行动;市直属煤矿,要立即汇报市煤炭管理部门,由市煤炭管理部门会同市救护队到现场共同进行处理。事故处理结束后,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或市直属煤矿向市煤炭管理部门上报事故材料,市局对材料存档。对事故隐瞒不报,按隐瞒事故处理。
十三、各煤矿要建立管理记录,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时,一并检查。记录名称如下:矿井测风记录、瓦斯检查记录、巷道贯通记录、排放瓦斯记录、反风设施检查记录、清扫煤尘记录、自燃发火记录。
十四、为更好的进行以风定产,规定测风制度如下:
(一)、各矿井要有专、兼职的测风员。
(二)、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
(三)、在矿井的主要风巷中,均应建立测风站,测风站内悬挂测风记录板。
(四)、要有测风记录。
十五、为规范瓦斯检查工作,制定如下瓦斯检查制度:
(一)、矿长、矿安全、技术负责人及通风管理人员入井必须携带瓦斯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
(二)、电工作业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场检查瓦斯情况。
(三)、矿井检查瓦斯的范围包括: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总回风道、密闭、挡风墙。检查的内容包括:GH4、CO2、CO浓度、温度及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
(四)、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规定:
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2次CH4浓度,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3次。
有双突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中国家法规和北京市规定的重伤及以上等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门派出调查组或委托本酒店调查。调查前需保护好现场。
2.3.2本酒店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应由保卫部、人力资源部等人员参加;政府组成调查组的,本酒店主要负责人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配合调查,并确定配合协助调查的人员。
2.3.3事故发生部门和班组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2.3.4事故调查应确定事故性质和分类,事故调查取证包括:有关物证收集;事故事实材料收集;人证材料收集;事故现场摄影、拍照和事故现场图绘制等。
2.3.5事故调查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中包括事故发生过程及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及其分析、事故责任分析,并针对原因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其中事故原因应包括直接、间接原因分析(直接原因是指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等,间接原因包括技术原因、教育原因、身体原因、精神原因、管理原因等)。
2.3.6本酒店组成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应由调查组负责人编制,报酒店主要负责人批准;政府主管部门组成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酒店负责接收并根据报告要求进行内部分析处理。
2.4事故管理
2.4.1各部门对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未遂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分析其发生的原因,并针对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2.4.2事故处理遵循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2.4.3建立每起事故的事故档案,并长期保存;事故档案登记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造成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调查的资料和事故处理决定;采取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和落实情况等。
2.4.4保卫部建立事故登记台账,对本单位历年的事故情况进行收集、整理与统计分析,探寻事故发生的规律,为安全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2.5灾害赔偿与救治
2.5.1为每一位员工(包括事实用工关系的人员,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并保存有效期内的工伤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2.5.2员工发生工伤事故,酒店及时办理工伤申报手续,并保存申报资料和记录。
2.5.3按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及时对工伤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个人或其家属。
2.5.4按国家和北京市赔付标准对受伤员工进行赔偿,并保留赔付证明材料。
2.5.5根据本酒店风险情况,依据国家法规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投保以本单位依法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责任保险,以确保本酒店及人员、宾客在遇到财产损失、伤亡时根据北京市赔付标准得到及时赔付。
2.5.6为旅游团队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实施规定,建立责任保险制度,为旅游者投保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责任险。
3、附则
3.1本制度由保卫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3.2本制度自印发施行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一、公司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实现“六不一下降“,即: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重大电网、设备、火灾、交通事故,不发生误操作和误调度事故,不发生本企业负主要责任的由于供电安全引起高危用户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有认为责任的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和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网络瘫痪和泄密事件,认为责任的一类障碍下降30%,35kv及以下线路跳闸率下降50%。
二、分公司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1、不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
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
3、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和10级及以上的交通事故;
4、不发生有人为责任的人身轻伤事故;
5、不发生因误碰、误接线、误整定、试验数据误判断造成的电网、设备一类障碍;人为责任的二类障碍下降50%;
6、不发生有人为责任的sf6气体、有毒化学药品的人员中毒事件;
7、不发生有人为责任的仪器设备损坏事件。
三、高试班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规范化作业,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零障碍、零异常、零违章,夯实安全基础。现制定高试班20xx年度安全目标如下:
1、不发生一般及以上人身、设备、电网事故;
2、班组应控制异常和未遂,岗位应控制差错和违章,员工应控制失误和盲从;
3、不发生由于试验而造成的设备损坏事故;
4、不发生由于因高压监督不力而造成的停电事故;
5、不发生由于安全交底不清楚,危险点、危险源辩识不清而造成的事故;
6、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7、不发生有人为责任的仪器设备损坏事件。
四、高试班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保障措施
高试班按照“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的要求,结合各岗位职责,制定以下保障措施:
1、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认真学习并落实上级下达的'安全学习文件,对工作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组织分析,制定出具体的防范措施。
2、工作前,工作负责人一定要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工作范围、工作程序,并详细布置试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在没有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情况下不得进入工作现场工作。
3、工作班人员对所拆装的设备接线一定要做好明确的标记,不得有误,接完线后进行复查。
4、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着装应符合要求,高空作业一定要系安全带。
5、高压试验工作不得少于两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
6、对于大型电气设备的特殊性试验,应制订出具体的试验方案,并经局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7、加压前必须认真检查试验接线、表计倍率、调压器零位等均正确无误,通知有关人员离开被试设备,并取得试验负责人许可,方可加压,加压过程中应有专人监护,呼唱操作,试品测试后,应立即断开试验电源,并对试品放电(短路接地),在低压电源回路中装设明显断开刀闸和过载自动掉闸装置。
8、对大容量被试设备,应先行放电,方可进行试验。试验设备的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必须派人看守。
9、传递工具时不得用抛掷的方法进行。
10、在变电站搬运梯子、管子等长物时,应两人放倒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1、工作班成员在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拆除自装的接地短路线,并清理现场。
12、试验时一定要保证数据的正确性,不缺项、漏项。
13、要求全班人员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负责,人人清楚各自的职责。
14、试验时要用围网将被试设备围好,并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以防来往人员触电。
15、电缆耐压试验前,加压端应做好安全措施,防止人员误入试验场所,另一端应挂上警告牌,另一端是上杆的或是锯断电缆处应派人看守。
16、电缆试验结束,应对被试电缆充分放电,并在被试电缆上加装临时接地线,待电缆尾线接通后才可拆除。
17、作业前负责人要详细认真交底,并签定安全联保单。
18、严格按“标准化作业书”规范化作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一)仔细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要根据《消防法》第14条的规定,催促落实汽车修理企业,仔细履行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加强自身消防监视治理,抓紧制定规章制度,明确、细化和标准详细责任,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单位的经营治理之中,提高自身预防火灾力量。
(二)各类车间设置宜设置应不低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
严格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厂设计防火标准》要求进展防火设计、施工到竣工消防验收,保存必要的防火间距,依据需要设置门、防火墙、窗通风孔、机械排风系统和实行防火分隔措施等,严格消防审核、消防验收,把好源头关。
(三)按行业标准配置防爆电气设备,标准敷设室内电线。
特殊是甲、乙类物品运输车修理车间以及修理厂内的喷漆间、电瓶间、乙炔间等室内的电气设备均应按国家标准《爆炸和危急环境电力装置设计标准》的.规定执行。
依据场所配置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落实从业人员安全学问培训制度,详细应参照修车库灭火器配备数量标准配置,修理厂从业人员应建立培训制度,经考试合格前方可持证上岗,否则用人单位不得采纳。
(四)、对车间设置有职工宿舍、厨房的修理厂强行迁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行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公安消防部门一经发觉应责令强行迁出,削减火灾隐患。对于存在火灾隐患拒绝整改,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海南省消防条例》的规定严格惩罚。
(五)各职能部门加强协作,严密协作,进一步完善消防监视。
公安消防机构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遵循防火客观规律,催促、指导好基层派出所对此类场所的三级消防监视治理,明确三级治理责任和单位,防止失控漏管,协调好本辖区内职能部门对此工作协作治理,如修理厂主管行业部门应按行业标准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应撤消其修理资格证。
消防安全不合格,工商部门不发给工商营业执照等,治安部门在核发特行许可时应由消防部门对修理厂安全问题出具消防合格意见书。
只有通过严密协作,协作治理,才能保证修理企业安全安康的进展。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
为了更好的规范车间工作人员的行为,也更好的防止车间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望车间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一、总则
1、车间主任对给排水车间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车间主任编写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
3、成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由副主任及工段长组成)。
4、安全员负责对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督促检查、员工安全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及时把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培训情况汇报安环处。
5、车间负责督促各工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二、安全生产制度
1、新入厂员工和来厂培训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员工家属、儿童及无关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3、员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发现带酒味上班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4、车间要害部位:锅炉房、主控室、油库、配电站等,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2米以上(含2米)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派专人监护。
6、特种设备的管理要落实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或工具,未经批准,不准动用。
7、严禁非电气人员接电源或从事电气设备、线路、开关的检修、操作等工作。
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照明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槽罐、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
9、各种设备、工具开动或使用前,要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时下方严禁站人。
10、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等,要经常检查、效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11、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按工艺规程和操作法进行操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大型设备的检修和倒换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制度。
12、设备运行中,擦洗和加油时不准触动转动部位。
13、检修(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在非动火区内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
14、生产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有权先停车后报告。
15、人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人人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16、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备可靠,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接地(接零),绝缘必须良好,否则不准使用。
17、车间和仓库内的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并经常检查、维护。
18、为保护地下的电缆、管道和构造物,防止人身和其他事故,需动土施工时,必须按“动土(动工)安全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动土许可证,待批准后方可施工。
19、自行车必须放入规定的车棚中,严禁进入生产区内。
三、下列场所非操作人员不许逗留
1、挂有“危险”标志的地方。
2、进行起重作业的场所。
3、在进行电焊、气焊的场所。
4、在进行检修、安装或高空作业的地方。
5、正在运转的设备附近。
6、有倒塌危险的建筑物、土石方作业的沟、坑、孔、洞近旁。
7、厂内生产区动火要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
8、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9、除发生火警、火灾外,各种消防用具,器材和设施,未经领导同意,不准随便动用。
10、高压线下,严禁站人和堆放物品。
11、酸碱储罐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人员卸酸碱和使用酸碱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私自发放酸碱。
12、油泵房和油管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打手机,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未经批准不准放油,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四、保障安全十禁止
1、禁止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
2、禁止非木工动用电锯、电刨。
3、禁止非焊工从事焊接作业。
4、禁止非机动车驾驶员动用车辆。
5、禁止在厂内用明火照明。
6、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
7、禁止在厂内及生产场所吸烟。
8、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9、禁止不戴安全帽进入交叉作业区。
10、禁止未系安全带登高作业。
五、检修作业十不修
1、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
2、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修。
3、带压设备不修。
4、带电设备不切断电源不修。
5、不切断有害物质来源不修。
6、危险物质设备不经过处理不修。
7、容器内部作业分析置换不合格不修。
8、设备结构和性能不清的不修。
9、正在运行的设备不修。
10、空中悬挂设备无牢靠措施不修。
六、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七、进入设备、容器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八、生产区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进入未成年人。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高空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人员,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九、处罚规定
处罚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车间和员工的权益。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款200元,严重者承担一切后果。
2、进入生产车间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员工操作设备时不准戴手套进行操作。
3、上班后,不佩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罚款60元。
4、在工作岗位上睡觉者罚款50元。
5、在上班期间看与生产业务无关的书籍、报纸,罚款20元。
6、上班时间无故串岗、离岗或干私活者罚款50元。
7、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
8、出勤未签到按旷工或事后请假处理。
9、请假、公出未办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10、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1、无故拒绝工作安排、指令,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罚款50—200元。(严重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3、偷盗车间的财物,移交保安或公安部门处理。
14、不得在消防器材、消防栓前堆置物品,保持道路畅通,未经同意不得动用消防器材(特殊情况下除外)违者罚款50元。
15、上班时酗酒者,罚款200元/人。
16、无故损坏车间设备、附件者按原值赔偿。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本上可分为两大类:
(1)各种单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检查制度、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厂区交通运输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
(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它是各工种、各岗位操作工的具体操作规范。
工厂车间管理制度大概可以从以下内容开始:
1、车间8S管理规定: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安全、素养、节约、保密;
从8S开始入手,可以使车间管理更加有头绪,整理、整顿、清扫、清洁这四个方面可以让工作环境干净整洁,从这四个方面可以指定出车间清扫的`标准、频率、负责人、检查人等;让每一个员工都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安全:可以从各种标识的制作、张贴入手,让员工知道如何安全操作机台等,针对特殊岗位也要开展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课程,工厂安全方面做的好可以从机台保养、目视管理、岗位说明书、培训等方面入手,这样就可以比较全面的建立起相对完善的体系。
素养:职业操守,贯彻公司企业文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管理条例,将这三块内容进行宣传、培训,可以提升企业的整体形象。
节约:贯彻全员节省一分成本就是赚一分利润的思想,日常工作中要主管监督员工,贯彻技能减排工作。
保密:针对公司业务的保密、对工作技术、专利等保密,为企业长期发展保驾护航,人人签订保密协议书。
2、品质管理:建立品质管理体系,全面品管、全员品管,贯彻品质三不方针,不制造不良品、不接受不良品、不流出不良品。
企业管理制度要根据自身的企业特点制定,8S管理、品质管理适合绝大多数生产型企业,根据富士康管理经验要制定相应个表达,制作工作流程、管理就是:表单+流程。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交流。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6
收费站的安全生产工作不但关系着广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是收费站顺利、和谐发展的基本保障。由于收费人员天天和过往车辆打交道,置身于川流不息的车流中,工作时稍微不注意,就可能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而且收费员每天不仅要面对量的车辆和人员,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矛盾,加之内部管理事务较多,周边环境复杂,如何保证人员、票款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就需要我们在安全工作上加力度。对此,我个人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做到安全警钟长鸣。
安全工作是常抓不懈的主题,需要长年累月、坚持不懈的`抓,而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就能做好的事情。这就要求我们全员参与、认真对待。比如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留营会等对广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除此之外,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培训、考试、演练等,以学习、培训、演练等形式来着实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有效地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使每一位职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
二、人身安全是安全工作的前提
人员的安全胜作的重点,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简单实用的方法,开展多种形式以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如安全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班前安全提示等等)。让员工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使“安全第一”思想深入人心,真正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落实到工作中的每个环节、每个过程、每个岗位。
三、完善制度是安全工作的保障
一是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每个班组、每个岗位和人员。二是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对安全工作常总结、常部署。三是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强化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四是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五是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人员安全责任心。五是要对费收人员上下岗、通过车道、交接班、打扫卫生时的行为作出严格规定,如必须穿光标志服,严禁在影响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拦截逃费车辆,严禁检查绿色通道车辆时站立于车前头,严禁盲目横穿车道,确需通过车道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确保员工自身安全。
四、评估周边环境,强化服务意识
一是加强与当地机关的协调与沟通,在收费站设立警务区或治安联防点,严厉打击无端挑起是非、寻衅滋事行为。二是对周边环境、人员构成进行排查与摸底,争取多了解一些情况,做到知己知彼。三是强化收费员当班期间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遇到问题时,要冷静、客观、有礼有节地化解各种矛盾,保证人身安全。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咨询和便民服务措施,主动为过往司乘排忧解难,营造和谐、融洽的收费环境。
五、加强收费站口安全管理力度
收费站口车流量、人员流动性强。因此可以说,收费站口安全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决定了是收费站安全工作是否到位。在站口安全管理中要严格规范交接班流程,首先要做到交接班时要有站后勤人员护送、收费亭及时锁门、密切注意可疑车辆及人员等,以确保人、票、款、卡的安全,做到层层落实,防患于未然。其次是加强班组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与当地机关的协调与沟通,在收费站设立警务区或治安联防点,严厉打击偷逃通行费、寻衅滋事行为。最后,要强化文明服务,收费员上岗期间使用文明用语,遇到纠纷,要冷静、客观、有礼有节的化解司乘人员挑起的矛盾。此外,还要开展咨询和便民服务,设立咨询服务台和便民服务点,主动为过往司乘人员排忧解难,建立融洽、和谐的收费环境。
安全问题最重要的是落实到行动中,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安全生产管理,是鞭策我们正确前进的鞭子,也只有时刻牢记安全,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监督检查,我们才能打造一个平安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才能在河北高速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中稳步前进。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7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具体来说,就是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班组长以及每个岗位的作业人员身上.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主要资料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负责人或其他副职的安全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安全责任,生产、技术、材料等各职能管理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技术负责人(工程师)的安全责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施工员的安全责任,班组长的安全责任和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等.
(2)项目应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检查和考核办法,并按规定期限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及兑现情景应有记录.
(3)项目独立承包的工程在签订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指标和要求.工程由多单位施工时,总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要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协议),签订合同前要检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资格证等.分包队伍的资质应与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应明确总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责任,原则上,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分包单位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项目的主要工种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砌筑、抹灰、混凝土、木工、电工、钢筋、机械、起重司机、信号指挥、脚手架、水暖、油漆、塔吊、电梯、电气焊等工种,特殊作业应另行补充.应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资料,并应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5)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应按住建部的规定,以下工程1~5的工程不少于以上的工程不少于人.
总之,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资料大体分为两个方面:纵向方面是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程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班组长和岗位人员等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方面是各个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全环保、设备、技术、生产、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仅有这样,才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群防群治.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第一条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十八条与本公司实际情况,作如下要求:
第二条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本公司生产指标及在建工程的情况及时编制资金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费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安全设施费用、保证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检查工作所需费用、保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及其他有关经费、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和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的.费用、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等。
第三条制定计划时应切实考虑重大危险因素及重大环境因素预防控制所采取的必要的措施。
第四条计划应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确保有效落实,实行专款专用。
第六条本公司监事应监督安全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相关部门、按制度贯彻执行。
第七条车间在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时,应编制计划,及时报本公司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第八条本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进行统计、汇总,监事应了解资金是否有效实施,安全管理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车间按计划实施,物资部门应掌握采购的安全设施、设备、物资是否合格有效。
第九条各车间应参照本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资金计划编制合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年底做出统计、汇总。
第十条车间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第十一条对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基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其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资金按照销售收入的1%提取。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9
1目标
为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保护财产免受损失,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和行业相关规定,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适用范围
两项规定适用于全厂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3相关术语
3.13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
3.23同时:生产管理机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境保护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35同时:计划、配置、检查、总结、评价生产经营时,必须同时计划、配置、检查、总结、评价安全工作。
三违:违反指挥、违反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3.54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事故负责人不处理,整改措施不落实,教训不吸收。
4相关要求
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明确企业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和员工在生产中应承担的安全责任的制度。
4.2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防控为主的方针,执行企业责任、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工人遵守纪律的管理体制,坚持管理生产要管理安全、谁负责的原则。
4.3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大宣传教学力度,推广安全生产知识,不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企业、员工安全防范能力,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4.4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都有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履行各自安全责任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本规定和其他安全生产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和抵制。
5.营销部门安全责任
5.1负责本部门仓库的安全管理,保证仓库的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完全可靠,有效使用。
5.2加强本部门人员安全教育和管理,负责营销人员外出期间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厂内临时机构和外出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5.3负责总部业务中的安全教育和预防措施。
6.物流安全职责
6.1负责总部辖区内电线、燃气管道、液化气罐安全;负责全厂各小区安全值班管理,组织开展小区防火、防盗;负责防止燃气泄漏、中毒等宣传防控工作。
6.2负责员工食堂、浴室的安全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6.3负责工厂卫生清洁管理和夏季防暑冷却饮料(代用券、菜票)和药品发行的防汛应急物资储备。
6.4负责现场及其他建筑物、生活区公共设施的周期维护。
7.办公安全职责
7.1负责组织全厂汽车检查、维护、检查、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7.2负责全厂司机的`日常安全管理,组织司机审查、交换工作。
7.3负责全厂司机职业技能、职业素质培训,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
7.4严格执行厂内交通安全、行驶安全的规章制度。
7.5负责使用安全工作所需的车辆。
7.6负责文件安全和保密工作管理。
7.7负责全厂各部门安全值班电话通畅。
8.生产车间安全责任
8.1负责本现场范围内其他各种设备及其安全设施、防护设施、安全链装置和各种安全附件的维护,负责确保可靠有效的本现场范围内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的日常管理。
9.财务安全生产职责
9.1负责全厂财务票据、资金、资料安全。
9.2实行安全生产和危险整改所需资金,保障危险及时整改。
9.3负责制定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10.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
10.1车间、部门主要责任人对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负全责,是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10.2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在本单位、部门实施,在实现安全工作的同时。
10.3组织制订、完善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规划,贯彻落实。
10.4组织对新员工、实习生、调动员工进行岗位级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开展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坚决制止三项违反现象。
10.5组织现场、部门安全检查,实行危险整改。
10.6建立本厂、部门安全管理组织网络,配备有相应知识和专业技术的安全人员,保持比较稳定。
10.7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救治,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11.班组长安全职责
11.1贯彻落实工厂、工厂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全面负责本班安全生产。
11.2组织本班成员学习,贯彻工厂、工厂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文件,教育员工遵守纪律,杜绝三项违规行为。
11.3组织本班组员工积极开展或参加安全活动。
11.4负责新员工和调动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
11.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组织排除力量,并报告车间。
11.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救治,保护现场,做详细记录。
11.7做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器材、防护设施和急救器具的检修维护工作,督促教育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器具。
12职工安全责任
12.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员工要牢牢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严格遵守工厂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安全规章制度,熟悉本单位安全责任,直接责任本单位安全生产。
12.2出港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工作服,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严禁酒后出港,禁止在班里吵闹,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臂、长发进入生产作业场所。
12.3严格执行生产工艺、维理、检查程序,做好各项记录,交接时应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12.4作业前、作业中、作业结束后,必须按规定进行设备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报告书,在危险、故障排除后才能生产,严禁设备带故障。
12.5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场所、环境清洁,保持安全通道畅通,实现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
12.6掌握消防器材和各种安全设施工具的使用方法和急救设备的使用方法。
12.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学习、宣传活动,掌握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操作证明书。
12.8有权拒绝执行违反作业的命令,阻止和阻止他人违反作业,不伤害他人。
13实施安全否决权规定
13.1实施安全否决权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实施,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有权实施一票否决权。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0
1、总则
1.1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正常履行安全生产决策机构的职能,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特制定本章程。
1.2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在总经理领导下的安全生产决策机构,并通过各职能部门对企业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实行全面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1.3厂属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安全监督管理原则,各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齐抓共管,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安全目标管理,并接受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监督检查。
2、组织机构
2.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总经理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技术处负责处理。
2.2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技术处,由技术处设置专人担任办公室主任。技术处作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全厂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其他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日常安全工作;实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
2.3厂属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管理网络,落实安全责任。
3、职责
3.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5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6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及大型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并监督执行;
3.7组织职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3.8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和持续改进安全标准化;
3.9对安全工作实行绩效考评。提倡公众监督,使安全管理持续改进,促使企业不断发展。
3.10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3.11负责调整安全生产所需的人力和物力。
4、权利
4.1安全生产委员会在执行工作任务中,有权参加有关的安全生产业务会议,查询有关档案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有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如实汇报情况。
4.2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有权直接向厂长、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4.3安全生产委员会有权对厂属各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和考核,并对安全隐患整改提出建议。
4.4安全生产委员会有权要求厂属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
4.5对安全生产做出重大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安全生产委员会有权进行奖励,对发生重大事故领导责任的各级领导和责任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4.6有权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
5、工作制度
5.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会议由委员会主任主持,全体成员参加。
5.2安全生产委员会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委会。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扩大会议,研究、决策紧急的重大安全工作问题。
5.3、会议主要内容:听取各单位执行安全职能的.情况汇报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传达上级指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分析安全形势,制定安全工作目标;总结、部署阶段性安全工作,对引起争议的制度解释作出仲裁。
5.4安全生产委员会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必须严格会议纪律,特殊情况无法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向主持人请假。
5.5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互通信息,交换意见,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5.6安全生产检查原则上每周进行一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安全纠察岗成员参加,检查范围为公司各部门,检查后形成安全检查报告,提出安全隐患的整治措施,并落实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
5.7安全专项整治由安全委员会成员提出安全专项整治的内容,主任招集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人员,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专家进行专题讨论,形成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
6、附则
6.1本章程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6.2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1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安全生产报告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安全生产报告的工作管理。
3.职责
3.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改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3.2其他部门和员工负责按照安全生产报告制度的要求,按时提交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4.工作程序
4.1报告内容
安全生产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4.1.1安全生产情况概述,包括事故、隐患、整改等情况。
4.1.2新安全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计划、实施进度、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4.1.3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原因、损失、处置情况等。
4.1.4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建议、问题和意见。
4.2报告时间和方式
各部门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报告时间和方式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报告。报告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4.3报告审核和处置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对各部门提交的安全生产报告进行审核,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5.考核与监督
公司将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报告工作进行考核,对于未按时上报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真实、不准确的部门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2
目的: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工作的基础,旨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从根本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升企业生产经营效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范围:
适用于企业内所有从事生产、加工、运输、维修、保洁等工作岗位的职工。
制度制定程序:
1.团队组建:指定一支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团队。
2.收集资料:团队对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进行收集整理。
3.成立立项小组:根据现状制定实施策略。
4.起草制度:包括规章制度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内容。
5.征求意见:将草案发到有关部门和人员那里进行意见征集。
6.审批:得到领导审批后,正式出台。
7.监督检查:实施后需进行监督和检查。
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及义务。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的管理内容。
3.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规定职工的'基本安全要求、救护措施等。
4.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规定应急处理的流程和方法。
5.其他细节制度:如安全生产培训制度等。 责任主体:
企业领导、安全生产负责人、职工等。 执行程序:
1.领导管理:企业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2.安全检查:通过日常、定期、专项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安全培训: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明确职工的职责,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责任追究:
职责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等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3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是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重要条件之一,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和《武汉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为了提高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遏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是保证安全的重要措施。为此,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由公司财务管理部主持管理、法律监督部监督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2、所有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资金由预算员根据该工程的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和内容,列出安全防护用具开支经费计划单,并由公司生产安全管理部批准。每项新开工工程,在公司项目承包合同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特点约定安全生产资金占总造价的百分比。
3、每次甲方转款后10日内,经营管理部按公司项目承包合同约定之百分比例将安全生产资金划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
4、在安全生产资金的落实实施过程中,公司生产安全管理部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内容,逐项检查,并督促项目部配备和更新。项目部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5、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该项目预算员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公司生产安全副总经理批准。
6、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少,措施落实差的项目部、安全生产违章者,公司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安全部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
7、每年度由安全部负责评比项目部优秀安全员,按公司奖罚规定标准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充足,措施落实好的项目部、班组,公司按该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8、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主要包括:
(1)建设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如防灭火设施,通风设施、临时安全设施等;
(2)更新安全设备、器材、装备、仪器仪表等以及这些安全设备的维护;
(3)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
(4)职工的安全宣传生产教育和培训;
(5)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的研究;
(6)其他有关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9、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教育光盘等。
10、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
11、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12、在安全劳保用品、安全教育培训、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采购钟,对违反采购原则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行为人和批准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4
一、矿井每年年初根据矿井年度生产作业计划,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各安全生产专业科室(区队)技术主管制定矿井本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本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必须报区煤炭局批复后,下发到各有关单位落实。
二、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矿井本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并结合现场实际辨识工作场所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要求,制定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措施。
三、矿井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矿井灾害及处理计划,以及本单位的工作场所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预防措施和处理措施,矿井对学习效果进行统一考核,凡考试成绩不合格,没有参加考试者,不得下井作业。矿将组织安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对本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落实。
四、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应明确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通风、防尘、防瓦斯、防水灾、顶板、提升运输、职业危害等主要危害有害因素,并分别制定管理制度、预防措施、处理计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五、每季末根据矿井季度作业计划,及时对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进行修编,并下发到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六、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在学习贯彻落实等不认真、组织不力或在灾害处理过程中延误战机的单位及个人,根据责任大小,分别给予一定的处罚。
七、建立健全预防职业病危害制度,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做好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八、为强化管理,加强监控,确保对矿井各主要危险防患于未然,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专门制度。
(一)瓦斯管理制度
1、矿井通风科根据矿井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结合现场实际按《规程》要求,确定瓦斯检查点,并由技术员根据现场变化负责及时增、撤瓦检点,每次设置、增、撤瓦检点都必须书面报总工程师审批。
2、瓦斯检查员按照总工程批准的瓦斯检查地点按规定进行检查。对瓦斯涌出较大,瓦斯涌出量变化鉴定工作,报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并报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22、通风科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井调度汇报。通风瓦斯日报必须及时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23、瓦斯站内要安装瓦斯、风速传感器,主要进风巷要安装风速传感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2台甲烷传感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装1台一氧化碳感器,主要风门安装开关传感器。
33、风速传感器要安装在能正确反应巷道平均风速的位置。
(二)防尘管理制度
1、认真落实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坚持煤尘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则,杜绝任何地点的煤尘积聚和飞扬。
2、井下巷道冲尘必须悬挂冲尘牌板,严格按冲尘周期执行。
3、井下所有防尘设施按划分的管理区域,挂牌管理,由各单位负责现场管理和使用。
4、各类防尘设施由通风科按标准安装后,移交给现场施工单位,并在设施交接单上双方签字、存档,真正做到谁使用、谁负责。
5、每旬必须对井下所有防尘设施及冲尘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
6、对损坏和不正常使用防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按规定进行处罚。
(三)矿井防火管理制度
1、自然发火
(1)、采区和新工作面的设计,必须编制设计防治自然发火系统措施。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编制有明确防治自然发火的措施规定。
(2)、合理选择采煤工艺,努力做到不丢煤、少丢煤,当煤层厚度超过采高时,必须沿顶留底开采。在因受地质条件影响时,留顶煤开采的工作面,必须编制专门的防治自然发火措施。
(3)、采煤工作生产过程中,采空区必须回撤干净,不得随意丢弃物料和支护用品,两巷端头的浮煤必须清理干净。
(4)、沿空送巷的掘进工作面,要加强巷道的支护,必须采取防止通过巷帮裂隙向采空区漏风的'喷浆封阻措施。
(5)、加强采空区管理,采煤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1.5个月内建立不少于两道的永久密闭进行密闭。
(6)、建立封闭采空区的管理制度和密闭管理台帐,每月必须对采空区进行一次人工取样气体分析,建立分析台帐,并编制分析报告报公司有关领导。
(7)、合理优化通风系统调整,积极采取综合预报预防措施,切实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理,一旦发现自然领导小组,并配备专职防治水技术人员。矿长对所在矿井防治水工作负领导责任,实行全面领导,定期分析研究防治水工作中的问题,检查各项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给予保证;总工程师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直接领导矿井防治水工作,为防治水患提供技术保证;地测部门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五项业务保安责任制度,按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事故提供详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地测部门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设计部门要将防治水工作列入设计内容;各采掘区(队)长对本区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的落实负第一责任,班组长对本班组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的落实负直接责任;安全部门对防治水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3、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防治水工作的基础。为此,必须依据《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的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矿区(井)水文地质调查、勘探和观测工作,查明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的规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的需要,不断地提供水情资料和年、季、月水情水害预报,井巷接近危险地段或水情发生变化要根据有关的规定提供临时水害通知单。各种水情资料、水患预报要详实、具体,要有超前性,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强,经矿井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发至设计、施工、安全科等单位和有关领导。
4、设计部门必须认真分析研究水患预测预报资料和有关的水文资料,在编制裁决工程设计时充分考虑水害因素,从工程设计开始,为防止重大水患和探放水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并将探放水工程纳入采掘工程设计和工作面衔接计划时间表内。
5、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在受水害威胁地区进行采掘施工时,必须首先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地测部门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意见,并提出防范措施。防范措施经矿总工程批准后实施,采掘工程待确认水患排除后方可施工。
6、探查水压大于2Mpa的探放水工程设计,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探放水设计经批准后,属于钻探施工部分,由钻探部门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属于井巷工程施工部分由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措施由总工程师审批,并取得开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7、在存在老空区积水威胁的地区施工探放水工程前,都必须确定探水线,并准确的将积水区范围、积水标高、积水深度、积水动水量及探水线填绘在专业矿图上。
8、各类井巷工程贯通前,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情况不清时,必须在距贯通点30米(煤巷)或20米(岩巷)前,发放水害通知单,查清条件,待排除积水或淤泥后方可贯通。
9、由于受岩溶陷落柱影响,所造成的高水位领导和有关技术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对井上下钻孔水位及涌水量、水质进行监测,对收集到的数据及时进行分析、整理,拿出结论性意见。
13、坚持质量标准化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杜绝防治水工作中的随意性和侥幸思想,规范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工作,以高质量的矿井防治水工作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14、为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预防重大水患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防治水管理十不准:
(1)各类防隔水煤柱内不准随意布置巷道。
(2)当采掘工程施工中出现突水征兆时,不准施工。
(3)探放水钻孔正式探水钻进时,未安好孔口装置时,不准继续钻进。
(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明时,不准贯通。
(5)所有下山掘进巷道无特殊原因未到位不准停止掘进。
(6)上方或上覆巷道、老塘有积水威胁或情况不明时不准施工。
(7)在高水位工作计划。
(2)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作为考核有关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
(3)是否定期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形势,并检查、指导、督促监管范围内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并参与重要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5)是否建立和落实分管职责范围内事故报告、查处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三、组织实施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自评考核。原则上每年1次,由安全生产责任人认真总结本地区(或分管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照考核内容及各自相关职责进行自评考核,并撰写述职报告,其中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自评情况需经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述职报告和自评考核表须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三)组织考核。在自评考核的基础上,原则上每年年底进行1次,也可视情况不定期考核。
1、由考核组织实施单位提出年度考核计划及考核方案,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后实施。考核组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市总工会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等组成。
2、考核组织实施单位应当提前1个月通知被考核单位及其安全生产责任人。
3、考核组应当认真听取被考核人的述职,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召集有关人员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4、考核组应当与被考核人当面交流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5、考核不合格或辖区(分管职责范围)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被考核人,要在1个月内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6、考核组织实施单位要在考核结束后1个月内向市政府报告考核情况。考核报告经市政府批准后,由考核组织实施单位书面通知被考核单位和责任人,并抄送被考核人的同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
7、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为优良的,市政府予以表彰;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8、考核评分细则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另行制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5
一、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经理
第一条 公司经理是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本单位特点,批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第三条 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规划,审签对各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及其奖惩内容的承包责任状。
第四条 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本年度安全目标,在组织编制、审批、布置全面工作的同时,组织编制、审批、布置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第五条 保持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安全检查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年富力强、懂技术、有能力的专业人员。
第六条 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制定改善劳动和卫生条件,减轻体力劳动,消除或减轻噪声,治理尘毒,保护环境的措施和规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安全措施经费。
第七条 经常对各级领导和部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教育。并通过他们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
第八条 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公司副经理
第一条 在经理领导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对国家财产和职工的安全健康负主要责任,从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生产方面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公司特点具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指导各级有关领导和部门执行情况。
第三条 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状态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安全、防火、交通、工业卫生、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 检查安全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提高安全检查
机构和安检队伍的素质,支持安检人员的工作,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第五条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负责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文明施工工作,组织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好的典型,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六条 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文明施工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新工人三级教育、特殊工种上岗前的培训取证教育等各项教育工作。
第七条 组织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和上报。
第八条 审批一级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和参加其他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定,对安全措施进行审核。
第九条 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重大险情隐患,指定整改措施并负责实施。
公司总工程师
第一条 对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在技术工作上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三条 负责审批一级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的适应性和可行性,督促贯彻执行。
第四条 在检查施工和生产的技术工作的同时,负责安全技术检查、指导工作。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对主管的职能部门,进行安全责任制教育,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五条 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对劳动保护工作、消除粉尘、噪声、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的实施措施,并督促检查取得实效。
第六条 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项目经理
第一条 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所管理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
第二条 主持审查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呈报批准后负责组织贯彻实施。
第三条 组织每周的安全专业会议,研究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检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积极组织整改。
第四条 每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经常对本项目的职工,特别是工长、组长,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教育,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开展安全卫生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奖惩。注意职工的思想动态,制止违章作业。
第六条 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时上报,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的实现改进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组织项目部及时整改安检部门提出的问题。
第八条 组织有关人员搞好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等管理工作。
第九条 做好对女工,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一条 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和制度,对项目的安全技术负直接责任。
第二条 根据生产规模,组织或参加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向单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工长及有关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检查其实施情况,主持编制项目部冬雨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三条 负责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
第四条 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技术措施。
第五条 组织有关人员研究改进机具、设备、消除粉尘噪声,改善劳动条件。
第六条 参与施工现场(工作场所)搭设的脚手架、龙门架、安全网、安装的电器、机械等安全保护装置的`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七条 参加项目部安全检查,负责对施工班组或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督促生产班组及时解决查出来的事故隐患。
工长
第一条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和制度,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二条 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班组实施情况。
第三条 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违章指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坚持文明施工。
第四条 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
作,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督促班组开好班前教育会。
第五条 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班 组 长
第一条 认真执行、模范遵守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对本班组生产的安全负责。
第二条 组织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交底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同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第三条 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做好新工人的入场教育,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的违章作业人员,可责令其停止作业。
第四条 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解决后,才能使用和作业。
第五条 在生产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检查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报请上级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方可继续作业。
第六条 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记录,组织本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从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第七条 组织本组安全生产竞赛和评比,及时表扬好人好事,学习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生产工人
第一条 努力学习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知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
第二条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第三条 爱护并正确使用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第四条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险征兆,主动采取措施或请有关专业人员解决。当人力无法抗拒时,可先撤离现场,并向负责人报告。
第五条 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揭露批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缺点和问题。
第六条 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救,保护现场,并如实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安全部经理
第一条 根据公司规定的安全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对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全面负责,并保证分工明确,使各项职责落实到具体管理岗位。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条例、规定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组织起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
第四条 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及措施,经批准贯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第五条 定期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及本部门管理工
作的检查和考核工作,按时向主管经理汇报工作。
第六条 负责组织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
第七条 主持部门内的日常工作,制定每月的具体工作计划,组织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研究总结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总结、交流和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第九条 负责组织进行对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外部关系。
第十条 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和鉴定劳动保护用品;负责制定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负责本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配合其它部门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工作和其它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部安全员
第一条 努力学习和掌握各种安全生产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条 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各单位的施工和生产情况,指导和协调基层专业人员的工作。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第三条 参与对一级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技措施
的审核,并对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
第四条 参加安全检查,负责做好记录,总结和签发事故隐患通知书等工作。
第五条 认真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协助领导贯彻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 协助部门经理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对新工人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第七条 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项目部安全员
第一条 努力学习和掌握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参加项目部安全措施的制订工作。
第三条 认真做好日常检查,做到预防为主,监督实施各项安全措施安全交底,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组织人员撤离。
第四条 督促、指导、检查各生产班组搞好班前、班后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配合有关人员搞好新工人入厂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及变换工种教育,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组织安全活动。
第五条 参加脚手架、龙门架、安全网等各种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
第六条 参加本项目部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七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班组兼职安全员
第一条 班组兼职安全员在专职安全员的指导下,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工作。在安全生产中要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条 配合组长,经常组织本组工人学习操作规程和新工人的入厂安全教育工作。
第三条 协助班组长,坚持执行每日班前安全活动,开展无事故竞赛活动,并做好记录。
第四条 教育督促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并在生产中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第五条 检查和维护班组的安全设施,做好作业现场安全状况自检工作,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二、各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安全检查部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保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第二条 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计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
第三条 参与审核公司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的执行情况;推进安全技术进步,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新建、购置、更新改造的技术经济分析与论证。
第四条 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负责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解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令作业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事后向领导报告。
第六条 负责组织公司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上报,及时向公司劳动管理部门进行情况通报;负责公司的安全统计工作;负责办理工伤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审批手续,裁决安全生产纠纷。
第七条 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安全活动, 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第八条 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与培训,指导下级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九条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考试、考核,办理安全生产证件。
第十条 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噪声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 做好安全设施、劳保用品的鉴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 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奖励基金,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奖罚。
第十三条 参加公司劳动医务鉴定委员会工作。
第十四条 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对爆破措施、防火措施以及建筑防火进行安全审核。
第十六条 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制定消防、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督促贯彻实施。
第十七条 负责督促检查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及爆破人员工作情况。
工程技术部
第一条 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要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生产指标的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
第二条 负责将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列入各级年度施工生产计划并安排实现。
第三条 接收建设单位的新任务时,对有尘、毒危害或大型拆除工程时应与总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详细研究,以确保安全施工。
第四条 下达的新建、改建、扩建计划中,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
第五条 凡新产品、新项目等投产前,不符合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要求的不得下达计划和安排生产。
第六条 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要妥善平衡施工力量,协调指导施工,以防因抢任务引起各种不安全因素。
第七条 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和合理化建议时,都要会同安全部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无保证安全措施项目,一律不得采纳和推行。
第八条 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
析,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改进措施。
第九条 在制订科技发展规划时,要有职业安全、卫生的内容、要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新技术。
第十条 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物资设备部
第一条 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车辆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不准使用,应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条 搞好锅炉登记、建档和软化水的工作。随时提供锅炉和受压容器的技术资料,并组织司炉工培训工作。
第三条 组织设备大、中、小修时要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安全措施,根据现场情况设置安全通道和临时围栏。
第四条 负责组织对各种机手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对考试合格者签发合格证,严格执行专人专机制。
劳资部
第一条 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必须包括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
第二条 协同安全技术部组织各种安全培训班。
第三条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入厂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
第四条 负责组织新入厂工人(包括实习、代培、工种变换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教育,组织工人技术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五条 录用临时工、合同工、招聘退休人员以及使用外包工队伍,应双方签定使用合同,在合同中应有安全施工的具体规定,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任务,并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六条 合理安排劳动组织,根据气候变化安排作息时间,注意劳逸结合,控制加班加点。
第七条 认真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即孕期、产期、哺乳期、经期、更年期)适当分配工作。
第八条 工人晋级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凡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本人负伤或他人重伤、死亡及设备、火灾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一律不得在该次考核期间晋级。
第九条 参加重大伤亡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财 务 部
第一条 按有关规定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第二条 凡因工伤发生的一切费用,必须有医院证明、安全技术部签署意见后方能报销。
第三条 确保安全教育经费的开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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