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规章制度(大全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社团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团规章制度1
一、纪律管理
1、准时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不迟到、早退。
2、活动期间不能私自离开活动室。
3、画室内不得打闹。
4、严禁带吃的东西进入活动室。
5、如有事不能准时来或不能来的同学,需有班主任老师签名的请假条。
6、每次活动开始,社长负责清点社团成员人数。如有缺席,须及时向指导老师汇报。
7、社团成员不能私自进入活动室,不经社长及指导老师允许不能带非本社团成员入内。
8、无故旷课三次按自动退团处理,退团后本社团将不再录取。
二、物品管理
1、爱护社团活动教室内所有物品,若有损坏,落实到个人,由损坏者赔偿;若不知具体损坏物品成员,则由集体赔偿。
2、社团内的书籍不能带出活动室;如果借阅,需到负责人下登记;归还时,如果书籍破损,借阅者需拿回修补;若无法修补,按现价赔偿。
三、卫生管理
1、活动室要保持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2、每次活动结束进行打扫卫生。按值日表进行。
3、打扫要求:画具、桌椅摆放整齐。教室需拖地。
四、其它
1、活动结束后,由社长负责锁门。
2、社团社长、副社长要齐心协力组织好社团的.各项活动。
3、社团所有成员都有为本社团发展献计献策的责任和义务。
4、每月对社长、副社长的工作进行评价,对社团管理提出个人意见。
社团规章制度2
一、社员的义务与权利
(一)社员的义务:
1、社员有接受并完成社团交办的各项任务的义务。
2、社员应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讨论、创作或其他活动。
3、社员有促进社团团结`发展,维护社团荣誉和尊严的义务。
4、社员必须遵守学习的一切规章制度,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5、各部门成员具有监督本部门负责人的义务,对不称职的行为必须向社长或指导老师反映。
(二)社员权利:
1、社员有权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音乐方面的'各种活动。
2、社员在社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
3、社员在社中积极参加活动,表现优秀的,给以一定奖励
4、享有对社长的工作提出建议与监督音乐社内工作的权利
5、监督社长和各部门的工作。
二、人员管理
(一)招员:
招员对象:在校乐于参加课余活动的学生。
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
2.爱好动漫.
4.追求真理,勇于创新,德才兼务,全面发展.
5.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主人翁意识,对工作认真负责.
6.具有团队精神.
招员程序:
经报名,且积极参与社团工作者即可成为正式成员.
(二)退社程序:
递交退社申请书于社长助理处,交回相关证件,待一周内社团同意退社后为正式退社,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社员退出后即不再享有动漫社的一切权利及相关义务
(三)人事产生
1.在第一学期开始,出宣传板,招收社员。
2.每学年第3周,举行社团换届大会
3.侯选人据工作情况,选拔优秀者为侯选人
4.所有社员均享有投票权
(四)管理方法:
(1)对每个成员,统一编号,统一调度。
(2)建立个人档案,社长助理处保管
(3)学期末召开成员大会,对成员工作进行评估,实行奖惩制度
三、奖惩制度:
(一)奖励类别:
奖励有:鼓励,社内公开嘉奖,学期优秀社员
惩处有:批评,警告,除名
(二)社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鼓励
1.积极维护音乐社荣誉,在同学中树立良好音乐社形象和口碑
2.工作认真,执行,或领导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
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三)社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社内公开嘉奖:
1.在工作或管理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改善者
2.对音乐社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四)社员有下列情形者期末可参加优秀社员评选:
1.一年中累计三次被给予鼓励且过去无一次性被记过者
2.在每学期工作中给音乐社带来重大进步者
3.在每学期工作中,严格遵守音乐社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社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五)社员有下列情形者,予以批评:
1.不听社干合理指挥者
2.不遵守考勤规定,开会迟到早退者
3.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六)社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2.社团活动无故三次未到者。
四、考勤制度
(1)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2)准时参加社团会议,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3)有病有事须请假。
五、社长换届
(1)时间:每学年初
(2)原则:民主、公平、合理。
(3)程序:
a.对一些骨干预先锻炼。
b.报名、申请,递交详细的工作计划书。
c.竞选演讲。
六、附则
一、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音乐社对其保留修改权。
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音乐社.
三、本章程在试行过程中欢迎广大同学监督批评,提出意见
社团规章制度3
1、在社团里,绝对不能容忍那些抱有随便玩玩态度的人,禁止在社团里,做任何一切违反校规校纪的事情。如有发现,一律请社团,毫不留情面,所以请大家自重。
2、社团里大家应该和睦相处!这个是进入街舞社的基本条件。
3、在社团里,每次都按时训练,认真着,据情况给于一定的加分。
4、上课时,如有不认真的情况,按情节扣除分数。
5、根据街舞社,社长和副社长的规定。
6、学校把排球房旁边的舞蹈房分配给我们,每周三的下午放学以后。必须要准时到
7、如有事情需要请假,应当事先联系社长,或者社长。没有原因而不到者,一律扣除分数,累计一定的`次数,则自动退出出社团,具体次数(等我们讨论出来)
8、社团每个月都会举行一次斗舞活动,所有人都要参加。让大家感受下街头文化,更好的学习他人的优点,弥补自己的不足。(具体的时间和地点,由社长另行通知!)
社团规章制度4
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本社团制定了以下制度:
1.团员应准时参加排练,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和演出,需事先向团长或老师请假。
2.团员在参加基础训练和排练中,应思想集中、演唱认真,努力达到老师提示的艺术要求。团员有艺术见解或合理建议,应课下反映,不允许当场发生争议,以免影响排练计划的进行。
3.训练时应保持排练场地卫生整洁,在社团活动期间不允许携带零食进入活动场所。
4.积极参加演出,遵守演出纪律和演出场所规章。
5.团员应当发扬团结互助精神,树立虚心、勤奋、刻苦的`学习风气,不断提高各自的音乐水平和艺术修养。
6.合唱社团是一个集体,合唱不仅是学习音乐,也是一项最好的培养合作精神的活动.要求队员具有凝聚力,保声部要讲求和谐统一,要讲团结,讲互助.学会倾听他人,学会融入。
7.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退出合唱社团。
8.每学年合唱社团都要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退出合唱社团。
9.社团的活动时间:每周星期三下午4:00至放学。
10.综上所述违反三次以上者取消优秀团员评选资格。
社团规章制度5
1、本社是由校政教处组织管理的学生团体,是提高广大学生书法水平,引导他们学书法、爱书法的专门组织,是我校社团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本社团只招收本校的学生。
3、申请入会的学生必须行为端正,热爱学校,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承认本社章程,并且有上进心。
4、凡申请入会的学生,都必须填写一份申请表,并由班主任签字,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成为本社团正式会员。
5、会员必须爱护社团的公共财产,不得擅自将公有财产给予他人。
6、会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召开的.会议以及组织的各项活动,三次无故不到者,取消会员资格,其他视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7、凡本会会员不得拉帮结派,不得聚众闹事,不得参加各种非法的团伙组织,如被发现,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8、如中途有人要求退出本社团,必须写一份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退出本社团。其他会员毕业后自行退出本社团。
社团规章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会名称:x大学大学生国际交流协会
第二条协会性质:大学生国际交流协会是一个以青年学生为主体的学生志愿服务类组织
第三条协会宗旨:拓宽学子的全球化视野,营造国际化校园氛围,培养学生的国际化意识,为有意向留学的同学提供更多的机会与资源。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管理
第四条协会内部管理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部门负责人责任制原则。
第五条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最高管理机构是常务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构成常委会,分管各分会。常设部门有办公室、宣传部、策划部、国际学生部和留学咨询部。
第六条协会的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如下:
1.会员大会:
1)选举和更换协会负责人;
2)审批协会的工作报告;
3)对协会变更、注销等事项做出决定;
4)修改协会章程;
5)审批协会财务制度、经费预算及其他临时性重大财务开支报告。
2.常设部门:
1)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协调各分会工作,加强各分会的沟通及信息交流;负责组织各分会的培训;定期收集各分会的活动策划,及时掌握各分会的动向;定期进行会员考核评定及公示,管理协会经费,做好财务记录,并定期汇报;负责协会历史资料的分类和管理。
2)宣传部:负责发布海外合作院校的信息、各类留学项目的信息;负责传达校级与院级留学展会、留学宣讲会等相关活动的通知。
3)策划部:为协会各项活动做出具体的活动安排,包括协会内部的联谊会、素质拓展训练等,协会为我校师生提供的留学展会、宣讲会等;同时,积极协调其他部门工作,保证活动有条不紊的进行。
4)国际学生部:成为促进我校中外学生交流与沟通的桥梁,既帮助在校留学生学习汉语、汉文化,了解和适应在中国的生活,又帮助在校的中国学生提高外语水平、了解外国文化。
5)留学咨询部:收集留学方面的信息并进行整理,在老师的'指导下对各个留学项目进行深入了解,为有意向出国学习的学生提供项目咨询。
3.分会:
下设若干分会,目前有会计学院分会、国际学院分会、金融学院分会、麦庐园分会、现经管分会,今后可根据发展需要而增设或合并相关分会。不同分会应根据各校区或学院下设各职能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5个部门。
第七条会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并将大会形式的决议报告登记管理部门批准和备案。会员大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协会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做出决议,必须经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章会员资格及其权力义务
第八条会员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学习,团结同学,积极向上,遵纪守法。
第九条会员一般为x大学在校学生,荣誉会员除外。
第十条会员资格的取得由本人自愿参与,通过一定的考核(通常为面试),合格者则成为正式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资格的取消由本人递交书面申请退出或由常委会做出开除决定,由会长批准,会员资格的取得或取消须向全体会员公布,没有书面申请的视做开除。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为协会管理人员的权利。
第十三条会员享有对协会内日常工作和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和质询权。
第十四条会员享有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批评和申诉的权利,有要求有关部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或改正的权利。
第十五条会员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培训、讲座、观摩、排演、户外活动等)的权利。
第十六条会员有参加本协会召开的各类会议、活动、演出及培训讲座的义务。
第十七条会员在工作时按时到场,例会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情况的须向负责人请假后离席,或会前实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席三次者,劝退。
第十八条会员有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协会内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
第十九条会员有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完成各项本职工作的义务。
第二十条会员有服从组织领导和安排,团结广大会员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会员有反映协会内不良现象和不正之风,时刻维护协会良好形象的义务。
第四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二条凡工作表现突出者,应根据其考核成绩授予“杰出工作者”“优秀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工作突出者可向学校推荐授予“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协会干部”等荣誉称号。
第二十三条表扬或奖励的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发奖状、奖品、荣誉证书等。
第二十四条对影响协会正常工作和重大活动的会员或部门,常委会可视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或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如有攻击本协会的言论和行为,以及组织和煽动闹事,破坏协会正常工作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六条无故不参加协会会议活动,累计三次者,给予开除处分,请假三次按一次缺席计;但在第三次前连续三次按时到会者将抵消前一次缺席。
第二十七条违反国家法令、法律、法规、条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八条偷窃、诈骗、挪用、贪污协会及会员公私财物或破坏公共财务者,除追回赃款、赃物或赔偿损失外,还应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情节较轻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情节较重、危害性大的,给予开除处分,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第二十九条协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1.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在网上发布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与协会无关的消息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未经用户授权,向他人泄露用户资料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未经常委会授权,私自篡改、删除、增加影响正常工作的数据文件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1.在招聘新会员过程中,徇私舞弊招收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在评优、提干、处分成员过程中,徇私舞弊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故意散布、张贴有关未经公开或虚假信息,造成对协会负面影响者,给予记过以下处分;
4.由于准备不充分,造成活动现场混乱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三十一条犯下列情形者,加重一级处分:在协会内担任干部职务者,违纪后拒不承认错误,或处分后借口申诉,无理取闹者;受处分一年内又重犯同样错误者。
第三十二条受处分者附加下列规定:
1.本学年内不得参与校优秀协会干部和协会内的任何评优;
2.撤消其当年所受的荣誉称号,追回证书及奖金;
3.免去其在协会内担任的干部职务。
第三十三条给予处分的会员,由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会长签发处分决定。
第三十四条凡涉及处分赔偿问题,由秘书处负责处理。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没有列举的违纪行为,确应给予处分的,可比照相近条款处理。
第三十六条对会员的奖励和处分均应由秘书处记录在其档案上,除经常委会讨论或会员大会投票决定外,协会内其他任何成员均不得擅自涂改或撤消。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本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主管部门的行政拨款,社会赞助等。
第三十八条本协会的财务工作由各分会秘书长具体负责。秘书长独立管理账本,凡财务收支状况(额度、时间、事项及经手人等)须明确,真实记录在册,同时须附有书面凭证(有水印、财务专用章)方可予以报销。主席团的秘书长负责审计各分会的财务情况。
第三十九条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次活动后的总结会上须向常委报告财务收支状况并随时接受常委和会员的监督与质询。
第八章活动开展
第四十条本协会活动开展以会长年度工作计划为蓝本,参考实际情况由常委会决定。
第四十一条各分会可自由展开适合各自分会的活动,报常委会备案。
第四十二条联系国际交流处的教师开展系列培训。
第四十三条与我校其他协会保持友好联系,注重与校外同类协会的交流与学习,关注留学最新动态,发展自身特色。
第九章章程的修改与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由常务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出,并经过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或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即可。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常务工作委员会。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自20xx年十一月十日起施行。
社团规章制度7
前言
电子竞技体育就是利用高科技软硬件设备作为运动器械进行的、人与人之间的智力对抗运动。通过运动,可以锻炼和提高参与者的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心眼四肢协调力和意志力,培养团队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正是因为电子竞技运动这样的内涵和功能,20xx年11月18日,国家体育总局正式批准,将电子竞技列为第99个正式体育竞赛项目。
作为当代大学生,无不面临着各种社会竞争。考虑到我校学生竞争意识的现状,所以决定在校内创办电子体育竞技社团。可以让大家利用社团活动时间增强社会竞争意识,支持并发展国内电竞事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本社团全称为“上海大学电子竞技社团”,简称为“上大电竞社”
第二条组织性质
本社团是由我校宝山校区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并组建的学生社团,是受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监督和引导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组织,接受上海大学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社团宗旨
本社团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配合学校育人工作。
本社团通过开展技术交流和社团活动,落实学校文化建设,提高社员社会竞技意识以及竞争能力,丰富学生业余生活,激发大学生对课外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大学生的良好心态,激发大学的合作与竞争意识,为构建多彩校园文化与和谐校园氛围贡献一份力量。
第三条社团目标
给电竞爱好者一个集体,树立其正确的电子竞技思想,引导他们健康竞技、绿色竞技。提供一个健康的、属于他们自己,展示他们自己能力的平台。
第四条社团口号及社团会歌
社团口号;青春在指尖飞扬,热血在胸膛涌动。
社团会歌:《渴望光荣》
第二章社团组成及部门职能
(一)社团组成
设有社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干部若干。社团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秘书处、管理部五个部门。
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思想积极进步,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工作态度端正。
(3)具有社团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交际、组织能力。
(4)工作热情,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职能
第一条社团职能
1、加强在校大学生之间的交流,挖掘大学生的思维意识能力,扩大会员的交流,以及加强人员交往。
2、组织开展实践活动,创作思维能力的培训视频,对社会竞争以及竞技活动方面组织谈论会。
3、为会员打造个性发挥的平台。社团里,开展会员之间的交流以及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健康竞技交流活动。
4、组织会员定期的接受培训,组织会员定期的开展比赛,加强对竞争意识的认识,以及合作精神的重要性。
5、及时向学生会及学校领导汇报和反映会员的意愿,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利。
6、指导和帮助社团有关部门的活动。
7、对竞技精神进行有效的宣传。
8、承办学校有关部门的委托活动。
9、组织社团联谊活动。
第二条社长职能
1、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 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和副社长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6、定期检查各部门的工作簿,并且给予一定的指导;
7、根据工作簿及日常社团活动,归纳总结经验,写入社长簿,交由下任社长。
第二条各部门具体职能
组织部
(1)组织社团的日常工作的执行
(2)策划社团活动的进行,并拟定策划书
(3)处理社团计划的完善与审批工作
(4)负责会员的招新工作的组织
宣传部
(1)负责设计制作宣传系列物品,并能做好宣传工作
(2)在社团活动举办前期,做好外部宣传工作
(3)在一定条件下能够承担对外联商家的有效宣传
(4)负责社团与校内外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提高社团形象,扩大社团的知名度
外联部
(1)加强与各企业间的联络,为社团的优秀活动争取商业赞助
(2)负责社团活动场地的申请以及宣传所需要的展板等的申请工作
(3)加强与其他社团之间的联系,树立社团良好形象,为社团的团结发展做出贡献
(4)努力争取校内外各单位的合作,为特困生寻找一批岗位,争取社会资助
秘书处
(1)对每次社团活动作详细的记录(包括资金),并做总结,并上交社联秘书处
(2)与各部门联系,并收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会长反映
(3)能够及时向会员下发通知
管理部
(1)管理各级部门,对所有成员进行考勤调查
(2)上报管理一切奖惩措施
(3)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以及社团工作人员档案的管理。
(4)负责社团资金的管理。
第三章会员
第一条本社团会员种类为个人会员。
第二条会员入会的条件
(1)品行端正,思想上进,有正确的电竞精神,绝不沉溺于游戏。
(2)有加入社团的意愿,并能够按时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3)在本学期,大一不能有超过一门的挂科。大二及以上不能有超过两门的挂科。
(4)身体状况良好,切体育科目没有挂科记录。
第三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1)向各个院所的负责人提交申请,并经社团审批。
(2)经审批后,需填写《中心电竞俱乐部成员信息表》,确认所有资料真实、无误,由工作人员登记存档
第四条退会的有关规定
(1)由于个人原因确定无法再按时参加社团活动者,需向各院所相关负责人提出书面说明,由该负责人统一报社团管理机构处理。会员如果半年不参加本社团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2)退出社团的成员仍可参与社团活动,但不再在社团留有备案,也不再享受社团内部的相关奖励。
(3)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大会及监督大会表决通过后,取消会员资格。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会员有参与社团任何活动的权利。
(2)会员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会员有参与社团工作的权利。
(4)会员有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权利。
(5)其他权利。
第六条社团成员的基本义务
(1)会员有严格遵守社团章程的义务。
(2)会员有执行社团决议的义务。
(3)会员有自觉维护社团形象,利益,声誉的义务。
(4)会员有积极、按时参与社团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5)其他义务。
第四章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一条会长产生及罢免程序
(一)竞选社长前必须填写相关申请表,且由监察委员会审批,并交由组织部进行通知;
(二)社长一职由所有会员进行公开公正选举,进行民主投票,且必须经过会员大会及监察委员会认可,否则视为无效;
(三)新届社长上任后必须主持一次会员大会,宣布竞选结果;
(四)社长因有事(如:关系个人前途的事等等)需退出社团,必须书写退会申请表,经会员大会及监察委员会同意方可;
(五)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并除名;
(六)若社长不称职,不用心于社团,或者做有弊于社团的事情等等会员大会及监察委员会有权强制使之退出,并改选新社长。若愿意留下,则继续保持会员身份;若不愿意,则除名;
第二条副社长及各部门负责人的产生
竞选副会长,必须写书面申请,交由会长及监察委员会核实,在换届会员大会上,由社长主持,并通过公开民主竞选(特殊情况亦可公开招募)产生副社长;
竞选部门负责人
(1)凡承认本社团章程,严格遵守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本社成员,可以应聘为本社团干部
(2)选拔部长及副部长为相关部门部长、副部长进行投票选举。
(3)保证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章会议制度
第一条有关会议的规定
(1)定期举办各种活动,活动包括会员晚会、知识讲座、技术指导、健康网络教育、电竞比赛等
(2)定期召开管理层会议,讨论研究社团事宜
(3)定期召开全体会员会议,落实各部门的`各项工作,讨论社团发展方向
(4)所有会议由秘书处记录、整理和存档
第二条有关考勤的规定
(1)所有考勤由管理部处理
(2)管理部由所有会员共同监督
(3)考勤包括会议,活动等的成员出勤情况
(4)所有违纪都由管理部记录并上报秘书处
第六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一条活动经费的来源
(1)在自愿条件下社团成员在入会时缴纳会费
(2)其他赞助:在遵循学校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并在经过学生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批准的条件下接受外来赞助
(3)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经费使用原则
(1)经费使用的原则是:合理,公开透明,并能尽可能的服务大众,服务会员
(2)经费的使用用途包括社团宣传费,组织活动的开支
(3)本社团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4)所有的经费必须公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手段挪用
(5)所有费用的支出与收入必须由秘书处审核,并接受各级指导单位的监督。
(6)所有审核通过的费用都必须由秘书部记录并及时上报
第三条管理经费的办法
(1)所有的经费由管理部保管
(2)对于所有的审核通过的的经费使用都必须由秘书部联系与转交
(3)每个月都由秘书处和副会长对资金进行审核
(4)所有的挪用行为都将移交学校处理
第七章征程的修改程序
第一条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社团联、本社团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由挂靠部门、指导老师和社团负责人联合审议。
第二条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需在联合审议后7日内,报给团委。
第八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一条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分立、合并的原因需要注销的,有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条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挂靠部门、指导老师和社团负责人联合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条本社团终止前,须在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条本社团竞团委办理注销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五条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团委的监督下,按照上海大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附则
(1)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盗用本社团名义开展任何活动,社团保留诉讼法律的权利
(2)成员在会期间不得参与和进行有损国家,集体和社团的活动。如有发现,协会作开除处理。
社团规章制度8
本社团为“自由舞步”街舞社,为了使社内成员共同进步,要求社内成员遵守以下规章:
1、热爱舞蹈,努力训练,听从安排。
2、社员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关心集体。
3、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诚实可信。
4、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场所有关规定。
5、在社内承担职务的社员,须以身作则,积极工作,努力训练。
6、社内成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集合地,准备训练。
7、社内成员不准打架、赌博,对违反规定的`成员社内将给予处分。
8、请假必须经负责人同意,方可请假。
9、不准在训练室内吸烟,如有发现将给予处分。
10、社内各项活动都实行考勤制度。因故不能参加,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未到处理。
11、多参加体育锻炼,用心观察舞蹈动作。
备注:
1、社内成员每人100分扣完开除。
2、请假手续需本人亲自履行,一律不准代请。
“自由舞步“街舞社处分制度:
1、凡未经批准不参加训练的,扣20分。
2、社内成员一经发现有打架事件,扣60分。
3、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扣20分。
4、迟到扣5分。
5、每请假3次,扣10分。
6、吸烟扣10分。
社团规章制度9
英语沙龙在社团管理上一贯坚持自由、灵活、有序原则,对社员提出的关于社团建设和社员自身权利的合理要求和建议予以高度的重视,尊重社员的意愿,对社员负责。社员在按照有关制度享有入会和退会自由的同时在社团组织中要服从英语沙龙社团的领导,遵守社团各项规章制度,享受权利的同时履行自己的义务。
一、具体管理条例如下:
1、英语沙龙社员须有热情饱满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随即应变的思维,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对分配的工作能够认真负责,努力完成任务;
2、社员须严格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衣着整洁方,微笑待人,礼貌用语,不做有损英语沙龙形象的事情;
3、社员不得在与会期间喧哗吵闹,不得随意乱拿社团内部物资。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与警告、箭、开除等相应的.处分;
4、开社团及部门会议时社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须先向部门负责人提前请假,未经请假,迟到早退达5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5、社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社团名义从事不法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分别处于警告、批评、通告、辞退;
6、培养社团意识,全面了解社团,为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
7、正确行使社员权利,确实履行社员义务。
二、社团定期根据有关规定对社员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1、坚定正确的方向,热爱祖国,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强化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注重师表形象,做文明学生。
3、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团结社团会员,配合社团各部门工作。
4、遵守英语沙龙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领会文件指示精神,执行各项决议。
5、结合社团特色,注意全面发展,学习一技之长,提高自身素质。
6、重视专业学习,拓宽知识面,认清我要学和要我学之间的关系。
英语沙龙是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补充,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渠道。英语沙龙将进一步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对社团进行管理,把社团管理全面引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做到有章可依,有据可查。从而规范社团行为,实现同学、社员、学校和英语沙龙监督的三维一体化。对此,我们将始终坚持“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宗旨,加强社团内部的管理,规范各个部门的行为、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推进各个部门的工作,进而使社团内部的各项工作更上新高。
社团规章制度
各社团内成员要本着尽忠职守的`态度,认真完成每一次的组织计划。
1、社团内成员不得玩忽职守,利用职务便利破坏学校规章制度,如有此类事件发生(包括被别的同学举报),给予社团考核中扣分的处罚,一次扣2分!
2、各社团在组织每一次、中型活动时,必须具备四份书面材料:活动前三份(申请活动书,活动计划书、活动具体内容),活动后一份(活动后的总结)。前三份材料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活动不能举行。没有活动后总结书的,在社团考核中扣0.5分!
3、未经团允许,社团私自举行活动或组织成员集聚,扰乱学校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在社团考核中扣2分,并要接受学生处的处罚。
4、社团组织活动期间,发生各种矛盾、等不良现象(无法避免的事件另外处理),属于社团部门的疏忽、不认真的,在本社团考核中扣1分!
5、社团成员必须服从团统一领导和管理,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活动者,在考核中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该社团负责人责任。
6、若有同学映社团的不足或搞活动时不认真,缺乏公平竞争的意识,将给予该社团扣1分的处罚!
7、社团组织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影响面较、效果较好的,在社团考核中给予加2分的鼓励!
8、各社团要相互助、相互协作,不允许出现排斥、损害社团利益和影响的事件发生,如有类似事件,将对其社团进行严重警告,在社团考核中扣5分!并对该社团负责人进行严厉批评和留职察看!
9、学校社团是为全校同学服务的,搞各项活动应该面向全校各个班级(特殊活动除外),如有社团故意分裂在校学生,有严重的级别歧视,将给予本社团在考核中扣10分的处罚!给本社团主要负责人停职处分!
10、各社团在一个学期内最少要组织两次全校性型活动,要充分作好活动前的准备,作到“办一次活动,成功一次!”
本规章制度的决定权属于团,任何人(团领导除外)无权修改!希望各社团能够认真完成各次活动,很好的为同学们服务!
社团规章制度10
学生社团是培养和锻炼学生能力的重要文化园地。为促进学生社团正常和健康地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学生社团的成立
1、我校学生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广东省有关规定和我校的校纪校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利。
2、学生社团成立,须经团委审查通过,报学校教学处批准,并在教学处备案。
3、学生社团成立条件:
(1)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学生社团名称中应冠有所属学校的名称。
(2)有不少于5名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3)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确定的负责人;新成立的社团,其第一负责人由社团发起人民主推举产生,并报校团委批准,教学处备案。
(4)至少配备一名指导老师。
(5)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6)具备开展社团活动所需的其它基本条件。
4、学生社团成立审批程序:
(1)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须上交基础材料,包括:活动报告、活动时间、发起人名单、指导老师签名。
(2)校团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材料审核通过后,报教学处批准。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成立社团:
(1)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第1条的规定;
(2)校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
(3)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4)申请材料中有弄虚作假情况。
二、学生社团的管理
1、我校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工作由学校团委具体负责。
2、学生社团如需更换负责人,吸收新社(会)员或作其它方面的调整,必须先指导老师认可,然后报校团委同意,并报校团委备案。
3、学生社团每学期必须开展五次以上的活动,活动前必须办理申报手续。校内活动校团委审批;跨校级活动报校团委和教学处审批,校团委备案。活动必须包括时间、地点、方式、人员、负责人、内容、经费等。
4、学生社团在每学期开始,必须制订出学期工作计划,学期末必须有书面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和总结均须向校团委和教学处备案。
5、学生社团每学年必须在公共场合向全校师生举办一次成果汇报展览,各社团须有较完善的档案管理。
6、学生社团创办的.内部刊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须由团委审查通过并批准。团委有权整改、停刊违反规定的社团刊物。
7、社团指导老师职责:
(1)经常深入学生社团,了解社团成员思想、学习,加强与各社员的沟通交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专业理论指导。
(2)指导社团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每学期定期参加全体社团成员或(理事会)会议。
(3)检查社团工作开展情况,提高社团活动的层次与质量,指导社团活动,对社团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分析解决。
(4)各社团导师每学期课时安排不少于6课时,时间由导师和社团协商安排。
(5)各社团导师每学期至少开一次学术讲座。
(6)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其它任务。
三、学生社团的奖惩
1、奖励
(1)校团委每学期对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授予一批“优秀社团”、“社团优秀干部”、“社团优秀会员”、“社团优秀指导教师”等称号。
(2)校团委为“优秀社团”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活动基金奖励。
(3)各学生社团内部每年评定1~2名“优秀社团干部”向学校推荐,由校团委、教学处评定3~5名优秀社团干部,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优秀社团干部在学年评优中可享受与学生干部相同的待遇。
(4)“社团优秀会员“由校团委颁发“学生社团优秀会员”证书。对“社团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
(5)社团积极配合学生会工作,积极参与并高质量完成社团部所组织安排任务的,代表学校参加重大比赛或活动取得较好成绩,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由社团部视情况决定并上报团委批准后给予加分奖励获授予荣誉称号。
2、处罚
(1)社团虚报活动,举办的活动性质与报评不相符的,补报的活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均属于虚报。虚报三次的,取消社团评优资格,暂停审批处分。
(2)社团连续两月无任何活动的,一律予以暂停审批处分;连续三月无任何活动的,予以注销。
(3)社团违反有关规定,举办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违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有损学校声誉内容的活动或者未经批准的政治性、纯商业性活动的,一律予以注销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有其他违规活动并导致重大违规事件发生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一律予以注销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社团规章制度11
1.社团以集体利益为重,提供平台的同时,作为社员需做好监督,保护,美化的义务,如设备,安全,卫生等等。(关于卫生,社团每天都有人出入,因此社长部长们需要安排部署每天的卫生清理,你们需要做好带头作用。在社团交流中,你们同样也需要让社团每一份子懂得设备的使用和安全问题。)
2.关于设备出租问题,价格由现任社长部长共同商议,制定后不得以关系修改价格,出租前需要拍细节照,出租后同样需要拍细节照对比,如因错漏而发生设备故障由出借人和借的人共同承担责任。(这项规定需要提醒每一次需要租借的单位,如其他社团组织需要租借社团设备或场地 必须要有一位社长或部长在场。)
3.学校一切先由社团出人演出的活动,都以社团为名义,不得以私人名义去参演,这关系到社团的利益。(任何社员在你能够接到活动邀请时,请想一想最初是谁给予你们的这个平台!)
4.社团是处于时刻运作,改变的状态,在社团运行情况下,社团每一分子都有权利去改善社团的环境,同样也有义务去承担社团运作所带来的利弊得失。社团的好坏很大部分取决于你们的选择和行动,所以be responsibility 。
5.社团是对内也是对外的,有它自身的形象,而形象体现在你们的言行举止。因此,当你们在进行有关社团的一切活动和微信群聊天等等时,请注意你们的姿态,言语,事关社团,也事关你自己。(晚归切记不得以社团名义登记,个人纠纷同样不能牵扯社团整体)
6.社团每一年有最应尽的职责二者,品牌活动和音乐教学。当每一届候选或者上心者的出现时,应加强做好这两方面的策划和准备。不要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尤其作为社团管理者,你们需要做好带头作用。
7.关于工作问题,自愿报名参加社团活动的工作人员或表演人员必须准时到场 否则不予以加分。工作人员及表演人员因特殊情况迟到早退需向社长部长或活动负责人报备,负责人同样需要设定严格的.签到程序,不得包庇。工作人员和表演人员需协助负责人带好整个活动的流程,负责人也需要做好活动带领。
8.社团冲突难以避免,但请不要在社团,其实是个人冲突的事情影响到社团运作。如果是双方的个人冲突严重到影响到社团大局,请双方自己成熟一点自行解决,如若屡教不改,社团管理者有权力和责任请你退社,若是管理者有冲突,其余管理者可以选择私下解决或者投票弹劾选出新的管理者。
9.社团每一届都会出现新的社长部长,这是社团不变规律,也是每一年模式的改变和突破。作为社长部长,有退任后选择社长部长候选的权力,但是一旦换届,前社长部长无权干涉社团或者社长部长的任何决策,即便你自认为对于社团来说很好,你也只能给予建议,最终决策的决定权归当任社长部长所有。请记住,过去是不能干涉,更不能以负能量去影响现在,如果你当年是社团一份子,社团利益不需要你的保障,但起码也不需要你带来的反作用。
10.希望社团的每一份子,不做损人利己之事,不做舆论伤害之事。尊重他人,便得他人尊重。也请你们记住,人人平等,在社团集体中,一视同仁。保持你们的初心和努力,相信你们在社团期间会得你所应得。
社团规章制度12
一、简介
为了促进我校跳绳社团的良好修养,保证社团的训练、计划顺利进行,维护社团的声誉和树立社员的.良好形象,营造一个团结、严肃、活泼、和谐的训练气氛,特制定此章程。
二、总则
1、名称
本社团全称为“绳彩飞扬社团”
2、性质
花跳社团由教师高燕丹、陈蕾担任教练,跳绳队员由热爱跳绳的学生组成。
3、宗旨
开展花样跳绳,提升本校跳绳运动的水平,活跃和丰富校园文化,培养爱国热情和团结友爱的精神,提升本校跳绳运动水平,加强与外界交流,培养优秀的跳绳运动员,推动本校跳绳运动的发展,以点带面带动全校学生积极参与到跳绳训练,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成为我校体育运动的特色。
4、口号
我们的口号是:“我跳绳,我健康,我快乐”。
三、社员
1、社员资格
在校学生凡是认同本社团章程,自愿参加本社团,对跳绳感兴趣,均可申请加入跳绳队。经指导教师、社长审核后成为正式的跳绳队队员。
2、社员职权
(1)积极对花跳社团提出建议和批评
(2)遵守本社原则,履行义务,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3)热爱工作,努力完成任务
(4)维护花跳社团形象
(5)积极参加活动,准时参加会议
四、奖惩
1、社员奖励
在各项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者,按照学校的奖励方案,给予获奖者相应的奖励
2、社员惩罚
社员不听从教师指导,我行我素,不遵守社团规章制度者,给予警告,严重者除名。
五、附则
1、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本社团所有。
2、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社团规章制度13
第一条:社团名称
__市鹤溪中学书法社团
第二条:社团的性质
以国家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在中学加强写字教学若干意见>>为指导,加强学生的写字教学。本社团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专门安排学生写字。目的是通过老师指导,使学生形成良好的写字习惯,提高写字能力。社团成员都要按社团活动的章程办事,严格执行活动计划,积极参加有关的竞赛活动等。
第三条:社团的`宗旨
丰富学生校园生活,为学校创造各方面人才,建设和谐健康的校园文化。
第四条:社团的任务
组织社员开展多种学习活动,培养社员书写能力,促进社员的全面发展。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及实践,提高学生的兴趣和修养,推动学校精神文明与校园文化建设。
第五条:社团的规章制度
1。本社团是由校团委组织管理的学生团体,是提高广大社员书法水平,引导社员学书法、爱书法的专门兴趣组织,是我校社团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本社团只招收本校的学生。
3。申请加入社团的学生必须行为端正,热爱学校,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上进心,认可本社团章程。
4。凡自愿申请加入社团的学生,都必须填写一份申请表,并由班主任签字,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成为本社团正式会员。
5。社团成员必须爱护社团的公共财产,不得擅自将公有财产给予他人。
6。各社团成员须按时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事必须请假
7。如中途有人要求退出本社团,须写一份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退出本社团。其他成员毕业后自行退出本社团。
8。社团成员须相互尊重、相互照顾、相互理解。
社团规章制度14
第一:总则
本篮球队名称为b·girl。我们篮球社的宗旨是团结爱好篮球的女生,努力发展学校篮球运动,推动篮球的普及并且提高技术水平,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增进学生间情感交流,达到强身健体的要求。并通过篮球活动广交朋友。
第二:任务
扬州技师女子篮球社的任务是宣传与普及篮球运动,组织学校女生积极参加篮球运动,以增强体质和提高运动
技术水平。联系和组织与外校球队之间的篮球友谊比赛。
第三:技师女子篮球社成员
扬州技师女子篮球社吸收本校爱好篮球运动的学生成为其成员。
成员的权利:
1、对篮球队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2、参加篮球队组织的各项活动;
成员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积极参加篮球队的各项工作、推动校园女子篮球运动的发展。
第四:篮球社规章制度
1、队员如无法参加活动,请至少提前一天通知领队或队长。
2、队员场上服从队长及教练,场下服从教练及领队。
3、连续三次无故缺席球队活动者,最好请假,否则实施一定惩罚。
4、所有人之间不得在活动中闹纠纷,有矛盾请找领队解决。
5、不服从领队及教练安排者,经讨论可定其是否离开球队。
6、球员在非领队组织的情况下,不得以技师女子篮球队的名义参加任何比赛。
7、球员在非活动期间发生的一切情况都与球队无关。
8、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参加活动者,请及时找领队或者队长沟通,以便决定去留或者留名。
9、球队内团结第一,不可分党结派。
第五:篮球队职责范围
1、社长:负责篮球队一切事务,并掌握球队财政及任命撤消职务的权利,拥有球队最终发言权,每次活动后的感言及财务收支需及时反映到学校
2、教练:负责球队训练挑选人员,制定战术,需要时帮助领队处理事务,拥有球队的代言权力
3、队长:场上必须调动队员积极性,以身作则,服从教练及社长的安排,多听队员的意见,做好队员跟领队教练
之间的桥梁作用,及时将队员意见告知领队与教练。同时也负责非篮球队员的打球事务。
4、经理:所有的社团经费支出与收入,包括租场地,联系外校社团一律都归经理的管理范围。例外还有团队的其他活动。
5、正式队员:互相团结,在球场上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积极配合领队及队长的工作。
6、非正式球员:加入篮球队希望是喜欢篮球的',对篮球队有责任心的,希望每次活动都来。参加活动时别因为一时兴起而来,打个几次就跑了,经过一个月一次的校内比赛才能加入球队。
第六:篮球社活动
活动地点:扬州技师篮球场4号场
地,活动时间:
球队的各项活动以业余时间为主,少量占用必要的上课时间。
坚持每周一次的固定训练活动,以每周周六18:00-22:00为固定活动时间。
每一月至少举办一次比赛活动,临时训练及比赛以版内公告为准,并由队长进行队员通知。
每次活动结束后举行简单活动
每月组织一次球员聚会,球员交流感情,加深友谊
第七:篮球社基金组织
篮球队基金由球队队员进行交纳,每月进行核算统计。
篮球队基金用于球队训练、比赛中的场地租金、饮水;篮球器械的购买。
球队基金由球队财务经理进行管理及使用,由球队委员会进行监督,对于基金使用名细,财务经理每周进行财务报表于版块内公布。
篮球队球队委员会成员均属义务负责球队工作开展,无工资发放,对于用于球队工作中的费用,由支出人向财务经理进行报销,财务经理在每周财务报表中需列项供球队成员监督。
第八:篮球社活动训练
希望正式球员以及热爱篮球想加入篮球社的朋友,每次活动能准时参加。每次活动之前大约有30——60分钟的准备活动及一些基础训练。基础训练是为了提高大家的基本功
然后大家就分组打球,全场或者3v3。
第九:总结:
技师女子篮球社将以此规章对球队运作及成员进行管理,对于规章中细节部分,欢迎社区会员给予意见进行修订。社区篮球队由社区会员及篮球爱好者共同组织,各个委员会成员也由球队成员进行选举产生,因此,希望大家能够配合好球队委员会成员工作,做好篮球队队内团结,共同开展好篮球训练及比赛活动。振兴技师女子篮球社的发展。
社团规章制度15
1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此针对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会费管理以及考核标准作如下规定:
第一部分 学生社团的申请和成立
1、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请书、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业务主管部门 或主管部门或主管人的推荐书、学生社团的章程、办事机构地址或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简历、社团人数等。
2、学生社团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名称、宗旨、经费来源、组织结构、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终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项。章程应与团委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3、社团发起人应持挂靠单位的介绍信(函)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社团指导部领取《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申请人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挂靠单位意见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审批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 干部审批表》,逐向填写,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4、经社团指导部审查,院团委批准后,社团方可正式成立。社团指导部将《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一式三份,分送院保卫处、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备案;学生社团的印徽、成员证件模本应保管理机构备案。
5、社团批准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社团指导部必须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二部分 日 常 管 理
1、每年开学初,由学院组织各协会统一纳新,所有会员要认真详实填写会员登记表.每年纳新后,各协会对全体新会员进行注册.
2、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由各协会将会员证统一上缴社团指导部进行注册,逾期不予注册,按退会处理.注册后会员按长春工程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规定每学期加社会实践分0.5学分。
3、每学期初第二周,由各协会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上缴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本学期的活动支出预算。每学期各协会须于第十七周前由组织机构对本学期活动进行总结,并上缴至社团指导部。对于各协会临时增开的大型活动及跨校活动,须于活动前两周向社团指导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开展活动。
4、各协会开展活动前,须认真填写《长春工程学院社团活动登记表》,对活动前未填写者,取消该活动的评比资格。
5、各协会组织机构每两周至少开一次例会,对前一阶段活动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活动进行计划。
6、每学期各协会内部组织机构对会员进行评比及量化考核。考核结果须上缴社团指导部存档备案。
7、学生社团创办刊物,须报团委、党委宣传部批准;不得创办面向校外的刊物。学生建立跨校、跨地区的团体和举办面向校外的刊物,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学院禁止非法组织和非法出版物。
8、每年十月初,由社团指导部统一组织各协会进行组织机构换届选举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组织机构须临时变更的,须由协会上缴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换届。
9、每学期末,社团指导部对各协会组织机构进行任职评定。
10、每学期第十八周各协会将本学期活动资料上缴社团指导部,社团指导部每学年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对特色鲜明、卓有成效、反映良好的学生社团,给予重点扶持和表彰。详见本条例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 财 务 管 理
为了更好的监督各协会经费使用情况,发挥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的宏观调控作用,本着对会员负责的宗旨,针对各协会的实际情况,学院团委特颁布此制度。
1、学生社团自行筹备经费。各学生社团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
2、各学生社团可依据本协会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会费,会费可以每学年收取一次,也可以一次性收齐。会费的收费标准由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结合该学生社团的具体情况确定。
3、各学生社团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允许范围内加收或提高会员费,但须提前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动原因,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照新会费标准收取会费。
4、会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基本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个人名义报销。
5、各学生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单位的资金或实物,但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捐赠。接受捐赠时,不得承诺学院规定范围以外及有损学院社团形象的条件。
6、各学生社团秘书处管理社团财物,秘书长管理经费,应建立清晰的财物收支管理制度和协会财产登记。经费支出前,由社团主要负责人讨论通过,方可支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
7、各学生社团每学期注册一次,须向团委社团指导部汇报上学期的财务收支情况,同时上交本学期的会费支出预算计划。
8、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本社团财务管理,学院团委将对各社团财务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财务管理混乱的学生社团,团委将对其限期整顿,情节严重者,院团委及有关部门将给与严肃处理。
9、会费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主要负责人在场,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收据应有经手人签名)。会长、经手人及秘书长在会费记录本上签字方可。
10、各学生社团对会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让会员及时了解会费花销情况。
11、各社团负责人换届时,上届负责人应把明确的会费记录本和剩余会费转交给下届负责人并在组织调整大会上做详细介绍,如果在会费交接过程中出现问题,上届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部分
评 比 制 度
为了规范社团活动,促进社团发展,加强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对各学生社团的管理与监督指导,同时使社团评优更加规范科学,特制定此制度。
一、总 则
量化考核基础分为60分,上限100分,下限0分,对管理有方,活动积极的学生社团予以加分,不按规定行事或出现错误予以减分,各社团应严格按照《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及有关规定开展活动。考核分数达到60分视为合格,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生社团可参与社团评优,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社团及社团干部取消其评优资格,并且酌情对学生干部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细 则
一、社团负责人大会出席情况 各社团负责人每学期按通知出席社团负责人大会,迟到一次减1分,无故缺席或早退减3分,无故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会员招收情况 各社团在招收会员时按照院团委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章程及有关规定者,视情况减2-5分。纳新宣传有力者加2分。
三、活动上报和完成情况
1、各社团举行全校性或涉外性活动必须提出申请,经团委批准后方可举行。没有上报私自活动的,一经查出每次减2分;上报后未经批准擅自活动者每次减5分;出现严重后果的,酌情取消评优资格,给予主要负责人处分直至注销其社团评比资格。
2、活动上报并经批准后执行情况良好,经查实后根据活动规模及影响,酌情加2-5分。大型活动并且社会影响极佳,酌情加8-10分。
3、社团工作有创新的、工作成绩突出的加5分,在对外活动中获得省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10分;获得市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5分;活动在校级宣传资料上有报道的加3分。
四、各社团内部建设
1、社团内部组织机构完善、运作良好者加5-10分,组织机构不完善或有其它的问题者减10-15分。
2、各社团必须建立自己的财务管理条例,帐目清楚加5分;帐目不清楚者减5分;出现问题者减10分,问题严重者追查负责人责任。
五、活动次数
各学生社团每学期至少开展5项活动,不足5项者缺少一项减5分,每项活动须上交社团指导部活动计划,活动总结。(纳新、例会和讲课不算活动)
六、各社团例会制度
各社团应每月举行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社团组织机构一周例会一次,商讨和交流协会活动及管理问题,无故不举行者每次减3分。
七、各社团换届应提前上报换届时间及名单,不上报者学校对其新一届组织机构不予承认,问题严重的协会由团委整顿且减5分。
八、按时参加团委社团指导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按时递交工作计划、总结以及主动上交账本等资料,不按时交者每次减3分。
三、说 明
1、院团委有权修改完善本条例。
2、对违反本条例的学生社团负责人,视情节给予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不予发毕业证及学位证。
3、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4、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院团委所有。
2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现社团共包括:广播站、海韵文学社、未名话剧社、英语俱乐部、NINE-X动漫社、POP街舞社、DISCOVER摄影社、极影轮滑社、等。
规章制度具体如下:
一、社团组建。
1、各社团必须有确定的社长及社团成员。社团人数在20人左右。
2、组建新社团须先写创社申请书,上交到实践部,经实践部、团委书记审查批准后方可正式创建。
二、社团活动。
1、各社团须在每学期初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本社团该学期的活动总计划书(包括社团成员名单、社团活动安排等)。
2、活动申请。各社团在组织活动时,必须事先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活动申请书,经团委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
3、活动组织。
(1)、活动宣传海报必须张贴在宣传栏中,不得随意张贴在诸如走廊墙壁等处,不得覆盖其他张贴文件。
(2)、活动期间,不得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
(3)、活动期间保持活动场地清洁,不得损坏学校设施。
(4)、任何社团、社团成员不得在非活动期间滞留在活动室。
4、活动总结。各社团每次活动结束后,须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活动总结及活动照片。
三、社团考核。
1、每学期末,各社团须向实践部上交一份该学期社团活动总结。团委实践部将根据各社团总结、平时社团活动考察记录及违规情况对各社团进行考评。
2、每一学年终结,实践部将对各社团进行学年考评。对表现突出的社团给予表扬,评定为先进社团,对表现糟糕的社团,将取消社团资格。
3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教育的“三个面向”,努力培养“四有”人才,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学生第二课堂,更好地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和人才培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社团是具有共同志向、兴趣爱好的同学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团体。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各类社团,建设受欢迎的社团,发挥个人的特长培养综合素质,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三条 指导方针:弘扬主旋律,开展具有思想性、学术性、娱乐性活动,丰富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 承认各社团章程,对某种社团具有浓厚兴趣,均可申请入会。
第五条 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如:仪容仪表必须合格,做事做人必须文明)
第六条 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中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三)发挥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载体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团组织生活。
第七条 本校学生社团受学校党总支的领导,学校团委受党总支的委托,在学校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承担本校中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 本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自筹。需聘请人员,自己联系。
第九条 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学校团委审查同意,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十条 学生社团登记时,均需按照学生社团的相关类别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的登记管理部门为学校团委。
第十二条 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至少一名社团负责人;
(四)有规范的章程;
(五)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团委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和备案;
(二)对学生社团实施学期检查;
(三)对学生社团聘请校内外专家担任顾问的申请进行审查批准;
(四)对学生社团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 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学校团委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十五条 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它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由学校团委审查通过。学校团委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社团刊物进行整改和停刊。
第四章 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会员会议由会员组成,会员会议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 会员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二)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三)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
(四)修改社团章程;
(五)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十八条 各社团应当不定期召开会议,并将会议形成的决议报学校团委批准和备案。
第十九条 会员会议作出决议,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条 社团执行机构是会员会议领导下的社团日常事务处理机构。执行机构由社团负责人组成。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由学生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由本社团成员通过会员会议选举通过,经学校团委审查后产生。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中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五章 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二十四条 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和组成机构,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二十五条 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登记机关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二十六条 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二十七条 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六章 学生社团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学生社团应按照本社团宗旨,树立“精品意识”、“品牌意识”,积极开展具有社团特色,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活动,发挥社团“自我发展、自我锻炼、自我服务”的功能,为繁荣校园文化服务。
第二十九条 社团活动以校内为主,要坚持业余、资源、小型、多样、服务的原则。
第三十条 各社团需在每学期初修订好本社团章程,并分别在学期初和学期末向学校团委交一份本学期的活动计划和总结以及每次活动的教案。学期末各社团要组织一次成果汇报展示,学校将评选出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员。
第三十一条 中学生社团跨校进行交流活动,必须经学校团委审核并报校长批准。
第七章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
第三十二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学校团组织申请注销登记:
(一)完成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会议决议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社团被责令解散的;
(五)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三十三条 学生社团应当向学校团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四条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应当在报批后尽快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三十五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
(一)活动范围与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
(二)不接受本条例规定或各校的有关规定和指导;
(三)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
(四)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
(五)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将其解散。
(一)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二)社团执行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而未予有效制止的;
(三)背弃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四)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进行整顿后仍未注册的;
(五)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10人的;
(六)社团连续一学期未进行活动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行使及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已明确规定的内容,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各社团自行制定细则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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