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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员工规章制度

时间:2023-11-03 07:40:17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优)店铺员工规章制度8篇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店铺员工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优)店铺员工规章制度8篇

店铺员工规章制度1

  1、最新服装店员工准则:

  1)员工应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观念,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以自身的良好表现共同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

  2)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店铺管理制度。

  3)如遇不明事项应服从店主领导,与同事合睦相处,对新进员工应亲切,公平对待。

  4)员工应保守店铺的机密,不得对外泄露任何有关店铺的销售数据,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图谋私利。

  5)员工对待工作与顾客应谦恭诚恳,满腔热情。遇事不可推诿,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故意刁难顾客。

  6)员工有义务完善各项工作及服务品质,提高工作绩效。

  7)员工应爱惜店内财物,控制各项费用与支出,杜绝浪费现象。

  8)员工应恪尽职守,非经核准不得阅览不属于本职范围内的数据或传播不确消息。

  9)员工有违反上述准则条例的,将依据奖惩条例予以处罚。

  2.服装店员工的仪容仪表

  1)头发要整齐、清洁、头饰要与工服、发型搭配得当。

  2)女同事按公司化妆标准化妆,不可留长指甲。男同事不可留胡子。

  3)如果有体味者,要适当涂止汗露。

  4)制服要干净、整洁,不能有异味。

  5)店员不能穿厚底鞋、拖鞋。

  3.服装店工牌与工服

  1)工服是店铺的形象。在规定穿工服的时间内,员工必须统一穿工服。如员工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工服的破损或丢失,须按规定进行赔偿。

  2)工作时间内必须佩带工牌,员工要注意个人的仪容仪表。

  3)员工在离职时必须退回工服,如果没有退回,须按六折赔偿。

  4)凡利用工牌在外做不正当的事,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5)未按公司或店铺要求穿着工服的,初犯者处以口头警告,严重者处以书面警告。

  4:服装店店铺制度

  1)工作时需严格遵守店铺仪容仪表着穿规定,提供优良的服务,以客为先。

  2)必须遵守劳动纪律,自觉遵守轮班制度。依时上、下班,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如需请假,须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3)洁身自爱、防盗防窃。工作时间,须将个人物品存放在指定地点,下班自觉由店长或指定检查员检查所携带的'私人包裹,并随时由店长或指定检查员清检员工储物柜。

  4)未经同意,不得向外泄露店铺的一切资料(尤其是销售额),否则将根据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5)工作时,要保持口腔卫生,不准喝酒和吃有异味的食物,营业中不准吸烟、吃零食。

  6)严禁私用、盗窃公司货品及其它物品,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必须尊重上司。

  8)工作时间严禁在工作场所说笑、打闹、争吵、赌博、吸咽、酗酒、追逐、大声渲哗、当堂整理着装、化妆及一切有损公司或店铺形象的行为。

  9)工作时间严禁利用公司电话做私人用途,不得将店铺电话随便告诉无关之人。

  10)工作时间不能擅自离岗或随便窜岗。

  11)穿着已购买的店铺服饰回店铺须向主管或店长登记款号。

  12)严禁擅自修改、泄露、盗窃公司或店铺电脑数据,违者严厉处罚。

  13)工作时间不准代他人存放物品,如遇到顾客购买的商品需暂存时,需做好登记。

店铺员工规章制度2

  1、员工制度

  1)店长迟到罚款20元、员工迟到罚款10元

  2)如不佩带胸牌、头花者罚款5元

  3)不可佩带过多的首饰

  4)工装要整齐,脏了就要洗

  5)老员工要带新近的员工

  2、员工准则

  1)员工应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观念,以自身的良好表现来建立品牌的形象

  2)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遵守店铺的管理制度,及其安排

  3)如遇不明事项应遵从领导,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要对新近员工以友善的态度

  4)员工应爱惜公司的财务

  5)员工要对待工作要有满腔的热情,对顾客要以友善的态度,不可以对顾客提出的要求刻意刁难

  3、员工的仪容仪表

  1)头发要整齐、清洁、头饰要与工服、发型搭配得当。

  2)要按公司化妆标准化妆,不可留长指甲,涂重颜色指甲。

  3)制服要干净、整洁,不能有异味。

  4)店员不能穿拖鞋。

  4、工装、工牌佩带情况

  1)工服是公司的形象,是店铺的形象。在规定穿工服的时间内,员工必须统一穿工服。

  2)工作时间内必须佩带工牌,要注意个人的仪容仪表。

  3)凡利用工牌在外做不正当的事,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4)未按公司或店铺要求穿着工服的,罚款5元

  5、店铺卫生

  1)橱窗、通道、展厅需打扫干净

  2)试衣间、镜框、模特、地面、挂钩、椅子均需打扫

  6、店铺制度

  1)工作时需严格遵守公司仪容仪表着穿规定,提供优良的服务,以客为先。

  2)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如需请假,须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3)工作时,要保持口腔卫生,不准喝酒和吃有异味的食物,营业中不准吸烟、吃零食。

  4)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必须尊重上司。

  5)工作时间严禁在工作场所说笑、打闹、争吵、赌博、吸咽、酗酒、追逐、大声渲哗、当堂整理着装、化妆及一切有损公司或店铺形象的行为。

  6)工作时间不能擅自离岗或随便窜岗。

  7)穿着已购买的公司服饰回店铺须向主管或店长登记款号。

  8)员工在个人利益与店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店铺利益为先。

  7、闲聊接打私人电话

  1)没有顾客时不准聊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项

  2)不准在忙时接打私人电话

  8、员工的整体素质

  1)有顾客光临时要微笑式与顾客打招呼

  2)在为顾客服务时要使用礼貌用语

  3)在遇到难缠的顾客时要有耐心

  4)即使顾客没有购买也要做到微笑欢送顾客

  9、对货品的熟悉程度

  1)熟记产品的款号、码号、颜色及其价格

  2)熟悉产品的位置、归类

  10、店铺的整体陈列

  1)根据服装的色系及其款式进行陈列

  2)根据不同的风格进行陈列

  11、团队合作意识

  1)小组之间的相互合作

  2)组与组之间的相互帮助

  12、新近员工制度

  1)老员工要带新员工熟悉环境、货品

  2)在新员工遇不明事项时老员工要有耐心为新员工解答

  3)新员工的适用时间内要遵从公司的制度及各项安排,不可推诿

  1、所有员工必须以完成店里的.目标任务为中心,同心协力,群策群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气氛,力争最高的营业额;必须遵守美容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

  2、发扬团队精神,整体观念,不分彼此,以达到顾客满意为目的,提高美容院的销售额。

  3、员工应时刻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发扬团队精神,积极参加店里组织的一切活动。

  4、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做好顾客档案记录工作,保存好所有的顾客资料,必须做好顾客服务及售后服务工作。

  5、顾客至上,努力让每一位顾客满意,严禁挑客、拒客,如发生此现象将对当事人进行停牌处理。

  6、上班时间之前所有员工将自己的准备工作做好,工作时应全面招呼顾客,以示热忱的服务态度,接待顾客必须礼貌和亲切微笑,并多说“谢谢,欢迎光临”等词语,并上茶水,当顾客离开后应送之门外,并收拾茶杯以维持整洁,力求尽善美之工作精神。

  7、工作时间在指定位置站好或坐好,不得在美容院内随意走动,不得串岗,亦不得在工作时间吃零食。

  8、员工之间不得拉帮结派,不得散布有损美容院和同事的谣言,尊重上司,服从上司安排,不得对顾客谈论美容院内部事物。

  9、美容院为员工提供的午餐、晚餐只能在规定的餐厅就餐,除规定的用餐外不得食用其它食物,严禁员工食用零食或在就餐时间以外进食;所有员工的水杯必须集中放置在休息室,不得在大厅内喝水,不得使用美容院一次性纸杯喝水,不得在店内吸烟、吃零食及其它饮料或食物。

  10、工作过程中(即为顾客服务过程中)员工之间不许互相聊天、嚼口香糖、打闹、做鬼脸和探讨任何技术及时尚问题。

  11、员工不允许在休息室或大厅内议论任何有关顾客的问题(隐私、价格、身体相貌)、对顾客指指点点,技术问题可在技术研讨会或晨会上研讨。

  12、全体员工严禁私人处理所有工作当中发生的问题,严禁指责任何同事,任何问题由店长公正严明、认真、谨慎负责处理。

  13、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前台、办公区域、休息室及美容院宿舍。

  14、员工上班不允许有任何情绪化,应全心全意的投入工作,冰箱严禁存放个人物品。

  15、美容师电话预约顾客必须到前台,由前台接待,任何员工不得给顾客留私人电话、名片。

  16、员工进美容院后须将自己形象整洁后方可签到上岗,签到后不得再化妆、洗头、搞个人卫生,否则按迟到计算;违者罚款10元;全体员工禁止上班时间着牛仔裤和运动休闲时装,应服装整洁合身,时尚,每日更新。

  17、所有员工不得在大厅及休息室睡觉,谈论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扣罚。

  18、上岗后不准随意接打电话,若有事打电话须经店长同意并签字,要把手机交前台保管,有预约顾客,听候前台安排。不交手机者,违者扣罚。

  19、员工上班时间不得随意脱岗,外出必须与主管请假,请假半天以上必须向美容院申请,美容院批准后方可离去,否则按旷工处理,并扣罚薪金。

  20、任何员工患传染性疾病、皮肤病必须自动离职。

  21、所有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客人发生冲突和争吵,违者开除。

  22、所有员工在美容院内不允许向客人介绍非美容院所经营项目及产品,如发生此类问题引起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23、以上各项规章制度请各位员工严格遵守,违者将接受10-500元罚款、停牌、辞退等处罚。

  24、以下制度请店长及前台严格监督执行,否则将受到10-200元的处罚。

店铺员工规章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自律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员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员工应当自觉接受公司及所属部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奖惩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到以人为本,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规违纪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总经办和工会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和引导员工学习了解、遵照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大力宣传员工中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迹,同时有力地纠正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五条 对员工的奖励和违规违纪的惩处要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宽严适度、及时到位。无论奖励还是惩罚,都要起到对本人或他人的教育启示作用。

  第六条 公司员工对他人的奖励或处罚不当有建议权,对本人的处罚不当有申诉权。

  第二章 奖 励

  第七条 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一)在恪尽职守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提高生产或工作成效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改进公司基础管理或专项管理,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提高管理成效、经济效益等方面有突出业绩的。

  (三)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或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

  (四)在生产、科研、工艺设计、产品设计、劳动条件改善等方面有发明、创新、技术改进等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五)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实施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效果的。

  (六)在保护公共财产,预防或挽救事故有功,使本公司和其它社会组织的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七)符合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奖励规定必须给予奖励的。

  (八)公司领导认为或基层建议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奖励可以于年终集中进行,也可以平时分散进行。

  第九条 第七条中的第(一)(二)(三)项于年终进行,结合年度考核工作的开展,分设如下奖项:

  (一)全勤奖:全年出勤(含夜班、加班折算)不少于275个工作日,奖励400元。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者没有全勤奖。

  (二)考核奖: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定三个等次,比例为2∶7∶1。对全勤者,按考核结果奖励,优秀800元、合格600元、不定400元。对不全勤者,按折算工作日除以275打折计算。工作日时间不足6个月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先进员工奖:

  (1)按部门人员总数的15%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奖金400元。

  (2)按先进工作者总数的`20%比例(相当于全员的3%)评选明星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嘉奖证书和奖金1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3)按明星员工总数的1/3比例(相当于全员的1%)评选模范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记功证书和奖金3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4)其它可设单项工作先进个人,如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环保工作先进个人,比例严格控制,发给奖状和400元以下的奖金。

  第十条 第七条中第(五)(七)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其奖励条件、额度遵照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规定执行,除制度中有明确流程规定的以外,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审查,确认的立即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第七条中第(四)(六)(八)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组织审查,确认的报公司领导层讨论决定、总经理批准后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三章 处 罚

  第十二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挥霍浪费公司资财,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第十三条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和对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害的程度,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四类。

  第十四条 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的教育与处理分为:公开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五种,并结合经济处罚。

  第十五条 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容易受客观因素影响而发生的情节轻微的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具有初犯性和偶尔性(同一 条款中每月累计不超过一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轻微违规违纪行为:

  1.未经请假迟到、早退、或班中短时出厂;会议或培训中无故迟到、擅自早退等;

  2.到岗后洗漱、做个人卫生;上班中擅自离岗、串岗、睡岗、干私活、玩游戏、看视频、看小说、玩手机等;

  3.上班中讲粗话、脏话、吵闹喧哗、聚众闲谈、打搞嬉闹;

  4.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应请示、汇报的事项不及时请示、汇报;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吃零食、在设备旁存放食品;乱扔杂物、乱倒剩菜剩饭、乱停车辆、乱摆乱放周转架、玻璃架等;

  6.职员下班时不关电灯、空调、饮水机、复印机、电脑、风扇等用电器;员工非使用状态下不关水龙头、电灯、电脑、风扇等;

  7.对来访者不闻不理、态度生硬;对来宾有不敬行为。

  第十六条 首次出现轻微违纪,一般适用公开批评的教育方式,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在一定周期内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相对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一般违规违纪行为:

  1.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2至3起;

  2.上下班委托别人打卡、代别人打卡、与考勤人员(含门卫保安)发生争执、吵闹、涂改考勤记录;月内旷工半天,私自调休、顶班替班一天等;

  3.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培训;碎玻璃不以色分类倾倒;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违规使用液压车、电瓶车;轻度违规使用叉车、行车;违规使用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品等)、阻塞消防通道等,且均未发生事故或产生危害结果;

  5.未经批准带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不论是否产生损害结果);

  6.上、下班次间未按正常规定交接、隐瞒工作失误,但尚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7.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有轻度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下或有一定负面影响;

  8.不服从领导分工和工作安排,顶撞领导;不配合同事开展应予合作的工作,刁难同事;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搬弄是非,挑起事端;管理人员语言粗鲁、谩骂或侮辱下属。

  第十八条 首次出现一般违纪行为适用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认识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50元至2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 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多次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和重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1.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3起以上或三个月内重复一般违规违纪现象2起;

  2.上下班不打卡并强行进出;班中出门无手续或有手续不打卡并强行进出;损毁考勤记录;不假而别、月内旷工一天或提供虚假的病假条休息满一天;私自调休、顶班替班两天;

  3.在厂区禁烟区吸烟但未产生危害结果;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限额领料或未妥善保管且未产生危害结果;

  4.严重违规使用叉车、行车,形成安全隐患;违规使用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品等)而拒不纠正、损毁消防设施等,且均未发生事故或产生危害结果;

  5.部门或管理者要求不严、管理不善,造成工人在工作中严重受伤或酿成伤害事故;

  6.隐瞒安全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或其它事故;对重大隐患知情不报;虚报业绩而蓄意获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

  7.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有轻度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或有较大负面影响;

  8.在工作场所或在公司的其他公共区域内吵架、打架;因工作中的矛盾纠纷约定在公司外打架斗殴;

  9.为获取加班补助,采用不当手段取得加班机会或延长加班时间的;因工作需要延时下班,但未经许可不等候交替、先行下班的;窃取公司或他人财物的(不计多少);采用不当手段谋取私利,侵占、贪污或收受贿赂情节轻微的。

  第二十条 首次出现较重违纪行为适用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反复违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重复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损害)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1.一年内重复出现一般违纪3起以上(含3起)或较重违规违纪现象2起以上(含2起);

  2.违反社会公德、公民道德、家庭美德,有伤社会风化和企业形象,在公司内外造成恶劣影响;

  3.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明知行为会带来不良后果,仍继续坚持行动,造成公司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或形成恶劣影响;

  4.破坏、私拿、浪费公司财物、假公济私、价值在千元以上的;

  5.违反保密或竞业禁止制度,泄漏公司秘密;在公司外为同行业企业服务、利用公司出资培训证件为其他企业服务;

  6.私拉私接、私开设备、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酿成事故,造成较大损失的;

  7.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在公司内从事赌博等违法活动,限制领导人身自由,不听劝阻的;

  8.利用病、伤、事假在外从事有收入的活动,经教育不改的;

  9.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损害公司名誉;

  10.未经授权或批准,将公司的资金、房产、印章、证照、车辆、设施、设备、物料、商品等擅自出售、出租、出借、赠予、转租、抵押给其他公司、单位或个人。

  第二十二条 首次出现严重违纪者,如认错态度好,有好的教育预期,适用记过处分,并由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处以500元至20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情况严重的可并追加绩效考核降等和职务降级。

  第二十三条 以上行为适用公司专项制度进行处罚的,按专项制度执行。以上未能列举的行为,根据情节和影响(损害)程度志所列情形进行比较,参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 半年内重复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一年受到三次及次以上“记过”处分或首次出现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规违纪行为,给公司或同事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或损失,适用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并可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为体现惩前毙后、治病救人的教育原则,公司慎用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 员工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负有直接责任的,应责令其赔偿,但每月的赔偿额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对有侵占、贪污、挪用公款和盗窃、索贿受贿的.,应依法全额追缴其违规违纪款额并赔偿利息损失。

  第二十六条 处理违规违纪员工,应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谁用工、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进行,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对轻微违纪和一般违纪,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各部门直接处理,由部门负责人签发,结果报总经办(备案)。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总经办和工会负责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理室批准,由总经理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层以下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部门和部门工会小组负责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办审核,由分管副总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职员、员工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所在部门或车间及工会小组负责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办审核,拟给予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报分管副总批准、签发;拟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请公司法律顾问斟酌并征求总经理和工会的意见,确认后报批准、签发。

  第二十七条 处理违规违纪员工时,下达处理决定书前,通知被处理者本人;书面处理意见及时转人事科归入个人档案,经济处罚及时报送财务部门执行;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员工,同时解除其劳动合同,停止五险一金的交纳。

  第二十八条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决定书包括下列内容:

  1.被处理员工的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职务(工种)、入职时间、工龄等基本情况;

  2.主要违规违纪事实;

  3.处理决定;

  4.不服从处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

  第二十九条 受处理的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提出申诉。

  第三十条 员工对处理决定提出申诉的,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对员工申诉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核查,按本制度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处理终结。不得因为员工申诉加重对其处理。

  第三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撤销违规违纪处理决定或重新处理,该弥补损失的应弥补损失:

  1.违规违纪行为不存在或认定事实不充分的;

  2.处理适用依据严重不当、出入较大的;

  3.违反管理权限或处理程序的。

  4.若被处罚员工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经本人申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可以提前结束处罚,但被处分时间不得低于应处分期限的二分之一,罚款数额不得低于应罚数额的二分之一。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所称违规违纪,是指员工在公司内出现违反公司的管理制度、管理办法但尚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首次经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及车间代表讨论通过,经总经理批准后开始试行,试行中广泛听取意见,适时修订。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店铺员工规章制度4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二工作期间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三上班第一时间打扫档口卫生,整理着装,必须做到整洁干净;员工需画淡妆,精力充沛!

  四上班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

  五、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六、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七、工作时不得接听私人电话,手机应调为静音或震动

  八、认真听取每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

  九、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位客户,做好积极、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

  2、尽快主动了解服装;以便更好的介绍给客户;

  十、员工奖罚规定:

  1、全勤奖励每月30元,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120元,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前三天扣除当日工资的30%,之后每天扣除当日的工资;

  2、每三个月进行优秀员工奖励,奖励200元;(条件:必须全勤员工、业绩突出、无客户投诉者、无拒客者;无)客户投诉或与客户发生争吵将取消本次奖励,一次扣罚30元;

  3、上班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违者扣罚10元/次;上班有客户在时不得接听私人电话不得发短信聊天,手机应调为静音或震动,违者扣罚5元/次;

  4、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30/次;私下使用本公司电脑者扣罚50/次;

  5、透露公司机密(产品原价、客户档案、)查明属实将扣除当月工资的60%;

  十一、入职条件:

  1、填写员工入职表,按入职须知执行规定;

  2、需交身份证复印证

  3、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

  十二、辞职条件:

  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2、未满1个月而要离职者只发放工资的60%,十三、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

  1、连续矿工3次/月;

  2、拒客或与客户发生争吵3次/月;

  3、泄露本公司机密1次/月;

  4、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十四、员工离职、辞退后在两年内不得向外透露本公司商业机密,如对本公司造成不良后果责任将由对方负责,并向有关单位提起诉讼!

  公司宗旨:敏锐观察和自我创新,以时尚品质、潮流为产品风格,以信誉、创新、完美经营为理念,以包装精美、质量上乘、价格合理、服务优质、信誉良好为追求目标!

店铺员工规章制度5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需要每位员工有更强的责任感和凝聚力。个人的付出与收获跟公司的命运息息相关,惟有管理才能出效益,为开创新局面特定如下制度,望大家遵守。

  一、奖励制度:

  1、工龄奖:在本公司食堂连续工作满一年者,报销第二年的健康证费用。

  2、满勤奖:员工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奖励15元,在发放当月工资时发放。

  3、带薪假日:每位食堂员工每月允许有两个下午带薪休息日(须完成中午开餐后的工作)由班组长同意,主管批准:但不具有满勤奖获奖资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4、优秀奖:对食堂各项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表现优秀者,公司经予100-200元奖金,每季度评审一次,年终发放。

  5、特别奖:对公司的业务、管理技术、厨房内部存在的问题等提供建议性的改善意见,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营业绩这意见或建议,用书面形式提交公司,经公司分别研计评审后,(包括如下内容)

  A、举报某领导处事不公正,内部人员问题,收受礼品、回扣;员工假公济私,私带公司物品、破坏公物等破坏公物等破坏行业。(公司经予保密)

  B、对厨房运作过程、作业方法或等程序,提出改进方法、有助降低成本、减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实行的。

  C、对公司组织机构提出调整意见,能精简机构或强化组织功能效益者。

  D、对于公司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提出具体改进建议或方案,具有重大价值可增进收益者。

  E、对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出具体研究报告,或提供有效业务信息;有参考价值可以采纳的。

  6、表现优秀、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员工,可以自我推荐,经公司核准培训合格后经予调整新的工作岗位。具有高度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精神,有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训晋升为管理人员。

  二、惩罚制度(每分1元)

  迟到、早退:

  A、迟到、早退时间5分钟以下者,第一次警告,当月再发现每次扣罚5分。

  B、时间在5分钟以上15公钟以下者,每次扣罚5分。

  C、时间在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10分。

  D、时间在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20分。

  E、时间在60分钟以上者,按情节轻重扣罚25-40分。

  2、请假:厨房员工请假时间在一天之内,由食堂主管批准,报公司备案;一天以上应报公司批准,请事假应提前一天报批。

  3、旷工: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当月累计旷工达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离职:厨房员工离职应提前15天用书面形式向本公司食堂主管提出,由食堂主管报请公司经理批准,公司在15天内给予批复结算工资,在此期间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罚。

  5、员工未经批准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参照第一条给予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按损失程度给予扣罚20-30分,并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损失的,给予扣罚30-50分,并给予记过处分;造成误餐等重大事故的给予扣罚100分,并给予记大过处分。

  6、炉灶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非有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炉灶等设施;厨师等有关人员应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炉灶等设施,下班前应对有关设备进行全面清洁,并检查水、电、煤气的阀门是否关好;定期对有关设备进行检查保养,违者每项给予30分以下处罚;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20-50分处罚,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7、厨房工作人员上班时应注意仪容仪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涂脂抹粉,男工不留长发;应穿整洁制服、胶鞋或其他平底鞋、戴好口罩、手套。违者每项每次扣罚5-30分。

  8、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进入厂方的'工作车间等禁止区域,违者按厂规处罚,并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辞退。

  9、食堂工作人员应团结友爱,既分工又协作,不得拉帮结派,吵闹打架,违者每项给予扣罚20-40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0、员工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做好自己岗位上的任务,如发现饭菜、餐具清洗消毒不干净,米饭蒸不熟,饭菜不新鲜,卫生区域不干净,追究其岗位责任,扣5-30分。如发现同样的失误重复出现三次,立即给予 开除处理,特殊情况除外。(如:蒸饭箱坏掉)

  11、上班时间应严肃认真,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玩笑嬉戏,乱扔东西。违者每项给予扣罚5-30分。

  12、打饭、菜时假公济私,不收餐票,或一票多餐等,须照价赔偿,每次扣罚20分;未经许可私带饭菜或公司物品离开食堂、或交给他人经发现照价赔偿,并扣罚10-30分。

  13、食堂工作人员要端正服务态度,用好服务用语;对就餐人员要以理相待,杜绝与就餐人员吵闹的现象,有误会应耐心解释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处理。如主动与员工吵闹,打架扣罚50-200分。情节严重的并给予开除,并自己负责相应的法律责任。

  14、不得私自调休调岗,须经主管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

  15、宿舍床铺日用品整齐干净,地面干净无杂物,无垃圾。未经许可不得带非食堂人员进入厨房和食堂宿舍;违者按厂规处罚

  16、不爱护公物,故意损坏公物,或利用职务之便故意浪费公司财物,须照价赔偿,根据情节轻重给予30分以下扣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处分。

  17、不服从公司的人事调动或工作安排,或对工作消极怠慢者,给予警告处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30分以下处罚无效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18、管理人员应如实记录,漏记,或不准确的记录,要追究其责任。

  19、员工在工作中表现不好,经主管人员或公司负责人屡教不改给予开除处理。盗窃公司内外财物的,给予辞退,自己负责相应法律责任。

  本制度实施由餐厅主管统计并监督,公司经理批准生效,实施过程中不存私心,一视仁,否则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店铺员工规章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自营店面日常经营活动中事务处理的基准及流程,使其经营得以合理、有序的进行.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自营店面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三条事务范围.日常经营管理的事务范围如下:

  1.店面员工的管理事务;

  2.从入库、盘点到销售为止的一切与店面日常经营有关的事务;

  3.因日常店面销售而发生的与商品销售相关的统计事务;

  4.店面商品管理事务

  第二章店面日常守则

  第四条营业员工作职责.

  1.为顾客提供优良的服务,努力完成公司销售目标;

  2.保持店面清洁,维持现场整齐;

  3.主动出样并及时更换样品;

  4.及时整理顾客弄乱的样品,并保持造型美观;

  5.参与收货进库及验货;

  6.整理仓库,保持仓库整齐整洁;

  7.收集顾客资料及提供断货商品信息;

  8.提供顾客咨询服务及对商品需求之咨询;

  9.参与店内盘点工作;

  10.根据公司要求进行卖场促销的布置;

  11.负责店内商品和店内物品的保管工作;

  12.保持个人仪容仪表整洁,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

  13.参与商品宣传资料的发放工作以及其他广告宣传工作;

  14.每日制作日报表,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日常销售情况及重大事项;

  15.切实完成店长交办的事项;

  16.遵守营业员守则.

  第五条店长工作职责.

  1.通过对店员的管理与监督,掌管专卖店的日常销售活动;

  2.以达成营业目标为最高责任,根据公司制定的销售目标,制定落实到人、到日的月销售计划明细表并追踪考核;

  3.每日库存报表制作,检查店内畅销产品货源是否充足,并及时与项目经理协调沟通;

  4.每日检查核对营业员制作的日报表是否准确,并及时反馈给项目经理.

  5.安排店员进出货品,并核对进出货品的准确性;

  6.监督检查价格牌的价格是否正确,价格牌填写方式是否按照公司要求及当地物价局要求执行;

  7.监督检查商品陈列、广告宣传品、道具摆放是否按照要求执行,并及时纠正;

  8.监督检查店员口语、音乐播放是否按照公司要求执行;

  9.准时完成公司要求的各类报表;

  10.对店内各类单据的追踪管理;

  11.做好每日销售记录,填写销售周(月)报表,向直属主管汇报工作要点,产品销售动向,促销活动效果,提出工作建议;

  12.留意商圈内竞争品牌,竞争店销售动向,及时向公司反馈;

  13.监督做好每日现金盘点工作;

  14.负责安排落实每月店内盘点工作;

  15.对店内销售情况进行分析,检查每天上柜货品是否充足,并据此向公司申请要货,并做好每日补货工作的追踪;

  16.监督检查促销赠品的领用、发放和记录工作;

  17.做好每班的'清点货品工作,如有差异一定要有记录,并及时上报,按公司制度赔偿;

  18.妥善处理售后服务.

  第六条仪容守则

  1.头发:头发必须保持整齐清洁.女营业员留长发者须将头发束起来,不得披散,需使用发饰将头发进行装饰.

  2.面部:女营业员上班时须化淡妆;口红接近唇色,不可过于鲜艳.

  3.指甲:修剪整齐干净,可采用颜色鲜艳及前卫的指甲油;

  4.首饰:营业员不得佩戴过于夸张的首饰.

  5.服装:营业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着统一服装,正确佩戴工作牌,并保持工作服的整洁;不得穿着高跟鞋.

  6.站姿:营业员服务时必须保持站姿,站姿要端正,精神饱满,面带微笑,仪态自然大方.禁止抱胸、叉腰,不得倚靠货架、墙壁.

  第七条奖励.奖励方式分为通报表扬,发放奖金,奖品,晋升等.

  以下行为者,公司将进行奖励:

  1.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模范执行和遵守管理制度者.

  2.努力工作,优质服务,多次获顾客表扬者.

  3.在服务过程中,创造优异成绩,为企业赢得较高荣誉者.

  4.品德高尚,拾金不昧者.

  5.出勤满,工作表现突出,超额完成任务者.

  6.维护财经纪律,厉行节约,业绩突出者.

  7.以主人翁精神关心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践后有显著成绩者.

  8.及时处理紧急突发事件,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第八条处罚.处罚条例分为警告,记过,罚款,留用察看,开除等.员工有以下过失的,初犯者进行警告,并罚款十元

  1.上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10分钟之内者.

  2.违反个人着装及仪表仪容规定.

  3.营业时间看书,报纸,杂志等.

  4.营业时间在店铺内吃东西.

  5.在店铺内聚集聊天,高谈阔论,唱歌,吹口哨.

  6.站姿不标准,接待顾客时动作不规范.

  7.违反员工用餐时间规定(40分钟).

  8.违反调班规定,擅自调班.

  9.在货架,柜台内存放个人物品.

  10.营业时间会客超过20分钟.

  11.在岗期间接打私人电话,利用店内电话聊天.

  12.无故乱窜岗位.

  13.接听电话时态度不礼貌,语言不规范.

  14.不注意保持店内卫生.

  15.未定期清洁、更换样品的,造成样品污损的.

  16.做事粗心大意,开错单据的.

  17.交接班出错的.

  18.未按淡妆要求上岗者(眉毛、口红或唇色、眼影、腮红、头发).

  19.未按要求在日期内上交各项报表者和未按公司要求填写各项报表者.下班后未按要求汇报销售情况者.

  20.每天卖场卫生不打扫或不干净,展品上有灰尘.

  21.凡看到顾客从专柜前过而未喊客者.

  22.未按公司规定或店长要求执行者.

  23.未按规定着装:工作时间穿规定以外的服装上岗.

  24.工服不整:工服皱、领扣不系、缺衣扣、卷袖子、卷裤脚.

  25.女员工不允许长发散发、披肩发、头发未梳理整齐.

  26.佩戴首饰不适度:女员工只准配一副耳钉或者小号耳圈.

  27.站姿站位靠、趴、蹬柜台或者货架双手抱肩、单脚站立、托腮、叉腰、翘腿、脱鞋.

  28.在货区蹲着、坐着,在岗照镜子,在岗化妆,在岗梳头,在岗剪指甲,在岗更衣、试衣,在岗会私客,卖场脏乱,倚靠货架。

  29.不注意口腔卫生,工作前吃蒜等致使工作期间口腔异味者。

  以下情况发生现场处以30元处罚。

  1.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10到30分钟之内。

  2.上班时间睡觉,干私活,逛街者。

  3.不服从领导,不服从分配。

  4.讽刺挖苦顾客,对顾客有不礼貌行为。

  5.利用工作之便,使用店内商品或出售其他非本店品。

  6.不及时补货或因对商品不熟悉而影响销售者。

  7.未及时接待进入店铺顾客者。

  8.在工作时间上网,聊qq(包含手机上网,聊qq).

  9.空岗、上班时间购物者。

  10.遇到顾客投诉不及时处理者。

  11.违反规定擅自给顾客打折者。

  12.遇事不上报,隐瞒事实,造成不良影响者。

  凡有以下情节者,给予开除且扣发当月所有工资。

  1.旷工半天以上者

  2.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数据,文件,资料者。

  3.工作时间打架斗殴,造成他人损伤者。

  4.与外人协同欺骗公司,作假账,收取回扣者(为公司带来损失,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盗窃公司及同事财物,擅自挪用销售款,货品及包装物品等。

  6.私藏顾客遗忘财物。

  7.触犯国家刑事法律者。

  8.在岗期间多报、少报或私吞公司钱财。

  9.在岗期间兼职者;在岗期间散布灰谐语言,诋毁公司者。

  第三章待遇篇

  第九条实习员工工资1800试用期一个月.

  第十条营业员.营业员工资=底薪+全勤奖100+交通补助50+电话补助50+3%销售提成。

  底薪标准:

  一星:1900

  二星:20xx

  三星:2100

  四星:2200

  五星:2500

  备注:星级评定由公司考核认定,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需书面递交晋升申请。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由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店铺员工规章制度7

  一、店铺员工行为规范制度

  店铺可以建立店铺的爱心基金,由团队所有人一起监督,如发现违规,可马上爱心罚款,罚款金额可为店铺爱心基金,做店铺活动经费.以下爱心词代表罚款词.

  (一) 员工形象

  1. 仪容仪表

  A制服:

  员工须按规定穿戴制服,并保持整洁无异味;

  制服要整齐及不可皱褶,清洁无污渍;

  工牌需平行佩带于左上胸.

  B饰物:

  不可佩带有色的隐形眼镜;

  不可佩带夸张的饰物;

  饰物不可超过三样.

  C化妆:

  上班时间内要化淡妆(即粉底、眉、眼影、胭脂、唇膏),男同事除外;

  配合不同的着装要求,整体妆容要和谐、自然,给顾客一个健康、清新及自然的感觉.

  D头发:

  不可有头屑,或给人”油淋淋”的感觉;

  长发须束起,不可遮盖脸庞与眼睛,以露出双耳为标准.

  E指甲:

  指甲不可过长,以与指尖肉齐为标准;

  指甲缝不可有污垢,不可涂指甲油,除透明甲油外.

  违反以上任何一项规定者爱心5元.

  2、站立姿势标准

  当不用服务顾客时,标准的站立姿势:

  八字步多用于男士

  右手轻握左手腕自然放于小腹前,左手掌轻握成拳;

  两脚间距离:两脚自然叉开与肩同宽,昂首挺胸,收小腹,两眼平视前方;

  丁字步多用于女士

  右脚在前,脚跟放在左脚窝处,同左脚成45°角姿势,双脚并拢;

  两手交叉:四指并扰,大拇指展开,两手虎口交叉,右手放于左手上面相握;

  两者都要求身体不可依靠货架、层板、收银台、且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当需要服务顾客(或整理货架)时,不受标准站立姿势限制,但要注意:

  身体任何一部分不得依靠架、层板、收银台等;

  两手不得搭于胸前或叉腰

  违反以上任何一项规定者爱心5元.

  (二) 卫生

  玻璃、橱窗、镜子、模特无灰尘、无手印、无油印、无污渍等;

  坐椅、试衣间、展架无灰尘、无油印、无污渍等;

  地面、收银台、仓库无灰尘、无油印、无污渍等;

  海报、灯箱等宣传品无灰尘、无污渍等;

  违反以上任何一项规定者爱心5元.

  (三) 工作规范

  1、不可带手机入卖场上班或上班时间去仓库拨打私人电话、发短信、上QQ; 2、下班后不可在卖场内逗留、玩闹、等人;

  3、不可结伴去厕所或去吃饭;

  4、不可在卖场内梳头、化妆、照镜子;

  5、店铺钥匙不得外借他人或私配;

  6、不可借用或挪用店铺内的所有资金(备用金、店铺流动资金等);

  7、在工作过程中始终保持微笑,不得在卖场内争吵、嬉戏、跳舞、追逐,甚至打斗;

  8、不得在货场及工作范围内吃食物、饮酒、赌博、粗言碎语、高谈阔论、

  唱歌等;

  9、不得对顾客有无理的言语及举动,不得对顾客态度恶劣;

  10、 不得穿着工作制服在公共场所有亲热行为或损坏公司形象的行为;

  11、 不得在店铺内睡觉;

  12、 不得串岗、外出、擅离工作岗位;

  13、 不得在卖场内接待亲友及朋友;

  14、 不得在卖场内看书、看报、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5、 不准因结帐、盘点或打烊等原因不理睬顾客;

  16、

  不准在卖场内存放私人物品,影响店内形象及商品环境以及向店外乱

  抛杂物;

  17、 按规定时间用餐,膳后及时上岗;

  18、 按规定时间上班,不得擅自调动班次;

  19、

  不得以任何形式为他人代销商品,不得以打白条的形式从货场内拿

  货.

  (四) 惩罚制度

  1、违反工作规范中1、2、3、4、13、14、15、16者爱心5元;

  2、违反工作规范中10、11、12、17、18者爱心10元;

  3、违反工作规范中5、6、7、8、9、19者爱心20元;

  二、 考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因店操作)

  (一) 工作时间

  1.专卖店员工实行轮班工作制。由店长编排每月《排班表》,各员工需按表

  上班,不得擅自更改。专卖店和商场专柜应在每个月月末提交下个月的《排班表》。

  2.专柜工作时间依专柜所在商场的工作时间。

  3.员工每月换班不能超过3次,换班前需向店长或上级主管申请。

  4.换班需填写《换班单》,经店长或上级同意并签字,否则视旷工处理。

  (二) 签到

  1.员工应于营业时间前15分钟到达专卖店、专柜,并签到。否则按迟到处理。准时于上班时间穿着整齐制服,全情投入工作。

  2.员工上下班须填写《签到表》,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替他人签到,并由主

  管督导负责监督。

  (三) 迟到、早退

  1. 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的,第一次给予记过,第二次给予每分钟5元的行政处罚,每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作旷工一天处理。

  2. 工作时还未穿戴整齐制服及未能整理好个人仪容者作迟到而论。

  3. 若因为前一天加班时间太长而引起的迟到,店长或督导应视情况处理,

  在适合范围内的.可不计迟到。

  (四) 旷工

  1.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和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2.迟到超过45分钟作旷工论处。

  3.旷工1天扣罚3天工资和提成,当月累计旷工3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不于计发当月工资和提成等。

  三、 假期及请假制度

  (一) 假期诠释及管理细则

  1、事假:员工因私而不能上班的事假一般不得连续超过3天,或累计全年超过12天,否则公司有权辞退.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和提成。

  2、病假:员工因病不能上班的,包括自然假和工伤。请病假须出示“医院证明”。其余病假不计发工资,假期超过15天的公司有权实施解聘。

  3、吊唁假:员工为三代以内的直属亲戚本丧可享有3天吊唁假。

  4、其它情况由店长/专柜督导依具体情况处理。

  (二)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由店长或上级主管督导批准后方可离岗。

  2、无论任何假种,员工请假2天或以内的,由店长和主管督导批准同意。《请假单》和当月《考勤表》由店长或督导保存,并于下个月月初做好《考勤报表》上交公司。

  3、休假前必须完成手头工作,并做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岗,因交接不周给专卖店带来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4、员工因特殊事件或急病不能提前请假的,应在5小时内打电话通知上级,返回后于当天补办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

  5、请假流程

  导购员请假→填写请假单→店长签字确认→督导专员签字→确认同意

  店长/店助请假→填写请假单→督导专员签字确认→主管签字→确认同意

店铺员工规章制度8

  一、奖励

  1、提供对店铺有益的建议;

  2、提供正确的偷盗信息,使店铺免遭损失,可获得一定金额的奖励;

  3、始终保持服务标准,维护店铺良好的形象;

  4、敢于反映违反店铺制度的现象,并以身作则,维护店铺形象;

  5、奖励由店铺每月组织评选1名表现优秀者,报送市场部账务审核,奖励从店铺公积金中抽取。

  二、处分类别

  (一)、以下行为为甲类过失

  1、上、下班不考勤或签到;

  2、不修饰仪表;

  3、在卖场工作时没有按标准穿工作服;

  4、未按要求佩带工作证或工牌;

  5、无故迟到或早退;

  6、擅离工作岗位;

  7、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

  8、非紧急情况下使用店铺电话办理私人事务;

  9、店堂内没有执行站立服务标准,站立时靠货架或其他不规范的动作;

  10、服务态度欠佳,缺乏主动性,责任心;

  11、违反安全守则或店铺日常纪律(未造成损失者)。

  (二)、以下行为为乙类过失

  1、未通过店铺服务基本技能考核;

  2、代人或委托他人考勤或签到;

  3、当班时睡觉;

  4、粗言秽语;

  5、对上级、同事不礼貌,不服从主管或上级的工作分配;

  6、任何对顾客不礼貌的行为;

  7、嬉闹及聚众聊天;

  8、在卖场上,仓库内饮食、吃零食(店铺指定的.位置除外);

  9、故意损耗、损坏店铺设备或其他财产,损坏顾客的财物;

  10、发表虚假或诽谤之言论,影响店铺、顾客或其他员工的声誉;

  11、未经主管批准私自装、换锁和配钥匙;

  12、拾遗不报;

  13、因个人行为影响店铺正常营运和店铺形象;

  14、在卖场、仓库内长时间会客影响自己和同事工作,劝告一次不听者。

  (三)以下行为为丙类过失

  1、入职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信息资料;

  2、入职提供虚假信息及证件;

  3、入职1个月内不与店铺签订劳动合同;

  4、1个月内连续旷工2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5天;

  5、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斗;

  6、当班时喝酒;

  7、向顾客索取金钱或其他报酬;

  8、伪造单据、文件、意图行骗;

  9、任何盗窃行为;

  10、提供假资料或报告而使店铺造成重大损失;

  11、赌博或围观赌博;

  12、未经批准,私自兼职;

  13、向外透露店铺的营业和操作状况、销售报表、店铺资料、文件等商业机密;

  14、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5、滥用店铺折扣或利用折扣作弊;

  16、收银员、店长不按规定存款并有挪用货款的行为;

  17、在店铺售卖、寄卖非店辅产品或同类产品;

  18、收银员利用职务之便,自己或帮助其他人员用信用卡套取收银台现金;

  19、收银员未按收银程序操作而造成帐务混乱;

  20、店长未按失货赔偿程序而造成帐务混乱;

  21、未按安全守则操作而引起店铺失窃、失火;

  22、携带或收藏一切禁品(如枪械、毒品、利器、赃物、淫秽刊物等);

  23、未按店铺业务规范操作流程而危及其他员工或顾客的人身及财产损失;

  24、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法律。

  为达到和保持高度的工作效率和优质的服务,员工必须认真服从和履行管理制度及店铺临时颁发的各种规定。如行为不检,将视情节轻重,依据下列规则,予以纪律处分:

  ①口头警告:对于犯甲类过失者罚款5元,并填写《店铺员工违纪处罚单》交由员工确认、店铺负责人签字后留档,处罚款列入店铺公积金中;

  ②书面警告:三次触犯甲类过失或初次初犯乙类过失罚款10元,操作流程同上;

  ③辞退:书面警告两次者,一律罚款50元,累计3次者作“辞退”处理;凡是触犯丙类过失,店铺将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不承担相关责任,发放《交接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办好工作交接手续。

  三、员工上诉

  员工对店铺主管的处分不服,可于警告书发出七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申请申诉,将视情节需要,由上级主管进行核实后裁决。所有奖励及处罚均由主管店铺的负责人签发并留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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