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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规章制度

时间:2023-06-14 13:11:25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幼儿园规章制度【热门】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规章制度【热门】

幼儿园规章制度1

  (一)饮食管理

  幼儿的伙食应有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伙委会(园领导、炊管人员、保健人员、保教人员及孩子激代表),定期开会,研究伙食问题。

  伙食费要专用,精打细算,计划开支,合理使用。

  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幼儿龄的代量食谱,定期更换。

  准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不吃隔日剩匪。

  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伙食和幼儿伙食要严格分开,不允许侵占幼儿伙食。

  保健人员要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营养量。保证儿童的进食量。蛋白质摄入量占应供给量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按时开饭,幼儿进餐时间不应少于三十分钟,保证幼儿吃好每餐饭。

  (二)科学饮食

  食谱要适合幼儿的龄特点,使儿童能吃到多种多样的.食物,把一日的食物定量标准恰当地分配到食谱中,以保证得到各种营养素和足够的热量。

  要注意调配花样,增加幼儿进食量,科学烹调。尽最大努力保存营养素,特别要防止营养素的损失。

  少吃甜食,晚坊能以吃甜食、菜汤和面汤为主,要尽量吃些炒菜。

  加强体弱儿饮食管理。

  特殊饮食:根据病儿病情做病号饭。

  (三)饮食卫生

  要保持厨房的清洁,经常清扫。

  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厨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等要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食具一餐一消毒。食物要有防蝇设备。

  不买、不加工腐烂变质食物,买来的熟食要加热处理后再吃,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搞好幼儿进食卫生,饭前工作人员及幼儿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饭桌要用消毒液擦洗干净。,

幼儿园规章制度2

  一、作息制度:

  1、幼儿园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日生活,科学安排幼儿的一日活动,幼儿的集体活动时间(包括上课)。小班10——15分种,中班20——25分钟,大班25——30分钟或35分钟,大班后期可延长到40分钟。

  2、幼儿的户外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

  3、保证幼儿充足的睡眠时间,幼儿每天午睡2—2.5小时(夏季午睡延长半小时)

  4、保证各班幼儿的游戏时间,要列入课程表。

  5、幼儿进餐间隔时间不少于3.5小时。

  二、保育工作制度:

  1、消毒制度:

  (1)一日三餐,碗勺洗净消毒,餐桌饭前用消毒水擦净,再用专用抹布擦净。

  (2)幼儿喝水的杯子每天洗净、消毒一次。

  (3)幼儿的毛巾每天用肥皂洗一遍后,用消毒水浸泡洗净

  (4)保持厕所清洁,每周消毒一次。

  2、预防疾病制度

  (1)搞好卫生工作:

  a要搞好环境卫生,实行门前包干。

  b保持室内清洁,空气流畅,做到窗明,物品整齐,地面干净。

  c保持厕所的清洁(做到无尿碱,无浮灰)。

  d伙房保持室内干净,食品符合卫生要求,消灭蚊蝇老鼠。

  e搞好个人卫生,幼儿每人一杯一巾,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幼儿做到饭前便后洗手。

  (2)搞好预防接种工作:

  按地方医院的布置要求,搞好幼儿的预防结种工作,树立无菌观念,防止意外。

  (3)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利用黑板报等多种形式按季节搞好防病宣传,做好晨、午检工作,采用用手摸的方式试试有无发烧现象,看着幼儿的精神、皮肤、吃饭情况、睡觉,大小便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锻炼,增强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

  三、安全制度:

  1、认真执行伙房的安全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四五”制,做好炊具、餐具消毒,粮食及制品无异物,不变质,防止食物中毒,下班前严格检查炊具、门户的安全。

  2、幼儿各班安全制度

  (1)教师加强工作责任心,根据幼儿一日生活常规,精心照顾幼儿,确保幼儿安全。

  (2)每天教师做好安全检查、电门、插座、电灯等不让幼儿接触,录音机、投影器等使用完毕要立即切断电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3)幼儿吃饭时,热饭菜远离幼儿,热水壶放到幼儿摸不着的固定地方,班上用的手工剪子、水果刀、针、扣子、别针、按钉、(火柴)等要放到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4)教育幼儿不能吃的东西不往嘴里放,不玩棍棒、树枝或其他尖角的东西。

  (5)下班前关好门窗、电源、水源、火源,保护幼儿安全。

  (6)预防幼儿烫伤、触伤、药物中毒、食物中毒、预防异物进入耳鼻及气管,预防幼儿走失等。

  四、考勤制度:

  1、幼儿园的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幼儿园上下班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

  2、有事请假,有病持病假证明。

  3、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搞好交接,方可离开。

  4、婚假、丧假、探亲假等按教师法、劳动法的规定执行。

  五、值班、交接班制度:

  1、教师要严格按照幼儿园制定的幼儿作息时间。有目的.、有计划的组织各项活动,。

  2、教师带班时间一般不接待亲友,不接私人电话,值班教师不能离开幼儿,班级发生的事故应由当班教师负责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3、上下班教师和保育员,下班时一定要做好交接班工作才可离开,教师或保育员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楚下列情况:

  (1)幼儿健康情况(打针、吃药、精神状况及特殊问题)。

  (2)幼儿出勤情况。

  (3)个别幼儿情况及家长联系工作

  六、教育教学制度:

  l、教师应按照<幼儿园教育纲要>要求,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班级计划、学科计划)。

  2、教师值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进班之前做好各种准备(玩具、教具和其它用具)。

  3、观摩公开课活动及其他教学活动均要有计划、有总结。

  4、按时进办公室打扫卫生、保持桌面、地面整沾,不在办公室会客、闲谈,保持安静。

  5、独立完成备课任务,备课本要书写认真,字迹清楚。

  6、按课程表上课,组织游戏,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调课。

  7、按时交备课本,每周五下午检查教案。

  8、严格按细则掌握幼儿作息时间和安排活动,值班时不接待客人,午睡时不睡觉、不离岗、不谈笑打闹,不高声喊叫、不吃零食,不出现有损教师形象的言行。

  9、要精力集中,注意幼儿精神,对幼儿细致而宽松,随时抚摸幼儿,如有不正常情况,随时处理。

  10、利用接送幼儿时间,向家长做宣传,并了解幼儿情况,不得暗示早接孩子。

  11、上课所需教具、学具,课前一定准备好,不得值班时离岗去找。

  七、伙食管理制度:

  1、厨房工作人员要团结协作。不断提高伙食质量,保证幼儿吃饱吃好。

  2、做好食物验收制度,变质食物要退回。

  3、炊事员要钻研烹调技术,熟悉幼儿口味,使饭菜色香味形俱全,注意荤素搭配、营养搭配。

  4、加强伙房管理,杜绝浪费现象及物品流失,做到严格分清公与私,要求冰箱不存私人物品

  八、奖惩制度:

  (一)奖励

  每年幼儿园在教职工中,对履行职责、勤奋上进、完成任务好、受到家长、幼儿和教职工好评的可按年终考核成绩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

  1、设考勤奖:

  迟到、早退一次扣考勤奖的25%,迟到2次(早退)考勤奖全部扣除,并不参加一等奖的评比。

  2、质量奖:

  遇有重大事故,如食物中毒、药物巾毒、幼儿骨折、缝合、幼儿走失,本班消毒及卫生工作失误较大,质量奖全部扣除。

  3、基本奖:

  (1)履行职责,有较强的事业心,热爱幼儿,无体罚和变相体罚。

  (2)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团结协作,认真负责,完成任务较好的。

  (3)遵守幼儿园各种规章制度。

  (4)本月工作中出现事故、违章、每次责任事故和违章都与基本奖挂钩,每两次违章降基本奖一等。

  4、单项奖:

  除以上奖励外,每学期根据实际情况设早项奖,如:公开课、承担实验项目、论文交流发表、省、市区先进工作者、文艺汇演获奖者,具体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另定。

幼儿园规章制度3

  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职责。

  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职责。需要组织校外活动,务必按要求、按程序逐级申报取得批准,方可进行。

  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幼儿园规章制度4

  园务会议制度

  一、成立园务委员会,成员由园领导、教师代表、保育员代表、保健医生、后勤代表及家长代表组成。

  二、每月召开一次,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策,保证民主管理。

  三、园务会议内容包括:

  1、全园工作计划的制订与总结。

  2、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工作任务。

  3、规章制度的修改、补充及废除。

  4、研究幼儿园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探讨解决方法。

  5、分析研究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6、征求幼儿园管理工作的意见。

  备课、听课制度

  一、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纲要》,以《规程》和《纲要》为依据,研究制订好各类教育教学计划。

  二、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知识,不断吸收新的信息,指导运用于备课。

  三、深入钻研教材,结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实际发展水平备好课,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四、按时按质制订好系列计划,如: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课时计划、游戏计划等,每周写一篇以上的观察笔记和教育笔记。每周星期五上午准时将下周计划和笔记交园领导审阅。

  五、备课时间除做案头工作外,还必须制作教育活动所需的各种教具、学具,准备提供各种玩具、材料。

  六、坚持集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相结合。主班教师每天下午准时来备课室备课,配班教师每日上午准时来备课室备课,不得迟到。

  七、备课时不得外出或闲谈,不做与备课无关的事情。需要外出时需向园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外出。

  八、鼓励改革、创新,每学期进行一次评比,对设计新颖、富有创造性的计划、笔记、教案、教育活动设计等予以奖励。

  九、组织相互听课、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每学期组织相互听课不少于20次,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评议工作。

  十、园长每学期必须有针对性地下班听课40次以上,保教主任下班听课80次以上,做好听课记录,及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建议和希望。

  教研制度

  一、成立教研组,订立科研计划,按照计划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二、每学期组织群众性的教学观摩和教学研究活动,鼓励创新,观摩后,组织讨论、评议、评分,并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存档。

  三、定期进行业务学习,经常开展学术研究讲座,定期组织教师、保育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

  四、每学期初各班要根据班上工作实际,写出教学科研计划及实施方案,期末写出专题总结或经验论文等,在园内进行交流、评比。

  五、每学期期末,对各班进行教育质量检查和班级工作评估,开展评选优秀班级活动。

  六、积极参加各级教育领导部门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

  七、对生及市级、xx刊物上发展或参加市以上交流的经验论文、实验报告等,给予建立奖励。

  八、每年组织保教人员到其他幼儿园参观学习一次,开阔视野、取长补短。

  值班制度

  一、节假日值班(包括平时值夜班),值班人员必须准时交接班,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二、值班时要提高警惕、坚守岗位、按时巡视,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若一般情况必须在值班记录簿上做好记录。

  三、对个别离园较晚的幼儿,要保证幼儿情绪稳定和安全,并做好和家长的联系工作。

  四、值班时由于特殊情况需要调班,必须请示领导,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调班。

  五、值班期间要做好来电、来信、来访的接待和记录工作。

  学习会议制度

  一、学习制度

  1、行政管理人员(领导班子)二周学习一次;

  2、全体教职工每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各一次;

  二、会议制度

  1、全园会:每学期召开二次,开学前和学期末进行;

  2、园务会和部门会议:每月一次,月底进行;

  3、领导班子会:每周或二周一次;

  4、班务会:每月一次,月底进行;

  5、伙委会:每月一次,月底进行;

  6、党组织生活:二周一次;

  7、共青团组织生活、工会委员会:每月一次,月中进行。

  安全保卫制度

  一、全园教职工应坚守岗位,高度负责,保证幼儿身边有人,随时清点人数,严防幼儿走失。

  二、加强对幼儿的常规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随时检查幼儿鞋带、衣物,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解决。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带幼儿外出活动,必须请示领导,选好安全场地,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并随时清点人数,走路时注意不离队、不掉队。

  四、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一般情况当班老师不能会客和接电话,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准陌生人来园接幼儿,防止冒领。

  五、车辆必须停在指定区域,严禁进入幼儿活动场所或停放在走道上。

  六、一切不安全用品、药品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热水、热汤应放置适当位置,电器设备应安装合理,严防中毒、烫伤、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七、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应关好门窗,做好巡视工作,安排好节假日值班人员,切实做好保卫工作。

  八、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门卫制度,住园教职工应协助做好保卫工作。

  九、要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用具的安全,定期进行检查维修,避免砸伤、摔伤等事故发生。

  十、幼儿在园如发生骨折、缝针等重大事故,当班人员必须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并送医院治疗,并及时通知家长,写出事故发生情况报告,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理。

  交接班制度

  一、为保证保教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班教师、保育员必须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交接记录本,建立每月一次班会制度,经常交流本班情况,采取切实可行、有效的措施,搞好保教工作。

  二、当班老师应及时认真完成当班的各项任务,并对幼儿的健康、学习等情况做好记录。对当班时所发生的问题妥善处理,如需要遗留下解决的问题(如意外事故、摔伤、病儿等),应向接班老师做好口头、书面交代,以免发生意外。

  三、接班老师应首先清点幼儿人数,及时、仔细查看交接班记录本,掌握上一班幼儿情况,对遗留问题做好妥善安排处理。如因交接手续不清引起的事故,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交接班记录本每学期末应上交给园领导,平时要随时抽查。

  门卫制度

  一、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开、关园门。

  二、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参观来访人员须出示介绍信或有关证件。

  三、严禁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幼儿园。园属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

  四、加强节假日值班保卫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五、外来人员不能在园留宿,特殊情况需经园领导批准。

  六、门卫人员必须监守岗位,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幼儿接送时间,认真做好接待工作,严防幼儿走失。

  教职工培训制度

  一、教职工要积极进行自我培训、自我提高,形成在某一方面的突出特长。鼓励教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进修或学习。

  二、提倡互帮、互学,有经验的教职工要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有计划的对保教人员进行英语、音乐、舞蹈、美术等方面的培训。

  三、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针,每学期邀请专家或同行来园讲学或交流。每学期组织一次外出参观学习活动。并根据需要有计划的派送教师外出学习。

  四、坚持业务学习制度,有计划的安排业务学习内容,使全体教职工不断获得新的信息,了解幼教发展动态。

  五、每学期各部门进行一次岗位技能竞赛,表扬先进,推广经验。

  工作考核制度

  一、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从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录在案,作为评定职称、实施奖惩和工资评定的依据。

  二、考核与评估相结合,日常考核与期末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个人自评与园内评估相结合,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

  三、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教职工必须真实填写考核表格,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四、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幼儿园的考核评估,通过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凡改进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著者可获得专项奖(如保健工作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幼儿膳食品种多样、创编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绩显著、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成绩突出等);

  2、凡每学期(或学年)评出的优秀班组可获得奖励,并直接用“结构工资”中“质量效益工资”部分挂钩;

  3、凡在市、区学会或教科研中发表的优秀论文(或经验总结)可获得个人奖。

  二、惩罚:

  1、不服从工作需要,不服从组织分配,体罚、变相体罚或虐待幼儿,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差错(如幼儿走失、骨折、食物中毒、消毒不严格等),根据具体情况,扣除当月奖金;

  2、凡违背晚婚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要重罚;工作擅离职守,干私活或无故旷工一天以上扣除当月奖金;

  3、闹无原则纠纷、讲粗言烂语、造谣中伤、破坏团结等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裁;

  4、凡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本园师德要求,因自己的言行影响集体荣誉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

  财务财产管理制度

  一、设会计、出纳管理财务收支事务,以上级财政规定为会计事务处理准则,做到经常核对帐目,保证帐目相符,根据上级批准的计划和预算,支付各项资金,保证资金使用合理;

  二、支付款报销手续要健全,报销单据必须有经手人及验收人签署,方可由会计师审核报销支付,凡违反财经制度的,一切开支有权拒绝报销;

  三、财务人员要加强请示汇报,重大开支不得擅自处理,要经领导审批方能支付;

  四、园内各种财产都要登记注册,贵重物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对自然损坏的物品做到定期维修,对人为的不合理损坏物品应追究责任,并按制度赔偿;

  五、管理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地到各班检查掌握物资使用情况,避免积压与浪费,应每月按上班实际需要的日用品发放一次,在节约的基础上保证各项供应工作;

  六、加强房屋、设备管理,并及时做好房屋、水电维修工作,保证安全,防止出事故。

  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档案工作有关文件和基本知识,努力提高档案人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认真接受上级领导检查,不断改进工作。

  二、做好文书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收文、发文登记工作。健全业务档案,教职工业务档案和幼儿档案,做好各类档案的收集和归类整理工作。

  三、管理好档案,切实做好防潮、防湿、防蛀、安全工作。

  四、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和档案保密制度,防止人为散失、泄密和缺损,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家长工作制度

  为了提高幼儿教育的整体效能,促进幼儿全面发展,促进幼儿园、家庭、社会教育的一体化,使家长工作做到制度化、系统化,特制订以下家长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

  1、家长委员会由各班一名家长代表组成,设正副主任各一名,家长委员会主任是幼儿园园务委员会成员之一。

  2、每学期初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商讨幼儿园工作,制订工作计划,年末家长委员会向家长汇报总结家长工作。学年中根据幼儿园工作需要,委员会可随时召开会议。

  3、家长委员会应通过各种形式听取并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二、做好家园联系工作。

  1、建立家访制度。新生入园前家访,以后每学期普访一次,三天不来的幼儿电访或家访,对个别特殊幼儿或遇有问题应随时家访,并做好记录。

  2、建立家园联系手册,每周向家长公布教育教学内容,评定在幼儿园表现,期末对幼儿进行全面评估,写出幼儿发展评估报告。平时利用家长接送幼儿时间,随时做好家园联系工作。

  3、每星期开展一次家长咨询活动,为家长解答有关幼儿教育问题,指导家长正确进行家庭教育。

  4、每月末为园长接待日,并设立家长信箱,及时了解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要求和意见,随时改进幼儿园工作。

  三、成立家长学校,组织各种形式的家长活动。

  1、每学期初召开一次家长会。

  2、每学期开展一次家庭教育讲座活动。

  3、每学期开展一次家长观摩或家长参与的半日活动。

  4、每学期开展家园同乐活动,如庆祝节日、运动会、春秋游等。

  5、每学年召开一次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

  家长联系制度

  一、建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每学期两次,并向家长委员会汇报幼儿园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二、各班设立“家园联系本”(或联系卡),及时与家长交换意见,同步教育好幼儿;

  三、园内和各班设立“家长园地”,宣传科学育儿的知识;

  四、各班定期向家长开放半日(每学期1—2次),让家长了解幼儿生活、学习情况,并虚心听取家长意见,改进本班工作;

  五、园长定期在幼儿园门口接送幼儿来园和离园,及时听取家长意见和要求;

  六、保教人员定期有计划有目的进行家访,了解幼儿在家生活和行为习惯情况,并征求家长意见;

  七、园内设立征求家意见的“意见箱”,随时听取家长要求和建议。

  膳食管理制度

  一、幼儿伙食实行民主管理,定期召开伙委会,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膳食质量;

  二、炊事人员及保健人员每两周制定幼儿食谱,食物的调配力求做到平衡,主副食品种多样,并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三、严格分清幼儿与职工伙食,做到公私分明;

  四、炊事人员认真搞好饮食卫生和个人卫生,一切炊具、餐具,要定期擦洗,严格消毒(用蒸气煮沸15分钟以上);

  五、炊管人员定期召开业务会议,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提高烹调技术,讲究科学烹调(如蔬菜要先洗后切等);

  六、严格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按时送饭菜到班,两餐间隔不少于三个半小时;

  七、保教人员注意进餐护理,进餐前后不处理幼儿发生的问题,保证幼儿吃好。

  幼儿入园、离园制度

  一、新生入园必须经幼儿园批准,根据有关规定取得正式通知后,携带户口簿、体检表、计划免疫证等,按规定日期来园办理入园手续,过时不予补报。

  二、幼儿应于7:30—8:00来园,下午于5:30离园。

  三、星期六、日幼儿不来园。寒暑假留园必须先办理留园手续。

  四、幼儿未到毕业,中途需要退园时,必须办理退园手续,以便备案。

  五、凡幼儿因患传染病不能来园,或幼儿因病、因事离园一个月以上的,必须重新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

  六、学期结束时,幼儿园应向家长发放幼儿生活、学习情况报告单。下学期开学时,必须带报告单,按规定时间来园办理新学期入园手续,过期不予补报,作除名处理。

  七、幼儿毕业离园时,除幼儿园组织有关毕业活动外,家长应到财务部门办理好结算手续后方可离园。

  资料管理制度资料管理制度

  一、教师借阅有关参考书(音像制品)每次不得超过三本(盘),为期一个月。有特殊情况欲延期,需办理续借手续。

  二、专业书籍、教材(音像制品),可借阅一套,为期一学期。有特殊情况欲延期,需办理续借手续。

  三、字典、词典、百科全书、手册等工具书只能在资料室阅读,不得外借。

  四、读者应爱护书籍,不得损坏,不得代借或转借。

  考勤制度

  一、全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并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病假除急诊外,必须持有区县级以上医院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及药方,报告园领导经批准后方可病休,休息时间以看病之日起计算。

  三、平时看病,先经班长同意并安排好班内工作,经园领导批准后方能看病,回来后凭病历到园领导处销假。

  四、严格控制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应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园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五、病假、事假休假期满后,必须在周五前销假。因特殊情况,临时不能赶回来请假者,事后要主动补假,并说明理由,否则按旷工论。无特殊情况,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均按工作规定条例办事,但探亲假只能利用休寒暑假探亲,可报销一次车费。

  幼儿发展情况的报告制度

  一、各班教师要重视本班幼儿发展情况。接新班和新入园的幼儿、制订教育目标及各项教育工作计划前,都必须充分了解研究幼儿发展情况。

  二、必须在本班两位教师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写出本班幼儿发展情况报告。报告可由两位教师轮流年执笔。

  三、幼儿发展情况报告是对幼儿群体的分析评价。关于幼儿个案观察记录可根据报告内容的需要附在报告后面。

  四、报告的项目、内容、格式,要按照本园教育目标的内容书写,如有特殊要求,于学期初布置教育工作计划时通知。

  五、报告中必须体现以下内容:

  1、教师接班时幼儿发展水平

  2、写报告时幼儿的状况

  3、分析变化的原因

  4、提出下阶段改进的措施六、教师于学期结束时向主管教育工作的园长上交幼儿发展情况报告。

  七、教师的幼儿发展情况报告由主管教育的园长审阅后归档,由资料室保管。接班的教师制订本班教育目标及工作计划时,可向资料室按制度办理借阅手续。

幼儿园规章制度5

  一、汇报范围和内容:

  幼儿园内可能发生的事故的区域、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二、汇报要求:

  1、教职工如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员或者安全领导小组汇报,接到汇报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2、安全员或者安全领导小组对幼儿园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于一时难于整改的重大隐患,在跟踪督促整改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的同时,要及时区教育局安办汇报。

  三、汇报受理:

  安全员或者安全领导小组在接到事故隐患汇报后,应及时组织力量对汇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对经查实的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要及时予以处理,直至消除事故隐患。

  四、汇报责任:

  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整改,又没有及时汇报的或者接到事故隐患汇报没有及时处理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幼儿园规章制度6

  1、选择经过安全处理的食品,水果、蔬菜一定要清洗干净。

  2、彻底加热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必须达到70度以上。

  3、做熟的食品放置时间不宜过长,最好在食品出锅后尽快吃掉。

  4、妥善贮存熟食品,应在60度以上或10以下的条件下贮存熟食品。

  5、贮存的熟食品在食用前必须再次彻底加热,加热时应使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达到70度以上。

  6、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的接触,用于处理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等也要分开。

  7、加工制作食品前和每次间歇后,必须把手洗净。

  8、保持加工操作间的清洁,所有用来制备食品的用具表面必须保持绝对干净,抹布应每天更换,并在下次使用前煮沸消。

  9、避免昆虫、鼠类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

幼儿园规章制度7

  一、加工前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烧烤、

  二、食品充分加热,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熟内生,烘烤食品受热均匀、

  三、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在冷藏、

  四、食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五、剩余食品及原料应当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合和交叉叠放、

  六、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回锅肉烧透后再供应、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擦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要用消毒布擦拭、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应加盖,工具用具洗涮干净、灶上、灶下地面应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理垃圾、

  九、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购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机罩、

幼儿园规章制度8

  园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幼儿园内外各项活动的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教育部门及幼儿园的有关方针、政策。

  3、对幼儿园教职员工进行聘任、调配、指导、检查和评估并给予奖罚。

  4、组织领导幼儿园卫生保健,教育教学等工作,加强对幼儿生活管理,保证幼儿生命安全,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5、组织领导幼儿园教育改革,总结幼儿教育、教学经验,努力提高保教质量,组织政治、业务学习。

  6、做好幼儿园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并督促执行幼儿园各种岗位责任制。

  7、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管理好幼儿园经费、财产和园舍设备,美化、绿化园舍,不断改善办园条件。

  8、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加强与社会、家长的联系,不断获取幼儿教育的新信息,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幼儿园的支持和配合。

  教研组长岗位职责

  1、组织教师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章》和《幼儿园管理条例》及全园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园特点,制定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幼儿一是生活并组织实施。

  2、定期对幼儿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根据学校要求组织对教员的考证工作,出具考评鉴定。

  3、制订和组织好各年级组的教研活动计划并组织教师进行教学研究,探讨教育方法,总结教学经验,每学年进行一次教学工作总结(书面)上报园务委员会。

  4、组织对教师的考核,保证按时完成保教、语训计划,记好教养笔记,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和推广。检查教师观察幼儿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进展的.记录,并给于指导。

  5、经常检查教师职责的落实情况,负责向园务委员报告工作。

  6、组织教职人员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开展保教语训的科研活动,摸索教育幼儿的规律,提高教学质量。

  7、与家长保持联系,保证幼儿的生命安全,杜绝任何危害幼儿生命安全的事故发生。认真组织好对外(家长等)开放观摩活动。

  8、指导生活教师配合带班教师完成保教任务。协助行政组长指导生活教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消毒工作及幼儿一日生活常规。

  教师岗位职责

  1、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及全园工作计划,结合本班幼儿特点和个性差异,制定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幼儿生活并组织实施。

  2、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及保教语训科研活动,摸索教育幼儿规律,探索教育方法,提高保教质量。

  3、指导并配合保育员做好本班的卫生保健工作,给幼儿创设良好的环境。

  4、按时完成保教计划、教养笔记、效果及经验,分析观察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并做好记录。

  5、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教研组长汇报工作,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6、保证幼儿的生命安全,杜绝任何危害幼儿生命安全的事故发生。

  7、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通过各种方式与家长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保育和教养任务,使幼儿健康成长。

  保育员岗位职责

  1、认真完成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并负责园舍消毒。

  2、在教师指导下,管理照顾好幼儿生活,并协助教师组织好各种教育、语训、体育等活动。

  3、组织和管理好幼儿盥洗、进餐、饭后漱口、散步。

  4、配合保健人员做好幼儿体检、预防接种和经常性的安全工作,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

  5、管理好本部公用设施,教、玩具的管理和消毒工作。

  6、及时做好幼儿衣物清洗保管工作,经常整理衣柜。

  安全制度

  1、建立以园长为核心的领导小组,对园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2、保证安全设备落实,每层楼设灭火器,有专职消防员。

  3、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在园师生的生命安全。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清点人数,防止幼儿离群,尤其是新生,发现走失及时报告、寻找。

  5、教育幼儿团结友爱,不打人、不推人、不抓人、不爬高、不猛跑,不攀登阳台栏杆,以免跌伤、碰伤。

  6、不让幼儿单独到厨房、炉子边等危险地方玩耍。

  7、随时检查幼儿口袋有无危险物:如小刀、小钉、角子线、小弹子等。

  8、加强安全意识,严防幼儿往嘴鼻塞异物。

  9、热水瓶、剪刀、药物、针等要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10、吃鱼、排骨或有核食物时,提醒幼儿不讲话,以免卡伤食道。

  11、及时检查大型玩具及一切用品,发现损坏及时修理。

  12、给幼儿服药要看清楚姓名、药量。

  13、一旦出了问题(包括一切不安全问题)时,及时报告园长。

  14、电气插座要安装在幼儿触摸不到的地方。

  15、食堂人员在使用机械设备时,要严格操作、规范操作。

  16、严禁幼儿进食堂。

  家长工作制度

  1、每学期组织1―2次家长日活动,活动形式可举行家长会,由幼儿园或班主任负责组织,向家长宣传新《纲要》精神及汇报教育教学情况及要求,并让家长观察教师组织的半日活动,也可以举行全园性的家园同乐亲子活动。

  2、建立家长委员会,每班选二名家长参加,每学期开会1―2次,收集反映,征求意见,共商幼儿园建设大计,协调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一致性。

  3、设立家长园地,定期向家长介绍教学内容、育儿知识、国内外重大实事、需家长配合的事项,平时,幼儿连续三天不来园,教师须主动打电话与家长联系,了解原因,应情况进行家访。定期公布幼儿伙食开支,营养分析和身体体检情况等。

  4、设立家长意见箱,对提出意见及时答复。

  5、每学年各班要对全体幼儿家庭普访一次,写出家访记录,并附有家长留言。

  6、每年按幼儿不同年龄阶段分别组织家长学校,向家长传授系统科学的教育知识,使家长成为合格的教育者。

  幼儿园幼儿接送制度

  1、每天晨接和晚送教师应微笑对待每一位幼儿。

  2、早晨8:30分前要求家长陪同幼儿送到班主任手中。

  3、家长不能任意叫其它人来接幼儿,如有要事可事先把来接幼儿的人带来与班主任认识,并说清事情及时间。

  4、幼儿如有要事不来幼儿园,需事先向班主任请假。

  5、幼儿连续三天不来园,教师须主动打电话与家长联系,了解原因,应情况进行家访。

  6、下午4:00以前家长不准进园接幼儿(特殊情况除外)。

  7、放学后教师应等全部幼儿离园后放可下班。

  幼儿园教师值周、值日工作职责

  早班教师负责把各班教室门打开,接待幼儿入园,看管好幼儿安全。

  迟班教师下午4:40分在中(1)班教室等待各班教师把没接走的幼儿接下,并负责等待最后一位幼儿接走。

  值周教师每日早上7:10――7:30在学校大门处接待幼儿,并负责整周的卫生、保教、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周评及登记工作。

  值日教师负责检查每日卫生、保教、安全工作,做好日评和登记工作。

  金华市北苑小学附属幼儿园考勤规定

  为使幼儿园工作能正常有序、保质保量的完成。根据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并参照了市区幼儿园的做法,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幼儿园教师考勤工作作如下规定:

  1、全勤(无事假、病假、婚假、产假)发放全勤奖。

  2、病假、事假半天以上出具申请书或病假条,经学校审核、同意,由当事人安排好代课教师和班务工作。当月病、事假第四天不再享受考勤奖,病、事假满七天,扣除当月考核奖50%,满十天扣除考核奖100%。

  3、教职工须考虑学校工作的特殊性,婚假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或长假中进行。在本幼儿园工作满二年,享受婚假;满三年,享受产假;假期中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

  4、该请长假的(病、事、婚假),必须提前递交书面申请,并征得园长、校长的同意,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规定自下文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特殊情况经校领导另行研究决定。

幼儿园规章制度9

  一、入园、离园的安全要求

  1.入园时家长务必把幼儿送交本班老师,办理交送幼儿手续(如登记、使用接送卡、刷电子卡等。

  2.幼儿每天由家长来接,如有特殊情况请家长与班上教师及时沟通,接幼儿时同样要完成与班上老师间的交接手续。

  3.班上教师要认真看护幼儿入园、离园,幼儿入园时应做好晨检工作,保管好幼儿物品,如幼儿携带有危险物品(如没有家长交待的药物、锋利物品等),要与家长及时沟通。

  4.上午开大门时,教师应站在本班大门口迎接家长,与家长简单交谈幼儿情况。

  5.晚班老师将每个幼儿交到家长手中,最后用点名册清点人数,确认幼儿都接走后方离园。

  二、幼儿生活活动中的安全要求

  1.卫生间、盥洗室地面要保持干燥、不湿滑,无积水。

  2.妥善保管清洁,消毒用品,确保幼儿不能触及。

  3.培养幼儿养成入厕有序、便后洗手、盥洗时不打湿地面的好习惯。

  4.建立良好的'进餐常规,与家长一起教会幼儿正确使用餐具,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5.营造安全、卫生、整洁、有秩序、温馨的进餐环境。

  6.引导幼儿进餐前后不做剧烈运动。

  7.开餐前后,饭、菜、汤要放在幼儿碰不到的地方,以免发生烫伤。

  8.注意饭菜的温度,粥、汤要等食物降温后再盛入碗中。

  9.保证进餐时间,不催饭。

  三、幼儿午睡环节的安全教育

  1.睡眠的环境应保持安静、空气清爽、温度适宜、光线柔和。

  2.园所要提高保教人员的安全意识,教师要加强班级午睡常规的建立与管理。

  3.培养幼儿良好的午睡习惯,引导和提醒幼儿睡前入厕,不做剧烈活动,避免情绪过分激动、紧张,难与入睡。

  4.培养幼儿具备初步的自理能力和良好的睡眠习惯(如不蒙头、不俯卧等),学习自己叠放被子,依次脱衣,并放好鞋子等。

  5.教育幼儿不站在床上打闹、穿衣、叠被等,以免跌下床。

  6.教师在幼儿午睡时要时常巡察幼儿午睡情况,及时处理午睡中出现的问题,为幼儿盖被,以免受凉,严禁脱岗和睡岗。

  7.妥善保管好幼儿药品,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8.每天为幼儿提供的开水在放温后才倒入保温桶,不要让幼儿直接接取开水,以免烫伤。

  四、幼儿游戏和体育活动中应注意安全教育

  1.体育活动中应该避免急骤性的静止活动,如疾跑中突然静止等,以防控制不住,突然摔倒。

  2.避免可能对身体造成伤害的活动,如顶头、拉手拔河、掰手腕、长跑等。

  3.户外活动时老师要做好准备,认真检查场地安全、检查幼儿穿戴安全。如:检查器械是否有异物,是否松动、断裂等不安全因素;检查衣服、鞋是否合适。

  4.建立必要的活动常规,引导幼儿幼儿有秩序地玩,不互相争抢、推拉、打闹。

  5.户外活动时老师要注意观察幼儿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学习活动中安全教育

  1.营造安全、温馨的班级环境(心理与物质方面考虑全面)。

  2.为幼儿提供儿童专用手工制作工具,让幼儿学会正确使用,同时教给幼儿必要的要全常识和提出安全注意要求。

  3.为幼儿提供的学习操作材料应是卫生、安全的。

幼儿园规章制度10

  一、严格遵守早晚值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在幼儿未走完的情况下,自己先离开幼儿园。

  二、早值班老师礼貌接待早晨来园的孩子,并关心一些有特殊情况的幼儿,对用药幼儿作好记录,并负责把这些孩子的情况和激留言转交给有关老师。

  三、值晚班时,保持值班室的安静,组织一些可行的'活动或游戏,为每个幼儿整理好衣物。礼貌对待要离园的幼儿与激,最后负责关闭门窗、整理桌椅、清扫卫生。

  四、对实在有特殊情况很晚还无人来接的孩子耐心负责,并及时与激联系,等激接走孩子后,方可离园。

  五、节假日值班,要准时到位,不做私活,不带家人和外人来园玩耍,不让幼儿放任自流,要巡逻检查,做好来电来访记录与处理。有紧急任务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教研工作制度

  一、幼儿园教研工作在园长的领导下,由分管业务副园长具体负责。

  二、教研组要加强对教研活动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教学计划、教研计划,明确目标和内容,写好教研记录。

  三、教师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做到积极发言、虚心好学、主动承担组内研究课题、幼儿园观摩活动和公开课。

  四、幼儿园每周小时定为教师业务学习时间,每周小时教研活动时间。

  五、积极参加业务学习,记好学习笔记。五以上教龄的教师每月至少写篇教育笔记,五以内教龄的教师每月至少写篇教育笔记。

  六、积极参加听课、评课活动,有听课记录和听课评议意见。每学期听课不少于节。

  七、认真实施专题研究计划,每学期必须向园内外展示科研成果。

  八、能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和设计简单的教研课题,改进教育方法。

  九、园领导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对各龄班课题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幼儿园规章制度11

  营养膳食管理制度

  (一)饮食管理

  1、婴幼儿的伙食应有专有负责,民主管理,建立伙委会(园、所领导,炊管人员,保健人员,保教人员及孩子家长代表),定期开会,研究伙食问题。

  2、伙食费要专用,精打细算,计划开支,合理使用。

  3、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婴幼儿年龄(一岁内、一至三岁、四至七岁)的代量食谱,定期更换。

  4、准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不吃隔日剩饭菜。

  5、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伙食和幼儿伙食要严格分开,不允许侵占儿童伙食。

  6、保健人员要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营养量。保证儿童的进食量。蛋白质摄入量占应供给量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7、按时开饭,儿童进餐时间不应少于二十至三十分钟,保证儿童吃饱每餐饭。

  (二)科学喂养

  1、婴儿喂养:母乳的营养成份最适合婴儿生长发育的需要。要提倡母乳喂养。母亲在喂奶前要洗手,脱掉工作服,患有呼吸道疾病时,喂奶时要戴上口罩。每隔三至四小时喂一次,每次二十至三十分钟。

  对人工喂养儿要做好配奶工作,每餐奶具有严格消毒。

  无论人工喂养儿、母乳喂养儿都要及时增加辅食,补充卫生素D 制剂和含铁食物。根据孩子生长发育需要,统一制作婴儿饮食,保证儿童营养。

  2、幼儿饮食

  (1)一岁半以后幼儿按三次饭一次点心定食谱(整托幼儿睡前再加一次点心),食谱要适合幼儿的年龄,使儿童能吃多种多样的食物,把一日的食物定量标准恰当地分配到食谱中,以保证得到各种营养素和足够的热量。

  (2)要注意调配花样,增加幼儿进食量,科学烹调,尽最大努力保存营养素,特别要防止维生素的损失。

  (3)少吃甜食:晚饭不能以吃甜食、菜汤和面汤为主,要尽量吃些炒菜。

  (4)加强体弱儿饮食管理。

  (5)特殊饮食:根据病儿病情做病号饭。

  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1、要保持厨房的清洁,经常清扫。

  2、食常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厨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等要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食具一餐一消毒(若用水煮则需在水开后十五至二十分钟,若用笼屉蒸则水开后至少要蒸三十分钟),食物要有防蝇设备。

  3、不买、不加工腐烂变质食物,买来的`熟食要加热处理后再吃,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4、搞好儿童进食卫生,饭前工作人员及儿童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饭桌要用肥皂水或碱水揩干净。

  5、要培养儿童不偏食,不吃零食的良好饮食习惯。

  6、水果要洗净削皮后再吃。

  7、炊事员要坚持上灶前洗手,入厕所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操作时不抽烟。

  体格锻炼制度

  1、要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婴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尤其要重视一岁半以下婴幼儿的体格锻炼,给婴儿每天做一至二次被动操和主被动操,幼儿做一至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个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

  3、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锻炼要以经常和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要适合各年龄组的特点。对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给以特殊照顾。

  儿童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所)检查:婴幼儿在入园(所)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

  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婴幼儿必须做胸部X 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室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病状方可入园(所)。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族史和生活习惯等。

  2、定期体检制度:一岁以内婴儿每季度体检一次。一目前至三岁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三岁以上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在园儿童每年护齿2次,并作视力检查,测量要准确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缺点。每个入托小儿均应建立健康档案(入托体检表、儿童保健手册、计免手册)。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炊管人员每年化验二次,体检合格由健康检查单位发健康证明书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者须立即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县(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2、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包括胸部X 线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以及阴道霉菌、滴虫检查,健康检查合格并且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一) 环境卫生

  1、要建立健全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要消灭蚊、蝇、蟑螂等害虫。

  2、婴幼儿玩教具要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

  3、要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要有防蚊、防蝇、防暑和取暖设备。

  4、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儿童用的便盆,每次用后要痢疾倾倒,刷洗干净,每日用消毒液浸泡。3岁以上幼儿要提倡用蹲式厕所。

  5、小儿桌椅高度应符合要求。

  (二)个人卫生

  1、婴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洗手,早晚用流动或干净水洗手和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要漱口,大、中班幼儿每日早晚要涮牙。

  4、定期洗头和洗澡。

  5、每天洗脚、洗屁股,洗屁股巾要每天消毒。

  6、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

  7、手绢要专人专用,每日换洗。婴儿尿布要勤换,洗净后用开水烫或日光暴晒。

  8、保持儿童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勤洗勤晒。

  9、保护幼儿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时不要离得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10、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饭前便后和给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和幼儿接触时不抽烟。

  消毒隔离制度

  1、各园(所)要设立保健室,要根据本单位条件建立隔离室或观察床(全托园、所必须建立隔离室)。隔离室用品要专用。

  2、儿童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要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所)或班。

  3、对患儿要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4、对患者传染病得婴幼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婴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儿童,园(所)儿童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幼儿离园(所)一个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要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6、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园(所)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德疾病预防工作。

  2、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所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要求麻疹、脊髓灰质炎的接种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建卡率达百分之百,凡有禁忌症这不应接种或暂缓接种(儿童基础免疫有关问题详见卫生部颁发的《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条例》)。

  安全制度

  1、各项活动均要以孩子为中心,工作人员要注视儿童和各项活动。

  2、要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用具使用的安全,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烧)伤等事故的发生。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吃药时要仔细核对,剧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并严禁放在班上。药物保管和服用应由医用人员负责。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吃药时要仔细核对,剧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并严禁放在班上。药物保管和服用应有医务人员负责。

  4、建立健全儿童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幼儿。

  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

  要建立健全各种记录、登记、统计制度。一般有以下几种记录表、簿:出勤登记表、传染病登记表、疾病登记表、晨间检查记录表、预防接种记录表、体弱儿管理记录表、体格检查记录表、缺点矫治记录表、膳食调查记录表、体格锻炼观察表、意外事故登记簿、家长联系簿。卫生统计要求做好:体格发育评价、膳食评价、出席率、缺点矫治率、各种常见病患病率、传染病发病率、预防接种率等项统计。 家长联系制度

  采取多种方式,同家长加强联系,争取家长配合。定期开家长会,经常向家长宣传婴幼儿卫生保健知识。儿童如无故缺席,要及时和家长联系,共同做好儿童保健工作。

  体弱儿管理制度

  1、体弱儿管理范围:包括中重度贫血、体重小于X —2SD 的小儿,活动期间佝偻病,中重度营养不良,反复(呼吸道、消化道)感染,先天性心脏病,智力发育迟缓,单纯性肥胖、常见畸形等。

  2、建立体弱儿管理卡片,每月或每季度健康检查一次,平时加强全日观察,发现问题,及时防治。

  3、对体弱儿在吃、玩、睡生活等各方面给予特别照顾和护理,并逐步加强户外活动和体格锻炼。

  传染病管理制度

  1、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实行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对所在班级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按各种传染病规定的检疫期进行检疫。检疫期间不办理入托和转达托手续。积极采用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杜绝脊髓灰质炎、白喉、麻疹、猩红热、百日咳的发生,控制肝炎的爆发和续发。

  2、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要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3、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

  健康教育制度

  对儿童进行健康教育,学习自我保健的技能,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

  通过健康教育,宣传儿童心理卫生知识,让家长和社会了解儿童心理保健的内容和重要性,使家庭、幼儿园与社会密切配合,消除和消弱一切不利因素,为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心身发展的环境,使儿童心身发展潜力得以充分发挥。

  采取多种形式定期进行健康宣传。课上为儿童讲授健康知识,定期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健康知识指导家长如何培养儿童健康的省会习惯和正常的心理状态,培养儿童顽强的意志品质以适应当前社会环境。为儿童发展至成人期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奠定基础。

  儿童常见病管理制度

  幼儿中儿童以呼吸道、消化道和营养不良性疾病为多见,往往影响小儿生长发育,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加强管理。

  1、建立常见病管理制度,对晨间检查和定期体检发现的疾病均应进行登记,以了解园内各种疾病的发病率,尤其是对影响儿童生长发育较大的疾病进行专家管理。

  2、加强对常见病管理保健人员应在医生指导下,积极配合治疗各种常见病;加强护理、生活及营养的管理,如对贫血患儿适当增加含铁丰富的膳食。督促定期复查,尽早恢复正常,对在普查中发现的疾病如龋齿、弱视、肠道寄生虫等应在专科医生指导下,配合治疗和矫治。

  3、每年对在园儿童进行一次血色素化验,发现贫血儿童及时采取治疗措施。

幼儿园规章制度12

  一、激须持接送卡来园接孩子。接送卡丢失者,须及时报孩子班内老师,并办理补办手续。

  二、激须按时到园接送幼儿,以维持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激如因事不能来园接孩子,必须把接送卡交家内其他人员来园接孩子,同时电话告知本班教师,严禁让外人接走孩子。

  四、教师严把幼儿入园关。严防幼儿将不安全物品带进幼儿园,及时了解入园幼儿的'身体状况,并做好记录。

  五、教师严把幼儿离园关。对陌生人来园接孩子,一看是否持接送卡,二是详细了解其身份,三是及时和激电话联系,否则,不能让幼儿离园。

  六、对于不能按时离园的孩子,教师须及时与激联系,了解原因并细心看护,直到激接走为止,严禁将幼儿交给其他人员看护。

幼儿园规章制度13

  一、班级成员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勇于创新。

  二、师德修养好,与幼儿平等相处,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现象。

  三、班级物品管理严格,无损坏、无丢失。

  四、活动室、盥洗室、寝室窗明地净,物品摆放有序,无卫生死角。玩具橱内整洁,玩具摆放位置适中,便于幼儿自由取放。

  五、厕所无异味、无污垢,随时保洁地面并保持干燥,防止幼儿滑倒。

  六、教师与幼儿同创设环境并根据教育需要更新。

  七、区角创设有新意,符合幼儿特点,活动区不少于个,各类区角的材料丰富,并随时补充更新。

  八、严把消毒关,有消毒记录,无传染病流行。按时准确为患病幼儿服药,无漏服现象。

  九、时刻保障幼儿安全,消除不安全隐患。户外活动时,应细心观察、照顾幼儿,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十、因人施教,注重个体差异,对特殊幼儿施以特别的关心和教育。

  十一、幼儿思维活跃,爱学习、守纪律,一日常规好,教学目标完成好。

  十二、按时记录家园联系手册,及时与激沟通幼儿情况,每学期至少与每位激谈话一次,并做好记录,重点幼儿还应进行家访。

  十三、及时向园长反映激的`合理化建议,并在班级工作中及时落实。

幼儿园规章制度14

  一、有效、科学地组织幼儿园教育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以及国家教育部、省、市有关规定,制定幼儿园统计工作规章制度。

  二、幼儿园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幼儿园教育和行政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统计调査,统计分析;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园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三大功能。

  三、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有关人员必须依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确保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

  四、统计机构人员及职责、学校确定由园长负责统计工作,把统计工作列入领导工作日程,具体指导,定期研究,经常督促和检査统计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领导和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和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加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

  五、综合统计负责人,代表幼儿园履行《统计法》规定的职责,执行综合统计的职能,其主要职能是:

  1、组织协调本园的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园的统计调查任务,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资料

  2、对本园教育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教育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 3、统一管理全园的统计调査表和各种基本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综合统计台帐 4、会同有关基层部门建立、贯彻本园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实现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现代化 六、基层统计工作是各部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管理的基础,各部门领导要对统计工作给予支持与指导。幼儿园根据各部门统计工作的需要,在有关部门设专、兼职统计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园的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本园业务主管机关颁发的统计调查任务; 2、负责向园综合统计机构或统计负责人,负责向其他部门提供统计任务所需的`与本园有关的统计资料 3、建立健全本园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对园所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

  七、专、兼职统计人员必须具备完成统计任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对未取得统计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要进行培训,提高素质,取得“统计上岗证” 八、统计人员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依照国家规定提供资料:检查统计资料准确性,要求改正不确实的统计资料:揭发和检举统计调査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和破坏国家计划的行为 九、统计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幼儿园综合统计由园长负责,基

  层统计对综合统计负责。

  十、全园统计资料、统计报表由综合统计负责人统一管理,在向上级机关和学校提供统计资料、报表的同时,必须报综合统计负责人一份。

  十一、实行统计报表审核制度。综合统计机构上报的统计资料由主管园长签字后上报,各基层部门上报的统计资料、报表,经领导签字交幼儿园综合统计负责人审核,由主管园长签字后上报。综合统计负责人报送的统计资料、统计报表年终送档案室统一归档管。全园统计数据归幼儿园综合统计,避免数出多门。幼儿园各级领导制定政策、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工作成效:进行奖励和惩罚、发布信息、上报资料、发表文章需要统计资料时,必须以综合统计负责人签章提供的统计资料为准。

  十二、统计负责人必须严守保密和借阅制度,保管好历史、现行的各种统计数据和资料。

  十三、兼职人员除完成日常本职工作以外,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统计工作,幼儿园可视其工作情况,给子一定的奖励。

  十四、对统计工作人员奖励与处罚除执行幼儿园的有关规定以外,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者予以奖励:凡有第三十二条行为之一者,按规定予以处罚。

幼儿园规章制度15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

  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

  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

  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

  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

  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九条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

  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第三十五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第三十七条

  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四十一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第四十二条

  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十八条

  建设、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十条

  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第五十二条

  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

  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四条

  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第五十八条

  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十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第六十一条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

  校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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