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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19 12:40:29 晓丽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精选10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最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精选10篇)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1

  第一章指导思想

  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根据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区语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学校文化品位,争创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与网络

  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安排协调。建立学校推普三级网络,由分管领导、推普员、教师推普员、学生推普员(兼监督员)组成。

  第三章管理及职责

  四、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管理学校语言文字的应用。

  2、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推普周活动计划。

  3、制定各级目标,实行分级目标责任制,建立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用字检查制度,督导、检查各处室、各年级组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化工作。

  4、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5、指导学校文字规范化建设,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

  6、布置校园“推普”宣传环境,创设推普宣传氛围,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

  7、强化校园用语,把普通话作为教学、工作、交流和交际用语。

  8、做好学校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总结、推普周活动总结、表彰工作。

  9、做好学校网站语言文字的栏目。

  第四章基本内容

  五、常规管理

  1、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中,分管领导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会议。

  2、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主管领导认真检查落实。

  3、校园设警示标语牌、永久性标语牌;在学校走廊等张贴有关讲普通话的宣传标语,时时提醒学生养成说普通话的习惯;在教学楼、图书室等场所设“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的提示牌;使校园内形成人人都说普通话,使用规范字的氛围。

  4、对校内所有公示牌、上墙的制度、办法及所发文件、所写文字材料负责监督审查,对不规范用字现象要立即纠正、整改。

  5、校名牌、楼名牌、室名牌及校徽,学校的公文、文件文头和校刊校报的刊头报头,学校的公章、印鉴、图章,自编自印的各类印刷品等,用字必须规范化、标准化。

  六、教学管理

  1、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应使用普通话,在板书、批改作业、成绩报告册、科研论文、案例等中写规范汉字;每学期对教师教案、板书、论文、科研材料等进行一次抽样检查。

  2、在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中将用语用字规范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3、加强对各类教材、教辅读物、讲义、试卷、教案等用语用词的规范审核把关。

  七、教师管理

  1、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条件,新教师上岗条件,教师继续教育内容。

  2、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3、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学习、职后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

  八、学生管理

  1、各科教学都应加强对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能力进行培养:课堂中与教师交流必须使用普通话,语言力求清晰明了。作业书写工整,不写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

  2、学生在校园内讲普通话,写规范字是学生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

  3、将语言文字规范意识、语文综合能力等纳入学生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

  九、宣传教育

  1、开展多层次的普通话演讲、朗诵、书法及规范字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水平;每年9月第三周开展“推普宣传周”活动,力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2、校广播站每学期播出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节目,积极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有关文件精神。

  3、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开展普及普通话专题宣传活动,提高师生语言文字水平;开展综合性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社会语言文字工作,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

  十、教师应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的课题研究工作,积极探索学校语言文字的工作途径和方法。

  第五章奖惩制度

  十一、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十二、学校拨出一定的活动经费,用于对本校师生开展各类常规活动、竞赛的奖励。

  十三、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中,对于做得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十四、本规定由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2

  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

  三、全体教师要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语言文字培训工作,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不断提高自己的普通话水平,要求语文老师必须要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其它学科的教师要达到二级乙等以上的水平。

  四、学校刊物,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校内通知、公布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五、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必须用规范汉字。

  六、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教师在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都必须用普通话进行,播音室的'广播必须用普通话播报。

  七、学校所有会议发言一律用普通话,领导应带头坚持说普通话,凡与学生交谈无论何时何地一律用普通话;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八、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

  九、坚持将语言文字规范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培养目标,渗透到德、智、体、美各项活动之中,在部分学生中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培训测试。

  十、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规范用字。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3

  第一章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和教体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园具体情况,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我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工作与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师生文化素质教育和幼儿园的各项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幼儿园的教育事业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与网络

  一、成立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执行园长任组长,保教主任和后勤主任为副组长,由全园教职工为组员组成。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二、健全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网络

  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在园长领导下,由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安排协调。

  第三章管理及职责

  为确保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相关人员应履行的职责:

  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负责幼儿园的整体工作,管理幼儿园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

  2.制定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推普周活动计划。

  3.制定各级目标,实行分级目标责任制,建立幼儿园推广普通话,规范用字检查制度,督导、检查各年级组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化工作。

  4.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5.布置幼儿园“推普”宣传环境,创设推普宣传氛围,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

  6.强化校园用语,把普通话作为教学、工作、交流和交际用语。

  7.做好幼儿园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总结、推普周活动总结、表彰工作。

  8.做好幼儿园网站语言文字的.栏目。

  二、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师生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

  2.切实采取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对班级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3.对推普工作和用字规范的班级、个人进行推荐表扬。

  4.督促普通话尚未达标的老师积极自培,争取早日达标。

  5.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周”活动。

  6.积极完成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

  7.做好各项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三、各年级组长职责

  1.落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任务。

  2.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周”活动。

  3.组织好年段和班级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活动。

  4.监督执行校园文明语言的实施。

  5.组织安排年段、班级的各项普通话比赛活动。

  6.及时向上级反映班级语言文字工作中的问题。

  7.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

  第四章基本内容

  一、常规管理

  1.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幼儿园常规管理工作中。

  2.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幼儿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主管领导认真检查落实。

  3.幼儿园设警示标语牌、永久性标语牌,在学校走廊等张贴有关于讲普通话的宣传标语,时时提醒老师、幼儿、家长养成加强说普通话的意识,使校园内形成人人都说普通话,都使用规范汉字的氛围。

  4.对幼儿园内所有公示牌、上墙的制度、办法及所发文件、所写文字材料负责监督审查,对不规范用字现象要立即纠正、整改。

  5.幼儿园名牌、楼名牌、室名牌、幼儿园转发的各级各类公文、文件文头和园刊、公章、印鉴、图章、自编自印的各类印刷品等几个方面的用字必须规范化、标准化。

  二、教学管理

  1.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应使用普通话,在幼儿成长档案册、科研论文、案例、教案等中写规范汉字,每学期对教师教案、论文、科研材料等进行一次抽样检查。

  2.在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中将用语用字规范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3.加强对各类教材、教辅读物、教案、等用语用词的规范审核把关。

  三、师资管理

  1.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的条件、新教师上岗的条件、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

  2.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3.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学习、职后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

  四、幼儿的管理

  1.幼儿在校园内讲普通话。

  2.幼儿中开展多层次的讲故事、朗诵等活动。

  五、德育教育

  1.教师和幼儿中开展多层次的普通话演讲、朗诵、讲故事及规范字知识竞赛。每年9月开展“推普宣传周”活动,力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2.幼儿园网站每学期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内容2次以上,每学期举行5次以上的语言文字活动,积极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有关文件精神。

  3.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开展普及普通话专题宣传活动,提高师生语言文字水平。开展综合性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社会语言文字工作,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

  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课题化

  教师应积极开展的课题研究工作,积极探索学校语言文字的工作途径和方法。

  第五章奖惩制度

  一、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二、幼儿园拨出一定的活动经费,用于对本校师生开展各类常规活动竞赛的奖励。

  三、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中,对于做得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四、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中工作不力,不规范用语、用字的个人,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的评先、评优资格,并罚奖金每次5元。

  五、本规定由硕放中心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4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指导,以《浙江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定标准》为主要内容,为优化学校语言文字的校园环境、加强校园文化的建设、提高师资队伍的建设、加快学生素质的培养为目标,制订本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或调整学校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指导校语言文字办公室和各学科组落实各项工作。

  2、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使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成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3、有计划地进行教师、学生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与提高工作。

  4、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提高教师和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注重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语言文字素质。

  5、加强对推广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工作的检查评估,定期对校园用字情况进行检查,并将这项工作作为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构建现代学校的重要内容之一。

  6、每年设有一定数量的教师、学生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经费,以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

  几点说明

  1.不规范字是指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学生作业中的不规范字不包括错别字。

  2.标语、标牌、指示牌、名称牌、标志牌等校园中醒目处的不规范字还包括缺损字。

  3.教职工指19xx年1月1日后出生的。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5

  为做好师生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师生语言文字素养,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二、学校每学年开展推普周活动,对师生进行语言文字法规及常识的宣传、培训,活动要求全员参与,积极投入,出勤率和表现与评优选先挂钩。

  三、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全体教职工参与的语言文字常识的测试,测试结果全校公布,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四、学校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以身作则,严格管理。

  五、语文教师要立足课堂教学和班级活动,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知识的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全体学生接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听说读写能力教育培训,90%以上的'学生掌握应知应会的汉语拼音和规范汉字,90%以上的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60%以上的学生能说标准的普通话。学校将写字与口语成绩作为评价教学业绩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学科教师也要立足课堂教学和学科活动,对学生进行用语用字规范化的指导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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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根据《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布迎接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评估工作备检单位和责任分解的通知》(磐语委[]4号)文件精神,结合联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组织领导

  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联社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管理、宣传、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有关工作。

  第二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是联社文明服务规范化工作的重要方面。在联社上下全面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使用应当依据国家颁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第三条以联社名义制发的公文,用语用字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公文印发差错率控制在万分之五以内。

  第四条在日常工作中用字规范,联社名称牌、印章、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印刷体的标语(牌)、宣传品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第五条把普通话作为公务用语,联社员工在日常业务办理、同客户交流、参加各种会议、面对新闻媒体、开展公众宣传等行为活动中要坚持使用普通话。

  第六条将普通话水平作为联社工作人员招工录用、考核的主要内容,对未达标人员不得录用。

  第七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使用不规范的语言文字人员、相关责任人及时教育处理。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属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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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1.教学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教学用语。

  2.各种集会上的发言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会议用语。

  3.学校各类文体活动和校园广播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宣传广播用语。

  4.校园内的各种交流、交际活动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交际用语。

  5.教师要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加强语言基本功训练,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交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7.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教务处定期检查和评价师生校园用语。

  (二)校园用字要规范,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奖状、奖旗等各种标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和通知等,用字必须规范。

  4.公文、黑板报、教案、试卷等用字要规范。

  5.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必须规范。

  6.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

  二、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制度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二)语言文字办公室、教务处负责教师的语言文字监督检查,教导处、政教处负责学生规范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各科组长和各班主任对其所负责年级、教研组和班级用语用字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除平时加强对各部门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外,每学期组织一或两次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集中检查,也可根据需要,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

  (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检查的结果与文明班级的评选挂钩,与教师评聘、升级、评优和业绩考核挂钩。

  (七)学校每年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学校语言文字学习宣传制度

  (一)以语文课为主、其他各学科为辅,在课堂上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教学,在各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

  (二)对学生进行必要的语言文字规范化、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等教育,并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基本功训练。

  (三)校园内有规范语言文字的墙牌、标语或提示语。

  (四)学校、年级和班级均设置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员。

  (五)通过团组织活动、班会、升旗仪式、校园网站等各种渠道大力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知识、意义及有关政策法规。

  四、教师语言文字工作规范

  (一)除外语教学中的外语部分外,所有教师工作、教学用语必须使用普通话;全体教师在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

  (二)教师在板书、作业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汉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三)教师要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用语、用字的教育,对于学生不规范的用语用字的现象要及时指出并帮助改正。

  (四)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语言文字规范化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或主题班会,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五)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语言类、书法类竞赛。

  (六)积极参加语言文字的课题研究。

  五、学生语言文字行为规范

  (一)热爱和宣传祖国语言文字。

  (二)坚持在校园内说标准普通话。

  (三)提倡在家庭和社会上说普通话。

  (四)作业书写规范,不写不规范的汉字。

  (五)墙报、板报、橱窗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

  (六)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

  (七)积极参加社区推普宣传活动,尽自己所能纠正社会上的不规范用字。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8

  一、教职工普通话的要求

  1、凡是本校的教职工,在教学和集体活动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否则不得参加教学评估,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2、将普通话达到相应等级作为录用教师和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的一项条件。

  3、规定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的教师不低于二级乙等。

  二、学生普通话的要求

  1、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

  2、如果发现某班有不说普通话的现象,要在班级评比中酌情扣分。

  三、学校印刷的'文件,宣传材料,出版的图书馆报刊(有特殊需要的专案,文章除外),开发的中文信息处理用字库,颁发的奖状,奖品,证书,制作的各种标牌,课堂板书,各种教具,板报,宣传栏,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文字规范的要求。

  四、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在校本课程中开设有关文字规范化知识的系列讲座。

  五、每学年学校开展一次以上普通话演讲比赛,对优秀者给予奖励。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9

  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教师教学时务必使用普通话。上班时间务必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系、接待家长使用普通话。

  二、教师在板书、作业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三、教师要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用语、用字的教育,对于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帮忙改正。

  四、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语言文字为主题的班会活动,积极配合、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年级或班级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五、积极参加社区、共建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发挥教师的示范作用。

  六、积极参加语言类、书法类竞赛,争取优异成绩。

  七、积极开展语言文字的课题研究,提高研究水平和实践潜力。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10

  一、引言

  在信息化时代,语言文字作为社会交流和信息传播的重要工具,其规范化程度直接影响到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效率。为了维护国家语言文字的纯洁性,提高全民语言文字的规范意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以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使用。

  二、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原则

  1、遵循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维护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体地位。

  2、语言文字使用应准确、规范、清晰,避免使用生僻字、错别字和方言土语。

  3、尊重语言文字的多样性,但在正式场合和公文写作中应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三、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具体要求

  书写规范:在书写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汉字书写规范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字形、笔画和结构。同时,标点符号的使用也应符合国家标准。

  语音规范:在语音方面,应使用普通话作为标准语音,避免使用方言或口音。在公共场合和正式场合,应保持良好的语音习惯,发音准确、清晰。

  词汇规范:在词汇使用上,应优先选择规范、通用的词汇,避免使用生僻字、错别字和方言词汇。同时,应注意词汇的准确含义和用法,避免产生歧义或误解。

  语法规范:在语法使用上,应遵循汉语语法规则,注意句子结构的`完整性和语序的正确性。避免使用病句、错句和倒装句等不规范语法现象。

  四、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与教育

  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提高全民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普及语言文字知识,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重要性和意义。

  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教育,特别是在学校教育中,应将语言文字规范化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教学计划。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等方式,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能力。

  五、监督与检查

  建立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监督机制,对违反语言文字规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对于发现的错误和问题,应及时指出并要求改正。

  定期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检查和评估工作,对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进行整改和提升。

  六、附则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违反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制定单位所有,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情况,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让我们共同努力,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进程,为构建和谐、文明的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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