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规章制度(通用22篇)
现如今,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社区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社区规章制度 1
根据各级政府对除四害工作的要求,结合社区实际情况,为加强本社区的.
除四害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除四害工作必须按上级部署要求组织的实施。
二、开展本社区内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
三、除四害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投药人员必须经过相关投药培训方可上岗。
四、投药前必须采取有效方法通知居民,说明投药时间、区域及注意人畜误食,食品店的投药方法,告知时间表至少一天。
五、除四害用药必须是上级指定用药,并且在指定的公司购买。
六、投药区域要覆盖到位,不留死角。
七、残药必须落实专人保管。
八、毒死的死鼠集中深埋或焚烧处理。
九、做好除四害药品购买、投药、死鼠处理等的登记工作。
社区规章制度 2
一、生产例会制度
(一)社居委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指示和会议精神,通报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重大问题。
(三)根据上级要求和社区安全生产形势,不定期召开社区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相关重要事项。
(五)安全生产各项会议要设立专门记录簿,由专人做好完整记录,参会人员要进行签到,并留档备查。
(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作出的决议、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安排专人负责督办、检查,定期进行汇总。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社居委至少应在每季度以及“春节”、“十一”等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前,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开展安全巡查。
(二)社居委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设施、场所的防范,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并进行严格检查。
(三)安全生产检查时,要有方案、有记录。检查结束时要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发现隐患时,可以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并实行跟踪督办,期满复查验收。
(四)对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督促隐患所在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监控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六)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控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定期开展安全自查自纠。
三、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一)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的资金投入。
(二)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向社居委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举报。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标准和规定,对本单位有关生产装Z、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应当进行登记,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人员,同时设Z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管理。
(七)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九)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并报所在地社居委备案。
(十)社居委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填写《重大危险源巡查记录》。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一)社居委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落实人员,明确职责,统一指挥,便于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发生预测预警工作,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要及时进行预警。
(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事后以书面形式
补报,报告内容要信息准确,包括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原因、伤亡情况、伤亡人员信息以及应急救援情况等。
(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社居委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要及时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配合相关单位及时安抚受害者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突出主题。
(二)在居民区内利用安全生产宣传栏、电子屏幕、横幅、黑板报等安全生产公益宣传设施和各种公共活动,使宣传贴近居民、贴近现实。
(四)社居委、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向居民家庭、社区单位宣传消防基本常识,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做好居民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相关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的宣传。
(五)每年的“安全生产月”、“11.9”等活动日,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掀起安全生产宣传高潮。
(六)不断加强维护社区消防安全的志愿者网络建设,广泛招募和聘请“消防志愿者”和“义务消防监督员”。
(八)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针对防火、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练,提高居民安全防范能力。
(九)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率要达到95%以上。
社区规章制度 3
1、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组织生活会主要是围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及其他重要问题,结合领导班子成员的自身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参加组织生活会人员
社区(村)支部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和实际需要,可适当确定列席人员。
3、召开会议的要求
组织生活会每半年进行一次,原则上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安排时间进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召开的,要及时向街道党工委、纪工委说明情况,并及时进行补开。
4、组织生活会要把握以下环节
(1)做好会前准备工作。组织生活会召开前,党组织负责人应确定开会时间和主要议题,再把会议时间和议题通知参加会议的每个成员并要求认真准备发言提纲。对因公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要交书面发言材料。
(2)参加会议的成员应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围绕会议主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实事求是地指出各自的缺点和不足,分清是非,提高认识,严以律已,宽以待人。列席人员可以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3)要针对生活会上检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在适当的范围内向社区(村)干部和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5、组织生活会的检查与考核
街道党工委、纪工委要每年检查、调阅一次社区(村)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对社区(村)召开组织生活会情况予以通报。
社区规章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居民依法实行自治,创建社会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整洁、生活方便舒适、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区开展居民自治活动,应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进行,体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社区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开展工作,在社区内各类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计生协、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志愿者等社区内各类组织的作用,做好社区工作。
第四条社区居委会积极协助办事处开展工作,办理办事处委托的有关事务;接受办事处对社区工作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属于社区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由社区居民和社区自治组织管理。
第五条本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必须在广泛征求居民及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社区居民会议讨论通过或修改。一经通过,社区居民、社区内各类组织、驻社区单位应自觉遵守
第二章社区自治组织
第一节社区居民会议
第六条社区居民会议是社区的权力机构,由本社区十八周岁以上居民或户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参加。社区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居民过半数或户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代表的过半数,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居民会议的决定,社区居委会及全体社区居民必须遵照执行。
第七条社区居民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讨论通过本社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选举或罢免社区居委会成员;
(三)制定和修改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
(四)听取和审议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报告;
(五)改变和撤销社区居委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
(六)审查社区财务收支情况;
(七)讨论决定其他涉及社区居委会利益的重要问题。
第八条社区居民会议由社区居委会召集和主持。居民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居民或五分之一以上的户代表或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代表提议,应当召开居民会议。
第九条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会议的办事机构,是本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办理本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管理计划生育、调解纠纷、维护秩序,向办事处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第十条社区居委会成员由具有选民资格的本社区居民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社区居委会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五)向办事处反映居民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十二条社区居委会下设计划生育、经济管理、人民调解、治安保卫、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专门工作委员会。
第十三条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每月16日为学习日,主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
(二)会议制度。居委会每周一次办公会,每季一次汇报会,年终一次总结会,总结前段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决定,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研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居委会议必须有全体委员过半数出席方可召开。
(三)建立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分工负责制,并定期进行总结检查,年终考核计酬。
(四)“三务”公开制度。“三务”公开包括党务、政务、财务。主要涉及社区内重要公开监督事务、成员的'工作目标和分工及工资报酬、计划生育、财政收支等有关居民关心的重大问题。建立“三务”公开栏,每月召开一次监督小组会议征求意见,并于每月18日进行公开。
第十四条社区居委会成员守则
社区居委会成员是居民民主选出的利益代表人,是居民的公仆,应努力为社区谋发展,为居民谋利益。居委会成员应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主动接受居民监督。
第十五条本社区居委会下设居民小组,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组员1至3名,由居民小组会议直接选举产生。居民小组在社区居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完成社区居委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十六条居民小组成员职责:
(一)组织本组居民贯彻执行居民会议、居委会决定,组织本小组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二)组织本组居民积极推进社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并对居务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三)协助居委会开展工作,并及时向居委会反映本辖区居民意见、建议和要求,当好居委会的耳目和参谋。
(四)组织本小组居民开展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五)调查、掌握本小组的计划生育情况,及时、准确上报《居民小组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
第三章社区居民
第十七条本社区居民既包括有本社区户籍的居民,也包括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内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社区非户籍居民。
第十八条本社区居民享有的权利:
(一)本社区户籍居民享有以下权利:
l、享有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
2、年满18周岁的居民(剥夺政治权利者除外),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有参加居民会议、讨论决定社区重大事务问题的权力。
3、参加社区集体活动,对社区事务有知情权、管理权;对居委会成员有监督权、评议权。
4、享有在本社区举办各项事业和公益事业的权利。
(二)本社区非户籍居民享有以下权利:
I、享有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
2、参加社区集体活动,对社区事务有知情权;对居委会成员有监督权、评议权。
3、享有在本社区举办各项事业和公益事业的权利。
第十九条本社区居民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执行居民会议和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
(二)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积极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
(三)遵纪守法、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尊老爱幼、邻里团结,敢于同一切危害国家、集体和居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四)移风易俗,摒弃陈规陋习,争创文明幸福家庭,争做文明市民。
第四章居民议事规则
第二十条议事内容:
(一)各项社区建设规划是否切实可行,具体工作计划是否得到落实。
(二)居民自治工作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的是否合理,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三)各项福利事业、计划生育、文教卫生及其它社区重要工作如何开展。
(四)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府决定是否得到认真贯彻执行。
(五)社区居委会成员工作是否尽心尽职,作风是否民主,行为是否廉洁奉公,居民中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和自治章程。
(六)社区财务收支计划和重大项目财务开支是否合理。
第二十一条议事方法:
(一)定期召开居民会议报告工作,研究、解决自治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程序。
(二)组织居民小组开展经常性活动,及时征求居民意见,听取居民的要求和建议,通过代表介绍居委会重要工作情况。
(三)组织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设立民主信箱,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及时回答居民的咨询。
第二十二条议事原则:
(一)议事必须在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坚持言论负责的原则,具有良好的议事程序。
(二)居民议事决定问题时,必须有半数以上居民同意方为有效,少数人应服从多数人意见。对议事过程中的不同意见,不得责难和打击报复。
第五章社区服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管理工作时,必须充分依靠社区居民会议和广大社区居民,执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议和决定,做好社区服务、社区计生、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等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社区居民必须理解和支持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积极参与社区各项公益活动。社区居委会应积极发展志愿者,实行社区志愿者登记制度,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十五条社区居委会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网络,丰富社区服务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
第二十六条社区居委会应经常调查、掌握本辖区内孤、寡、残、疾、鳏和老年人、贫困户、失业者的情况,并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内单位和社区居民为他们提供经常性服务和帮助。
第二十七条社区内各类组织必须积极协助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共同搞好社区建设。
第二十八条驻社区单位应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按照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要求,充分利用单位的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实行无偿或低偿服务,不断增加为居民服务的项目。
第二十九条对社区居民居住状况、人口状况(特别是育龄人员、失业人口、低保人口和刑释解教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第三十条制定社区服务、社区计生、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礼区治安的居规民约,共同遵守执行。
第三十一条社区居民必须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做到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安宁。
第三十二条社区居民、社区内各类组织、驻社区单位有权对社区内的各项
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居民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并报办事处备案。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
社区规章制度 5
为了更好地开展我社区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使安全生产检查起到应有的作用,成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由社区组织、日常检查由社区安全办组织。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案由社区安全生产检查整顿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检查的`形式。
1、每周一小检,每月一大检,平时常巡检。
2、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的必要检查。
3、对群众举报、投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迅速检查。
4、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部署需要进行的监督检查。
5、行业专项整治的专项检查。
6、实施突击抽查和交叉检查制度。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1、有无经营证照以及证照资料是否合格;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情况;
5、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材料;
6、安全生产检查整改记录;
7、安全生产事故管理情况;
8、重大危险源及重大事故隐患监控措施;
9、特种设备、设施的报装、年检情况;
10、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标志。
四、安全检查前要制定好安全检查表,按照表上内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防止走过场(临时突击检查除外)。
五、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记录在案,并向社区领导报告。
六、检查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应逐项登记,发出整改指令书,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定人、定时、定措施限期整改,并登记造册,存档备查、跟踪,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镇府有关部门。
七、被检查单位收到整改指令书(含现场检查记录),应按整改指令书(现场检查记录)提出的整改要求按时整改完毕,并向检查单位申请组织复查。
八、检查单位收到被检查单位申请组织复查报告之日起,三天内(特殊情况除外)应对申请单位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发出复查意见书,不合格的按“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上报镇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九、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研究总结,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以此为据,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本修订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正式实施。
社区规章制度 6
第一条假期的种类、名称及时间
一、探亲假。
其假期规定如下:
1、探望配偶,假期30天(不含路程)。
2、未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已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上述假期只能享受一方(军队配偶除外),有下列情况者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待遇:
(1)职工当年结婚、离婚、丧偶的;
(2)见实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待遇,期满转正为正式职工后,上半年转正的,当年享受探亲待遇,下半年转正的,下半年起享受探亲待遇;
(3)当年六个月(累计)以上长期病假者;
(4)产假和哺乳假期间与家属团聚一个月的;
(5)女职工请哺乳假者(享受探亲假待遇的,其探亲假时间工资可以照发,路费按规定报销)。
(6)外来人员;
(7)配偶或父母不论用什么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团聚过的。
二、婚假,假期3天(不含路程)。符合晚婚规定的加12天。婚假和未婚职工探父母的当年只能享受一种,晚婚假可以另加。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三、丧假,假期3天(不含路程)。
四、产假:
1、正常分娩假期90天,难产或多产的加15天,(包括产前按排15天以内的产前假)。
2、符合晚育条件的男方享受5~7天的护理假。
3、哺乳假: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在领取独生子女证后,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方可请哺乳假,哺乳假原则上不执行。
五、放射(疗)假,每年给假一次,假期30天。
六、年休假:
1、休假对象:
凡本院职工(正式在编),只要符合文件规定休假条件的均能享受休假。退休返聘人员和借用期满一年以上借用人员也参照执行。
2、假期标准:
参加工作满5年不满20xx年,休假7天(其中后半年参加工作者3.5天)参加工作满20xx年至20年者,休假10天;参加工作满21年至30年者,休假15天;参加工作31年以上休假20天。
3、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或下年度不享受年休假:
(1)当年病假、疗养假累计超过45天的;
(2)当年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3)当年病假、事假相加超过45天的;
(4)当年产假90天的。
4、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如当年已享受探亲假或六年一次探望父母假期的,其年休假时间减半。
5、当年享受年休假后再请事假,其事假天数累计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则下一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
6、假期审批手续仍按医院请假制度,逐级批准,报人事科备查。
七、病假:员工就诊应经保健科同意后去相关科室就诊(急诊例外)。员工住院经保健科同意后,由业务院长审批。出院后办理请假手续(所有员工不得挂家庭病床)。
八、事假:请事假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本人申请:事假三天以内由科主任或护士长审批,三天以上由科主任或护士长签署意见后报所属职能部门审批。
第二条请假的程序、手续及审批权限
一、除七天节假日和星期天以外的各类假期都必须到人事科办理请假手续,病假凭医师诊断证明,其它假期必须书写请假条,并需通过逐级按规定审批权限批准后,方为有效。
二、病假经本院保健科出具证明,报科主任、护士长批准有效,外单位病假条医院不予承认(特殊情况例外)。年休假由科室主任护士长审批。一周以上的病事假均须经分管院长最后审批(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做旷工处理)。探亲假、婚丧假等需经科室、职能、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请假条一律交人事管理处备案。
三、科主任、护士长的各类假期需所属职能科室批准,分管院长签字尚可,职能科室负责人请假需经院长批准。
四、职工放射(疗)假、年休假,由本人申请,科室安排,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系统主管部门审批(医疗系统由医务科、护理系统由护理部,院办等由所在科室审批),报人事科备案。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均需报院部批准(由相应分管领导签字方可),人事管理处备案。
五、婚假: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系统主管部门批准,送人事管理处备案。
六、丧假:先填申请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名,职能科室签署意见后报人事管理处备案。
七、产假:凭准生证和产科医疗证明,科室领导签署意见,月末报考勤时附考勤月报表上,报人事管理处登记。
八、哺乳假: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所属职能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院部批准,报人事管理处登记。原则上不执行。
第三条假期的使用
一、探望配偶,假期一次用完,不得分开和跨年度。确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安排,由科室提出书面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院部批准,可跨年度使用。
二、未婚职工探父母,假期须一次用完,不跨年度。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不得延期下一轮使用。
四、放射(疗)假,可分开使用,跨年度作废。
五、年休假:经批准后可分开使用,跨年度作废。
六、婚假(以结婚登记时间为准),当年使用,跨年度作废。
七、此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院部。
社区规章制度 7
文化指导员考核制度是文化指导员进社区工作的重要部分,是一项基础性管理工作,是激励文化指导员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促进文化指导员队伍素质提高的重要方法。
1、实行月度考勤制度,重点考核文化指导员《信息反馈表》的'上报、参加会议活动和当月工作开展情况等。
2、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对工作业绩显著、工作表现突出的文化指导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能履行职能的文化指导员给予批评,直至取消文化指导员资格。
3、考核重点检查信息反馈制度的执行情况、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社区文化活动开展情况、社区文化团队建设情况等内容。
4、实行文化指导员工作评议制度,由区文化指导员进社区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定期征求社区领导、居民对文化指导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个人,提出工作要求。
5、实行市、区(市)分级管理考核制度,考核工作以县市区文化部门为主体,按要求实施。市文化指导员进社区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对县市区工作的督促检查以及重点示范社区工作的开展。
社区规章制度 8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国内国际形势,进行时事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关心国家建设、祖国安危、社会稳定的自觉性。
二、宣传国家建设成就,宣传英雄模范事迹,进行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
三、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传统美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提倡文明礼貌、团结互助、家庭和睦、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争当文明市民。
四、进行法制教育,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员工学习《文明公约》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使其知法、守法、用法,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行为规范。
五、宣传科学思想,传播科学理念,普及科学知识,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教育活动,寓教娱乐、陶冶情操、培养市民良好的心理素质。
六、组织参观、演讲、竞赛等丰富多彩的员工喜闻乐见的活动,使教育内容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文明学校教学制度
一、文明学校认真研究学习教育与活动工作,解决办学中的问题,不断提高办学质量。
二、文明学校根据学习教育与活动计划和学员对象,及时联系授课教师,写好礁(讲义),备好课,做好授课准备。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授课内容。
三、根据学习教育的内容,学员认真做好记录。
四、办好文明学校的学习园地和宣传栏,配合搞好学习教育。
文明学校管理制度
一、文明学校在党领导下开展工作,由校长主持召开校务工作会议,研究教学工作。
二、根据形势任务和上级党的中心工作,负责学习教育与活动计划的制定,组织学习教育与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建立完善文明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正常学习教育秩序和按计划组织实施。
四、文明学校教育经费必须用于学习教育与开展活动。
文明学校考勤制度
一、教师要提前到校,作好授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学员要按时到校,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离校。
三、学员要遵守学校统一安排的'上课及作息时间。
四、建立学校考勤登记制度,由专人负责考勤记录,并计入学员学习档案。
文明学校安全卫生制度
一、坚持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二、电视机、录像机等应有存放专室、柜,并有专人保管。
三、经常加强安全检查,一旦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文明学校教员工作守则
一、认真研学理论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认真备课授课,讲求教学实效。
三、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虚心听取学员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四、严格律己,带头端正党风,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五、自觉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市民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文明学校学员守则
一、全体员工都是文明学校的学员,要积极参加学校的学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自觉完成各项任务。
二、遵守学校和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学习与活动,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课,有特殊事情须提前请假。
三、遵守课堂纪律,上课时要关闭通讯工具。课堂内不得吸烟,不得交头接耳,要专心听讲,记好笔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认真完成作业和撰写心得体会。
四、尊敬老师,搞好团结,互相助,共同提高。
五、举止文明礼貌,爱护公物,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纸屑,注意维护教室的公共卫生。
社区规章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名称:管理学院戏曲协会。
第二条本社性质:戏曲文化爱好者自愿组成的非盈利性学生社团。
第三条本社宗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民族传统艺术。
第四条本社接受校团委,外语系团总支的领导和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活动形式
第五条组织社员对民族戏曲文化进行认识与研究及在此基础上面向全校开展文艺,宣传活动。
第六条与第五条内容相关的其它合法活动。
第三章社员
第七条
(1)具有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正式的学籍;
(2)承认本社团章程;
(3)按规定交纳一定的社员费。
第八条社员入社程序
(1)提出入社申请并提交申请书;
(2)经社员代表大会审核通过;
(3)由社员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发给社员证及本社会徽。
第九条社员有以下权利:
(1)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3)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社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5)向本社团推荐社员的权利;
(6)请求本社团维护其合法利益,帮助和解决在本社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的权利;
(7)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十条社员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本社团的章程,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2)维护本社团的合法利益;
(3)参与本社团的活动,完成社团的任务,宣传社团的宗旨,维护社团的声誉;
(4)主动向社团提供各种信息,意见和建议,协助并监督组织活动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本社团实行入社自愿和退社自由的原则。
第十二条社员如果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社常务理事会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大会,其职责如下: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本社执行机构(即常务理事会)
(3)审计本社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终止事宜
(5)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社员须有2/3以上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对到会社员负责。
第十五条社员大会每年一届
第十六条社员常务理事会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开展日常工作,对社员大会负责
第十七条社员常务理事会的职权是:
(1)执行社员大会的决议
(2)筹备召开社员大会
(3)决定社员的吸收和除名
(4)向社员大会汇报工作和财务状况
(5)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6)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7)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本社社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3)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4)有参与学生工作一年以上经验。
第十九条本社社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由本社社员大会决定,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本社社长不得兼任其他学生社团负责人。
第二十条本社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2)检查社员大会,社团执行机构的落实情况
(3)代表本社社员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在社员大会及其他相应的会议上发言,汇报工作
(5)执行社员大会赋予的其他权力
第二十一条本社副社长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3)协助社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4)常务副会长在会长不在时代行会长职责
第五章资源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二条本社团经费来源
(1)会费
(2)捐赠
(3)外联
(4)要核准活动范围内开展的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5)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活动范围和事业有关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社员中分配。
第二十四条本社建立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是准确,完整。部将相关内容以适当形式进行公开。
第二十五条本社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本社换届或重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进行社员大会常务理事会的具体财务审计。
第二十七条本社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章程和修改程序
第二十八条对本社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校团委,学生会,校社联,本社团的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合提出,并交经本社社员大会通过。
第二十九条本社修改的章程,须在社员代表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团委及社联会。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条本社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机构拟出终止协议。
第三十一条本社终止协议须经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挂靠院系审查同意。
第三十二条本社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务,处理幕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后的活动。
第三十三条本社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四条本社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团委的监督下,照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x年11月4日社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管理学院戏曲协会社员大会执行机构。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自校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社区规章制度 10
为深入推进社区管规范化建设,夯实社区环境卫生基础,全面提升社区环境卫生水平,确保社区居民拥有一个清洁卫生、整洁优美、居住舒适的环境,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积极向广大居民宣传政府的法律政策,普及卫生科学知识,教育社区成员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社区居民环境意识,减少环境污染,树立向上的社会精神风貌。在社区内形成一个以卫生为光荣,不讲卫生为耻的'文明卫生新风尚。
二、措施有力责任落实,保洁工人及车辆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卫生清运及保洁工作,社区主管领导每天深入辖区进行检查,做到工作有制度、检查有记载、情况有总结,活动经常化。
三、清洁工作要做到社区卫生保洁到位,搞好社区环境卫生,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保持楼院内外的环境整洁,保洁率达100%。
四、督促辖区单位搞好环境卫生,发动群众采取措施,消灭“四害”。保证居民安定、清洁的环境卫生,减少疾病发生。
五、带领社区成员认真做好绿化美化工作,美化社区环境,为社区居民提供清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六、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培训,坚持开展卫生劳动日活动,消灭卫生死角。
七、任何人都应尊重清扫人员的劳动成果,不准随地乱扔皮果壳、纸屑和其他杂物,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蒂、乱倒垃圾、乱泼污水。每位居民应把袋装垃圾投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乱丢乱放垃圾袋,不得从空中向地面抛弃任何物品。
八、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在任何未经许可的公用场所张贴、悬挂任何广告牌、标语,禁止在任何场所乱写、乱画、乱刻。
社区规章制度 11
为了保证学院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饮用水消毒制度。
一、饮用水消毒由学校抽供水从业人员负责
二、消毒法
1、采用漂白粉在水中缓释方法,将漂白精片放入塑料瓶中(中部有8个小孔)投放进蓄水池中
2、蓄水池的消毒,每10天消毒一次。
3、二次供水消毒可根据水池的'容量及当时池中水的体积,适当调整消毒灵及漂白粉的数量,切实做到消毒有效,同时做到定期消毒、持续消毒,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
三、消毒人员注意记录好消毒时间,每次消毒灵使用量。
四、消毒人员严格按制度操作,如不履行职责,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消毒人员相关责任。
社区规章制度 12
1.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工作,制定规范,开展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2.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用后必须消毒后毁形,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3.运送传染病人及其污染品、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4.使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5.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要有专用洗手设备,按手的清洗方法和消毒指征,正确操作。
6.地面应及时清扫,保持清洁,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及时用含氯消毒剂拖洗消毒。
7.使用消毒灭菌药械应掌握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消毒灭菌液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
8.开展全员消毒知识和技能培训,掌握消毒知识,严格执行消毒规范。
社区规章制度 13
一、严格遵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主动深入社区开展工作。
二、衣帽整洁,持证上岗,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耐心周到,对服务对象一视同仁,热情负责,遵守医德。
三、做病人知心朋友,为患者及家庭排忧解难,为他们保守隐私和秘密。
四、杜绝伪劣药品,不开大处方、人情方、不开搭车药,不开假医疗证明。
五、负责做好社区急危重病人的.双向转诊及会诊工作。
六、不得接受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礼品和吃请。
七、遵纪守法,不假借出诊、巡诊之便干私活。
八、保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外的清洁、卫生。
九、实行24小时应诊制度。
十、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分工合作,精诚团结。
社区规章制度 14
一、定时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工作指示,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研究安排工作。
二、对辖区火灾隐患部位经常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三、按照部署组织好辖区每年一度的消防活动日,要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掀起消防宣传高潮,达到一定的`效果。
四、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居民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依法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针对社区实际,开展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宣传黑板报,展评等多种形式的消防活动。
六、根据不同的季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消防安全教育。
社区规章制度 15
工作职责
(一)在乡党委的领导和县关工委的指导下,围绕“六个老有”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加强协会的自身建设。
(二)积极支持并配合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的中心工作,当好参谋助手,带领全体老年人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献计献策。
(三)充分发挥协会内部设立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小组、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小组、维护治安小组、环境卫生小组、纠纷调解小组、文体活动小组、关心下一代小组等的`积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四)落实好协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五)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六)按时完成乡党委和上级老龄工作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
学习制度
(一)每月5日,协会委员会和各会员活动小组组长,进行集中学习。
(二)每月10日,既是各会员活动小组的例会日,又是学习日。
(三)主要学习内容: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老龄工作基础知识、经验和方法,文化科技、医疗保健等方面知识,以及上级统一布置的学习文件和资料。
工作管理制度
(一)实行协会委员会责任制,落实“三定”要求,即“定人员、定岗位、定职责”。
(二)设有“一册五薄一档案”。即:老年人花名册;协会开展活动登记薄、学习情况登记薄、好人好事记录薄、调解老年人家庭和村民纠纷登记薄、签定赡养协议(责任)书登记薄;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档案。
(三)在协会活动场地张贴协会的规章制度和老年法规,妥善管理设施及有关资料。
(四)活动室开放时间为每周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
(五)协会会员应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各项文体活动。
社区规章制度 16
一、安全生产检查由社区组织、日常检查由社区安全办组织。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案由社区安全生产检查整顿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检查的形式。
1、每周一小检,每月一检,平时常巡检。
2、重节日、重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的必要检查。
3、对群众举报、投诉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迅速检查。
4、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部署需要进行的监督检查。
5、行业专项整治的专项检查。
6、实施突击抽查和交叉检查制度。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1、有无经营证照以及证照资料是否合格;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情况;
5、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材料;
6、安全生产检查整改记录;
7、安全生产事故管理情况;
8、重危险源及重事故隐患监控措施;
9、特种设备、设施的报装、年检情况;
10、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标志。
四、安全检查前要制定好安全检查表,按照表上内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防止走过场(临时突击检查除外)。
五、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记录在案,并向社区领导报告。
六、检查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应逐项登记,发出整改指令书,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定人、定时、定措施限期整改,并登记造册,存档备查、跟踪,发现存在重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镇府有关部门。
七、被检查单位收到整改指令书(含现场检查记录),应按整改指令书(现场检查记录)提出的整改要求按时整改完毕,并向检查单位申请组织复查。
八、检查单位收到被检查单位申请组织复查报告之日起,三天内(特殊情况除外)应对申请单位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发出复查意见书,不合格的按“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上报镇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九、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研究总结,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以此为据,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本修订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6、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一、会议主持
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时由总经理主持,董事长和总经理均不能出席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副总经理主持。
二、参加会议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及有关领导。必要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与会人员要准时参加会议,不能参加的,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三、会议主要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主管单位的'重要指示、决定;研究贯彻意见;
(二)传达公司董事会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董事会重决定的意见;
(三)研究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事项;需向董事会会议提出的重议题;
(四)分管领导汇报分管工作的概况和重问题,检查通报公司各项重要工作事项的完成情况;
(五)研究和布置近期的重点工作;
(六)讨论须研究的其它事项。
四、会议组织
(一)重会议议题由办公室负责向公司领导、各部门收集,有关会议材料报送主持人审定后印发给与会人员。各部室需在坐班领导工作会议上通报、研定的重要事项,须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形式提交办公室。
(二)会议召集、记录由办公室负责;重要会议需要整理的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并呈会议主持人审定后根据有关规定印发、存档。与会人员须在重要会议记录、纪要上签名。
(三)与会人员必须严守会议纪律。
五、会议事项的落实
(一)办公室根据会议内容,及时制定《公司一周重点工作安排表》送会议主持人审定后,印发到公司领导、本部各部门。
(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由办公室负责跟踪了解、收集整理,必要时在下次公司坐班工作会议上通报。
六、会议时间
原则上每周一上午召开。如有紧急重事项可临时安排。
社区规章制度 17
1、开放时间:每周四至五下午2:30—5:00
2、室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和纸张。注意公共卫生,保持房间清洁。
3、棋牌活动技术规定:同桌人员在活动前共同商定,在活动时间内不得争吵,不得喧哗,棋牌活动,文明有序。
4、做好公共财政工作。活动开始前,每桌一人应领取棋牌设备。活动结束时,他们应清点、打包并归还。
社区规章制度 18
一、督办工作原则
1、督办工作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上级和办事处党政办、社计办中心工作进行,使督办查办工作自觉服从和服务于上级中心工作。
2、督办要实事求是,人员要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讲真话、报实情。
3、督办要注重实效、讲求效率和质量,推动社区工作得以落实。
4、要坚持一事一办,凡上级或领导批办的事项,一事一查、一事一报,不得漏报。
二、督办工作范围
1、对办事处重要文件会议决定,工作部署的督办落实。
2、对市、区领导重要批示及上级机关交办督查的落实。
3、对市、区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督查等。
三、督办工作程序
1、凡社区收到上级下发的督办件应先交到社区指定的人员进行登记,督办件要按时限完成,并将已完成的督办件交到街道相关科室存档。
2、社区接到下达的督办任务后,社区主要领导要抓紧督办、按时限完成督办件。
四、督办工作时限
1、对市、区转发的督办件要按要求时限回复,无时限要求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重大复杂事项督办件要跟踪办理,及时报告办理进度。
2、对市、区交办的督查督办工作不得漏报、积压或谎报。
3、对党工委、办事处以及各科室下达的督办件要按时完成,并要做到件件有落实,
社区规章制度 19
国家对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学校公用经费相对宽裕。加强教育经费管理,规范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尤为必要。为加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育经费收支行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夕阳民族小学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一、收费管理
1、学校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所有经过批准的收费要进行公示。学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收费,并把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举报电话,在单位内外醒目的地方,以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3、所有收费,要开据规范性票据。收费学校必须向缴费人开据安徽省财政厅印制的统一票据。
4、无收费依据,自立收费项目、超标准、超范围、搭车收费、收费不开据或使用不规范票据、打白条等收费的,缴费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和举报。已经发现,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责任和单位领导责任。
二、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
1、管理模式
我县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实行县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额度分配到校,学校把握使用,县会计结算中心统一结算的运作模式。
(1)资金额度到校:学区把资金数额明确到各学校,让学校了解可使用资金额度,以便学校预算安排使用计划;
(2)学校把握使用:学校将按照一定原则,认真审核学校预算;
2、义务教育经费使用原则
(1)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的原则。义务教育经费要首先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以及在教学活动中、后勤服务、校舍维护等方面的必要支出;其次要根据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分配和使用中小学公用经费,并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学校倾斜,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2)坚持预算控制的原则。小学预算编制应当遵循真实性、完整性、重点性、科学性、透明性、绩效性原则。应根据明确的公用经费数额,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而出,将学校收支全额纳入预算,作出预算编制,做到预算不留缺口,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
(3)公开透明原则。大额支出事项,应集体决策并进行公示、公布,公开透明。
3、公用经费使用范围
学校维持正常运转所需开支的业务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属于公用性质的费用等方面。
(1)业务费是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各项业务费用,包括教学业务费、实践实习费,文体维持费、宣传费等;
(2)公务费是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公用车旅费、会议费、邮电费,机动车燃料费;
(3)设备购置费是指因教学和管理需要购置的仪器设备、文体设备、图书及其他设备;
(4)修缮费是指教学和管理用房屋,建筑物和各类设备维修所发生的人工、材料费用,以及不够基建立项的零星的土建工程费用;
(5)教师培训费,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培训计划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6)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建、投资和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如:工资、奖金、福利补贴等。坚决禁止不按规定乱发各种津补贴。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通知精神,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分项开支应按一定标准。经学校公用经费使用情况问卷调查结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可按以下比例:
业务费:不少于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30%;公务费:支出应控制在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20%以内;设备购置费:支出应控制在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15%左右;修缮费:支出应控制在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25%左右;教师培训费:支出在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5%安排;
4、经费支出程序
(1)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报账员,负责本校报账事务。专兼职报账员要在二年内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经费支出实行学校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500元以下的支出,凭正规发票,由经手人签字后交学校校长验核、批报。千元至万元的设备购置,严格按政府采购手续办理。
(2)大额经费支出,原则上不支付现金,实行转账。
(3)完善批报手续。出具票据要规范,手续要齐全;支出票据要有经手人、审核人、批报人;大额设备购置和校舍维修等支出,票据要附合同和物品清单,工程类票据要附合同(协议)和预决算清单。
5、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1)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资产清查。
(2)学校要加强资产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物品)的购置、验收、保管、领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学校资产的出租、出借、转让、变更、捐赠、报废、报损等必须按程序报批。资产处置取得的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规定安排支出。学校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抵押、担保。
6、建立健全各种账目建立健全各种账目,如:各种会计账目、易损易耗物品和大宗物品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台帐等。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8、严格把握接待、招待标准,压缩公务支出费用。严格控制公务费支出。禁止超标准招待,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假公济私。
三、检查与监督
1、坚持民主理财,推行校务公开。各学校要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大的经费支出事项,要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校内外,公示、公布;推行校务公开、财务公开管理制度,接受师生和群众监督;
2、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因管理不力,不正确行使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社区规章制度 20
1、社区各项工作要在社区党总支部和社区居会领导下进行,每位社区工作人员都要服从社区党总支部和居会的领导,严格遵守社区各项制度。
2、每位工作人员都要自觉地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主动完成和提高社区各项服务水平和质量。
3、爱护社区各项办公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
4、严格考勤纪律,工作日做好考勤登记,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年终按照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5、严格执行作息和请销假制度,“两”干部请假由卞书记批准,其他人员由朱主任批准,节假日休息由“两”研究另行通知,婚假、产假按街道规章制度办理。
6、办公电脑必须设置密码,各部门资料应当妥善保管,工作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起,追究一起,并与之年终奖金分配挂钩。办公用章由经办人员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请示签字后,并进行登记,方可用章。
7、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厉行节约,中心工作用工工资由“两”会议研究严格把关,工作招待须先请示汇报,获得批准后方可开支,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8、在受领任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执行中应当随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处理办法、落实结果),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征求领导意见。
社区规章制度 21
社区党员工作室是为社区党员服务社区而搭建的平台,是社区党委、居委会工作的延伸和补充。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作室的作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条工作宗旨:
巩固和发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立足服务居民群众,构建和谐社区,不断推进社区党建工作的创新与发展,切实加强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条遵循原则:
社区党员工作室在社区党总支的指导下,坚持务求实效、自愿参与、分类指导的原则,立足于充分发挥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立足于为社区党员和群众服务,整合社区资源,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激发广大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加强对社区工作的监督,密切社区党总支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三条每日值班制度:
1、每周一至周五分别由"胜利四路党支部、胜利三路党支部、体育场路党支部"的党员中心户和党员骨干轮流值班。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值班人员每天安排社区党员义务巡逻队员的巡逻。
3、接受社区居民的来电、来访并对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做好记录,对能及时解决的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社区党总支。
4、值班人员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协助社区工作者开展工作。
5、值班人员应监督社区工作者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对社区工作者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应及时向社区党总支和街道党工委反映。
第四条每周工作汇报制度:
1、每周五,社区党总支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3个支部书记和全体社区工作者参加。
2、各个支部就一周值班情况向党总支汇报,并将受理群众来电来访情况中无法解决的问题向党总支汇报。
3、所有社区工作者应向党总支汇报一周工作。
4、社区党总支应就各支部一周值班情况予以总结并就支部汇报的待解决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第五条处理情况反馈制度:
1、工作室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后,应及时向群众反馈处理进展情况。
2、对已经办结的来电来访,应要求来电来访群众在登记表上签处理情况反馈意见。
社区规章制度 22
根据各级政府对除四害工作的要求,结合社区实际情况,为加强本社区的除四害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除四害工作必须按上级部署要求组织的'实施。
二、开展本社区内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
三、除四害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投药人员必须经过相关投药培训方可上岗。
四、投药前必须采取有效方法通知居民,说明投药时间、区域及注意人畜误食,食品店的投药方法,告知时间表至少一天。
五、除四害用药必须是上级指定用药,并且在指定的公司购买。
六、投药区域要覆盖到位,不留死角。
七、残药必须落实专人保管。
八、毒死的死鼠集中深埋或焚烧处理。
九、做好除四害药品购买、投药、死鼠处理等的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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