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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青少年校园足球振兴行动计划纲要全文

时间:2023-02-14 06:54:16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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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青少年校园足球振兴行动计划纲要(全文)

   江苏省青少年校园足球振兴行动计划纲要

江苏省青少年校园足球振兴行动计划纲要(全文)

  (2015年—2020年)

  振兴我省青少年校园足球是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青少年体魄强健、实现中国梦江苏篇章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重要组成,是提高足球运动水平的坚实基础。为科学指导我省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特制定本纲要。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省青少年足球事业发展规模快速增长,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发展的环境和条件不断改善,取得了一定成绩,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青少年足球发展规模快速增长。

  2011年以来,我省以校园足球活动推动青少年足球普及和提高水平为主要工作抓手,扎实同步发展。至2014年,全省各市成立了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办公室,并组织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布局网点学校从2011年以前的46所足球项目传统学校增至329所(其中苏南132所,苏中40所,苏北157所),注册校园足球运动员从1519人增至3794人。省运会青少部足球比赛由上一届的五个组别增加到六个组别,参赛人数由808人增加到1312人。“省长杯”校园足球阳光联赛从2011年前的四个组别增设到十个组别,参赛运动队从不足35支发展到84支运动队。已培训校园足球指导员799人,D级教练员422人,C级教练员85人,校园足球指导员讲师24人,校园足球网点学校校长与管理干部331人。从事青少年足球工作的裁判员和服务人员规模稳步提高。

  (二)青少年足球运动竞技水平显著提高。

  近年来我省青少年足球竞技水平持续攀升,取得了一定成绩。我省先后获得了第十一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2011年)女子组冠军、男子组第三名,第十二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2014年)男女组亚军;全国校园足球冠军杯赛(2013年)小学组团体一等奖和初中组团体一等奖;2014年共有4支代表队进入全国校园足球冠军杯赛决赛,南通市海南小学获得总决赛第二名。先后荣获第七届全国城运会(2011年)女子乙组冠军、女子甲组亚军和十二届全运会(2013年)女足青年组冠军。同时,我省涌现出一批高水平青年足球运动员,从2011年至今,我省入选国家队34人次,国青队47人次,国少队69人次。

  (三)社会关注度明显加大。

  青少年足球运动以校园足球为宣传依托,广泛开展了校园足球系列赛事、青少年足球训练营、足球明星进校园等活动;以连续承办亚足联U系列比赛为宣传窗口,积极开展了青少年足球国际交流;以南京亚青会、青奥会为宣传契机,有效进行了青少年足球启蒙活动;以新媒体形式为宣传平台,积极发布了青少年足球开展情况,为我省青少年足球活动开展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取得了较为广泛的社会影响。

  我省青少年足球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青少年足球普及不够全面、师资力量薄弱、精英球员缺乏,已成为发展提高的瓶颈;竞赛体系有待建立和进一步完善;能承接青少年足球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有待培养;青少年足球基础设施普遍欠缺,活动场所覆盖率有待提高;教学科研及升学渠道等保障体系有待加强等。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激发运动兴趣、扩大足球人口为主线,以提高我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竞技水平为重点,坚持久久为功,遵循足球发展和教育规律,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思想;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建立健全青少年校园足球振兴行动工作机制,积极营造有利于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的政策环境与社会氛围;坚持立德树人、以体育人,切实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教体融合为支撑,推动我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全面、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推动。坚持政府在青少年校园足球振兴行动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增强青少年体育事务公共责任,强化青少年校园足球公益事业属性。整合社会资源,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青少年校园足球事业。

  2.教体融合,以教为主。教育部门牵头,体育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统筹协调,实现资源共享,相互渗透融合,形成发展合力。

  3.以人为本,创新驱动。遵循青少年成长和教育规律,把握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发展规律和特点,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道路。以满足我省青少年不断增长的足球运动需求为出发点,转变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方式,丰富服务产品,提升服务水平。

  4. 普及为先,提高为重。坚持足球从娃娃抓起,着力扩大青少年校园足球参与人群,以普及促发展,以发展促提高,进一步提升我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后备力量。

  (三)目标:

  至2020年,在我省基本建立一个多渠道、多层次、相对完整并可持续发展的青少年校园足球人口普及和后备人才培养的双重体系。

  ——实现我省青少年校园足球“百千万”普及工程,即创建超过100片供青少年校外活动使用的天然草坪标准足球场地、1000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10000名注册校园足球运动员。

  ——形成以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为基础、以校园足球后备人才示范学校为引领、以足球精英梯队为重点的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体系,争取江苏青少年足球运动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青少年校园足球四级竞赛体系,广泛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主题活动。

  ——加强青少年校园足球人才建设工作。努力建设高水平青少年校园足球指导员与精英教练员队伍,积极开展各级各类培训活动,拓宽青少年校园足球人才引进渠道,扩大服务青少年校园足球从业者人数。

  ——扩大青少年校园足球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培育多元市场主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校园足球场地经营、技能培训和赛事活动等,调动全社会积极性与创造力。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政府公共体育服务供给。

  将广泛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纳入政府部门发展规划。各省辖市要结合体育公园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天然草坪的青少年校外足球活动中心,体育彩票公益金予以补助,在规定时间内免费向青少年学生有组织开放;完成“新四个一”工程的市(县、区)中心体育场地要在规定时间内免费向青少年学生有组织开放,扩大青少年足球校外活动网点数量和经常性参与校外足球活动人数。

  鼓励社会力量助力青少年校园足球事业。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创办青少年奥林匹克足球俱乐部等足球校外活动组织、青少年足球系列赛事、开展青少年足球系列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样化的足球场馆设施,参与场馆的运营管理,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支持学校联合社会力量组织开展周末训练营。

  (二)加快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足球后备人才示范学校布局。

  各省辖市按照“3所高中、9所初中和18所小学”比例、各县(市)按照“1所高中、3所初中和6所小学”比例创建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各省辖市要积极创建5至8所足球后备人才示范学校。全省创建20所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高校和100所足球特色幼儿园。

  学校布局注重比例科学、结构合理和有效衔接,充分考虑中小学划片、升学等因素,形成学段对接的青少年校园足球区域发展格局。

  (三)加强校园足球教学改革。

  各级各类学校要把足球列入体育课必学内容。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每周每班不少于一节足球课,不少于三次以足球为主要内容的课外活动,高中开设足球选修课,配备专兼职足球教师,教授足球校本课程,加强校园足球文化建设。全校不少于50%的学生经常性参与足球活动并掌握相应的足球基本知识和技能。

  (四)加强青少年精英人才梯队建设。

  以江苏国信帕尔玛国际足球学校为示范,创建2至3所专业足球学校,作为我省男足精英梯队建设阵地。采取省市学校联合培养等多种方式,布局联合培养学校6至8所,借助地方力量与学校力量,开拓培养途径。充分使用省运会等竞赛杠杆和输送、奖励政策等,调动各市培养高水平后备人才的积极性。

  重点扶持女子足球发展。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中,经常性参与足球活动人数女生比例应高于30%。确保逐步扩大足球特色学校女足队伍规模。将省江宁足球训练基地作为江苏女足建设阵地,继承与发扬江苏女足成功经验与优秀传统,保持江苏女足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五)改革完善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体系。

  教育、体育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省、市、县、校四级联赛制度和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级竞赛体系。教育、体育部门分层次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比赛。重点推动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举办校内班级、年级比赛。积极探索校园足球比赛序列与省级青少年比赛序列的有效衔接。

  (六)完善升学指导政策与激励机制。完善从小学、初中、高中相衔接的招生指导政策,激励青少年长期积极参加足球学习和训练。完善高校高水平足球队招生政策,扩大招生规模。将学生足球学习、训练、比赛及足球运动技能等级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学生升学考试和评奖评优的依据。

  (七)加快青少年校园足球师资力量建设。

  加快教师结构调整,采用“转、培、聘、兼”等多种方式,制定并落实配齐专职足球教师计划。调剂适量事业编制用于配备足球特色学校体育教师(足球专业),制定足球教师录用标准,适当放宽学历要求,注重师德与能力要求,优先录用足球专业体育人才到学校任教,吸纳优秀足球退役运动员和足球专业大中专毕业生支教或任教。省内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完善体育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鼓励大学生积极从事足球专项。积极推行“送足球进学校”,出台“精英教练进校园”、“高水平教练下基层”的制度性措施。全省各级教练员挂钩定点学校,每年义务承担一定时数的青少年培训工作,纳入工作考核。成立青少年足球教练支教团按计划至各市宣讲,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支持。重点加强校园足球教师和教练员的专业基础和专业技能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证书并获得相关执教资格,体育教师的培训纳入中小学继续教育总课时。

  加强培养青少年足球精英教练员力量。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的方针,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学习先进的青少年足球管理模式和现代足球理念,逐步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青训体系培养目标、组织结构,技术领域的主要原则和行为规范。

  (八)加强理论研究,提升科研水平。

  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及足球专项技能形成规律,层级细化各年龄段的训练原则、内容和方法,制定并实施《江苏青少年足球教学训练大纲》,并配套训练指导丛书。采用课题化推进的方式,加大对青少年校园足球训练技能、运动康复和心理辅导等内容理论研究。

  加强科研力度,及时了解国内外青少年足球发展趋势和前沿技术信息,加强对足球训练规律和制胜规律的研究,不断推动训练方法、手段、器材和理论的创新。充分发挥省内体育专业院校的优势,建立一支理论研究和科研应用相结合的团队,全面提高青少年足球运动的理论和科研水平。

  (九)加强青少年校园足球宣传推广工作。

  广泛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兴网络媒体等媒介的力量,加大对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的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校园足球主题宣传活动,扩大青少年校园足球参与人群,塑造我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品牌形象。

  (十)建立完善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安全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涵盖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过程管理、保险赔付的青少年校园足球风险管理制度。建立校园足球活动意外伤害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足球场地、设施的维护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行动步骤

  ——2015年至2016年,出台《江苏省青少年校园足球振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各市制定出台相关落实意见。建设超过60片供青少年校外活动使用的天然草坪标准足球场地并投入使用。《江苏省足球校本课程》制定完成并全面推广,布局并创建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超过600所,注册校园足球运动员超过4000人;各省辖市布局并创建足球后备人才示范学校超过3所。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初步建立,青少年足球活动试点开展。江苏国信帕尔玛国际足球学校初具雏形,运行良好。省市校联合培养学校布局3至4所。

  ——2017至2018年,省内100片供青少年校外活动使用的天然草坪标准足球场地全部投入使用。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超过700所,注册校园足球运动员超过8000人,各省辖市足球后备人才示范学校布局超过5所。《江苏青少年足球教学训练大纲》制定完成并推广使用。进一步完善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体系,青少年足球四级联赛广泛开展。不断扩充青少年足球教师、指导员、教练员人数,加大裁判员等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创建2至3所专业足球学校,省市校联合培养学校增加至6所。

  ——2019至2020年,全面完成江苏省青少年校园足球振兴行动计划目标。进行《纲要》的后评价工作。

  五、保障条件

  (一)政策法规。

  贯彻落实有关青少年校园足球振兴行动计划的政策法规,明确政府、各部门、社会组织和团体在青少年校园足球振兴行动计划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对现有的政策法规进行修订、补充和调整,为青少年校园足球振兴行动计划提供政策法规保障。在各级政府公共服务计划以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规划中,要体现青少年校园足球振兴行动计划的目标、要求和保障措施。

  (二)社会宣传。

  组织开展好社会宣传工作,推动《纲要》实施工作的广泛开展和全民参与,为推动我省青少年校园足球振兴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级政府部门应重视对《纲要》的社会宣传工作,通过会议、文件、讲话、简报、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动《纲要》的贯彻实施。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纲要》,为青少年校园足球创造良好的文化和舆论环境。

  (三)经费投入。

  各地应当加大对青少年校园足球的投入,统筹相关经费渠道对校园足球改革发展给予倾斜。探索建立政府支持、市场参与、多方筹措支持校园足球发展的经费投入机制。各地要优化教育投入结构,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逐步提高校园足球试点县(市、区)、特色学校经费保障水平,支持试点县(市、区)、特色学校开展足球教学、训练和比赛。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江苏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合作的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各级政府将青少年校园足球振兴行动纳入当地社会发展的总体计划。建立和完善实施《纲要》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职责分工。

  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组织等按照《纲要》的要求,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青少年校园足球振兴行动计划的实施。教育部门负责统筹规划、综合管理,牵头推进实施青少年校园足球普及工作,并将校园足球纳入教育督导指标体系,将高校开展足球活动情况列入高等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体育部门加强技术指导、行业支持和竞赛组织等服务。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场地设施规划与实施。财政部门负责经费支持。机构编制部门负责为体育教师(足球专业)配备提供编制服务保障。人社部门负责做好专业教师、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相关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扶持青少年体育的社会组织建设。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加大宣传支持力度,统筹营造社会舆论环境。共青团系统负责协助教育部门开展各类校园足球活动。

  (三)督导评估。

  制定青少年校园足球振兴行动计划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建立专项督导评估制度,实行督导评估结果公告制度。定期开展我省青少年校园足球振兴行动状况调查,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并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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