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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3-08-30 18:35:40 晓怡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绿化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3篇)

  在现在社会,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绿化管理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绿化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3篇)

  绿化管理规章制度 1

  为了创建整洁、美观、舒适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绿化总体要求:

  学校绿化要严格管理,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绿化、树木、花草,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

  二、校园植物管理要求:

  校园内的绿化美化,布置摆设应根据现场环境做出合理布局。对需整形的植物要做好修剪工作,疏密合理。充分发挥美化作用,做到美观得体,协调一致。

  三、病虫害防治要求:

  要以预防为主,平时多检查,按不同季节容易发生的虫害要及时处理,使用农药时要控制好比例按说明使用,以免发生烧苗现象。尽量避免在学生上课期间喷洒农药和施肥。

  四、日常工作要求:

  绿化区枯枝叶要经常清理,保持整洁干净。不用的花盆要堆放整齐,绿化工具按指定位置存放。化肥及农药要严格管理和存放,务必存放在学生触摸不到的地方。修剪的树枝、叶要及时清理。做到校园内清新、舒适、雅致、美观。

  五、因地制宜栽种花草树木:

  做到四季有花,终年常青,管理好花木,无攀折踏现象。

  六、绿化人员职责

  (1)负责全校花、草、树木种植与管理,定期浇水、治虫、修剪,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

  (2)为各种会议场所、办公室摆好观赏植物,并做好护理工作。

  (3)不断提高护养种植业务水平,争取校园四季常绿,四季花开。

  绿化管理规章制度 2

  1、学校以校园绿化、净化、花园化为绿化建设规划,成立绿化领导小组。

  2、凡校园一切绿化举措必须接受校绿化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安排,校绿化领导小组必须按学校绿化的'宏观布局统筹安排校绿化工作,克服随意性和短期行为。

  3、学校边角地、景点、道旁的花卉树木的栽植与保护必须由绿化领导小组指导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负责人必须尽职尽责勤培勤护,对人员稠密的地方,要有妥善的措施予以保护。

  4、爱护校容校貌和花木,不得损坏花木,不得在校内种瓜菜和散放家禽、家兽,违者要依情节轻重予以教育,罚款和处分,由绿化领导小组具体执行。

  5、校园绿化内容要紧步时代潮流,用常青树逐步取代落耀叶树,花卉要多样,常青浅草覆盖面要不断扩展,做到校园年年有新貌。

  6、树内禁止开打鸟,禁止私人伐树,砍树枝,违者一经发现,由领导小组予以批评和罚款。

  7、以上违章处罚条例由校绿化领导小组具体拟定。

  绿化管理规章制度 3

  为了推动绿化工作的开展,加强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 本规定所称的绿化,是指城镇范围内的绿化,即:城镇种植树木和花草、通过专业绿化公司设计施工完成的绿化(草坪、树木、花木、绿篱等)工程;

  二、 绿化作为城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有关绿化规定设计方案,保证绿化比例,投入绿化资金,注重绿化效果,加强绿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 成立以镇长为首,绿化管理成员在内的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

  2、 根据整体格局,认真制定绿化美化的长远规划,绿化美化建设的'蓝图,应包括绿化美化的平面布局。树木花草配置,花坛的设置和安排,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等。

  3、 制定规划时,应集思广益、博众取长、科学论证、精心设计,力求做到实用性与技术性、积极效应与技术效应完美结合、和谐统一。

  4、 根据规划,按照不同绿化区域的条件、类型、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长习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种植各种花草、树木,搞好校园花木的有机配置。

  三、 树木配置要做到五结合:

  1、 落叶树与常青树相结合,以常青树为主。

  2、 乔木与灌木相结合,以乔木为主

  3、 观赏树与经技树相结合,以观赏树为主。

  4、 本木与草本相结合,以木本为主。

  5、 点、线、面相结合,以点、线搭配植物为主

  四、 花草种植要做到配置合理,还要做到四季长青,四季花香。

  五、 广植树、盆花。在搞好绿化美化的同时,利用盆花易搬动的特点,搞好办公室、会议室的绿化美化,以便让职工在紧张的工作中,得以减轻劳累、疲倦,使室内也充满盎然的生机,从而实现其观赏价值。同时组织职工参加绿化美化活动。

  六、 搞好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还要做到实时施肥、施水、防治病虫害,适时修剪等,从而达到绿化美化城镇的目的。

  七、 凡在城镇居住的居民,都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和其他绿化的义务。

  八、 任何部门、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镇绿化用地。

  九、 按照规划设计栽植的树木花草成活后,任何人不得擅自移植,确需更换移动的,经镇环卫站通过后方可改种、实施。

  十、 城镇居民不断提高花木培植技术和管理水平,认真履行职责,不仅要做到勤于培植,还要搞好科学管理。

  十一、 城镇绿化管理制度。

  1、 不准践踏草坪,

  2、 不准钉、拴、刻划、攀折树木;

  2页脚内容

  3、 不准擅自折枝摘花,采集种子、果实、割草;

  4、 不准在草坪或树木上抛洒、堆放、晾晒物品;

  5、 不准在绿化区内倾倒垃圾和杂物;

  十二、对损坏花草树木的相关人员,除按实际损坏的情况予以赔偿外。

  绿化管理规章制度 4

  为切实加强我库环境卫生管理,提升环境卫生质量,营造更为文明、整洁的库区环境,进一步提高粮库职工和小区居民的健康水平,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建立库区和居民区的保洁工作常态化,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居住环境,合理规划绿化区域,美化库区,为创建卫生文明县城夯实基础。

  二、建立卫生区分片负责制。按区域划分到各股室、厂、区,责任到人,结合“四无粮仓”检查,全面做好粮库的清洁卫生工作,库区严禁堆放杂物,居民区的车辆及杂物等不得乱停乱放,保持道路平坦通畅,及时清理基建废料及垃圾,明沟和排水道要定期疏浚。

  三、坚持仓区天天一小扫,七天一扫,半月彻底扫,切实做到“仓内面面光,仓外三不留”。

  四、粮库指定专人负责居民区及办公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区域保洁到位,不留死角,清扫保洁率达100%。

  五、公用厕所、洗手间坚持天天打扫,保持清洁无异味。

  六、库区内严禁饲养家禽家畜,居民区的家禽家畜必须圈养。

  七、居民区的生活垃圾应实行袋装集中投放垃圾箱。公共场所内,任何人不得乱扔烟头、纸屑、果皮等垃圾,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泼脏水。

  八、坚持开展除四害工作,清除蚊蝇生地,堵塞鼠洞,设有毒饵洞和防鼠洞,定期组织杀灭活动。

  九、绿化带指定专人负责,花木草坪要精心培育,定期施肥、浇灌,努力提高花木草坪的成活率;定期修剪,专门造型,严禁攀折和乱砍乱伐;平时做好防病防虫除草工作,越冬前要有防寒过冬的措施。花坛要经常保护清洁、整齐,严禁在花坛上堆放杂物。

  十、粮库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对卫生责任区进行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并评比计分,纳入年终工作考核范畴。

  绿化管理规章制度 5

  第一部分管理制度

  一、所有部门在上级(副总经理)指导下展开工作。

  二、根据上级的目标计划编制部门的工作进度计划。

  三、按照有关建筑规范要求及设计图纸,保质、保量地进行施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抢进度。

  四、提前编制施工材料计划,合理使用材料和施工机械设备。

  五、施工管理人员的工作要求:

  1、上班时不得迟到早退,有事离开岗位必须得到经理的批准,休、请假得到同意后方可休、请假,并安排好工作,做好工作交底,如有违反按照考核小组评定进行处罚。

  2、施工中有必要使用日工(杂工)时,首先提前向副总提出,由副总核定批准后才能使用,使用日工后要在当日下午六时前填写好日工表,送到经理处审核签字生效,否则作废。

  3、施工工人进场后,首先要签订好本部门要求的规章制度,要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施工交底。

  4、各施工管理人员要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负直接的责任。

  六、认真执行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做好本部门的招投标各项工作,同时也积极配合其它部门有关各项招投标工作。

  七、主动与各部门的工作互相协调、沟通,团结友好地发展工作。

  第二部分工作职责

  第一条:负责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科技系统日常工作的管理制度,并严格监督执行。

  第二条:负责组织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核工作,协调经营部门投标答疑。

  第三条:负责指导监督项目开展项目施工管理,搞好项目经济承包合同的签定工作,监督项目对成本、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

  第四条:负责日常工程技术管理。对项目积极进行的技术服务指导工作,督促项目执行技术规范、标准、施工工艺规定。制定特殊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负责开展各施工项目的技术、安全交底工作,组织实施图纸会审工作,督促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实施。

  第六条:负责公司各类计量检测设备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设备的采购、校准、发放使用、维护、标识工作,为工程检查提供有效的数据。

  第七条:负责制定年度质量安全工作计划,加强关键部位的各项质量安全检查,督促班组进行“三检”,定期组织大检查,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时调查分析处理。

  第八条:负责办理项目的报监工作,对分部门现分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评定,主持单位工程的中间验收。

  第九条:负责制定公司年度科学技术进步计划和措施,推广科技活动,总结技术成果。

  第十条:负责配合企业管理办公室建立公司的国际环境体系和安全卫生体系,完善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负责对项目工程报量的审计工作,准确及时的编制工程报表,为公司领导的经济活动分析提供可靠数据。

  第十二条:负责公司的工程回访维修服务工作。制定年度回访计划,安派人员及时进行维修,满足客户的需求,维护企业的良好信誉。

  第十三条:协助资料部按规定及时进行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十四条:负责本部门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和日常政治学习工作。制订部门年度培训计划,配合劳动人事部门具体实施专业的培训工作,配合党委办公室开展政治学习,提高部门人员整体素质。

  第十五条:确保部门管理费的开支控制在预算计划费用之内。第十六条:认真履行公司质量体系所赋予的有关职能,规范部门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积极与各部门之间做好配合工作。

  第十八条:全面认真的完成公司领导下达的其它各项任务。

  第三部分岗位责任制

  第一章区域(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

  一、工作标准

  1、在公司领导直接领导下服从工作安排,努力完成领导落实工作任务。

  2、所管辖区域内施工方合同的谈判和签定,以及当地业务稳定和开发。

  3、负责所管区域所有员工的工资结算依据(工天、奖罚等相关依据)。

  4、对项目部的生产活动包括计划指标、安全、质量、工期、验收有经济效益等全面负责。

  5、组织项目部学习有关施工图纸进行技术规程、规范和安全、质量标准全面交底。

  6、项目经理所管区域产品制作的图纸及制作要求的详细数据以书面的形式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交与采购部进行加工,收到产品后进行核实签收。

  7、按审定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精心组织施工,未经上级批准不得擅自变动。

  8、按时编制日旬、月旬施工工作计划和材料、构件的月旬需用计划做好各种原始资料记录,按规定及时准确提供各种数据和有关资料。

  9、市场部签定合同后,依据图纸编制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用量和资金计划及施工方签署的施工合同上报主管工程的副总审批。审批后到相关部门领取。

  10、认真帮助施工队组及时解决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的有关问题,合理组织施工流水作业和工种、工序和穿插,合理使用劳动力。

  11、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实现“三清五好”文明施工。

  12、协助市场部所管辖区域的合同内容和收款。

  13、工程完工后协助资料员编制所管工程的竣工结算等相关资料。

  14、项目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工作并对所分管的工作负责。

  15、项目经理必须向主管副总经理每天汇报所管区域的工程进度情况。

  二、质量标准

  1、在项目领导下直接指挥生产,对产品的质量负直接责任。

  2、要把上级规定的施工规范质量要求等通过技术交底向对组工人交待清楚,并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检查和贯彻。

  3、对工程测量标高等负直接责任。、

  4、组织督促队组自检,并协助填写隐蔽工程记录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参加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的质量检查。

  5、认真检查复核材料半成品构件加工铁件和设备的合格证等质量保证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将不合格产品用到工程上确保工程质量。

  6、指导班组开展创优和安全生产小组活动。

  7、参与本单位定期检查。

  8、对不按图施工、违反操作规程、粗制滥造行为、质量低劣班组或个人有权制止,令其返工或停工。

  三、安全生产标准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直接组织和领导者,对施工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1、领导工人队组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施工危险部位提出安全措施。

  2、主持项目部每周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制定专人及时纠正。

  3、对违反操作规程现象,应立即令其纠正,在未改正之前不能继续施工。

  4、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负责新工人进场后的基本安全知识教育,对未经教育而开始工作的新工人发生安全事故要承担责任。

  5、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等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要求负有直接责任。

  6、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要修改必须经原编制单位批准。

  第二章施工工长岗位责任制

  一、工作标准

  1、在项目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做本职工作,要对自己工作负责任。

  2、参加月旬、日旬作业计划的编制,保证形象进度计划的完成。

  3、学习熟悉和参加图纸会审,认真向队组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填写整理有关安全资料。

  4、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及时提出各种产品、半成品和工具的需用量计划。

  5、结合施工实际,按时签发施工任务单和材料限额领料单,合理分配队组施工任务,及时验收队组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协助预结算部结清队组的施工任务账。

  6、组织工人队组进行质量自检、互检、交接班检活动制定和采取切实可行的质量安全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

  7、负责检查复核、放线、找平等工作,确保工程几何尺寸。

  8、合理使用原材料、工具及施工机械,实施施工现场文明生产。

  9、组织工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广先进的施工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

  10、参加质量安全检查和事故分析,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纠正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反映,使事故杜绝在萌发状态之中。

  二、质量标准

  1、在项目经理组织下负责指挥施工生产,把施工规范、规程、规定、质量要求、施工措施等向队组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检查。

  2、组织督促班组自检并填写隐蔽工程记录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经项目经理、班组长签证后送单位工程负责人并参加由单位工程组织的质量检查。

  3、认真检查复核原材料、半成品还有构件、加工件和设备的合格证等质量保证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将不合格产品用到工程上,确保工程质量。

  4、对工程测量、定位、放线、标高等负技术责任。

  5、指导班组开展创优产品和安全生产小组活动,并参加本单位定期检查。

  6、对不按图施工、违反操作规程、粗制滥造行为、质量低劣班组或个人有权制止令其返工或停工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三、安全生产标准

  1、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方针,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企业规章制度。

  2、对所担任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负有直接责任。

  3、开工前向队组进行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的详细交底。

  4、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的具体环节中去,特别要做好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遇到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5、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情况,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6、发生重大事故伤亡,重大未遂安全事故要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

  7、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指令生产。

  8、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否则不能继续施工。

  第三章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组织参加工程的图纸会审,并做好编制工作。

  5、协调解决图纸疑难问题。

  6、与建设方、监理等协调解决技术问题。

  7、参加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和工程竣工工作。

  8、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

  9、对工程测量标高等负直接责任。

  10、认真检查、复核原材料、半成品、构件、加工铁件和设备的合格证等质量保证资料,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严禁将不合格产品用到工程上,确保工程质量。

  11、要经常召集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开会,把平时工作上所发现的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大胆地在会议上提出有关方案措施。

  12、对不按图施工,违反操作规程,粗制滥造行为,质量低劣班组或个人有权制止,令其返工或停工,并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

  第四章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1、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服从工作安排,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2、负责检查、监督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并负责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地下管道、脚手架安全、机械设备、电气线路、仓储防火等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和标准。如发现施工现场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实施并对改进后的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对不改进的提出处理意见报项目负责人处理。

  4、正确填写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检查情况和安全生产月报,定期提出安全生产的情况分析报告和意见。

  5、处理一般性的安全事故。

  6、按照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登记、统计、和分析工作。

  7、对违反操作规程现象应立即令其纠正,在未改正之前不能继续施工。

  8、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水电、架子、四口)等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要求负有直接责任。

  第四部分采购员工作制度

  1、采购员须注重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做到不吃回扣,不贪污受贿,不吃请,不虚开发票,不从中牟利,不卡、拿、要,公正廉明。

  2、不迟到、不早退。采购员在工作中要多跑、多对比、多总结,边学习边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采购业务水平。

  3、定期汇总所进的采购资料,协助财会进行工程成本核算。

  4、建立材料采购供应渠道,进行供应商的择优选择,新供应商的开发工作。

  5、加强与使用材料部门的联系,尤其是按时、按质、按量控制好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确保工程能顺利进行,

  6、所购大宗材料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格证明,严禁购进质量控制好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确保工程能顺利进行。

  7、控制材料入户的数量与质量,能准确无误分配好材料运送到所需工地,做好材料的存放、堆码管理工作。

  8、根据工程部施工计划及剩余材料情况做好材料采购工作。

  9、在购进材料时发生质量、数量异常情况下,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与施工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处理。

  10、做好供应商的选择、评议工作,建立牢固、可靠的供应基地,并不断挖掘供应商,以保证项目材料供应的不间断性。

  绿化管理规章制度 6

  为了加强我园环境管理,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做到环境整洁优美,风气积极向上,教学秩序正常,校园绿化、美化、净化,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特制定环境管理制度。

  一、根据园建设的标准化要求和幼儿园整体规划,有计划地分步实施。努力净化、绿化、美化、安全化校园,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促使幼儿在优良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二、按班级划分清洁区,落实保育员卫生包干表,坚持经常性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校园无杂草、墙壁无涂划、无球印、无脚印、无悬灰,地面上无纸屑、无烟蒂、无果皮、无杂物、无痰迹、垃圾箱内及时清除,屋角屋顶无蛛网灰尘,桌面无新刻刀痕,幼儿园内无卫生死角。

  三、校园内环境布置童趣、美观、可操作,教室、办公室以及其它各室的门窗玻璃齐全,室内窗明几净,光线充足,桌椅排列放置整齐,各种物品放置有序,楼梯、走廊及园内道路、操场清洁整齐。

  四、厕所每天要打扫,定期冲刷,并喷洒药水,使用厕所要讲文明,讲卫生,保持厕所的整洁,减少臭味,消灭蛆蝇。

  五、展板、家长园地的布置有序、按时更换版面,并注意正确使用汉字,注意字体工整,文体规范;保持美观整洁,内容健康,适合儿童趣味,富有教育意义。

  六、绿化、美化校园要有计划,逐年分期实施,校园内要做到一年四季都能见到常绿植物,对已有的花草树木要指定专人养护管理,全校师生要人人做到爱护校园的一草一木。

  七、幼儿园各类用房应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采取措施进行维修。校园内墙壁、物品要定期粉刷油漆。

  八、幼儿园有健全的校园卫生制度。由检查小组和校值日领导每天两次对全园各室、各清洁卫生区进行检查评比。

  九、教育全校师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保健医师配合下,加强卫生知识宣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幼儿园要逐步添置卫生设备,完善幼儿的卫生保健档案。

  十、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安排人负责检查校内电线、电器、灭火设备以及各种防盗、防窃设备等其他危险设施检查,每月检查一次,严格幼儿园门卫制度。

  十一、自行车、摩托车进入幼儿园,一律推行,并按指定地点停放、摆放整齐。

  绿化管理规章制度 7

  一、绿化管理职责划分

  1、厂区绿化方案由公司领导研究确定,确定绿化方案时,要充分考虑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气候条件、装置生产及检修特点等。

  2、厂区绿化方案的实施、变更,花草和树木栽种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实施。

  3、厂区各部门绿化管理责任区域划分、监督管理、考核等工作由消防保卫部负责。

  4、公司各部门负责绿化管理责任区花草和树木的病虫害防治、施肥、修剪等的日常监管工作。

  二、各部门绿化管理责任区的划分

  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所在的工作区域、员工数量等进行绿化管理责任区的划分,具体划分情况详见绿化及室外卫生管理责任区划分示意图。

  三、绿化责任区管理要求

  1、对绿化的植物适时、适量浇水,确保苗木、草坪浓绿及正常生长,

  2、严禁用自来水浇花草、树木、草坪,在生产管线取水要经过生产调度同意,浇水时要有人监护。

  3、花草、树木、歪斜要及时扶正、培土。

  4、花草、树木、草坪叶片不正常或萎缩干枯要及时防治处理,控制病虫害的蔓延。

  5、当多雨或大风季节来临之前,各部门要做好防汛和防风的措施准备,以防花草、树木被破坏。

  6、绿化管理责任区内的杂物、杂草各部门必须及时清理,要保持绿化管理责任区内的清洁卫生。

  7、严禁本部门或其他人员、车辆擅自进入绿化区内损坏花草、树木等情况发生。

  8、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不得在绿化区内搭建临时设施、动土、或擅自将绿化区用作施工场地,或停放车辆、堆放物料和垃圾等。

  9、不得将污水、废渣等有毒有害或污染性的东西倾倒在绿化区内。

  四、考核程序

  公司各部门都有权利对破坏其绿化管理责任区内花草、树木的人或事件进行监管,消防保卫部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对违反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理。

  五、处罚标准

  1、绿化区内有杂草、杂物、垃圾等,每发现一次,扣责任区管理单位100元。

  2、绿化区内的花草、树木歪斜后不及时扶正,每发现一次,扣责任区管理单位200元。

  3、不按规定路线行走,擅自进入绿化区的人员,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4、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碾压绿化区内花草或树木,每发现一次扣司机100-300元,扣车辆所属单位500元,并责成对损坏的花草、树木恢复完好。

  5、损坏花草、树木,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元;当查不到责任人时,每次扣责任区管理单位100元。

  6、擅自移迁花草、树木,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0元,当查不到责任人时,每次扣责任区管理单位100元。

  7、攀爬或摇晃树木,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8、污水或垃圾等污染绿化区,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300元,当查不到责任人时,每次扣责任区管理单位50-300元,并责成恢复完好。

  9、擅自在绿化区内动土、施工、检修、搭建临时设施、堆放物料等,一经发现,每次扣责任单位100-500元,并责令恢复原状。

  绿化管理规章制度 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提高园林绿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养护队伍设队长一名和队员若干,对所属养护区进行养护管理。养护队长负责对队员的日常指导、调配和督查,具体安排、落实队员的具体工作。养护队员必须服从队长调配,接受监督检查。

  第三章 养护职责

  第三条 养护期限内,我公司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第四条 队长须根据工作的需要,每天下午将第二天的用工、机械等作出科学合理的安排,防止发生不必要的费用。

  第五条 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各人对自己分管的地块负责浇水、施肥、治虫灭病、除草及绿篱、花坛、树木的日常修剪工作。

  第六条 大型及需要集中处理的工作由养护队长统一安排。

  第四章 养护内容

  第七条 管理程序:包括浇水、培土、修剪、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扶正及绿化区域卫生保洁等整套过程。

  第八条 管理工具:

  一、手剪、长剪、高枝剪、扫边机、剪草机 、绿篱机;

  二、喷雾器、桶、斗车、簸箕、大扫帚、铁锹、锄头、镐、锯、梯子、塑料水管;

  三、机油、汽油、维修费部件;

  第九条 养护内容:

  一、乔木:每年施有机肥料一次,及时防治病虫害,保持树木自然生长状态,及时剪除黄枝、病虫枝、荫蔽徒长枝及阻碍车辆通行的下垂枝,及时清理干净修剪物。每周清除树根周围杂草一次,确保无杂草。

  二、灌木、绿篱:每季度施肥一次,及时防治病虫害,修剪成圆形、方行或锥行的,每周小修一次,每月大修一次,剪口平滑、美观,及时清除修剪物,及时剪除枯枝、病虫枝,及时补种老、病死植株,每周清除杂草一次。

  三、草本类:每季度施肥一次,及时防治病虫害,每周剪除残花一次、清除杂草一次,及时剪除枯枝、黄枝。

  第五章 工作规范

  第十条 日常工作规范:

  一、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旷工;

  三、用工期间,服从队长或主管领导工作安排;

  四、用工期间,严禁从事与养护工作无关的一切事务;

  五、工作场所,严禁抽烟,以防引发火灾;

  六、文明礼貌,禁讲粗话脏话,维护公司整体形象;

  七、未经允许,严禁自行操作养护机械设备;

  八、严禁偷窃等犯罪行为,如有违反,予以辞退并移交公安部门审查处理;

  第六章 操作规范

  第十一条 浇水

  一、对植被、树木要适时适量浇水,保证水分满足多种植被的生长需要,无因干旱而造成植物枯萎旱死情况;

  二、浇水前应将草坪上、花坛中、绿篱中的杂物捡拾干净,地块内的多种标牌擦拭干净;

  三、使用喷头浇水时,要随时观察喷淋情况,调整喷头扬程,不得将水喷洒到道路和建筑物上,使用软管浇水时,应注意不得使水漫流到道路等地方;

  四、不论何种方式浇水,必须做到人走水停,及时关闭阀门,切断水源;

  五、各种喷头要在当日浇完水后或下班时全部摘下,软管要倒净管中存水(上午、下午下班时均应倒净),并盘卷整齐。对朝下的喷头、软管要妥善存放,以防损坏和丢失。

  第十二条 施肥

  一、对生长不旺的植被、植物、树木要适时适量施肥增壮。各种植被施肥以化肥为主,植物以有机肥为主;

  二、施肥时,要将植物周围土壤翻开,将肥料均匀撒下,然后用土回填覆盖。一定要喷、洒均匀;

  三、施肥完毕后要及时给足水份,以利肥力发挥;

  四、对一次播撒后剩余的肥料,要重新包装捆扎好,以备下次使用;

  五、对肥料用完后的各类包装物,不得随地丢弃,要在施肥结束后,捡拾整理后扔进附近垃圾箱内。

  第十三条 灭虫

  一、经常观察植被、植物的生长情况,掌握多种病、虫害的发生规律,在病、虫害易发和高发期前,普遍施药预防,一旦发现病、虫害,要立即施药杀灭,勿使其蔓延泛滥;

  二、农药配比参照说明合理勾兑,保证药效;

  三、绿篱、花坛的顶面,两侧,树木的叶面、叶底均要喷洒,要保证喷洒细致、周密、无遗漏;

  四、对用完后的农药空瓶和直接接触药物的其它包装物,不得随地丢弃,要在施药后及时收拢,妥善处置,集中处理;

  五、对施药后的地块,要及时树立警示标志,以防发生农药中毒事故;

  六、喷洒农药时,要做好个人的`防护工作,以防农药中毒。

  第十四条 修剪

  一、草坪要定期修剪,保持平整,留草高度适宜。对机械无法割到的地方,要手工修剪平整,对修剪后散布在草坪上和喷洒在道路、散水、绿篱、花坛下的草屑,及时清理干净并倒到指定地点;

  二、绿篱、花坛及多种灌木造型每月修剪一次,保持顶面,两侧平整。无枯死干黄枝叶。修剪后散落在顶面、两侧周围的枝叶,要及时清理干净,倒到附近垃圾箱内或指定地点;

  三、对多种高大树木,每年冬季对树冠树型进行一次全面修整,伐除重生叠压、低垂、过密、不利枝干生长和有碍树型的枝条和多种雍枝,并对寄生在树干枝条上的多种虫包囊进行清除;

  四、其他植物根据植物特性及时进行修剪。

  第十五条 死伤植物处理

  一、对绿篱、花坛中枯死的棵株要及时挖除,对因人为跨越踩踏、车辆碾轧、施工等多种原因造成的倒伏,要及时进行梳理扶正,对损毁严重的也要挖除,对挖下的死株和折断的枝叶要及时清理干净;

  二、对多种树木树干上和树下冒出的杂乱丛生的枝条,对因遇风、病虫害和人为造成的枝叶枯死、折断和低垂倒生影响道路行车、行人的枝条,要及时进行剪除清理,对整株枯死的要及时挖掉,挖下的枯树和剪除清理下的枝叶要及时运出地块;

  三、对挖掉的枯树需要种补栽的要进行补栽,不补栽的要及时将树坑填平,将散落在树坑周围的土块清理干净,并采用水灌法将填土压实整平;

  四、对多地块草坪因人为踩踏,施工动土,病虫害等多种原因造成的枯死斑秃,视面积大小及时进行补栽、补种。无论栽、种都要先将土翻松整平,对施工回填的土方,亦要先灌水压实整平后方可栽种。

  第十六条 补栽、补种

  一、对死伤绿篱、花坛缺口进行补栽修复时,新种的苗木要重点养护,以保证成活,对补栽时散落在草坪、道路上的土块要及时清理打扫干净;

  二、栽草时要分簇、疏密得当,埋好压实,种草时要用细沙拌籽,撒播均匀,下籽后再用钉耙重新整耙一遍或撒薄沙一层压籽,然后用脚踩实。对补栽的新草要重点养护,保证成活,对补种的地块要采用喷淋浇水,保持土地湿润,保证出苗齐整。

  第十七条 除草

  及时清除草坪、花坛中和绿篱、树木下的多种杂草,做到无明显杂草生长。除草时,将拔、锄下的杂草随手清理干净,装入随身携带的容器内,倒到附近垃圾箱内或指定地点,不得在地块内堆积存放。

  第七章 工作时间

  第十八条 养护队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八小时,高温或严寒等特殊季节确需缩短工作时间的,由养护队长向公司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并同意后,可适当缩短工作时间。

  第八章 综合管理

  第十九条 队长负责考勤记录,不得虚报瞒报,每月月底汇总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第二十条 养护员工因病、有事或安排休息需向队长提前请假,队长同意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病假的需附相关证明,未经审批而不出工的一律按旷工计。迟到或早退15分钟内视作旷工0.25天,超过15分钟视作旷工0.5天。

  第九章 加班加点

  第二十一条 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和突击性任务的要求,需加班的由队长统一安排,其他同志应自觉服从安排,积极做好各自工作。

  第十章 奖罚措施

  第二十二条 工作时间衣冠不整的,每次扣除工资10元,队长每次扣除工资20元。

  第二十三条 园林机械要做到专人专用,严禁违章操作,违章者视情每次扣除工资10—50元。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机械所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违章者自负。

  第二十四条 认真工作,诚实干事,不得出现散漫怠工现象,违者每次扣除工资10元,队长每次扣除工资20元。

  第二十五条 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上班时间不得办私事,未经处领导批准不得私接园林业务,不得擅自离岗,违者每次扣除工资20元,队长扣除工资40元。

  第二十六条 服从安排,团结协作,不得误工误事,擅自行动,不得吵架打架,违者每次扣除工资20元,队长扣除工资40元。

  第二十七条 爱护公物,认真负责,对分派给各人的劳动工具,如有失落,照价赔偿;机械维修,车辆加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及时报告并制止破坏园林绿化行为,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

  第二十九条 关心集体,及时报告园林绿化相关情况,鼓励多提建设性建议,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

  绿化管理规章制度 9

  第一条 为加强居住区绿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居住区绿化水平,根据《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居住区,是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居住区绿地是指为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而配套建设的绿地,包括居住区内公园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含屋顶绿地、垂直绿化)。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居住区绿化管理。

  各县(市)和科技园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及其他独立的大工矿厂区的居住区绿地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 居住区建设项目配套绿化设计方案必须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第六条 绿化设计方案审核应以下列法规和规范为依据:

  (一)《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

  (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三)《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 建城[1993]784号文件);

  (四)《浙江省城市绿地植物配置技术规定(试行)》(省建设厅建城发[20xx]221号文件);

  (五)《宁波市园林绿化树种规划》(市政公用[20xx]101号文件);

  (六)其他相关规范和标准。

  第七条 绿地设计方案申报时涉及到原有绿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绿化设计方案中说明原有绿化情况,对有价值的原有绿地应当予以保留、利用。

  第八条 居住区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的植物种类配置,应当以乡土树种为主,并坚持多样化原则。

  第九条 居住区内(包括别墅),凡属居住区业主共有土地使用权,并经城市规划部门确定为绿地的,原则上不得进行隔离性设置。

  第十条 居住区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应委托有相应绿化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设计和施工,并实行质监或监理。

  第十一条 绿化施工应符合下列国家和地方标准:

  (一)《城市绿化工作施工及竣工验收规范》(CJJ/82一99);

  (二)《浙江省园林绿化技术规程》(J10123一20xx);

  (三)其他有关市政公用设施施工规范。

  第十二条 居住区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竣工后,应按基本建设程序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第十三条 居住区绿地竣工验收应当以批准的绿化设计方案和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为依据。

  第十四条 居住区绿地竣工时,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所在区域确定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和绿地养护范围。

  居住区绿地养护管理范围为用地红线范围以内的居住区绿地(含用地红线以内居住区围墙以外的绿地)。

  居住区用地红线以内围墙外的绿地,应当按照道路绿地养护管理标准进行养护管理,物业公司养护有困难的,可委托专业养护单位进行养护管理。

  第十五条 居住区绿地养护责任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公司负责养护;

  (二)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辖区街道办事处负责养护。

  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成后居住区绿地的监督和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十六条 经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原围护性隔离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养护责任按下列办法确定:

  (一)物业公司和住户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绿地养护协议的,以协议为准;

  (二)没有协议的,按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确定。

  第十七条 居住区绿地改造设计方案应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居住区绿化改造不得改变原有绿地性质和减少原有绿地面积。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原有绿地性质或减少绿地面积的,应当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办理易地绿化手续。

  第十八条 绿地养护责任单位有义务对占用、毁坏绿地及其他损坏居住区绿化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所在地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 养护责任单位未履行职责造成绿化损害的,由绿地养护责任单位负责赔偿损失。

  第二十条 居住区内发现有占绿、毁绿及其他损坏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调查取证,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可按照《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责任或人员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xx年3月1日施行

  绿化管理规章制度 10

  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一章员工守则

  第1条工作时间

  1、每天上班时间为八点整,中午下班时间为十二点整,下午上班时间是两点整,下班时间是六点整,工地下午下班时间五点半。

  2、上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2条请假

  1、病假:

  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需要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的休假需要出示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事假:

  ①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

  ②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三天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经理),如实说明原因,经公司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③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④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第3条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4条办公用品使用

  1、对于办公用品必须用好放好,珍惜办公用品,用完以后需要增加用品的到出纳处领出并做好登记。

  2、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3、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4、对于办公室的设备要小心使用,如若不会使用者不能私自使用,要让其他会使用的人处理,如因操作原因损坏了设备,损坏者需赔偿设备原价的100%。

  第5条档案处理

  1、档案必须按类别分好,看完以后要收拾好,不能随便放置。

  2、废弃的纸张务必盖上作废的`图章,并放在废纸中以便以后重复利用。

  3、凡是带有公司机密、报价等档案,废弃时务必要用碎纸机处理,不得随意摆放,凡发现不按上述处理者,作扣除绩效处理。

  第6条文印管理规定

  1、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2、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3、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4、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

  第7条每天下班时,务必把所有设备电源、开关关掉,把门锁好,确保一切无误方能离开。

  第二章苗圃管理

  第1条园地植被的合理规划,根据各苗圃的土质,水源条件,市场行情,以及对未来市场需求的预测,合理安排苗木品种的种植。第2条植入的苗木,不管是购入的,还是圃内移植的,在种植季节内,带土球树苗成活率必须达到95%以上,裸根树苗成活率必须达到85%以上。第3条圃内的树苗(新栽植的除外)必须达到苗全、苗旺、苗壮,期间无杂草,定期修剪和喷洒农药,不出现疫情及病虫害现象。第4条各苗圃所有苗木要登记造册入账,购进和售出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自然生长增值部分,由公司相关人员每年底评估一次,并计入帐内。第5条外销苗木或公司工程需用苗木,需要从苗圃出苗时,明确苗木的数量,规格,标准等事宜,做好记录。第6条易耗品(农药,话费等)的购入使用。化肥和农药由公司一次购入后入账,使用时经苗圃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开具出库单,并由出库人和经办人签字。

  第三章车辆的使用管理规定

  第1条司机必须热爱本职位工作,听从指挥,服从调度,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本岗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第2条司机出车要带齐证件,做到安全驾驶,严禁公车私用和酒后驾驶,未经允许,不准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否则出现违章违纪交通事故车辆损坏等问题,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第3条司机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保持车辆的技术状态良好,确保可以随时接受任务。第4条车辆的维修必须按照申请、签定、预算、审批、维修的程序进行,出车途中出现故障,需要找厂家维修的,须向主管领导电话汇报,待批准方可维修。

  第四章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规定

  第1条按照规范和要求做好开工前的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根据工期编制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有序施工。第2条根据栽植的先后顺序,适时调度绿化苗木的进场时间,做到随到随栽,确保苗木不脱水,不过夜。第3条新建绿化工程,在种植季节内种植苗木,带土球树苗成活率不低于95%,裸根树苗成活率8不低于5%,名贵品种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0%,满圃草坪一个月,块植、籽播草坪三个月应达到95%,无0.1平方米以上块状空缺。反季节栽植苗木,成活率比常规栽植苗木成活率标准下降10个百分点。第4条对在建工程苗木,草坪,花卉要及时修剪,支撑,扶正,浇水,灭荒,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第5条施工现场要整洁美观,无杂草,无垃圾杂物,园路广场、园林小品美观完好。第6条工程施工完成后,要组织内部验收,待施工管理期满(对外承包工程12个月,集团内部房产小区工程3个月),在内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与相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绿化管理规章制度 11

  一、为了绿化美化校园环境,营造静谧舒适的学校园林气氛,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以校长为首的包括分管总务主任、班主任在内的校园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总务处具体实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三、根据学校整体格局,认真制定学校校园绿化美化的长远规划。绿化美化是校园建设的蓝图,应包括绿化美化的平面布局.树木花草配置,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等。

  四、制定规划时应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科学论证、精心设计,力求做到实用性与艺术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完美结合,和谐统一。

  五、根据规划,按不同绿化区域的条件、类型、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长习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种植各种花卉、树木及革类,搞好校园花木的'有机配植。

  六、树木配植做到五结合:

  1.落叶树与常青树相结合,以常青树为主。

  2.观赏树与经济树相结合.以观赏树为主。

  3.木本与草本相结合,以木本为主。

  4.点、线、面相结合,以点、线搭配植物为主。

  七、花草种植要做到配植合理,还要做到四季常青,四季花香。

  八、广植树、盆花。在搞好校园绿化美化的同时,搞好学校接待室、办公室、会议室、教室等室内的绿化美化,以便让师生们在紧张的学习和工作中,得以减轻劳累、疲倦,使室内也充满盎然的生机,从而实现其观赏的价值。同时组织好师生参加绿化美化活动。

  十、搞好校园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还要做到适时施肥、施水,防治病虫害,适时修剪等,从而达到绿化美化校园的目的。

  十一、对故意毁损树木花草的,不论是教职工,还是学生,均要给予处罚和赔偿。

  绿化管理规章制度 12

  为了推动校园绿化工作的开展,加强校区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校园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 本规定所称的校园绿化,是指校园范围内绿化即:

  1、建校以来义务种植的各种树木花草;

  2、通过专业绿化公司设计施工完成的绿化(草坪、树木、花木、绿篱等)工程;

  二、 校区绿化作为学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市有关绿化规定设计方案,保证绿化比例,投入绿化资金,注重绿化效果,加强绿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 成立以校长为首,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总务主任、生化教师,绿化管理员在内的校园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总务处具体实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2、 根据学校整体格局,认真制定学校校园绿化美化的`长远规划。绿化美化是校园建设的蓝图,应包括绿化美化的平面布局。树木花草配置,花坛的设置和安排,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等。

  3、 制定规划时应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科学论证、精心设计,力求做到实用性与艺术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完美结合,和谐统一。

  4、 根据规划,按不同绿化区域的条件、类型、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长习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种植各种花草、树木,搞好校园花木的有机配植。

  三、树木配植要做到五结合:

  1、 落叶树与常青树相结合,以常青树为主。

  2、 乔木与灌木相结合,以乔木为主。

  3、 观赏树与经济树相结合,以观赏树为主。

  4、 木本与草本相结合,以木本为主。

  5、 点、线、面相结合,以点、线搭配植物为主。

  四、花草种植要做到配植合理,还要做到四季常青,四季花香。

  五、广植树、盆花。在搞好校园绿化美化的同时,利用盆花易搬动的特点,搞好学校接待室、办公室、会议室、教室等室内的绿化美化,以便让师生们在紧张的学习和工作中,得以减轻劳累、疲倦,使室内也充满盎然的生机,从而实现其观赏的价值。同时组织师生参加绿化美化活动。

  六、搞好校园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还要做到适时施肥、施水、防治病虫害,适时修剪等,从而达到绿化美化校园的目的。

  七、凡在校的教职员工,都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和其他绿化义务。

  八、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校园绿化用地。确需临时占用的,须经校绿化管理部门审查,报经校党委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占用期满或占用期间学校绿化需要时,占用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腾退占用的绿化用地。

  九、按照规划设计栽植的树木花草成活后,任何人不得擅自移植,确需更换移动的,经校绿化管理部门审查,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十、花木工要不断提高花木培植技术和管理水平,认真履行职责,不仅要做到勤于培植,还要搞好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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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实现水晶坪村创建“市级园林村”,加强绿化管理、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居民居住品质、打造人居和谐、生态文明的友爱村,根据国家有关绿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订本绿化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村范围内所有绿化规划、建设与管理。绿化类别包括公园、公共道路、住宅庭院、古树名木等各种形式的公共、私人场合绿化。

  第三条:城村绿化采取统一规划、分级负责、专业管理与群众直管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绿化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村政府负责对全村区域范围的绿化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各村对本区域范围的绿化工作进行管理。

  第五条:私人庭院应做好各自范围内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造林义务,培养良好的爱护植物、呵护环境的生活习惯,不破坏绿化、不损坏绿化设施,任何公民有权阻止损害绿化的行为,并有权得到相应的奖励。

  第七条:要进行绿化总体规划编制,已编制绿化规划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实施。

  第八条:全村绿化推进工作,按照区分重点、分类推进的原则开展,村民活动中心区范围、移民新村为绿化工作的重点,白界公路两侧绿化为道路绿化工作重点。针对村内建筑以群众自建、散建格局为主,聚集性的新村较少的特点,强化新村内部庭院绿化,加大力度宣传群众宅院绿化。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提高群众保护意识;加强村村自然风貌,在加强绿化工作的同时,注重突出乡村自然山水、田园风光的特色。加强历史文化文物保护,对文物古迹场所重点加强保护。

  第九条:对全村绿化工作的目标要求:

  (一)绿化总指标目标如下:

  1、园林绿化工作成果达到全县领先水平,各项园林绿化指标逐年增长;

  2、绿化覆盖率达到33%以上;

  3、道路绿化、美化,要能体现本地特色。

  4、认真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95%,尽责率在90%以上;

  5、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

  第十条:乡村绿化应当选择适合本地种植的植物,构成科学合理乡村生态植物群落,美化村容。

  第十一条: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单位内容绿化建设,应由该单位自行负责,并有权得到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应指导。

  第十二条:单位和个人未按期完成义务植树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绿化费,用于绿化建设。

  第十三条:鼓励群众植树、栽花、种草,美化环境。

  第十四条:个人庭院绿化由居民个人负责;

  第十五条:禁止向绿化用地倾倒废弃物,禁止损坏草坪、花坛、绿篱、绿化带及其他绿化设施。

  第十六条:村区范围内的树木不得随意砍伐,确因更新或者建设需要,需要砍伐的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七条:树木、花草等种植物应当加强管理,防治病虫害。第十八条:禁止下列损害绿化植物的'行为:

  (一)就树搭棚或以树木作为支撑物;

  (二)践踏草坪,肆意挖掘苗木等行为;

  (三)折枝剥皮、在树干上划痕缠绕铁丝;

  (四)其他损害绿化植物的行为。

  第十九条:古树名木由有关园林部门进行鉴定,建立档案,设立标志,划定保护范围,落实管理人员,进行重点保护。

  第二十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进行表彰予以一定奖励。

  (一)在乡村绿化建设,管理过程中成绩显著的;

  (二)植树、栽花、种草成绩突出的;

  (三)保护绿地、树木有功的。

  第二十一条:损坏草坪、花坛、绿篱、绿带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侵害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可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造成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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