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的规章制度(15篇)
在当下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驾驶员的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驾驶员的规章制度1
公司为了加强班车管理更好地为企业服务,特制定规章制度如下:
一、无正当理由出现停班、顶班、中途并车载客、漏接班或拒接班,不服从公司按排的当天营业额取消,并罚款人民币500元;
二、服务质量极差并造成后果的,当天营业额取消,并罚款人民币XX元;
三、在厂区内及规定停车区域(包括汽车内)严禁吸烟、洗车,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
四、车辆车头牌必须放在显著地方,违者罚款人民币50元;
五、不准在厂区内及规定停车区域清扫车上垃圾及修车污物倒在地上,确保车内清洁,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
六、车辆在厂区内及规定停车区域不按规定地点乱停乱放,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
七、车辆进出厂区大门及规定停车区域必须认真执行限速、慢行通过,不按规定罚款100元;
八、车辆进出厂区及规定停车区域转弯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违反规定罚款100元;
九、在车辆行驶中严禁闯红灯、争道抢行,违章变道,逆向行驶,转弯不减速等不安全因素造成员工投诉,罚款1000元;
十、车辆未停稳及行驶途中,严禁打开车门,违者罚款人民币1000元;
十一、不准在厂区内践踏草地,违者罚款人民币50元;
十二、如车辆发生故障或出现堵车情况,不及时和公司或车队负责人联系,造成后果,当天营业额取消,并罚款人民币200元;
十三、不准在厂区内及规定区域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
十四、严禁在规定地段使用喇叭,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
十五、严禁在规定地段使用收录机,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
十六、严禁带载非租车单位人员,违者罚款人民币500元,如再次发现清除出本公司;
十七、在车辆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的.,罚款人民币500元;
十八、夏天空调要求在员工上车前十分钟打开,违者罚款100元,如在行驶中故意不打开空调,罚款500元;
十九、严禁迟到、早退(以起始站为准),违者罚款500元;
二十、严禁驾驶员私自增减站点,变更线路,违者罚款200元;
二十一、按秩序停放发车,严禁抢道争行发车,违者罚款200元;
二十二、不参加公司安全活动者,罚款200元;
二十三、私自更换司机的(有特殊情况报公司批准除外)罚款500元;
二十四、司机衣着应整洁,车里车外应保证整洁,有员工投诉车辆清洁的,司机衣冠不整的,每次扣50元。
二十五、如发现车厢内没有投诉电话或驾驶员私自撕毁,罚款人民币1000元
驾驶员的规章制度2
为进一步明确本公司危险品驾驶员、危险品押运员的工作职责,规范公司危险品运输及装卸工作,杜绝事故隐患。根据危险品驾驶员、危险品押运员所从事工作的特殊性,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原有的相关制度和规定作出重新修订,特订立本制度。
1.公司危险品驾驶员、危险品押运员必须时刻牢记安全意识,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2.危险品驾驶员必须严格遵照《危险品驾驶员岗位说明书》中的要求履行相关的职责。
3.危险品押运员必须严格遵照《危险品押运员岗位说明书》中的要求履行相关的职责。
4.公司危险品驾驶员、危险品押运员必须服从物流部的工作安排,如有不服从工作安排,经教育仍不改正者,每出现一次扣罚100元并严重警告,屡教不改者(全年累计发生3起以上者),即予辞退。
5.公司危险品驾驶员、危险品押运员是公司对外的窗口,在外代表公司形象,必须时刻注重自身的形象及言谈举止。在客户单位必须遵守客户单位的相关制度及服从客户单位的装卸货安排,对客户单位的`安排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及时向公司物流部门反映,严禁与客户单位发生直接争执,若出现与客户单位发生直接争执的,每出现一次扣罚100元并严重警告,屡教不改者(全年累计发生3起以上者),即予辞退。
6.公司危险品驾驶员、危险品押运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穿戴好相关的劳动用品,带好签字笔,并保持电话畅通以备公司随时联络,所有工作必须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有违反本条者,每发现一次扣罚10元。
驾驶员的规章制度3
一、仪表整洁,语言文明,按章经营,服从管理,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条例和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二、运输过程中采取安全行驶措施,诚信服务,杜绝货损货差等质量事故和服务事故的发生,准点送达。
三、过程中,根据客户意愿合理选择路线,除交通限制通行道路外,不得故意绕道损害客户利益。
四、载货途中无正当理由不得终止服务,不得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途中揽货。
五、要运送的客户货物,不随意刁难客户。
六、时进行车辆检测、维修和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坚持文明运输,装车前、卸车后,对车厢进行清扫。
七、运过程中发现客户失物应主动及时归还,无法寻找失主时,应将失物上交单位和有关部门。
八、禁承运无手续的`危险化学品、违禁出版物等货物。
驾驶员的规章制度4
为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形成制度化管理、规范化运作程序,有效杜绝火灾爆炸事故,特制定《危险品运输安全操作规程》如下:
一、从事运输危险品的驾驶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牢固树立对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责任性。
二、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危险运输证”。
三、运输化学、危险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货物的性能和消防、消毒等措施,对包装容器、工具和防护设备要认真检查,严禁危险品漏、散和车辆带病运行。
四、在运输、停靠危险区域时,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五、驾驶员要根据承载危险品的特性和车辆各部件安全技术状况,停车自检自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排除。自身无法排除的,要立即向本单位求助,禁止车辆带故障行驶,禁止所承载货物带隐患行驶。
六、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符合《钢制压力容器》(GB150)、《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GB18564)等标准规定的技术条件。放油开关必须安装在罐体底部。罐式专用车辆应当在罐体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承运危险货物。
七、凡危险品的盛装容器,发现有渗漏、破损等现象,在为经改装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现象,应立即采取自救,向领导、厂方、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尽快妥善处理解决。
八、易燃危险品在炎热的季节应在上午10时前,下午3时后运输。
九、严禁将有抵触性能的危险物品混装在一起运输,各种机动车进入危险品库区、场地时,应在消声器上装卸阻火器后,方能进入。
十、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停在人员稠密、集镇、交通要道、居住区等地主,不准将载有危险品的车辆停放在本公司停车场内。如确因装卸不及、停车或过夜修理等,应向领导或负责值班人员报告,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十一、危险物品运输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在清洗、消毒时,应注意危险物品的性质,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识,防止污染、交叉反应或引起中毒等事故。
十二、凡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严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门指定的路线行驶。
十三、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急救药品,黄色三角旗或危险品运输车辆标志等。
十四、危险品运输驾驶员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规程之外,还需遵守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驾驶员的规章制度5
为了规范驾驶员的行为,以便驾驶员更好地为公司服务,公司先就制定该制度,供驾驶员遵照执行。
第一章、宗旨
一、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驾驶员的管理,本制度未涉及事项按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工作要求
二、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三、端正驾驶作风,遵循职业道德。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四、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五、上班时间不出车时,驾驶员必须在办公室等候,若临时有事离开必须向人事部请假。
六、有驾驶任务的驾驶员,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七、驾驶员请事假,必须经人事部批准。高层管理人员专车驾驶员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
八、开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专车的驾驶员,相关人员公事外出或外地学习开会期间,驾驶员工作由车管员负责安排。
九、所有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驾驶员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十、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十一、实行“谁驾驶谁负责保管的原则”。
十二、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驾驶员均不得将自己保管的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十三、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十四、驾驶员应经常检查自己所开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
十五、公务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十六、严禁在车内赌博播放带和,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报治安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十七、驾驶员下班后,需回库(不配驾驶员的高层管理人员除外)。第一次违者,批评教育并罚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处罚,附件一切损失均由驾驶员负责,如失窃,驾驶员须负一定的'赔偿责任。
十八、离开时,驾驶员应注意以下两件事项。
1、驾驶员需要离开时,必须关好车窗锁死车门。
2、车中放有物品或文件资料,驾驶员又必须离开时,应将它们放于后行李厢内并加锁。
十九、出发前,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准备;收车后,做好相关工作。在出发前,应确认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二十、所开必须经综合部及相关领导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才能进行大修理。修理完后,应认真做好确认工作。
二十一、出现事故时,驾驶员应能迅速报警,并向综合部和公司领导报告。
第三章、礼仪规范
二十二、驾驶员应注意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
1、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3、个人言行得体大方。
4、在驾驶过程中,要遵照规定规范驾驶。
二十三、驾驶员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
1、驾驶员应执行接待小心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领导)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
3、当乘车人上车后,驾驶员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4、乘车人下车办事时,驾驶员等候时不得有任何不耐烦的表示,应选择好地形将车停好等候。等候时,不准远离,不得翻阅乘车人放在车上的物品。
5、乘车人带大件物品上车时,驾驶员应予以帮助。
二十四、载客时,车内客人谈话时,不准随便插嘴。客人问话,应礼貌回答。
二十五、驾驶员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者讲话的内容,违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严肃处理。
二十六、接送公司的客人时,驾驶员应主动向客人打招呼,及时开启车门,关车门时要注意乘客的身体和衣物,防止被车门挤压。
二十七、行车中应及时使用冷热风,听收音机或听音乐应征得乘车人的同意,声音不要太大,以免影响客人思考或休息。
第四章、保护规范
二十八、驾驶员应爱惜公司,平时要注意的保养,经常检查的主要机车。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行驶。
二十九、驾驶员每天抽一定的时间擦洗自己所开,打蜡擦亮,做到晴天停车后无灰尘,雨雪停车后无泥点。前后挡风玻璃和车门玻璃要保持清洁,轮胎外侧和防护罩要经常清洗,做到无积土。
三十、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时,要锁好锁。防止被盗。
三十一、出车前,注意车容车貌,车外要抹洗干净,打蜡擦亮,也要勤打扫,保持车内的整洁美观。
三十二、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安全状态。
三十三、出车前,要例行检查的燃料滑润油料电液、冷却、液制动器和离合器总泵油是否足够,检查轮胎气压及轮胎坚固情况,检查喇叭灯光是否良好,路单票证是否齐全,检查随车工具是否齐备。
三十四、按照技术规程启动引擎,听声音是否正常,查看引擎装置坚固情况,查看有无漏油漏水漏气。如有故障应予排除并报车管部门。
三十五、出车前严禁喝酒,行驶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严禁抽烟谈笑及做其他有碍驾驶的动作。
三十六、行车过程中,密切注意道路上的车行人动态,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通过十字路口繁杂地段转弯拐角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遇到对方违章行驶,应主动避让,避免发生事故。
第五章、违章与事故处理
三十七、违反交通规则,因驾驶员故意或本人重大过失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其赔偿金额由当事人承担。
三十八、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除认定是驾驶员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处理办法如下。
1、违章停车,证件不全,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等罚款,由人负担全额罚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伤害时,如属公司损害范围,当事人可免除赔偿责任。但在范围之外,当事人应负责损失实额与金额差额的二分之一。
3、当公司交通违章次数超出安全委员会限定的指标时,对公司的罚款由当事人负担。
三十九、酒后开车损坏者,由驾驶员负责维修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用外,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四十、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在事故现场,驾驶员应做到:
1、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的相关指示。
2、如发生人身伤害,应将伤者迅速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
3、应记录下对方的驾驶证号和车牌号,做好事故报告单。
4、从对方驾驶证上,记录下对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5、尽量取得对方的名片,以便事后联系相关事宜。
6、牢记对方损坏的部位与程度条件许可时,可利用手机照相机拍下现场实景。
7、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资料。
8、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不得随意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四十一、驾驶员考核依综合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四十二、对于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理。
第七章、其他
四十三、驾驶员入职时要提供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履行报告义务。单位在驾驶员入职后的一个月内要与驾驶签订劳动合同;驾驶员辞职的,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
四十四、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驾驶员的规章制度6
一、总则
1.为了更好的调动车辆驾驶员的主观能动性,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做到安全、高速、优质、低耗的完成运输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生产和运输车辆的驾驶员。
3(公司车队要建立驾驶员个人档案,内容包括:安全行车里程、事故情况、遵章守纪及违章情况。
二、驾驶员规章制度
1(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职业道德,克己奉公,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积极做好驾驶技术,争当优秀驾驶员。
2(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好安全车。
3(“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做到礼貌行车,安全礼让,不开赌气车、英雄车,自觉服从交通管理,维护交通安全。虚心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4(驾驶员出车时,必须证件齐全。
5(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未经允许将车交给非车辆指定驾驶人员驾驶。
6(不开“凑合车”,不开“带病车”。不开安全装置不全的车辆,出车时做到“三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按“十字”作业法,精心爱护保养车辆,使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每班必须进行日常保养作业,其内容包括:保持车体清洁,检查运转,紧固易松的螺栓,调整各部位不正常的间隙,按规定进行润滑等。
8(发生交通事故或途中有特殊情况,驾驶员不要惊慌失措,要立即通知公司调度人员及车辆管理部门,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注意保护现场。
9(驾驶员在行驶途中应集中精神安全驾驶,并遵守交通规则,因违章被罚款,个人承担。
三、砼运输车管理制度
1(砼运输车依照砼运输车排班制度的规定次序由调度安排执行任务。
2(保证多工程施工砼供应连续性,并满足客户施工要求,任何砼运输车驾驶员必须无条件积极配合调度对车辆的应急调动,否则按《处罚规定》不服从调度项处理。
3(遵守砼施工规范
1)砼运输车装料前,必须将搅拌筒内的积水倒净,否则影响砼质量造成损失,按奖罚规定处理
2)车内装上砼,出发前应观察砼的状态,若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调度或试验室值班人员。在运输途中拌筒应保持慢速转动(0.6-4转/分钟),到达工地向泵喂料前,应适当加速旋转拌筒,使砼拌和均匀,方可反转卸料。
3)运砼时或到达施工工地后,无我方技术人员同意驾驶员严禁往拌筒内任意加水,同时在施工工地驾驶员不得参与加水操作,以避免不必要的误解,施工方投诉经核实的按奖罚规定处以罚款。
4)砼运输车到达施工工地后,要与施工方协作,保证安全地将混凝土卸至指定地点,卸砼完毕,要求施工方确认卸砼完毕,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5)砼的运送时间,系指从装车开始至工地开始卸料为止,运送时间宜在1.5小时内;当最高气温低于25摄氏度时,运送时间可延长0.5小时,如超出上述时间,司机应主动与值班调度及时联系,对该车砼做出处理。
6)刷车、停运要听从调度员安排,运送砼接近完工时,按出车顺序为工地补充砼,不得以已洗车为由拒绝出车,否则,按不服从调度处以罚款。
4(司机应认真督促对方收货员填写送货单上的到达时间及卸完时间,发货单及驾驶员日报表于次日8时前交至调度处,否则依照《处罚规定》处罚。
5(砼运输车在接料时应接料准确,造成偏斜或罐反转撒落出砼,造成经济损失,由当班责任人承担。
6(坚持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内容:
A、砼运送工地、砼等级、运距;
B、运送砼交通路线及状况;
C、需要注意的事项。
驾驶员处罚规定附表
罚款或警告序违章行为最终处罚号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
1车辆发货单、设备日报虚假、迟交30501002未仔细检查发货单误发3050造成损失或事故,依照损失金额酌情罚款3砼装车前罐内有水、块状异物100200300因未发现造成损失的,依照损失的30%罚款4任意往罐内砼加水1002003005站内行车超速(限速Km/h)2040606与客户争吵或打架1002003007不服从生产调度安排100200300待岗或辞退8违章操作造成机械事故赔偿修复所有费用或辞退9因驾驶员个人原因造成牌证丢失50并承担补办所需费用
未做好生产前准备延迟出车(接到指令十1050100200分钟),或不能按时接料延误放料者
11砼运输车带负荷启动50100若烧坏启动机按价赔偿12违反交通规则被扣证、罚款等罚款自负13洗车场地随意倒洗车或浪费水204060待岗或辞退14用高压水枪冲洗散热器、中冷器100200300赔偿修复、更换所有费用15空挡溜坡5010020016到达施工现场不佩带安全帽20406017私自出车50待岗或辞退18私自搭载他人5010010019当班问题没解决隐瞒不报者100200300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20接料时停车不当或罐反转而撒落砼者按砼价值的10%赔偿
四、砼运输车驾驶员的安全驾驶考核及奖罚规定
1(凡发生交通事故者,除按交警部门认定的行政、刑事处罚外,按事故责任大小、具体情节另给予以下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者,按直接损失额的15%罚款。
2)造成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者,按直接损失额的12%罚款。
3)造成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者,按直接损失额的15%罚款。
4)造成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者,按直接损失额的5%罚款。
5)私自出车或未经上级同意擅自将车交予非驾驶人员者,罚款50元;造成事故者,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给予待岗、辞退等处分。
2.凡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一万元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给予留岗察看一个月,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留岗察看期间不享受任何奖金或补助,每月仅发放基本工资。
3.评比“红旗设备”、“优秀驾驶(操作)员”、给予一次性奖励(安全驾驶考核作为评定年终奖项的重要参考),年终评选公司“优秀驾驶(操作)员”1名,一次性奖励元,评选“红旗设备”3辆(台套),一次性奖励元/辆(台套)。
1)评选办法:年终评选根据综合评定成绩确定“红旗设备”,然后从获得“红旗设备”奖的驾驶员中评选“优秀驾驶(操作)员”。
2)年综合评定成绩由设备保养定检成绩、公司领导对生产运输职工的年终评议组成。所有评比均以评检表格的形式评定成绩,满分分值100分。设备保养维护评检成绩占综合评比成绩的60%、公司领导对职工的年终评比成绩占综合评比成绩的40%。
4、当月油耗比上月下降2个百分点者,其提成工资比上月上涨5个百分点。
驾驶员的规章制度7
一、驾驶员的安全责任
1、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等规章制度。
2、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务必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3、驾驶员要树立服务理念,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服务态度,绝对服从单位调度,每次出车时都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守时。
4、驾驶员要随时检查车辆性能,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对车辆存在的故障要早发现,早报告,早维修,保持车况良好,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保证派之即发,安全行驶。
二、安全管理规定
1、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对车辆应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检查”,杜绝故障车上路行驶。
2、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期间不得饮酒,严禁酒后驾车;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不准将车辆私自交于他人驾驶;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保证充足的休息,不得疲劳驾驶;严格遵守行车规则,不准超速行驶、不准超载出车、不准带故障出车。
3、非出车期间车辆原则上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停车位置,车辆外出要停放在有关部门规定的停车点,不得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关好车窗、锁好车门,防止车辆出现失窃或被损。
4、局内驾驶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驾驶公务车辆,若遇特殊情况,确需驾驶公务车辆外出的,须经局长批准。
5、驾驶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出车,服从调度,上班时间要在办公室待岗,不得无故私自脱岗。
三、责任追究
1、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同时向办公室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严禁逃逸。如自行处理或逃逸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2、驾驶员发生严重违交通法规、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车、私自出车、私自将车辆交于他人驾驶等现象,造成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3、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违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疏于检查、保养,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维修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4、由于驾驶员对车辆保管不善或未按规定停放等,发生车辆或配件失窃、车辆损坏的,驾驶员负责全额赔偿。
5、局内驾驶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私自驾驶公务车辆,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毁、失窃、发生故障等,一切责任由驾车人负责。
6、对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或严重违章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追究驾驶员相关责任后,正式工调离驾驶员岗位,临时工解除聘用合同。
驾驶员的规章制度8
1.目的
1.1为了进一步规范租用车的标准及驾驶员的管理,不断完善用车、派车、租车及维修、安全、保养、报账等的管理。
2.范围
2.1凡公司小车及其驾驶员(包括外租车及驾驶员)的管理等均涵盖之。
3.权责
3.1公司办为本办法的管理单位,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公司办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4.名词定义
4.1用车包括公司所有的小轿车、商务用车、货车等(叉车、采购专用车、运输专用车等除外);租车包括公司对外所有租用车辆。
5.作业内容
5.1组织与职责
5.1.1车队驾驶员分三种岗位:1、行政驾驶员,负责公司层面的行车任务;2、特种车驾驶员,负责某一特种(特定)车的行车任务;3、厂区驾驶员,负责某一厂区的行车任务。
5.1.2车队隶属公司办。公司办副经理监督跟进。
5.1.3公司办对租用车辆及驾驶员的各项管理(包括派车、租车的确认权;维修、保养、报帐的'审核权;安全、6S管理、纪律、文明形象的监督权…),公司办副经理监督跟进。
5.2油费补贴
5.2.1按公司规定因公出差办事的私车在温岭范围内的每月补贴450元的油一壶(不计里程)。
5.3用车与派车
5.3.1公务车辆实行统一调配使用制度。
5.3.2车辆调度实行《用车申请单》及《租车申请单》制度。
5.3.3《用车申请单》必须写清用车事由,起止地点及用车时间;由用车申请人填写,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后交公司办安排驾驶员出车;用车申请人必须提前半个小时将《用车申请单》送公司办(特殊情况除外)。
5.3.4接到经批准的《用车申请单》的驾驶员,必须按出车时间准时出车,出车前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行车安全;开出厂门时,主动向保安出示《用车申请单》,由保安查看《里程表》上的数据,并记录在《出车登记表》上,返回时同样由保安查看《里程表》上的数据,并记录在《出车登记表》上并交《用车申请单》,以便核计行车公里数。
5.3.5驾驶员必须凭《用车申请单》出车,公司董事出车可由驾驶员驾车后补填《用车申请单》;凡未持审批后的《用车申请单》(公司董事随车除外),保安一律不予放行,且所行驶的公里数不计入补贴。
5.3.6驾驶员要做好《驾驶员随车登记表》填写。
5.3.7在外车辆注意保持公司形象,禁止车辆用于非公务活动(经公司领导批准借用的除外)。
5.3.8公司员工因私申请用车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在车队车辆剩余的情况下,原则上给予安排用车,但相关费用由申请人支付。
5.3.9各驾驶员的行车公里数,由公司办每天根据值班保安登记的《用车申请单》、《出车登记表》进行电脑输入,月底将各《随车登记表》收回,由公司办核对,公司办副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核计工资。
5.3.10用车、派车、记账流程
5.4租车
5.4.1非公司车辆的租用统一由公司办负责,其他任何部门无权租用(自己支付费用除外)。
5.4.2所有车辆的租用,由公司办负责联系,并即时登记输入电脑,以便月底统计上报。
5.4.3公司办人员凭审批后的《用车申请单》,在公司常用车辆外出或驾驶员全部外出的情况下,方可外租车辆(紧急情况除外)。
5.4.4公司办凭《租车单》安排租车,及时登记外租车辆的车主,联系号码,起止时间及公里数,其租车费用由公司办审核,公司办副经理审定,月底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核计租车费用。
5.4.5外租车驾驶员每月20号来公司,与公司办文员核对上月租车费用,无误后公司办文员填写《领款收据》,公司办副经理、审定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支付租车费用。
5.4.6外租车驾驶员由公司办组织适时进行礼仪及安全培训,严格按照公司驾驶员的管理规定办事,否则不予租用其车辆。
5.4.7所有外租车驾驶员必须凭审批后的《租车单》方可行车,否则不予核销其行车费用。
5.5维修与保养
5.5.1各驾驶员要主动对各自负责车辆进行保养与维修。
5.5.2正常情况下,按车辆保养与维修要求实施。
5.5.3所有维护、修理、更换零部件、易损件都须经公司办副经理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超过1000元的需经总经理批准)。
5.5.4驾驶员须当月办理车辆及驾驶证年审事务。
5.5.5驾驶员因违规及其它自身原因而发生车辆损坏修理或赔偿的,则驾驶员个人承担30%的费用(如保险公司赔付的,按差额计)。
5.5.6车辆保养及车辆6S管理分工由公司办安排,驾驶员要负责各自车辆的保养与6S管理工作。
5.6安全规则及相关规定
5.6.1当驾驶员远离车子时,必须使用安全锁及报警器。
5.6.2公司办设定好车辆保险品种、金额及保险单位,报公司办副经理审定、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并且及时处理保险及续保事务。
5.6.3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特别在道口、无人行防护栏道路、雨雪天、上下坡、车辆交汇等场合要减速行驶。
5.6.4有重要客人或国外客户乘座时,要注意控制车速。
5.6.5不得酒后驾车,不得疲劳驾车,不得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未经总经理批准,驾驶员不得随带非公司员工同行。
5.6.6车辆行驶如违返道路交通安全法而被处罚的,超速等罚款驾驶员承担50%费用,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等罚款由驾驶员承担。
5.6.7有紧急出车任务,经相关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签字,驾驶员可适当提速,如被超速罚款,费用由公司承担。
5.6.8公司办必须在次月的10日前负责处理完毕前一月车辆违规罚单,并汇总逐级上报审批(如在台州外的罚单可在第二次用车前往的时间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5.6.9车辆未出车时,必须停在公司指定点。如有特殊情况,经公司办副经理批准后,严格按出车流程出车并停在指定位置,如因私的其公里数不计入个人补贴。
5.7车辆相关费用报销
5.7.1做好账务报(核)销,无特殊原因在三天内贴好发票,由部门经理核准、总经理处签字报财务与原借条核销(具体操作由财务部规定执行)。
5.7.2停车费、过路(桥)费、修车费等的费用票据填单后,按5.7.1报销。
5.7.3车辆具体费用报销按财务报销制度执行。
5.8驾驶员文明纪律守则
5.8.1不得将车辆开到家里。
5.8.2按《用车申请单》路线行车,不得自行改道;若有改道,须经公司办副经理同意。
5.8.3服从领导的指令,不得违背。
5.8.4账务报销要及时、准确。
5.8.5讲话文明,态度和善,不得有怨言。
5.8.6经常擦洗车子,保持车内、车外整洁、空气清新无味,保持车内物品摆放整齐。
5.8.7保持音响完好,音乐多样;保持空调装备的良好状态。
5.8.8驾驶员要备用常去城市的交通路线图。
5.8.9保证车内摆放公司最新样本及有关宣传资料。
5.8.10每到一个地方停车时,要将车调好头停放,以便及时按既定方向行驶。
5.8.11驾驶员无特殊情况手机需24小时开机,而且在未出车时,保持手机信号在服务区内。
5.9驾驶员值班守则
5.9.1车队必须保证每日至少有一名驾驶员值班(时间:夏季18:10~21:10,冬季17:40~21:10)。(厂区驾驶员、特种车驾驶员不安排值班,但如有驾车任务必须服从安排,原则上在10分钟内到达)
5.9.2值班驾驶员要坚守岗位(接到通知,在3分钟内到达大厅),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找人顶替(经公司办审批除外)、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等。
5.9.3值班期内(包括上班时间),如业务繁多,必须坚持先内部调度再委外雇车原则。
5.9.4值班驾驶员由公司办副经理负责调排(原则上轮流进行)。
5.10附则
5.10.1相关部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此规定,具体奖惩按《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5.10.2如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驾驶员的规章制度9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如下三部分:
(一)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规定。
1.企业要建立健全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制度和档案,并认真贯彻执行。
2.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对他们专门培训、考核,领取驾驶证后方可驾驶车辆。
3.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调离本企业,尚须从事本职业时,须持新接受单位证明信件到所在市劳动行政部门手续。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不得从事驾驶工作6个月至1年者,再从事驾驶工作时,应经所在市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复试;1年以上者,应重新考核;已过退休年龄者,不得从事车辆驾驶工作。
5.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应按规定时间接受审验、复试。
6.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应遵守国家法纪和《企业内道路交通管理规则》,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的`规定。
1.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车执照。
2.行车时,应关好车门、车厢,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机件失灵或违章装载的车辆。
3.不准驾驶与准驾车类不相符的车辆。
4.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攀谈或做其它妨碍行车安全的活动,严禁酒后驾驶车辆。
5.不在身体过度疲劳或患病、有影响行车安全的情况下驾驶车辆,不准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6.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试车时应悬挂试车牌照,不得在非指定段试车。
7.自觉接受企业安全技术部门、车辆管理部门及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安全指挥和违章处理。
8.机动车辆驾驶员负有监督装卸的责任。
(三)对教练员、学习驾驶员和实习驾驶员的规定。
1.教练员应具有3年以上安全行车经历。执教时,学习驾驶员若违反本规则,发生交通事故,教练员应负有主要或全部责任。
2.学习驾驶员应与教练员并坐学习驾驶,车上不准乘坐与教练员无关人员。
3.学习驾驶员须经理论考试合格后,持核发的学习执照,方可进行准驾车类的实习驾驶。
4.实习驾驶员不准单独驾驶执行任务的、警备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平板拖车、起重机及载运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
5.实习驾驶员可按学驾车类单独驾车,但驾驶带挂车汽车、大型矿车和大型轮式装载机械,则须由正式驾驶员并坐监督驾驶2个月。
驾驶员的规章制度10
一、热爱邮政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增强纪律观念,自觉遵守职工纪律。
二、认真学习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必须遵守的十三条职业纪律。
1、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
2、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
3、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4、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不相符合的车辆。
5、未按规定审验或审不合格的',不准驾驶车辆。
6、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7、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8、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9、不准拉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
10、不准客货混载。
11、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
12、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13、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三、过铁路交叉路口时要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
四、服从局领导分配,听从指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1、按时上班,不准迟到,不准早退,上班时不准喝酒,酒后上班扣奖金50元,酒后驾车调离驾驶员岗位,上班时间不准有娱乐活动,如发现罚款50元。
2、请病、事假到办公室填写请假单,经局领导批准可以休假,星期天上班的,局里统一安排串休。
3、车司机出车前不准请假,确实需要请假的,无论什么原因一律按事假处理。并用本人的工资雇其它司机或社会司机出车回来后,可消假正常上班。
4、在取送款车不够用时,可调动其它车辆补充取送款,驾驶员必须服从分配。
5、出车回班后,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不准耽误下一班工作。
驾驶员的规章制度11
一、为了促使车管中心驾驶员、押运员在行车中遵守交通法规和押运制度,认真谨慎驾驶押运,把交通和危险品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公司所有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危险品事故后,除马上着手处理善后工作外,应立即通向交警部门报案和中心备案,并向该车所投保的保险中心备案,一般事故应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报中心安全科,重大或特大事故则在两天内以书面形式报中心安全科,其处理结果应在中心存档。交通事故发生后,绝不允许任何知情不报或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
三、安全科在接到交通事故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根据事故的轻重程度及事故车辆所在部门的意见,决定是否派人前往协助处理并及时上报中心领导。事故处理完毕后,安全科应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发至各相关部门及个人,并将相关材料整理存档。
四、运输事故对肇事者的处罚:
1.事故性质的'分类:
轻微事故,损失金额20xx元以下。
一般事故,损失金额4000~30000元。
重大事故,损失金额30000~60000元。
特大事故,损失金额60000元以上。
2.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3.押运事故责任:因押运员本身工作过失,发生的危险品事故,由押运员承担责任,事故责任处罚参照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处罚。
4.发生运输事故后,不负事故责任者,不予处罚。发生运输事故按事故性质和责任大小,分别进行经济处罚,按照处理机关裁决的赔偿基数为准,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分别处以4%、3%、2%、1%的罚款,发生死亡事故按1000、800、600、400元罚款。
五、驾驶员、押运员发生重大事故全部责任或特大事故主要以上责任者,给予规定的处罚,此外根据情节、事故大小、责任大小及当时情况给予警告、停止运营处理。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驾驶员的规章制度12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提高驾驶服务工作效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机关专职从事车辆驾驶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录用。因工作需要招聘驾驶员,经局领导同意后,面向社会择优招录。新录用驾驶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表现较好的,签定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一年。合同一式三份,驾驶员个人、局办公室各持一份,存档一份。
第四条续聘。驾驶员合同期满,视工作表现(出勤情况、安全行车情况、工作效能情况)确定是否继续聘用,如继续聘用,需重新签定聘用合同,并履行相关手续,合同期限仍为一年。
第五条解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驾驶员聘用合同予以解除:1.因车辆报废、拍卖等原因不再需用驾驶员的;2.驾驶员在聘用期间表现较差、违反工作纪律、不能胜任驾驶工作;3.由于个人责任和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5.违反市、局有关工作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6.违反本办法有关条款,应予解聘的。
第六条工资福利待遇。驾驶员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和出车补贴;试用期满并签定聘用合同后,根据工龄和技术熟练程度,按企业标准核定工资,并交纳养老保险。其他福利待遇与正式职工相同。
第七条驾驶员应服从局办公室的统一管理、考核和调配。对不服从管理和调配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违反工作纪律,被通报三次以上予以解聘。
第八条严格执行车辆定点、按时停放制度。除局领导接待用车或公务用车等特殊原因,并向局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的,工作日下午下班后至次日上午上班前以及节假日全天,局属所有车辆须统一停放入库。
第九条严格执行车辆油耗标准及加油卡定点加油制度。局办公室将根据不同车况,核定百公里油耗标准,油耗超标部分,一律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市内用车,驾驶员应凭加油卡在指定加油站加油。市内使用现金加油的`,费用不予报销。严禁加油卡私用,一经发现,除追回私用油料款外,驾驶员一律解聘。
第十条严格执行车辆维修制度。修理车辆,必须先提出申请,报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指定维修厂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及时办理车辆年检、保险、养路费等手续。因驾驶员个人原因迟办相关手续被有关部门罚款或造成损失的,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无出车任务的驾驶员,必须在指定地点待命。节假日安排值班的驾驶员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值班地点。不得迟到、早退、缺岗。每月迟到、早退、缺岗累计三次以上的,予以解聘。
第十三条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驾驶员应加强安全知识学习,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车辆保养,严禁带故障行车。每年底,办公室对驾驶员进行民主测评打分,并结合日常工作效能(安全、出勤、里程、油耗、费用)情况评出一名“优秀驾驶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驾驶员因违反交通规则被有关部门罚款的,所有罚款由驾驶员承担。凡因驾驶员原因(如酒后驾车、违规驾车、开英雄车、开情绪车等)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的,除要求驾驶员赔偿经济损失外,并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驾驶员私自将车辆交给本单位工作人员或借给外单位人员驾驶的,一律予以解聘;造成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所有涉车费用,必须经局办公室审核登记,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十六条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驾驶人员的考核工作,并于每月底前对驾驶人员当月的出勤、里程、油耗、安全、费用等情况进行统计。统计结果作为年底评先选优的依据。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驾驶员的规章制度13
第一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同时遵守本局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驾驶员应爱惜所驾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驾驶员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管科,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把车辆停在车库或校内。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十条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对于旁人包括领导的指令,驾驶员认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异议,请求变更指令。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第十一条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单位不予报销,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驾驶员承担责任和后果。
第十二条单位用车时,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出车后,按要求作好行车记录,详细记录行车时间、里程、起始地、乘坐人姓名、事由等,并由乘坐人签字确认(如仅有单位外客人乘坐,由安排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科室负责人或其他同事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科室报到。
第十四条驾驶员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第十五条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第十六条任何时候,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对领导或有关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当月三次以上通讯联系不上,取消该月手机补贴。
第十七条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如领导批准同意将车交给其他驾驶员驾驶,当事司机应负责检查借车人是否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包括驾照有效期、车型及驾照真实性);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学开车。
第十八条费用报销:司机所有因公费用(停车费、过路费、加油、修理等等)必须以正式有效凭证作为报销凭证,由驾驶员整理粘贴报销凭证后交负责人审核签字,再交处长签字,方可报销。
驾驶员的规章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
第二章 车辆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 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并实行“一人一车制”。车钥匙统一放在综合管理处。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驾驶员或私自利用备用钥匙出车。
第四条 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附加税告知证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综合管理处统一保管。随车携带资料由车辆责任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移转时应办理移交手续,随车携带资料一并移交。
第五条 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时,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的《车辆使用申请单》报综合管理处,综合管理处将根据公务的重要性安排车辆。未办理申请的,综合管理处不予安排。
第六条 每辆车内均设有《车辆使用记录表》,供驾驶员记录车辆使用详细情况,驾驶员应认真填写,并于每月1日将《车辆使用记录表》报综合管理处。
第七条 车辆应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除公司许可自驾者外)。驾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水箱、油量、机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
第八条 车辆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第九条 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借给他人驾驶。
第十条 出车期间,车辆应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十一条 驾驶员出车的(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须当天把车辆开回公司车辆停靠地。
第三章 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二条 车辆的维修、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未经许可,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保养,否则费用自理。
第十三条 需要维修、保养的车辆,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处审核批准后在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保养费用由驾驶员申请,维修保养后凭有效单据报销。
第十四条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向综合管理处汇报并请求批示。事后再补办申请手续。
第四章 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五条 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及责任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十六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车祸,除及时报案外,还应即刻与公司综合管理处联系。综合管理处除即刻派员前往处理外,还应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第十七条 驾驶员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交通规则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特殊情况需报销的,驾驶员应写书面情况说明并由用车人证明,报经总经理特批。
第五章 驾驶员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 驾驶员应绝对服从公司领导和综合管理处的管理,认真、热情地做好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驾驶工作。
第二十一条 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用车的.,驾驶员不得无故推诿。
第二十二条 驾驶员应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唐山本地出车不能及时赶回公司签到、签退的,应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否则按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三条 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凡享受公司手机费补贴者必须24小时开机,否则取消手机费补贴。
第二十四条 驾驶员若有私自出车、公车私用、公车出借等行为,经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条 驾驶员应保持清洁的车内卫生,禁止车内吸烟。
第二十六条 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驾驶员的规章制度15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三违:不违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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