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0月起降低驾考收费标准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发文,自2015年10月1日起,改革完善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政策,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驾驶许可考试费由现行每人次700元降为560元。
1部分机动车考试费用降低140元
9月10日,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改革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5〕51号),决定改革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政策。
降低部分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驾驶许可考试费由现行每人次700元降为560元,其他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等农机)为每人次400元。
2驾考取消一费制收费办法
改变驾考一费制收费办法,实行自主预约考试、异地考试,分科目报考、分科目收费。其中,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科目一)考试为每人次80元;场地驾驶技能(科目二)考试为每人次240元;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科目三)中,道路驾驶技能项目考试为每人次200元,安全文明驾驶常识项目考试为每人次40元。
其他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科目一)考试为每人次80元;场地驾驶技能(科目二)考试为每人次160元;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科目三)中,道路驾驶技能项目考试为每人次120元,安全文明驾驶常识项目考试为每人次40元。
按规定参加增加准驾车型、持军警(境外)驾驶证换证、满分学习、恢复驾驶资格等考试,以及因考试不合格重新预约考试的,收费有关事项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3因故无法参加考试 提前申请可退费
而应尽快采取措施把汽车拖到积水少的安全地点。发动机进水是非常严重的问题,水可以通过空气滤芯从进气门进入,再由进气管进入缸体。此时千万不要再尝试启动发动机,否则极可能造成发动机曲轴、连杆等重要部件变形,造热能蒸发排干水分。
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提前1日取消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退还相应费用。
取消公安部门收取的与机动车驾驶许可相关的身体条件检查费。公安部门按照规定要求考试申请人、驾驶证持有人等相关人员提供身体条件证明,不得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检查并收取检查费用。
据了解,新规已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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