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纪律管理规定
宿舍是学生在校活动的主要场所之一,其特点是学生比较集中,活动时间长,搞好学生宿舍纪律的管理工作,对稳定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财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根据我校学生住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生进出宿舍区大门的规定
1、宿舍开门、关门的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5:30—7:00 中午12:00—14:30
下午—晚上5—21:20
2、学生家长或亲友来访请到值班室登记。
3、严禁擅自带外人进入宿舍区,严禁擅自带外人(含家长)留宿。
4、上课时间,学生不准进入宿舍区或在宿舍逗留,因病或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医院的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方可进入或留宿。
二、学生宿舍开、熄灯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5:30—7:00 晚上20:00—22:00
三、学生住宿规则
1、学期开学时,应按管理人员安排的宿舍、床位对号入住,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他人床位。
2、上课时间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在宿舍区逗留。
3、按时起床,按时午睡、晚睡。午、晚睡后,不得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乱走乱窜;不得喧哗吵闹;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灯看书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绝不允许夜不归宿。
4、在午、晚睡迟归宿舍或纪律检查时,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谎报假名、他人姓名或冒充班主任签名。
5、要保持宿舍区内外的清洁卫生。不得带饭、菜、汤等食品回宿舍吃,不得乱扔果皮、纸屑或杂物等。
6、要爱护宿舍区的设施。不得破坏门、窗、楼梯间的电灯开关和监控设备。 不得玩弄或破坏消防设施。
7、不得将大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8、要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上课、晚修期间或离开宿舍室内无人时,值日生或舍长必须关灯并锁好门窗。
9、要保持宿舍内务整洁。午、晚睡起床后,应立即整理各自内务。值日生每天打扫室内、门前走道三次,并及时清倒垃圾。门窗每周要擦洗两次,并保持干净。
10、要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自装电器煮东西,不得在宿舍充电。
11、要讲公德、守纪律。不得有意破坏公物、污损墙壁;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打架、闹事、起哄、放鞭炮、吸烟、喝酒、赌博;不得爬墙爬窗、钻栏杆攀爬铁门等进出宿舍区。
12、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13、禁止携带水果刀等危险物品和凶器(如钢管、刀具等)带进宿舍区。
14、午、晚睡后,禁止玩手机(包括发短信、玩游戏等)、玩电子游戏机、MP3、MP4等。
15、禁止带动物进入宿舍。
16、严禁观看黄 色书刊或宣传张贴。
17、学生入住寝室时必须认真填写本人的基本信息。
四、违反《学生住宿规则》的处罚规定
1、违反《学生住宿规则》1、2、3、5、7、8、14、16、17每次扣2分;午晚睡时打牌、下棋者,每次扣5分;无故未归宿者每次扣10分。
2、违反《学生住宿规则》第4条者,每次扣5分。
3、违反《学生住宿规则》第6条者,每次扣10分。
4、违反《学生住宿规则》第9条者、若遇学生有意违反者每次扣10分,若特殊情况每次扣2分。
5、违反《学生住宿规则》第10、11条者,每次扣5分;有爬墙、爬栏杆、在宿舍区带头燃放鞭炮或起哄者,每次扣15分
6、违反《学生住宿规则》第12、13条者,每次扣5分。
7、违纪者若不听从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和制止,视情节每次扣2—10分。
8、在宿舍区内违反学校其它规章制度者,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每位住宿生每学期100分,扣分达40分者,报学校处理并取消住宿资格。如有好人好事的酌情给予奖励。
10、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1)扣分累计达40分者。
(2)爬墙外出者;
(3)造成水电严重浪费者;
(4)故意破坏公物者;
(5)多次随意影响他人休息、学习者;
(6)有偷窃行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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