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10篇)
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1
考勤管理
1. 校务办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考勤管理。
2. 半(整)天假(含机动假):所有教职工请假(半天或以上)均实行事先请假制度,并附请假条(电话请假的则事后补办手续)。
3. 公出:上班期间,行政人员公出由校务办开公出证明单,教学活动出则由教务主任或德育主任开具公出证明,后勤人员公出由总务主任开具公出证明,特殊人员另行处理。
4. 每月初由校务办统计并公布上一个月的出勤情况。
5. 学校行政值班人员负责对教职工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6. 门卫室记录的教职工进出校门的时间,供校务办月底核查。
上班
一) 正常上班:
全体教职工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岗位准时上下班。上班时间内不准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网络游戏等游戏类活动(学校、工会组织的例外)。
二) 加班:
指由于学校工作需要,在节假日或晚上上班工作。部门加班需由分管领导同意,一般当月结清加班费用。
三) 旷工:
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不上班(指没有办理请假、公出等手续,半天或以上不到学校上班的')均属旷工。
假 期
一) 机动假
不影响正常教学情况下每月可以有半天机动假。
二) 小时假
教职工因私外出或迟到、早退教职工本人应主动并如实在门卫登记。在不影响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允许教师有一定时间用来处理个人事务,每次时间必须控制在2小时内,每月使用机动时间不超过3小时,每次不超2小时,月迟到、早退、或中途外出合计不超过3次。
注:机动假与小时假不能同时享有,已有机动假存在的情况下,再有小时假或其它病事假,那么机动假作为事假处理。
三) 探亲假
1)工作一年以上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探亲假在寒、暑假期间内实施。
2)职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
3)学校负担享有探亲假职工的往返路费。(按普通等级报销)。
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2
1.加强自身修养,讲究仪表礼节,处处为人师表,时时树立良好形象。
2.上班时,穿戴整洁、大方,仪态端庄,举止得体。男教职工不留长发不蓄胡须;女教职工不可袒胸露背、修饰过度。
3.使用礼貌用语,不讲教育忌语,说话注意身份,注意场合,严禁粗言恶语伤害他人,伤害学生。坚持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发言。
4.校园内正面遇到本校教职工,应微笑点头示意或互致问候;遇到学生行礼问好时,要热情答礼;遇到参观、视察来访等外来人员时,要以礼相待,正面相见时要微笑点头示意,坐姿遇到领导、客人询问时要起立招呼,形成一种彬彬有礼、温馨和谐的氛围。接待家长和公事客人,要热情有礼,起立迎送,体现本校教职工应有的`仪态。
5.保持校园和办公室宁静,说话声音轻,走路脚步轻,做事动作轻,不随意干扰他人工作、学习和休息。随时保持办公室的整洁。
6.参加会议、学习、讲座、活动时,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不随便进出。开会、听讲座时,必须随带笔记本进行摘记。报告、讲座、发言或演出结束后,要热情鼓掌。参加学校任何礼仪活动,应从各方面表现出自己的修养,不粗俗失礼。
7.接听电话,要注意使用规范化的礼貌用语。“您好,南沙幼儿园”、“请稍等”、“需要我转告吗”、“对不起”、“再见”等语言应自然流利。语气要亲切温和,切忌生硬、粗俗或不耐烦。
8.尊重他人、尊重学生,诚恳待人,礼貌待人。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或讽刺谩骂挖苦学生;不议论,不传播流言蜚语,说话要对人对己负责。
9.与人发生争执时,要冷静,有耐心,坚持以理服人,即使对言语粗暴的人,也应冷静处理,有礼貌地对待。
10.不准私自挪用公用物品和他人物品,严禁故意破坏或不负责任损坏公用物品和设备。借领财物要严格办理手续。
11.不得以散漫的仪容参加各种会议活动和接待来校客人。对衣冠不整、不讲礼仪风度者,有义务相互提出,自觉维护学校公众形象。
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3
为了加强校园环境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校园环境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
总述
1、校园环境卫生应做到清洁、卫生、文明、有序,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师生学习、生活的影响。
2、保洁工作是为了维护校园道路和公共场所整洁而从事的'清扫和环境卫生保持工作。
一、道路清扫与保洁
1、定时清扫,定时保洁。
2、废物箱美观、适用,完好。无抛散、存留垃圾。
3、路旁绿地、绿化带无积存垃圾。
二、主要公共场所环境卫生
1、公共场所清扫和保洁应符合下列要求:
公共场所环境应整洁,无乱堆杂物、存留垃圾和污水;绿地、喷泉、水池,应保持整洁、美观,无垃圾、杂物。
2、室内地面应清洁;室内门窗、墙壁无积灰和蛛网;玻璃应光洁明亮;室内灯具、板凳等设备干净卫生,无积灰、污物。
3、公厕通风应良好,无明显臭味;门窗墙面无污迹、无乱涂乱画;地面光洁,无积水。大小便槽无污物、垃圾、管道保持畅通;蚊蝇繁生季节,应定时喷洒药物。
三、垃圾处理
垃圾收集容器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周围应整洁,无散落、垃圾和污水;垃圾收集容器应无破损,外体干净,定时对收集点、收集容器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生活垃圾应每日清除,无堆积,无积压,不腐烂发臭;垃圾收集容器应定时清洗。
四、检查与监督
1、物管公司每天一早对学院的道路及环境作一次全面清扫,保证校园的环境清洁卫生
2、主要公共区域定人、定岗认真清扫和保洁
3、对喷水池及鱼池的管理做到每半年清洗一次,每日对池内的杂物进行打捞,保证池水水质干净清泽,每日对池中的鱼做投食畏养,保证水池的干净、美观。
4、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由后勤处负责检查监督和落实。
5、后勤处定期对校园环境清洁进行巡查并评估。
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总述
1、为了推动校园绿化工作的开展,加强校区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校园环境,结合校园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2、本规定所称校园绿化,是指校园范围内的庭院绿化。
3、校园绿化作为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绿化比例,投入绿化资金,注重绿化效果和管理美化工作。
4、加强校园绿化管理,提高校园绿化水平,全体教职员工人人有责。
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4
为加强校园监控中心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园监控中心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发现事故、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二、爱护和管理好各项设备,早班接班后半小时内负责对设备进行清洁擦拭,监控中心内的所有设备设施非专业人员严禁动用。
三、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详细登记。
五、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脱岗,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需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向接岗同志交代清楚。
六、严禁在监控中心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非监控中心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监控中心;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中心查询情况必须经保卫处同意方可进入监控中心查看。
八、保持监控中心干净、整洁、安静。
九、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中心;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十、务必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不得用值班电话接、打私人电话。
十一、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十二、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中心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5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全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1、在规定的学期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2、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及正常的社会活动也作为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二、批假规定
1、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批假。
2、公差(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学习培训及参加其它公务活动):凭文件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的通知批假。
3、住院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等,按实际情况批假。
4、事假、门诊病假按实际情况批假。
三、批假权限
1、校长请假由督导办主任审批,并报副校长知晓。
2、副校长和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3、教职工请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时由副校长审批。
4、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须另报督导办审批,一月以上的还须报教科局审批。
四、批假程序:
1、公差、短时请假(四小时以内)采用口头方式,其他请假采用书面方式,书面假条由办公室统一印制。所有请假经审批后报值周领导登记。
2、住院病假由分管领导安排人员代理工作,其他假项由请假人自行联系人员代理工作并报分管领导备案,否则不予准假。
3、请假须提前进行。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书写假条,假后归校应及时补上;续假的按请假程序提前办理。
4、请假手续办理完毕后,请假人应口头向没有参与批假的领导说明请假情况,以便于工作安排。
五、相关说明:
1、上班考勤分为出勤、旷工、请假(公差、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项目;会议活动及岗位工作分为出勤、旷课、迟到、早退等项目。
2、岗位工作考勤时,教学人员出勤以节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教导处负责登记;行政后勤人员出勤以天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副校长登记;各种会议、学习培训、活动以次为单位,由办公室和组织者负责登记。所有教职工出勤情况由办公室统计汇总。
3、相关领导必须严格、准确考勤,以便于落实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另行制定《教职工出勤考核办法》)。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按旷工论。经常旷工者,学校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5、本制度从20xx年2月25日起执行。
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6
坐班对象为学校所有教职工,包括学校领导、专任教师、行政后勤及其他人员。
坐班时间为教职工的正常工作时间,具体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处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为8:00—11:30;2:30—5:30。
一、坐班纪律要求
1、在坐班期间,不上课的教师只能在办公室或微机室、实验室等处从事与教学有关的活动,不得做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2、坐班期间,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办公。若有家长或客人来访,可到各年级接待室接待。
3、外出学习、培训以及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坐班的,必须履行请假、销假手续,不能履行手续的`作旷工处理。
4、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坐班时间,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中途离开。
二、坐班管理
1、坐班管理实行室长负责制。室长负责办公纪律以及卫生值日安排并检查,每天由值日干部检查到岗情况作好记载,各线领导协管,当日值日干部每天上、下午不定时抽查至少两次。
2、学校领导因公外出必须报告校长,并通知值日干部及学校办公室,其他时间学校领导与教职工一同坐班。
3、教职工坐班管理实行量化考评积分扣除制,对违反坐班纪律的及坐班未到的教职工按学校的考勤细则扣分,教职工坐班情况的积分每月由办公室汇总一次,纳入绩效工资考核。
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7
为做好xx校区临住教职工宿舍的综合管理工作,为教职工提供一个温馨、安全、卫生的`住宿环境,结合xx校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住宿安排原则
1.教职员工需到xx校区上课或办公的均可提出住宿申请。
2.临住宿舍的床位和床上用品实行公用原则,由xx校区综合办公室统一配置。
二、住宿办理程序
住宿申请人需于学期初到xx校区综合办公室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经批准后领取房间钥匙。如住宿时间有变更,须及时办理变更申请手续。学期结束后应及时到xx校区综合办公室办理退还手续,并归还房间钥匙。
三、住宿守则
1.教职工要按申请指定的床位入住,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调换床位。
2.住宿期间要保持房内卫生清洁,不得随地丢果皮、纸巾、烟头等垃圾。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影响打扰别人。
3.不得私自将临住宿舍内的床上用品带走或锁进衣柜。
4.临住教职工宿舍实行“本人申请,本人入住”的原则,不允许将临住房间的床位转让给他人入住,也不得随意带其他人入住。
四、安全守则
1.离开宿舍须关掉光管、风扇等电器(热水器可在周末再关掉)。
2.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舍内。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3.离开宿舍须关好门窗,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4.丢失宿舍钥匙需赔偿10元。
5.丢失或损坏宿舍内公用物品需按价赔偿。
五、对违反本规定的教职工,xx校区综合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
六、本办法由xx校区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8
为实现学校规范化管理,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如下。
考勤办法
1、学校实行全员坐班制。
2、教职工每天按时到岗,必须本人用企业微信签到打卡。
3、上班用手机打卡,下班用指纹机打卡,每日共打卡4次。上班前60分钟内打卡和下班后60分钟内打卡,为正常工作出勤。对于当天打卡记录不全的,必须填写补卡审批单或者在企业微信申请补卡,否则按旷工处理。
4、考勤统计按照学部、行政后勤分别统计,每周分别公示、月底汇总,公示无异议后,打印纸质档分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部教导处公章,于次月2号前交校办存档,同时报电子档。学校办公室汇总后全校公示,经校长批准后按规定办理。
请假手续和审批
请假在1天以内(含1天)报分管校长审批,前勤人员抄送到学部教导主任、考勤管理员,也可以写请假单。校办、后勤人员抄送到学校办公室主任及后勤主任,也可以写请假单。请假单须写明外出时间与回校时间,40分钟为一节,8节为1天,一月一累计,任课人员同时告知级部主任;超过1天少于7天必须向校长请假,且告知分管校长和主任;7天以上经校长同意后到教育局请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一律报校长审批,并抄送到办公室主任及考勤管理员。请假结束,要及时销假。各学部每月公示考勤统计表,无误后交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汇总后全校公示,经校长批准后按规定办理。
请假类别
1、事假:本人有重要事情,确需离岗者,须请事假。
2、病假:本人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须请病假。请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市(县)以上医院的医疗证明,请长期病假者,需出具医院住院治疗证明,且经核实属实的,方能准假。
3、婚假、丧假、产假、函授学习等按上级规定给予假期,不得超假,因故不能到校者,须续请事假。
(1)婚假:本人结婚给予3天以内婚假,节假日含在假期内,不补休。
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于路程假。
(2)丧假:本人直系亲属去世时,给予3天以内丧假,节假日含在内,不补休。(公婆、岳丈母去世也给予3天以内丧假)
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适当另给与路程假。
(3)产假:女职工生育,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怀孕四个月以内小产的给予15天产假,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4)女职工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每天上午、下午分别给予一次哺乳时间,可在上午、下午各提前一节下班,但必须提前约定。
(5)因寒暑假时间较长,学校正常工作时间不再安排探亲假,教职工一律在寒暑假探亲。
4、哺乳期:哺乳期为1年,每天哺乳时间不超过1.5小时,需延长者作事假处理。
5、因公事外出,由校长审批,并报分管校长备案,经学校统一安排后,均视为出勤。外出逾期需经学校同意,否则,不报销逾期差旅费并按事假处理。
请假期间的有关处理规定
1、请病、事假的规定
(1)学年内旷工一天扣2分;病、事假每天均扣0.3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请假每天以8小时计,以全年所有请假时数累计为准。接送孩子每天两次的全年扣2分,接送一次的全年扣1分。因大病治疗的,学校研究后,给予适当照顾。加班(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集体活动、外出学习、值班等不算加班)可以与病事假相抵消,多出的加班每天计0.1分,最多不超过1分。(每学期为一个单位)。
(2)长期请病、事假,按昌邑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请假管理制度办理。
(3)校会、阅卷、监考、业务学习及上级部门举行的大型集会请假,加倍扣扣。
2、上班开始前20分钟、下班结束前20分钟,不允许请短暂事假。特殊情况除外。
3、短暂事假以分钟计,累计3.5小时为半天,结余带入下一个月。短暂事假结束后,需及时当面销假。销假时与请假时长不符的,当面修改请假时长。短暂事假弄虚作假的,当次记为请假半天。
4、半天请假需至少提前4小时提出申请。上班前4小时内提出请假申请的,加记迟到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5、半天以上请假需至少提前24小时提出申请。上班前24小时内提出请假申请的,加记迟到1次。特殊情况除外。
6、教师请事假、病假需根据学部要求将请假手续填写清楚。中途因事因病离校外出,需持有学部、处室请假条,交给门岗,门岗收条放行。
7、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有关规定
(1)未请假擅自不到单位的、未经批准上班期间离开单位的,记为旷工半天。旷工为严重违背教育初心、有违师德的行为。旷工一天,除按照昌邑市教体局的相关文件进行处罚外,在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时分别扣2分。连续旷工超过3天的,学校不再聘用,学校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2)迟到5(不含)分钟以内,记短暂事假1小时。迟到5(含)-10(不含)分钟,记短暂事假2小时。迟到10(含)-20分钟(不含),记短暂事假3小时。迟到20(含)分钟以上,记事假半天。
(3)早退5(不含)分钟以内,记短暂事假1小时。早退5(含)-10(不含)分钟,记短暂事假2小时。早退10(含)-20分钟(不含),记短暂事假3小时。早退20(含)分钟以上,记事假半天。
(4)串岗一次扣0.3分。办公时间到其他办公室或一些活动场所等做一些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视为串岗。
(5)无故误课一节,按旷工1节处理。
(6)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落,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一旦查实做空堂处理。
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9
门卫制度
一、坚守岗位,做好保卫工作。
二、按时开、关幼儿园大门,注意幼儿入、离园的安全,防止幼儿走失。
三、做好家长和其他来访者德接待工作。
四、做好报刊、杂志、信件德收发制度。
五、做好园包干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和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
请假制度
一、所有请假者,必须先到园长室填写请假登记,办理审批手续。
二、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区级以上医院),如急诊必须持有急诊章的假条,如续假必须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事假累计。
三、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的需提前请假,经领导准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紧急情况需电话通知。
四、无故缺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病事假一星期内由班级自行解决,安排好工作;一星期以上由幼儿园与班级协商安排。
六、迟到早退者,由门卫考勤。
七、节假日如外出,需提前告知领导并按时返回,如逾期不回,按旷工处理。
八、法定公假,应事先打招呼,安排好工作办好移交手续方可离岗。
九、未履行请假手续,自行不到岗,则以旷工论处。
奖惩制度
为了鼓励教职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幼儿园多做工作,做好工作,设置出勤奖、超额奖、教育教学成果奖、考绩奖、安全奖、卫生奖、教科研津贴、加班、代班补贴、保教朴贴、兴趣小组津贴、职务津贴。
一、出勤奖
每月出满勤者,奖励80元,病假一天扣5元,事假一天扣15元,旷工一天全扣,婚丧产假,每天扣3元,函授考试等公假每天扣3元,迟到早迟、中途离岗一次扣3元。一学期出满勤者发给全勤奖80元。
二、超额奖
按市规定标准人数计算,凡幼儿出勤率达80%发超额奖,每班超1名幼儿,在班教师每人每月奖4元,特殊班级和后勤、行政人员拿全园平均数。
三、教育教学成果奖
凡在省、市、区、园各项保教活动讦比中获奖或上公开课发表文章者,按获奖等级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文娱节目设特别奖,为参赛项目作出贡献的.配班教师和后勤服务人员,可发给适当比例的奖励。
1.国家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160元,二等奖140元,三等奖120元
2.省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12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
3.市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4.区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
5.园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
在杂志上发表文章后,幼儿园再付同额稿费一份。
四、考绩奖
根据考核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过程考核,采取打分制,根据所得的分数给予等额奖励,因体罚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重大事故扣除责任人当月考绩奖。
五、安全奖
对全年安全无责任事故的工作人员,奖励100元,班组长奖励200元,部门负责人奖励300元,园长拿部门负责人的平均奖。
六、卫生奖
每周对各班进行卫生检查,每月累计公布。每学期对各班组卫生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评比,根据评比结果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90元、60元、30元。
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10
为强化职业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必在岗时间规定
学校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根据工作分工和岗位要求,对各岗位人员必在岗时间做如下规定:
1、任课教师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表的要求到岗,其中上、下午第四节课有课上课,没课的按照学校的要求可在规定时间离校。
2、职员上、下午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上班,上午1-4节、下午1—4节必须到岗。
3、节假日和周末值班教师和领导必须严格按照值班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请销假制度
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要按程序事前请假,事后销假。
1、教师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所属级部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级部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教师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有关级部要负责安排好课。
2、职员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处室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处室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职员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有关处室要负责安排好工作。
3、处室兼职干事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处室主任和级部主任一同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处室或级部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教师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同时级部和处室要负责安排好相关工作。
4、领导干部请假: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并将假条主动送办公室记录。离校前要妥善安排好有关工作,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
5、处室主任为处室职员考勤人员,级部主任为该级部考勤人员,各处室、级部每周五将本周考勤记录交办公室统计,其中办公室对考勤实行不定时抽查。
三、积分办法(20分,千分制)
1、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为旷工)。
2、事假每天扣2分(按节请假的,每8节课折算为一天)。
3、病假(以医院假条为凭)每天扣1分。确因大病住院治疗的不扣分。
4、旷工每节扣5分;旷课每节扣10分;旷会每次扣2分。
5、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考核不扣分。
6、出现旷工或旷课三次以上或事假超过15天者,不能参加本年度评先选优。
7、对于每月出满勤的教职工,每月考勤奖2分,一学期全部满勤者,期末总奖励5分。
8、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10%。
(1)学期内无故旷工1天的;
(2)月内事假累计超过3天的;累计病假达到10天不足15天的;
(3)工作时间打扑克或从事网上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9、教职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2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1天的,月内无故迟到、早退超过3次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5天不足11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15天;
(4)无故不参加家长会、其他集会和理论学习等集体活动超过2次的;
10、教职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3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2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不足16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16天不超过30天的。
11、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5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3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5天不足21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31天不超过60天的;
(4)因个人原因导致单位年终考核扣分的。
12、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8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4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20天不足26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61天不超过90天的;
(4)经查实,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社会产生恶劣影响的。
13、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本学期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或超过5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25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91天及以上的;
(4)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考勤结果使用
将考勤结果累计后,按实际分值计入教职工学年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对教职工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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