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精选19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1
一、管理办法
1、考勤机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指纹考勤机必需本人亲自考勤,能够控制代打卡现象、
2、指纹签到实行每天两次签到制度,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为,下班为签退、员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
3、公司共安装两台指纹考勤机、一台安装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内,为行政、财务、技术、质量、采购、设备、用户服务部门的员工使用;一台安装在原打卡机的位置,为生产部办公室、机加工段、铆焊工段、装配工段的员工及实习大学生使用、
4、考勤机上下班时间是已经设定好的,若各部门有什么变化,及个人有什么变动(如换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带薪年假等),需填写相应的`表格由领导签字后交到行政部由考勤员留存备查,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5、各种考勤制度及处罚规定仍依据《员工手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6、加班是以规定下班时间以后实际签退时间减去正常下班时间来计算的,为防止不坐通勤车的员工晚签退,多计算加班时间、月末各部门领导需对员工的加班及其他出勤情况进行审核,无误后管理员将对本月出勤情况做出统计报表、作为每月工资发放及各项评比的依据、
7、如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在当天二十四小时连续上班后第二天仍继续上班时,为有效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需在第二天的7:00之前做一次下班签到,7:00之后再做一次上班签到,之间至少间隔3分钟、
8、员工要严格按照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尘、砂砾等物质留在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考勤机、
9、考勤机上设定了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到行政部找管理员,若自己擅自摆弄出现的问题,将对其通告批评并造价赔偿、
二、使用注意事项
1、签到及签退时,手指平压于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
2、若手指皮肤干燥无法输入有效指纹,可用力摩擦手指与手掌,因为摩擦可以产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气等办法,适当湿润手指、
3、每位员工在采集指纹时都采集的两个手指,当其中一个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及时输入成功时,可采用另一只手指考勤、
4、若不管理怎样都无法正常验证、可采用ID指纹的验证方式,即先输入自己的编号(数字),然后再输入指纹、
5、若无法采集指纹,可以用密码的方式进行考勤,先输入编号再输入密码、
6、为节省电量及延长考勤机使用时间,连续30分钟无人使用时考勤机将自动处于休眠状态、若想进入使用按一下电源键即可、
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2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公司简介(主要介绍本公司主要发展方向,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向等)。
第3条、公司机构(主要包括本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等)。
第4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本公司。员工是指本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3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4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5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6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8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29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0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1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2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3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所在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4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第35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36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7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8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9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0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1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2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3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50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44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45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6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7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48条、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49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0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1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2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53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54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七章、奖励与惩罚
第55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56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57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58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59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0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1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2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第八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63条、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64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65条、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66条、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67条、任何员工不得刺探、过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8条、严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69条、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70条、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71条、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72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保密协议》的规定。
第73条、未经公司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
第74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员工从离开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员工离开公司前一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
第九章、宿舍与食堂管理
第75条、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煤油炉。
第76条、保持宿舍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果皮杂物,不得乱倒饭菜,不得往楼下倒水、抛物。
第77条、未经宿舍管理人员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准留宿外人。
第78条、上班前要自觉关灯、关风扇,用水后要自觉关水龙头。
第79条、晚上12时前必须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时准时熄灯。不准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赌博。严禁异性同宿。
第80条、伙房作业人员必须讲究卫生,衣着整洁,不随地吐痰,经常清洁伙房地面、墙壁、炊具、餐具,将米、肉、菜认真清洗干净。
第81条、伙房作业人员盛饭盛菜必须一视同仁,凭卡供应,尽量公平均匀。
第82条、凭公司饭卡用餐,非本公司员工,非经公司领导特别批准,一律不准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83条、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拥挤,不得吵闹喧哗。严禁非伙房人员擅自进入伙房打饭、盛菜。必须在食堂内用餐,不得将饭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84条、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得故意损坏餐桌、炊具、餐具,不随地吐痰,不乱倒饭菜。
第85条、严禁在伙房、食堂内吸烟、喝酒、嬉戏、吵架、打架。
第十章、附则
第86条、本规章制度是与员工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补充规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87条、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88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89条、本规章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和审议通过,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且已向全体员工公布。
全体员工阅读后签名,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第90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3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整体形象,加强员工规范管理,提高企业美誉度,对实验服的制作、领用、发放、着装实施统一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技术部全体员工。
三、职责
技术部负责实验服的'制作、发放、登记、检查、折旧等手续办理。安排专人对实验服制作、领用、折旧扣款、库存等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台账,并于每年年底对当年实验服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四、配发数量
每人一套
五、实验服制作
1、实验服的面料、颜色、款式由公司统一标准,后期延续性制作时按标准进行,如更换款式布料时,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2、实验服每一年更换一次,由技术部负责统计使用实验服一年的人员名单,在换季时按公司规定款式面料进行制作。
3、员工配发的实验服发生丢失、损坏的,在交纳成本后按上述要求制作。
六、工装领用
1、实验服制作完毕后,技术部负责办理入库手续后通知相关人员领用。对不合体的应及时让厂家登记整改,并做好记录,整改周期为接整改员工通知后三十个工作日完成。
2、领用时需填写《实验服领用登记表》,表上应注明日期、领用人、领
用实验服类别(秋冬装、夏装)、款式、数量等。,
3、新入职不满一个月的员工不予领用实验服,可根据公司实验服的颜色、款式等自行解决。
七、备用工装管理
1、技术部做好备用工装的管理工作。
2、技术部应做好备用服装的补充工作,当备用实验服少于4套时应及时制作,以备使用。
3、备用实验服应入库妥善保管,注意防虫防潮污染,保证能随时使用。
八、着工装要求
1、技术部所有员工进入实验室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实验服,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实验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等现象。
九、工装折旧
1、自实验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1年以上者,员工辞职(辞退)时,不收取实验服费用。
2、自实验服发放之日起,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实验服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50%费用。
3自实验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半年年者,辞职时,收取实验服成本价100%费用,被辞退收取实验服成本价80%费用。
4、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实验服丢失、失窃的,应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
十、遵守事项
1、进入实验室必须着实验服;
2、员工对配发的实验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实验服的式样;
4、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实验服;
5、实验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行进行清洗或修补;
6、技术部负责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者,计入当月绩效考核成绩;
十一、附则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由技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4
1、每天根据组长分配的配货快递单,严格按公司规定要求进行拣 货,准确、准时完成组长分配的配货任务;
2、配货过程中,发现商品批号、规格与实际商品不一致时及时向组长汇报与客服协调沟通,共同维护库存准确性。
3、配货过程中能够对所做的工作及配好的货物的.准确性负责
4、配货过程中,爱护各类设施设备与工具(手推车)等,使用完 毕及时归位,发现破损及时上报主管处理;
5、根据组长安排,每天下班前做好分管区域的卫生管理工作,保证配货区整洁有序;与装卸货人员通力合作,做好货物的上下架工作。
6、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
7、积极参加公司与部门组织的培训,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商品知识水平,不断探索提高配货准确率与工作效率的办法。
8、对提高配货准确率与拣货效率的方法、措施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作业流程优化有建议权
9、按时高效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5
1、严格按公司规定要求进行装卸货、理货上架,准确、准时完成组长分配的任务;
2、装卸货理货过程中,轻拿轻放服从分配,听从指挥,注意安全,并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
3、装卸货过程中,爱护各类设施设备与工具(手推车)等,使用完毕及时归位,发现破损及时上报主管处理;
4、与配货人员通力合作,做好货物的上下架工作。
5、统计每日到货数量,做好登记,和贴条码人员合作贴好条码;
6、与配货人员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一起做好上架工作并服从配货人员安排,将急需的`货物第一时间上架,按类摆放,做好标识。
7、每天下班前做好分管区域的卫生管理工作,保证装卸货理货区域整洁有序;干净卫生 符合5S规范。
8、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
9、积极参加公司与部门组织的培训,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商品知识水平,不断探索提高装卸货和理货准确率与工作效率的办法。
10、对提高装卸货及理货效率的方法、措施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作业流程优化有建议权。
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6
1、定时上、下班,由本人打卡;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2、上班时间仪表乾净,态度严格;着装大方、得体。
3、工作时间不串岗、不闲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上与工作学习无关的网站。
4、文明办公,网络营销禁止在办公室内外喧哗、打闹,自发做到语言文明,举止得体。
5、不在办公室接待因私事来访的亲友,不把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办公室,不把未成年人带入办公区。
6、不乱扔纸屑、果皮,不随地吐痰,废纸篓每日清理。
7、在办公室用餐后,立刻清理,桌面不留餐具。
8、珍惜办公设施。办公设施在固定位置摆放,网络营销如有移动适时复位。办公桌面要求乾净,不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用品。
9、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面,各类文件归类摆放整齐。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窗户,检查电脑、电灯、电扇、空调等用电设备的电源是否关好,无遗留问题后,锁好门,方可离去。
10、厉行节省,节省用电、用水、用油等。办公用品费用核算到人,打印纸尽可能两面使用;外出做事,留宿、交通等费用不超标。
11、因事请假,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事后适时销假。短时间离开公司外出做事,向部门负责人请假说明。
12、真实、认真填写本人档案或个人资料,并适时向公司通报相应更改。
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手册为增强员工自律意识、规范工作行为而制订。
第二条 每们员工均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维护公司声誉和形象。
第三条 公司员工应发扬"务实、守信、创效、发展"的精神,形成"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八字方针,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第四条 本手册解释权属公司。
第二章 细则
第五条 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四十小时工作制。
2、员工上下班严格实行打卡制度,严禁迟到或早退。
3、员工因公外出必须得到部门经理的许可,并在留言板上写明去向。
第六条 请病、事假规定:
1、员工因病不能坚持工作的,及时向部门经理请假,并持医院的病假证明到管理部办理病假手假。
2、员工如需请事假,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及预计缺勤天数,并由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到管理部办理请假手续。
3、员工事假连续3天以上(含3天),由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报总经理批准。
4、员工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事后说明理由,并立即补办手续。
5、请病、事假以半天为基本单位。
6、无故不上班作旷工处理,并给予行政及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七条 加班及调休:
1、加班时间以半天为基本单位。
2、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安排加班。
3、加班处理按国家规定处理。
第八条 带薪假期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员工应遵守事项: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中心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公司,热爱本职工作,积极进取,努力钻研业务,与公司一同成长发展。
2、心胸坦荡,光明磊落,严以律己,宽厚待人,友爱互助,相互尊重。
2、工作时间严守工作岗位,专心工作,不串岗,不闲聊,需暂时离开时应与同事交代。
3、忠诚公司,服从领导,勤奋工作,言行要体现公司的良好形象。
4、员工有责任和权力向公司高层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情况汇报。
5、员工工作时间应按公司制度要求衣着整洁,举止大方,言语文明。
6、待客礼貌、热情周到,接听业务电话应注意礼仪,语言简明,重要电话要及时记录。
7、各种往来公文、信件等签收后,及时登记、保管、传阅,上级来文、来函及其他方面的重要信函及时整理、装订、归档。
8、办公文明,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有序,不要在办公区域进食或非吸烟区吸烟。
8、上班时间不得拨打私人电话及长时间接听私人电话。
9、员工有以下情况,必须立即向部门经理及管理部报告:
(1)结婚或离异
(2)姓名、住处或电话变更
(3)身份证换领
(4)本人或配偶分娩
第十条 禁止事项
1、欺骗公司和同事的行为。
2、泄露公司机密,歪曲事实,散布流言蜚语,以公司的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3、工作懈怠,违反工作规定,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指示,越权行事,独断专行,搞小团体,无事生非,扰乱工作秩序。
4、未经许可,在工作时间接见私人来客,或带私客在公司活动。
5、在工作时间做与业务无关的事情。
6、未经许可,从事其他职业。
7、利用公司设施进行与公司无关的活动,侵占、挪用公司财产。
8、假借职权营私舞弊。
9、携带危险品、违禁品或与业务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第十一条 安全保卫制度。
1、员工应视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为已任。
2、办公室严禁吸烟。
3、遇火灾隐患应及时清除。
4、严禁违反操作规定使用各种仪器、电器。
5、员工下班前应清除废物桶。
6、下班后文件、纸张等易燃物不应放在桌面上,应放入箱、柜内、并将柜门关闭。
7、各办公室下班后应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并将窗户紧闭。
8、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对本办公室作最后的安全检查;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应对公司用最后的'安全检查。
9、公司员工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随时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卫生。
第十二条 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违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追究违纪者的责任,给予教育、处罚、赔偿、直到辞退,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8
一、公司员工应定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适时打录指模。
二、公司员工日常着装应端庄大方乾净得体,上班严禁穿拖鞋和奇装异服,杜绝前卫另类的装扮。
三、公司员工应仪容乾净,头发梳理整齐,女员工不染彩色头发,不戴夸张的.饰物;男员工发长应适当,做到前不覆额、侧不掩耳、后不遮领,不留胡须。
四、上班期间行为举止要文明,说话要和气谦逊,使用文明用语,以营造团结、友善的办公氛围。
五、办公室严禁吸烟。上班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串岗、吵闹、无故闲聊、吃零食,以营造清爽欢乐的工作环境。
六、接待来访和接听电话应注意举止规范和文明用语;办公电话不得私用或闲聊,确有要事时,通话应简短扼要。公共办公区接打电话需注意语气和音量,应掌控在对方能听到而不影响其他人为宜。
七、上班期间应保持办公桌面的清洁有序,下班时要将本身办公用品及桌椅摆放整齐方可离开;公共卫生区实行责任制和轮值制相结合的方式。
八、珍惜办公设备、仪器。办公室传真机、复印机等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办公设备;显现问题适时通知办公室视情布置专业人员维护和修理。
九、外勤或临时有事外出都须向部门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在前台做好登记。
十、公司电脑专人使用,并有保密措施,个人不得无故修改系统设置及软件安装。上班时间不得有炒股票、打牌、闲谈、听歌、看电影、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十一、做好保密工作,敬重别人隐私和公司制度,力求做到不听、不看、不问、不传,不得擅自复印、抄录、转借涉及公司商业隐秘资料、文件。
十二、提倡节省风尚,做到人走灯灭,窗关,电断,门锁,坚持谁后走谁负责的原则。
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9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爱国、爱行业、爱公司、爱岗位、恪守职业道德,工作尽职尽责。
三、忠于职守,努力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各级领导指挥和调配。
四、上班穿着公司规定的制服,胸前佩戴工作证及头花。办公室员工去驻场办事须穿工作服。
五、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六、员工请事假需填写请假条,经部门领导批准方可有效,病假须持院方证明。
七、请假需经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二天以上的,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八、员工应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保证安全生产,文明作业、服务,努力提高业务能力,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九、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十、员工不得借职务之便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杜绝有损公司声誉和利益的举止言行。
十一、工作人员若须外出,必须在外出去向表上做记录。
十二、尊重领导、讲究礼节,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十三、接听客户电话要讲普通话,接听电话应礼貌、热情,使用礼貌规范用语。
十四、办公室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每天由工作人员打扫、整理办公用具和物品。
十五、凡是公司安排出去学习的,必须做满两年。(如两年之内不想做了,未满2年服务期而离职的须自付学习期间所有费用)。
十六、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完成工作交接后经批准后方可离职。(时间以书面申请日期为准)。
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10
1、部门为五天工作制,每日8:30至17:30,周六,周日为公休。
2、每周一,三,五上午9:00为例会时间,安排工作,务必准时参加。
3、公时间内,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杜绝私人电话。
4、不准在办公室会客,如有业务客户来访,须提前报告主管领导,安排会客时间和场所。
5、办公设备有专人管理和使用,不得乱动乱用电脑,描仪,复印机,打印机等办公用品。
6、外出采访要提前报告主管领导,以保证采编人员的人身安全和采访工作顺利进行。
7、采编人员外出领取专用认刊书要登记备案,领取人员签字。如未能签单应及时交回主管部门,在编号处签字,可在下一次采访时使用。
8、专用认刊书系报社与客户之间的法律文书,采编人员作为报社的业务代表,与客户签单后,需将认刊书(原件),文字材料,照片一并交回主管部门,做为制作版面和依法备案之用。
9、采编人员为客户撰写的文章,一律使用中国改革报社文头纸打印,校对无误后传真或送达客户审阅,重要文章需由主管领导把关。
10、提取支票前,要报告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将安排车辆和财务人员去领取支票;如客户支付的`是现金,应提前请示主管部门,原则上不能用现金结算。
11、采编人员要严格遵守部门的规章制度,不能做有损报社形象的任何事情,一经发现解除合同,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11
1、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执行,不迟到、早退;
2、上班考勤实行实时签到制度,不得故意误签上班时间,必须本人亲自签到确认;
3、工作期间内不得窜岗、闲聊、玩网络游戏、网络聊天、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吃食物、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员工必须服从上级管理人员领导,不得工作怠慢;
5、上班前30分钟和下班前20分按《卫生轮流值日表》打扫办公区域内卫生,保持整洁、干净的工作环境;
6、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及设备电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7、工作期间遇到顾客访问时,必须主动、亲切的'接待或提供咨询;
8、有来访电话时必须做好记录,包括:来电单位、内容摘要、来电时间、纪录人等重要信息;
9、上班要佩带工作卡,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风貌;
10、外出办公事时要向领导或同事打招呼,说明去向;
11、特殊私事要向领导请假,待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单位,否则根据情节处理;
12、当日的工作必须在下班前结束,不得拖到第二个工作日;
13、爱护公物,节约物品。
14、积极学习业务知识。
15、同事间要相互协作,相互支持。
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12
为了使员工忠于职守,促进旅游区的繁荣与发展,要求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各类制度,自觉维护平山旅游区的根本利益。
一、员工录用制度: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择优录用人才。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或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作风正派的青年均可应聘求职。
聘任程序: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填写《应聘登记表》和《个人简历》,→面试(合格者) →岗前培训→试工、试岗(一个月)→合格者正式录用,签订合同。
公司对所有员工都本着来去自由的双向选择方针,在全面期内员工辞职,须提前十天写出书面辞呈。经批准后,结清各部门手续,交回工作服,凭《手续结清证明》、原始收据到财务部领取保证金及工资。
新员工试用期间必须服从安排,不适应工作的可申请离职,试用期自动离职者,不发试用期工资。
二、 考勤管理制度:
1、正常劳动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定。每月从26日至下月25日为满月考勤时间。
2、上班从换好工作服、整理好仪容以签到时间为准。
3、事假要提前一天申请,特殊原因也必须到岗请假,得到经理批准后才可离岗,违者按旷工论。
4、迟到:凡未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班者,无论任何理由均记迟到。旷工: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以及假满未归者均算旷工,一年累计旷工两次的开除。病假:请病假需出具病假条及医院证明、病历,急诊可立即打电话,非急诊要提前请示。无医院证明或病历按旷工算。
5、上班时间若要外出须得到领班或经理同意。
三、 福利制度:
1、员工工资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多劳多得,执行月工资。月工资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职务确定员工工资。
2、员工工资以现金形式按月支付。
3、根据需要,按不同工种向员工发放工作服等劳动保护用品。辞职或除名的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应上交公司,不缴回者按服装成本费用的全部在工资中扣除。
4、为鼓励发扬集体精神,不定期的搞各种文体活动来增强员工团队凝聚力。
5、为员工提供比较充足的学习时间,并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 安全制度:
1、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
2、所有员工必须注意防火、防盗、防暴、防机械事故,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上报领导。
3、要认真检查设备,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顾客生命安全及公司财产安全。
4、发现形迹可疑或不法行为的人或事,要及时报告领导。
5、旅游区不得出现打架闹事行为,若发现此不良状况立即报告,并帮忙疏导围观群众。
6、若发生紧急事故,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指挥,通力合作,发扬见义勇为、奋不顾身的精神,全力保护公司财产及顾客生命财产安全。
7、员工不得打架斗殴,不允许将社会不良青年带进工作场所及与之交往,要保护自身安全。
五、 财产负责制度:
1、各部负责人,负责本部机械设备、物品等安全,对后勤部负责。如发现丢失或损坏,追究当事的责任或赔偿。
2、如有设备需维修时,由各部负责人及时报告主管领导,避免影响正常工作。
六、 奖惩制度:
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企业行业竞争力,建立一支严格、负责、团结、奉献的高素质员工队伍,公司坚持奖惩分明,奖优罚劣,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奖惩原则。
奖励:
1、对保护公司财产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奖励现金。
2、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成绩显著者,在工作岗位上作出重大贡献或对公司某岗位实现技术改革者公司将给予奖励现金。
3、在服务中创造优异成绩,如拾金不昧等,为公司赢得重大声誉及多次受到顾客表扬者公司将给予奖励现金。
4、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的,公司将给予奖励现金。
惩罚、纪律处分:
1、上班不穿工作服者,一次罚5元;
2、迟到:半小时以内一次罚5元,半小时以外、一小时以内罚10元,一小时以外、两小时以内罚20元,以此类推;
3、工作时间干私事、影响公司形象的、仪容不整的、发现一次各罚5元;
4、上班时间擅离职守、聚堆闲聊,服务差、被顾客投诉的,上班时间吸烟、酗酒、赌博的`,和同事、顾客或其他人吵架、打架斗殴的,顶撞领导、不执行命令者,不服从管理、严重妨碍管理秩序的,一次罚50元;
5、严重违反各项制度,造成公司利益或形象损失的将被开除并扣工资与保证金。
七、 卫生制度:
1、工作现场设施、设备、办公桌椅等由本室员工打扫,摆放整齐,保持干净卫生。
2、及时清理环境卫生,保持景点、道路清洁。
3、清洁员保持大厅、过道、楼梯、卫生间、门外等卫生区域的环境卫生。
4、餐厅餐具要及时刷洗消毒,客房各类物品摆放有序,人员要衣冠整洁,客房要保持清洁卫生,及时换洗床上用品。
八、交接班制度:
有准确的时间观念,每班必须提前15分钟接收工作,整理仪容,进行接班准备。
1、收银员:整理好帐目,清点所有现金交与财务部指定的收款人员。
2、值班值宿人员清点本区设备、物品等,作好值班记录。
3、清洁工交班时必须保持各卫生区域干净整洁,未留有死角。
4、保安下班前认真检查各种设施、设备,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13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梯的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内电梯的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本规则不适用于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
第三条本规则是对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保)工作的基本要求,相关单位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可以制定高于本规则的工作要求,以保证所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
第二章使用管理
第四条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
使用单位应当购置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保证电梯安全运行所必需的投入,严禁购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第五条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电梯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和实际使用状况,组织进行维保。
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维保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维保的内容和要求;
(二)维保的时间频次与期限;
(三)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五条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办理使用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份);
(三)安装监督检验证明文件;
(四)使用单位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原件)。
第六条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要求:
(一)相关人员的职责;
(二)安全操作规程;
(三)日常检查制度;
(四)维修保养制度;
(五)定期报检制度;
(六)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七)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八)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条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使用单位变更时,应随机移送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二)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附件的出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使用维护说明等随机文件;
(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等;
(四)日常使用状况、维修保养和日常检查记录;
(五)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与定期检验报告;
(六)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
第八条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二)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三)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四)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五)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以及观光娱乐高速乘客电梯必须设专人操作;
(六)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适时进行救援演练;
(七)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组织救援;
(八)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九)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十)监督电梯维保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第九条在用电梯每年应当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列明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条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制定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二)对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检查,确保其齐全清晰;
(三)妥善保管电梯的厅门门锁钥匙及其安全提示,妥善保管机房钥匙和电梯电源钥匙;
(四)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五)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
第八条电梯乘客应当遵守以下要求,正确使用电梯。:
(一)按照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要求,乘坐电梯;
(二)不乘坐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
(三)不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
(四)不拆除、破坏电梯及其附属设施;
(五)不乘坐超过额定载荷的电梯,运送货物时不得超载;
(六)不做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或者他人安全乘坐的行为。
第九条电梯停用,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应当办理启用手续。
电梯报废,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章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第十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约定日常维护保养的期限、标准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日常维护保养的内容和标准;
(二)日常维护保养的时间频次;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四)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技术资料的保存方式。
第十一条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对新保养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进行确认。
保养后的电梯应当处于良好、安全的运行状态,各部位功能应当要求。
第十二条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按照维护保养的项目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护保养。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见附件A、B、C、D,根据电梯的具体情况,可以适当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日常维护保养中,按照本规则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方案,制订合理的保养计划,对电梯各易损、运动、安全保护装置及基本功能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要求,从而保证电梯能够正常、安全运行;
(二)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应当针对本单位维护保养的不同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三)设立24小时日常维护保养值班电话,电梯发生的故障,应当做详细及时的记录,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专业维修人员能够及时抵达所维护保养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抵达时间不应超过30min,其它地区一般不应超过1h;
(四)每部电梯建立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
(五)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六)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确保其满足相应的技术要求,并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记录存档备查;
(七)在日常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告知电梯使用单位。
第十四条维护保养单位在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当进行详细纪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见附件E),日常维护保养纪录应当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且保存存档,定期检验时应当提供给检验检测机构核查。
第十五条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质量检验(查)人员或管理人员要对电梯的保养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十六条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可以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制定高于本规则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要求。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消防员电梯、防爆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制造单位的规定制定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和内容进行维护保养。
第十七条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使用单位,是指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其既可以是电梯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受电梯产权所有者授权或委托,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
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者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
第十八条本规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则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15
一、 绩效工资
1、绩效工资以个人岗位工资为基数,占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之和的 40%。是工资构成中相对灵活的部分,并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2、个人绩效工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实发绩效工资=应计绩效工资×计发系数(绩效考评分数)
其中:应计绩效工资占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之和的 4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根据考核评分结果而定。
3、 绩效考核按照酒店相关规定执行。
4、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5、绩效工资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原则。
二、津贴
1、根据具体工作岗位工作量的差别而给员工不同程度的补偿,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同时兼顾职工收入的稳定增长,特在工资结构中设立津贴一项。
a)特殊岗位津贴: 此类津贴并非普遍享受,仅仅针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人才。具体标准主要按照个人能力与对酒店贡献大小,岗位责任大小、辛苦程度及额外工作量多少而定。
b)其他补贴:
1).店龄补贴:员工在酒店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店龄补贴
50 元/月,以四年为最高年限。(一年内员工请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旷工 1 次,取消年限增资资格)
2). 住房补贴:非温州市区员工可享受住房补贴 50 元/人,(酒店如安排住宿,则住房补贴自动取消)
三、 年终奖金
1、酒店实行年底双薪的年终奖励制度,即十二月份发放两个月的.薪水作为鼓励。具体发放额度根据个人在酒店工作时间长短确定,不足一年者,按实际工作月数折算。
按以下公式计算:月年终奖金=月工资/12
2、按照酒店激励机制对于平时为酒店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除以上年终奖之外,还可从总经理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金额作为特殊奖励。
四、 薪资调整
工资调整分为定期调薪、晋升加薪和奖励加薪。
1、定期调薪:
a)每年年初,酒店根据上年经营情况(包括全年营业额、营业利润及人均营业额、营业利润增长等)、同行业其他酒店薪资调整情况,结合酒店发展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工资标准以及上浮或下浮的幅度;如经研究同意调整工资标准,则调薪日期一般定为每年的 3 月 1 日;调薪的审定期间为一年,即从上年 3 月 1 日至当年 2 月 28 日;具有调薪资格者为调薪当日酒店在册职工,但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除外:
录用不满 1 年者;
当年累计缺勤 15 天以上者;
审定期间受过处分者;
其他不宜调薪者。
2、晋升加薪:
员工晋升职务时,其岗位工资自晋升之下月起,就近就高调升至新任岗位相应的工资档次,特殊情况需要高定工资者,需总经理室研究决定。
3、奖励加薪:
对于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经总经理室讨论通过,可随时给予一定幅度的奖励加薪。
五、 工资计算与发放
1、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月平均工作日为 25 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日工资额=当月工资/25
2、酒店新进员工工资均自报到上班之日起开始计算。
3、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
4、酒店员工工资及补贴由酒店财务部统一发放。员工个人所得税由酒店代扣代缴。
5、酒店采用下发薪的形式,即每月 12 日发放上月工资。
6、 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每月两次发放工资,即每月
12 日、25 日。
7、 员工请假(事假、病假、工伤、婚丧、生育、休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酒店考勤制度办理。
六、 临时工工资发放
临时工工资只享受酒店固定工资,不享受其他相关福利及绩效工资。
其中:推洗、搬运工、垃圾工、员工餐厅勤杂工 600 元/月 杀洗 650 元/月 海鲜工1000 元/月,发薪日同酒店聘用员工。
七、 培训生工资发放
培训生工资起薪工资 300 元,三个月后加 150 元。六个月培训期结束如继续留用,则根据酒店聘用员工工资福利管理办法。发薪日同酒店聘用员工。
八、附则
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厂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情况介绍。
第四条、本手册仅适用本厂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员工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第六条、员工必须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必须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第八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厂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不同意见的建议,可以在执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厂长提出。
第九条、员工对企业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第十条员、工可按本厂制度规定,享受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本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本厂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由厂长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釆用,并执行3-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第十四条、员工要求辞退或企业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家居外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身份证、外来人员务工和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冋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八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调动的指挥。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第二十条、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保持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厂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第二十二条、员工在对外营业窗口或其他对外交往中,应坚持热情礼貌的工作态度,接听电话用礼貌语:您好,公司:客人来访,笑脸相迎,请字当头,执情接待:客人辞行,以礼相送,须说再见,欢迎再来,一路顺风等:洽谈业务,说话和气,举止大方,处事慎重。
第五章: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二十三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十四条、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二十六条、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二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第二十七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午餐补贴。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厂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凡未按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章:工资福利
第二十九条、员工工资按职务、职称、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由厂自行确定实施办法。实行计时工资(月薪制)的员工,工资多少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实行计件工资(劳动分)的员工,工资多少按计件考核办法,与劳动效率或经济效益挂钩。
第三十条、全厂的工资管理由厂办公室、财务部具体负责,每月依据各人和考勤实绩,由财务造册报厂长批准发放。公司的发工资日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条、本厂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不定期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条本厂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员工可离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一天,国庆节二天。
第三十四条、员工可享受午餐补贴,补贴以出勤天计发,每月与工资一起发放。
第三十五条、本厂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本厂将随着经济发展,实力增强,在承受能力许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使员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待业、生育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助。
第七章:培训
第三十七条、所有员工均需接受本厂政治和业务技术培训。
第三十八条、凡经厂批准,受本厂指派赴厂外培训,进修的员工,占用的上班时间不计缺勤,取得合格证书后,学费给予报销。员工自行联系的培训、进修、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学费全部自负。
第三十九条、经本厂培训的员工,如合同期未满,中途自动离职者,按员工培训后在本厂的工作年限,每年递减20%收回培训费(含工资、学费)。
第八章:安全质量
第四十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厂长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部门,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肃追究责任人的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
第四十二条、加强对易发事故的动火作业、起重作业、电线电器作业部位和工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査,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査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条、加强现场生产全过程,包括作业准备过程,辅助生产过程的交付服务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工艺要求施工,发生产品质量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责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十四条、做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工作,建立货主要调查访问制度,对客户提出的意见,做到条条有着落,有答复、有整改、有记录。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条、门卫值班应严守岗位,坚持夜冋巡查,发现事故苗头或形迹可疑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厂部领导。
第四十六条、加强财务现金、仓库和食堂物品、员工宿舍的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十七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不准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准赌博;不准偷挪公物,损坏设备;不能偷挪他人财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电报等邮件。
第十章:卫生守则
第四十八条、办公室、营业部、生产车间应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洁净无杂物,通道畅通无阻。
第四十九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禁止向水池内洗盥室乱倒饭菜、茶叶、杂物、;禁止在墙上和所有设备设施上乱写、乱画、乱涂,乱挂;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五十条、不准任意攀摘、损坏、挪用厂区周围的绿化带、花草、树木。
第五十一条、各部门工作场卫生,应由本部门员工负责包干,发现卫生包干区域内有不卫生、不整洁现象时,要立即清扫。
第十一章:奖惩制度
第五十二条、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十三条、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8、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9、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10、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第五十四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五十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手册各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七条、本手册各条规定解释权属厂部。
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17
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
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无故缺席相关会议活动。上下班时间:
夏时制:早上8:00—12下午2:30—6:00
冬时制:早上8:00—12下午2:00—5:30
二、考勤管理
(一)考勤要求
1、所有人员考勤由专人统一考,迟到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早退)视为旷工,确因事需要晚到或早走的,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临时外出办理业务,必须先到单位办理签到手续,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后方能外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的,需通过电话征得部门负责人批准。
3、因公出差者需跟考勤人员说明情况,以便考勤登记。
4、考勤应当准确无误,不得涂改。月终汇总后张榜公布并依据考勤计算工资。
(二)迟到及早退
迟到或早退一次,扣日工资百分之十。
(三)旷工
1、有下列情形的,视为旷工。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岗的;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到岗的;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2、旷工按工资发放制度处理。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员工要有良好的工作态度,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服从组织安排,做到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玩扑克、麻将,不得酗酒、利用电话进行与工作无关的闲聊,上网闲聊、玩游戏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动(公务接待除外),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下班要关闭门窗、办公电脑,切断电源。
四、休假规定:
正式员工全年休假(含法定节假日、公司统一安排休息)70天,公司在节假日等情况下统一安排休息40天,剩余30天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员工每月可申请休息三天,如工作忙未能休息,可在工作不忙的时候合并申请休息,七十天之内的休假只扣技能工资(日工资),超过七十天要扣技能工资、满勤奖励工资、年终奖等。
五、加班规定
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努力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交给的各项任务,如果非主观原因影响任务完成,为了公司大局和整体利益需要加班时,无论公司安排或个人要求均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经室主任签字、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计算加班工资。
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18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死亡。
第五十五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五十七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计)为限。
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八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九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六十一条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六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19
一、制定目的
公司规章制度总则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内部行为,加强管理,建立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权益,促进公司的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等,无论职位、性别、年龄等,所有员工都需遵守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遵守要求
1.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尊重公司的管理制度,不得擅自修改、破坏、违反规定。
2.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请假,应按照规定程序请假。
3.员工应保护公司的财物,不得私自占用、损坏、转让公司财物。
4.员工应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信息,不得利用公司的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5.员工应遵守公司的行为准则,不得有违法、违规、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不得辱骂、歧视他人。
6.员工应积极配合公司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专业,不断完善自己。
四、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
1.对于违反规定的轻微行为,公司将进行口头警告,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引导。
2.对于违反规定的严重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书面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
3.对于涉及违法行为的情况,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补充规定
1.公司将定期对公司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及时告知员工。
2.员工如对公司规章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向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公司将积极处理。
公司规章制度总则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员工行为,保障员工权益,促进公司的发展。所有员工都需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办法。公司将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并对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任何疑问或建议可向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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