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规章制度(精选10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生社团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是体育系的众多领导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章程开展学习、工作的,是全系学生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本社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三条:本社遵守《体育系社联章程》,是体育系社团的一个组织群体。
第四条:本社以“培养同学们的实践能力,鼓励同学们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为宗旨。
第五条:本社一切工作受系团委、社联监督管理。重大事务由社团常委会议、社团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决定后拟稿,上交系团委审批后施行。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社团是同学们自己的群体组织。凡是在我系在籍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对学习有兴趣的同学均可以成为我社的会员,都应该遵守本社章程。
第七条:每学期对各成员进行综合考核,表彰最优秀的成员。
第八条:成员基本权利;
一、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所有成员一律平等。
四、有参加协会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第九条:成员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执行本社的决议
二、成员有维护协会荣誉和财产的义务;
三、维护本社荣誉以及各成员的正当权益的义务。
四、积极参与社团活动。(注:如社团或协会活动未请假,三次不参加本次协会就算自动退回)
第三章社团社长
第十条:社团设主席一名。
第十一条:社团主席负责社团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社团会议,掌握社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向系委团委汇报社团的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代表系社团向院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请示工作。
第十三条:社团主席指导、帮助、督促社团的所属各个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第十四条:配合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对其社团的工作审查。
第十五条:以身作则,带头搞好自身的情况,严格的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修养。带领社团成员遵守体育系的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各项工作。当主席暂缺或不在时,副主席代行主席职责。
第四章组织结构
第十七条:社团设有秘书处、宣传部、外联部,四个部门。
第十八条:秘书处;
一、负责拟订学期详细计划,并写成书面的形式由主席核查后上交分团委审核。
二、负责策划每次活动的计划;
三、并负责监督活动时的一切情况,并详记;
第二十条:宣传部;
一、负责宣传社团的对外活动前的工作;
二、设计制定活动前的海报工作;
三、制作社团在招新前海报宣传栏工作;
四、对社团活动摄影并对外拟稿宣传报道;
五、业务上接受上级的指导。
第二十一条:外联部;
一、负责联系校内与校外社团的联系;
二、为社团拉赞助;
第二十二条:编辑部
1、建设、管理和维护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网站
2、利用网络平台宣传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各协会
3、通过网络平台解答各社团疑惑,收集各协会意见和建议
4、保存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各协会的电子版资料
5、负责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协会活动的现场采访、新闻报道、照片采集和网络宣传五章社团规章制度
第二十三条:社团日常规范;
一、遵守体育系及社团的规章制度;
二、社团的所有会员,以学习为中心,向成绩优秀的同学学习。互帮互助,提倡进行各种形式的学习竞赛;
三、每个会员必须维护体育系、社团的公共利益,不得破坏体育系及社团的公共财产。外出时,不得做损坏体育系及社团形象的事情;
四、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及比赛,参加时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事情时,必须请假;
五、社团进行比赛的同学,在比赛时听从负责人的安排;
六、如果有会员对社团干部的工作不满意,可以直接向主席或分团委老师反映,社团将会给成员一个满意的答复。
第二十四条: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管理条例:
一、各成员要严格履行和遵守本社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二、认真对待每次例会,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无故缺席一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通报批评,三次开除,迟到需解释原由;
三、要树立良好作风、个人形象。
第二十五条:考核制度:
一、每学期,社团对各会员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测评,根据具体情况对各会员进行内部提干、评优及退社决定;
二、每学期,各会员要对各个干部进行一次考评,依表现给予升级或降级决定;
三、每次例会或活动,考核各成员的出勤、表现情况做记录,作为综合考核依据;
四、考核事项:出勤情况,开会表现情况(遵守纪律程度,积极性,重视程度等),活动表现,完成任务情况,学习情况以及对社团提有益建议的情况。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 2
第一条:东华理工大学南昌校区校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校社团联合会),为加强社团办公室管理,促进社团工作积极有效开展,提高社团整体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团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应遵守《东华理工大学南昌校区校社团联合会章程》,以及相关校纪校规。
第三条:所有社团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准则》。
第四条:社团办公室的规划、管理以及相关的工作应以本制度为前提,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社团成员应有“团结务实,创新高效”的'进取精神,为提高学生素质,丰富校园文化而不懈努力。
一、办公室工作要求
1.社团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严令禁止穿拖鞋、背心入内。
2.社团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待外来咨询、访问或工作人员时必须待人热情,诚恳,使用礼貌语言。
3.社团任何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内吸烟、赌博或参与学习工作无关的聚会。
4.社团办公室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值班人员必须每天把办公室内外打扫干净,社团办公室内所展出或张贴的书画作品应体现本社团的特色。
5.社团办公室内工作用品、资料、财物应摆放整齐,不准堆放私人物品。
二、办公室具体工作管理
1.负责社团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督查各部门的值班情况以及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保存。
2.社团办公室周一至周五中午12:30-1:30必须安排至少一个值班人员,要有值班记录。 (值班时间随季度而改变)
3.社团各部门半个月开一次例会。校社团联合会每个月开一次办公室主任会议,时间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三晚上9:20,地点是校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社团办公室主任例会原则上不允许其他人替代,如有特殊情况应上报校社团联合会,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否则,不得无故缺席。
4.各社团办公室应有社团规章制度、社团资料、会员名单表、会议记录档案。
5.社团办公室成员应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三、办公室成员管理
1.社团办公室成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积极配合社团办公室的工作。
2.各社团办公室物品如需外借,应经社团会长同意之后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借出。
注:本制度自颁发之日生效实行,最终解释权和修订权归校社团联合会所有。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 3
为加强对学生社团组织的管理,使我院社团更健康、更有效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性质、宗旨、原则
1、性质:金陵科技学院学生社团是本院学生为丰富课余生活,经学校批准而自愿组织的群众团体。
2、宗旨: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行动指南,在校团委和院大学生科协指导下开展工作。
3、原则:社团本着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增长知识,开阔眼界,陶冶高尚的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培养人才全面发展的原则,积极开展各种具有思想性、知识性、学术性与趣味性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
二、组织管理
1、学生社团由院团委统一领导,院大学生科协配合团委对各社团进行具体管理。
2、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需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招收会员。
3、申请成立新的学生社团必须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有明确、规范的社团章程。
(2)明确社团活动的内容和开展活动的方式,以及接纳社团成员的办法。
(3)有相应的筹备组织机构,明确的社团筹备负责人。
(4)有可靠的活动经费来源和相应的管理办法。
4、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应向院团委提交下列材料:
(1)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
(2)社团组织的章程;
(3)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年龄、简历;
(4)成员范围以及计划招收的成员数量;
(5)指导教师或有关指导部门。
5、各学生社团章程包括以下内容:
(1)社团组织的名称;
(2)社团的性质和宗旨;
(3)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4)组织机构及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
(5)社团组织的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
三、经费管理
1、各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自筹,可以收取一定的会费作为活动基金。社团活动基金要有专人管理,及时向全体社员公开,帐目要清晰。院团委定期检查监督。
2、团委根据社团的需要提供一定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大型活动奖励。
3、需利用学校资源获得外单位赞助,应由大学生科协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并归口管理赞助经费。
四、活动管理
1、禁止成立带有狭隘区域性的社团,如老乡会等。
2、学生社团在校园内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3、各社团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必须提交工作计划。学期结束前要以书面形式将社团学期总结报大学生科协。
4、学生社团组织的对外交流和对外活动必须提前报院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5、各社团应积极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并填写活动记录表。大学生科协配合院团委进行考核,院团委每年表彰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团干部。
6、对半年内未开展任何活动的社团,予以注销。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 4
为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加强社团的财务管理,确保社团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一、社团账目管理
1.各社团内部必须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两名成员组成。一人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一人负责保管现金,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作好现金记账。
2.各社团的出纳与汇总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3.社团每学期至少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一次,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二、社团经费来源管理
1.会员会费社团吸纳新会员时可按规定向其收取一定数额的会费。在收取会员费用前,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收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费,并向会员开出收据;收取会费后,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会费收取情况。
2.赞助各社团不得参与赞助商纯商业性的经营活动,赞助费只能用于被赞助的活动,如有剩余则转入本社团经费并登记入账。
3.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对社团参加或举办全校性的且具有一定水准和良好影响的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学院及学校可酌情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所拨款项登记入账后归各社团作为社团活动经费。
4.其它收入社团举行如捐赠、义卖等活动所得的收入在上报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后,由社团自行管理使用,并做好账目记录。
三、社团公共财产管理
各社团对购入的公共财产除按常规支出作帐外,还要标明其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社团财产为社团集团所有,社团任何成员不得随便处理或占有,社团解散时,其财产归属由校团委监督处理。
四、社团发票管理
尽量取用带有正规公章的全国统一发票,条件不允许时可用收据。发票填写必须全面真实无涂改。发票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才可入账。若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开出发票或收据,则必须由社团指导老师书面证明该款项的`具体用途及无法开出发票的原因。
五、社团账本转交
各社团在换届时应及时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财务负责人的更换名单;交接账本时,应在账本上注明转交时间、原因,注明剩余现金的数量,转交时要有财务负责人签字。
六、社团账本查账
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学期定期对各社团查帐一次,平时也将进行不定期抽查。通知查帐后,各社团需在规定期限内把账本交到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学年对各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做出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优秀社团评比的重要依据。
七、社团财务评优细则
具体参照《学生社团财务评优细则》
八、对于财务出现较大问题的社团的处理办法:
1.阻挠、拒绝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检查者,取消其优秀社团评比资格并通报警告。
2.出现假账、隐瞒账目及出现经费亏空的社团,取消其优秀社团评比资格,如情节严重,则按规定对其实施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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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周定期举行一次例会,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会前请自动将手机设为静音或震动,不得影响会议正常举行。
第二条每次例会必须准时参加并考勤签到,不到者请说明理由,三次以上未请假不参加例会按照督导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会议主要将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具体安排本周各部门工作和具体活动的人员部署。在工作处理中有任何的问题和疑问可及时提出,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协商解决问题。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四条若有紧急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二章值班制度
第一条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按值班表进行值班,不得无故缺席、换班、迟到、早退;不得带非工作人员进入办公室。
第二条因故不能按时到岗值班人员,应向上级请假,得到批准后,进行调班调整。
第三条办公室内不得吸烟、喝酒,不得赌博(包括变相赌博)。更不得喧哗等进行其他一切有损学生社联会形象的行为。
第四条办公室内的物品不得随意移动,使用完毕,各物品应放回原处,爱护办公室用品,有损坏的应及时报修,注意保持办公室整洁。
第五条办公室钥匙不得外借,值班人员要注意用电安全,值班结束后,请熄灯,锁好门窗。
第三章档案(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管理社联各成员档案,每学期协会会员的注册;对校社团联合会的物品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办公室用品不得私自挪用、占有;如要转借,要征得办公室人员同意,并如实做好记录。
第三条申请的'各种物品,在使用时要注意节约,不得浪费。
第四条所有交上的档案统一用a4纸打印,且部分文档附有相关电子档案。各类档案必须有规范的格式;计划条理清楚,表格规范划一。
第五条对于损坏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复或复制;对于流失档案,要及时补救;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主席团报告,进行处理。
第六条档案管理实行部门管理负责制,出现问题将依照有关条例予以追究。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东华理工大学南昌校区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第二条规章制度中若需修改,需经有关部门商讨修改。
第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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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为规范本社团联合会的经费管理,提高经费的利用价值,特制定本制度。
2、经费管理应本着手续齐全,严格管理的原则。
(二)经费来源
本联合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为各社团的注册费,校团委的拨款以及企业的赞助费及其他合法收入。
(三)经费使用
经费用于为发展本联合会及校内各社团发展而举办的学术,宣传,福利等各种活动及日常办公支出,不得用于与本联合会宗旨无关的活动。
(四)管理细则
一、经费,帐务管理
实行钱帐分管,设立帐务主管和财务主管各一名,分别由财务正,副部长担任。
二、经费入帐管理
1、社团注册费:校内每个社团在成立时向本联合会交纳成立注册费25元,每学年开学后的第一个月内向本联合会交纳年度注册费25元。帐务主管和财务主管应及时做好入帐和登记工作。
2、学校通过校团委对本联合会活动经费拨款入帐管理。
3、企业活动赞助经费经常委会审核后直接交帐务主管和财务主管入帐,任何人不得收取任何数量和形式的.回扣。
三、经费支配管理
1、各部门需要支出50元以上费用前,应先向财务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进行可行性分析后,方可支出,否则不予报销。
2、收支严格进行书面登记,并保留详细的清单和发票,凭据作帐,做到帐目明确,清晰,无误。
3、节约社团联合会内部的资金,提高经费的利用价值,避免不必要的开支。做到专项资金专项使用。
4、严格遵守财务报销和资金申请的手续制度。
5、每次活动的资金预算方案经团委审批后,应交到财务部存档备案。
6、每次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应尽快把发票交到财务部。财务部应及时对该次活动的收支情况进行整理,报帐和总结。
四、开支说明
1、本联合会的经费按用途和性质可分为日常办公开支,专项活动开支和特殊开支。
2、日常办公开支为本联合会配备必要办公用品,宣传用品等的开支。
3、专项活动开支为本联合会举办经学校批准的大型活动的开支。
4、特殊开支为本联合会与外校同种性质学生组织,外界企业进行联系的开支。
5、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非经校团委或常委会批准,工作餐支出不得作为本联合会得开支。
6、根据校团委有关规定,资料的打印,复印支出不得作为本联合会的开支。
7、帐务主管每月作一次财务总结,于社团联合会全委会上公布,并上报校团委。
8、学期结束,财务部作学期财务总结报告,公布帐目,并作书面存档。
9、本联合会的经费使用情况由财务部委托主管财务的常委在社团代表大会上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10、本联合会换届时,应将所有物资交接清楚,列出物资清单,由新旧财务部长,主管常委及指导老师签名认证后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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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性质:本组织全名是“刺绣协会社团”,以校内喜爱次序的学生为基础而创建的社团组织。接受院团委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
第二条 社团目的: 为爱好刺绣的广大同学搭建一个交流的平台。
第三条 社团宗旨:丰富校园文体娱乐活动形式,积极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学生第二课堂作用,为校园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 社团口号:“用激情书写针尖上的青春” 。
第二章 成员
第五条 成员资格:本校在籍学生,对刺绣有浓厚兴趣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审核成员基本准则;有足够的热情和自信,善良,文明,有责任感,努力上进,遵守徐州工业学院学生守则和本社团章程。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一)获取参加本社团的培训班和举办的活动资格。
(二)社团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向协会指导老师和会长提出意见或建议。
义务
(一)遵守本社团章程,接受本社团领导。
(二)积极参加本社团的活动,听从社团安排。
(三)对外积极树立本社团的良好形象,为社团的发展出谋划策。
(四)会员中途退出,需上交说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社团设社长一名。社团成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组,队长各一名。
第八条 社长产生办法:
社长在校学生会社团部监督、考核下,经社团全体大会选举产生。确定后,报院团委备案。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事会成员,采取直接罢免方式;
(一)组织的活动违背社团章程。
(二)在社团内部拉结派,造成社团内部不团结的。
(三)将社团经费作不当使用的。
(四)作风不正派,严重影响学院社团名誉的。
(五)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举办的活动或会议的.。
(六)以社团名义谋一己之利的。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九条 每学期全体成员大会
学期初召开全体大会:新成员作自我介绍,技术展示交流。社长发言,布置本学期社团日常训练及活动内容。的一些工作要求。
学期末全体成员大会:会长作学期工作总结报告,听取各会员提出的要求或意见,对一些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各会员展示本学期学习到的技术动作。
第十条 连续三次无故缺席训练及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 社团成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活动,听从安排,私自在规定之外的时间及地点活动的,产生的后果自负。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归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刺绣社团。
第十三条 社团章程未免有简略或不尽之处,日后由理事讨论通过尽可能把章程更完善。
第十四条 本章程批准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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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本社团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社团成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义务感,热爱自强社。
三、会议制度
(一)社员应积极参加活动及会议,参加时不迟到,早退。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时,必须请假。
(二)本社团每两周于周六上午9:00召开一次集体会议,全体成员必须参加。
四、社员必须服从社团的安排,认真完成部署的任务,工作认真负责。
五、各部门社员在本社举办的活动中须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积极主动服务同学。
六、每个成员必须维护社团的荣誉,严格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礼貌用语,不得做损坏社团形象的事情。
七、爱护公共财产,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以社团的'名义对设备进行操作,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社团资产。
八、各部门成员具有监督本部门负责人的义务,对不称职的行为必须向社长或指导老师反映。
九、社团成员由于必须原因须退社应递交退社申请书,不得无故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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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原则
第一条青扬篮球社团的目标:篮球进校园
第二条青扬篮球社团的口号:团结、友爱、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第三条青扬篮球社团人的基本素质:团结、进取、自律
第四条遵章守纪,服从教练和队长的安排是每个队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第二章纪律
第五条队员应按时参加每次集体活动,通告有比赛或训练活动而不能到场的'队员应事先请假,两次缺席或不参加球队活动又无说明者视为自动退队。
第六条球队队员须服从教练及队长的指挥、安排和要求,出现问题应及时向领队、队长或教练汇报,共同解决问题。
第七条队员上场后,必须端正态度,积极投入比赛,认真执行球队战术安排,服从场上队长的组织,如有违反,立即将其换下,并取消其下场比赛的上场资格
第八条在场上应服从裁判,讲究体育道德精神,尊重对手。
第九条场下队员不得随意走动,应积极做好热身准备,认真观看比赛,并从中学习战术配合及经验。
第十条队友之间要和睦相处,建立亲密的兄弟关系,对队友比
赛场上的表现有意见和建议的可以当面、及时提出来,不得有在背后批评、议论队友等行为
第十一条所有队员应以我们共同的利益为准则,团结互助,做到品德与球艺共同进步。
第十二条队员应处理个人情绪,不得将个人不良情绪带到比赛和训练场上。
第十三条比赛时,所有球员一律服从教练及队长、领队的调度和安排,服从裁判,不得擅作主张。
第三章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所有队员都享有比赛时上场的权利,上场时间由教练及安排。
第十六条所有队员都有义务收集球讯和联系比赛。
第十七条所有的队员都可以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如遇到调配及其他不合理的地方可以向教练、领队或队长提出。
第四章:礼节问题
第二十二条进场前:进场前一分钟,在所有赛前的准备活动后,全体队员(包括主力出场队员和场外替补队员)围成一圈,由队长数”1,2,3”,然后说“十一建”,所有队员再跟着大吼“必胜或加油!”,提升士气。
第二十三条进场:在有裁判的时候,一定不要先行进场,要在裁判的带领下进场,对方怎么进场不管,我方要站好一排,由第一名队员带头,由中场中线直走,同时齐声大喊“向xxx学习”。直至中圈再散开,站好各自的位置。站好位后,中圈跳球手要主动向对方握手,其它队员也要主动向各自位置上的队手握手。
第二十四条比赛中:如果与对手有任何摩擦,注意要自己控制情绪,这种时候不要多言,裁判,队长和教练会临场处理,我方队员应该主动退让一步,主动上前表示友好,或关心对方情况或伤势,主动说“不好意思”。就算有任何其它事,都不能出现打架骂人的言行,一切等比赛结束后再做处理。
第二十五条比赛结束:队员不要马上离场,应该在中圈附近站成一排,对对手举手致敬,还要说“向xxx学习”,然后再集体先向裁判席举手行礼,再向全体到场观众举手行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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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此针对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会费管理以及考核标准作如下规定:
第一部分学生社团的申请和成立
1、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请书、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业务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或主管人的推荐书、学生社团的章程、办事机构地址或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简历、社团人数等。
2、学生社团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名称、宗旨、经费来源、组织结构、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终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项。章程应与团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3、社团发起人应持挂靠单位的介绍信(函)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社团指导部领取《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申请人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挂靠单位意见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审批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干部审批表》,逐向填写,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4、经社团指导部审查,院团批准后,社团方可正式成立。社团指导部将《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一式三份,分送院保卫处、院团、社团指导部备案;学生社团的印徽、成员证件模本应保管理机构备案。
5、社团批准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社团指导部必须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二部分日常管理
1、每年开学初,由学院组织各协会统一纳新,所有会员要认真详实填写会员登记表。每年纳新后,各协会对全体新会员进行注册。
2、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由各协会将会员证统一上缴社团指导部进行注册,逾期不予注册,按退会处理。注册后会员按长春工程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规定每学期加社会实践分0.5学分。
3、每学期初第二周,由各协会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上缴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本学期的活动支出预算。每学期各协会须于第十七周前由组织机构对本学期活动进行总结,并上缴至社团指导部。对于各协会临时增开的型活动及跨校活动,须于活动前两周向社团指导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开展活动。
4、各协会开展活动前,须认真填写《长春工程学院社团活动登记表》,对活动前未填写者,取消该活动的评比资格。
5、各协会组织机构每两周至少开一次例会,对前一阶段活动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活动进行计划。
6、每学期各协会内部组织机构对会员进行评比及量化考核。考核结果须上缴社团指导部存档备案。
7、学生社团创办刊物,须报团、党宣传部批准;不得创办面向校外的刊物。学生建立跨校、跨地区的团体和举办面向校外的刊物,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学院禁止非法组织和非法出版物。
8、每年十月初,由社团指导部统一组织各协会进行组织机构换届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组织机构须临时变更的,须由协会上缴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换届。
9、每学期末,社团指导部对各协会组织机构进行任职评定。
10、每学期第十八周各协会将本学期活动资料上缴社团指导部,社团指导部每学年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对特色鲜明、卓有成效、映良好的学生社团,给予重点扶持和表彰。详见本条例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财务管理
为了更好的监督各协会经费使用情况,发挥学院社团指导部的宏观调控作用,本着对会员负责的宗旨,针对各协会的实际情况,学院团特颁布此制度。
1、学生社团自行筹备经费。各学生社团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
2、各学生社团可依据本协会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会费,会费可以每学年收取一次,也可以一次性收齐。会费的收费标准由学院社团指导部,结合该学生社团的具体情况确定。
3、各学生社团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允许范围内加收或提高会员费,但须提前向院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动原因,院社团指导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照新会费标准收取会费。
4、会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基本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个人名义报销。
5、各学生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单位的`资金或实物,但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捐赠。接受捐赠时,不得承诺学院规定范围以外及有损学院社团形象的条件。
6、各学生社团秘书处管理社团财物,秘书长管理经费,应建立清晰的财物收支管理制度和协会财产登记。经费支出前,由社团主要负责人讨论通过,方可支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
7、各学生社团每学期注册一次,须向社团指导部汇报上学期的财务收支情况,同时上交本学期的会费支出预算计划。
8、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本社团财务管理,学院团将对各社团财务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财务管理混乱的学生社团,团将对其限期整顿,情节严重者,院团及有关部门将给与严肃处理。
9、会费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主要负责人在场,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收据应有经手人签名)。会长、经手人及秘书长在会费记录本上签字方可。
10、各学生社团对会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让会员及时了解会费花销情况。
11、各社团负责人换届时,上届负责人应把明确的会费记录本和剩余会费转交给下届负责人并在组织调整会上做详细介绍,如果在会费交接过程中出现问题,上届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部分
为了规范社团活动,促进社团发展,加强院社团指导部对各学生社团的管理与监督指导,同时使社团评优更加规范科学,特制定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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