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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8-12 14:50:16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1

  了满足广大读者的学习需要,最大限度提高自习室桌椅的`利用率,让每位读者享有平等使用自习室的权利,特制定如下规定:

  1、禁止用书籍和其他个人物品占座。因事短时间(限2小时内)离开座位,请在桌上留便条说明具体离座起止时间。不留便条或超过便条声明时间的座位将被视为空座,其他同学可将其物品移开并使用。

  2、爱护公共财物,正确使用座椅,禁止乱写乱画。严禁将椅子移出自习室外,一经发现,按照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取消读者资格。

  3、保持室内安静,禁止通话、聊天、喧哗,举止文明。

  4、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吸烟、吃食物、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5、自习室关闭时禁止将书籍和其他个人物品留在自习室内。图书馆将对自习室不定期清理,由此导致的个人物品遗失由读者自己负责。

  6、自习室设立“文明阅读监督岗”,由图书馆委托青年志愿者对自习室进行管理,请全体读者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2

  1、学生管理员到岗后,图书馆将根据岗位不同,分别进行岗位职责培训。学生管理员应尽快熟悉本岗工作,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2、为读者服务是图书馆工作的宗旨,为此,要求每个学生管理员对待读者要说话和气,耐心讲解,不能与读者争吵,树立图书馆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3、学生管理员应该按时上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岗时间为 12:50—13:20。

  4、如遇到课程临时调整或临时性的学生活动与工作时间相冲突,可以找本班或本年级的学生管理员替班。如无法自行调整的,必须向所在图书馆的.老师请假,由老师安排其他学生管理员上岗。?

  5、学生管理员上岗前应把手机调为震动或静音,杜绝手机发出声音。

  6、学生管理员应认真履行自己所在图书室岗位职责,重点做好借阅学生借阅过程的监督和提醒。工作中要团结协作,配合老师认真搞好图书借阅、书架整理、环境卫生等工作。

  7、学生管理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将他人私自带入工作区域内。

  8、学生管理员应维持好书库、阅览室的秩序,对大声喧哗者可劝其离馆,情况严重者应报告图书馆老师。

  9、爱护公共财产,节约用电,学生管理员下班后应整理好书库、阅览室,注意及时关灯、关窗,阅览室的期刊一律不准私自带出室外。

  10、对工作态度不严谨、散漫、没有组织性纪律性的学生管理员,图书馆老师有权进行批评教育。

  11、在阅览室工作的学生管理员,应认真刊登好各自的值班管理记录,不能虚登、代登、涂改,学生管理员的考勤由所在图书室老师执行,严禁私自更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每月底图书馆老师根据考勤情况进行统计。

  12、学生管理员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违反图书馆的相关规定,否则,图书馆将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将报德育处给予相应处分。

  13、受聘学生管理员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退岗,需要提前两周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并由班主任老师与图书馆老师联系,商议解决办法。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3

  一、开放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5:30~17:30,星期六、星期日上午9:00~11:30为图书馆开放时间

  另外,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五下午15:30~17:30,星期六上午9:00~11:30为图书馆开放时间,学生凭借书证到阅览室可以看书、借书、还书。

  星期三、星期四下午15:30~17:30,星期日上午9:00~11:30为图书馆开放时间,学生凭借书证到阅览室可以看书、还书但不能借书。

  二、看书程序及要求:

  (1)进入阅览室向老师问好:“老师,您好!”,出示借书证并登记书位卡、姓名和班级。

  (2)领取书位卡,并牢牢记住卡上的号码。

  (3)从图书柜上轻轻抽取、挑选一本书籍,同时将书位卡插入书籍放置的缝隙。

  (4)找到座位安静、认真地看书。

  (5)换书时准确找到书位卡的.位置并确认标记卡上的号码,抽回书位卡,将书放回原处。

  (6)借阅下一本书同(2)(3)(4)(5)步,一个小时内借阅不超过4本书,不得频繁换阅,胡乱、随意翻看。

  (8)离开图书馆时,将书位卡交给老师,向老师说:“老师再见,谢谢老师!”。

  三、借书、还书程序和要求

  1.借书程序:

  (1)进入阅览室向老师问好:“老师,您好!”,出示借书证并登记书位卡。

  (2)领取书位卡,并牢牢记住卡上的号码。

  (3)选好一本书,从图书柜上轻轻抽取。

  (4)将选好的书、借书证和书位卡交给老师进行电脑资料存储,同时说:“老师,您好,我要借书。”

  (5)拿回书、借书证离开并向老师说:“老师再见,谢谢老师!”。

  2.还书程序:

  (1)将要还的书交给老师进行电脑资料登记,同时说:“老师,您好,我要还书”。

  (2)离开时向老师说:“老师再见,谢谢老师!”。

  四、爱惜、保管好借阅的书籍,遗失或人为造成书籍严重破损,新书要补买,旧书按原价赔偿。

  每人每周只能借书、还书一次,每次只能借一本书。借阅时间为两个星期,不能按时还书的需要到老师处办理续借。没按时办理续借的同学,交纳1.00∕天的租金。

  五、除阅读课外,其他时间必须凭借书证进入阅览室。书包不能带进阅览室;星期一~星期五家长不得进入阅览室。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4

  中南民族大学图书馆南书院自习室是学校专门设置、供全校各类在校学生自主学习的公共区域。为创造优良的校风、学风,创造良好的自习环境,维护自习室的正常秩序,充分利用自习资源,保障我校学生平等使用自习室的权利,特制定本规定。

  一、到自习室学习的所有学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图书借阅证一人一证排队通过门禁刷卡进入南书院。不得一人多证进入,不得未经刷卡尾随他人进入,不准借用他人借阅证进入。严禁翻越护栏、跨越门禁闸门进入。

  二、学生进入南书院后,可在各楼层选号机上重新自选座位,一人一座。必须按分配或选取的`座号对号入座,不得随意乱坐。

  三、南书院自习室是供全校学生共享的公共资源,每位学生都有平等使用自习室的权利,都有遵守管理规定、维护自习秩序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自习资源的公平、合理和有效使用,要求自习者先来先坐、人走座空。

  四、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抢占座位。不准代人刷占座位,不得粘贴占座标识,严禁强占座位将其据为己有。暂时离开座位者,须在座位桌面用纸条留下真实的离开时间,可保留座位30分钟。未留纸条或离开座位超过30分钟者按占座处理,管理人员将随时巡查并清理占座物品。凡有空座位,其他自习者均有权使用。

  五、门禁系统每天中午12:00、晚上22:00对座位号自动清零。每天晚上22:00后管理人员将对遗留在自习室(包括地面、窗台)的个人物品视为废弃物予以清理,如有财物遗失由物主本人负责。

  六、管理人员将加强自习室环境管理,自习者须保持自习环境的整洁、肃静。自习者应穿着整洁,言行文明,不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不在自习室用餐、吃零食,不大声交谈、喧哗,不在室内接打手机,进入自习室关闭应手机铃声。不损坏自习室设备,不擅自改变自习室布局,不自带非自习必须的私人用品进入自习区。自习区内严禁吸烟,严禁在桌面、墙面、门窗及其他公共物品上书写、刻画、涂抹、粘贴。

  七、注意公私财物安全和人身安全。带进自习区的书籍文具及其他个人财物需妥善保管,自行负责。不准擅接电源、违规使用电器。

  八、对违反上述规定、不服从管理者,本馆将记录在案并给予口头批评教育、书面公开通报等。对违规占座等情节严重者,除在馆内公开通报批评外,同时通告校学工部、校团委及其所在学院,由相关部门、单位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予以处分。对屡教不改者予以注销图书借阅证一年的处理。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5

  一、本自习室仅供本馆读者使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使用该自习室。

  二、自习室内一律不许用物品(书包、书、本子、座垫)等占座位,更不允许一人占据多个座位。

  三、因有事短时间离开座位,应在座位上留一纸条说明离开的迄止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不留纸条说明或超过规定的'时间仍不返回,后来者便可使用此座位。

  四、午饭时间、晚饭时间不允许长时间将书包留在座位上,人走物走,否则以占座位论处。丢失物品责任自负。

  五、因占座位问题发生纠纷,对占座位一方要提出严肃批评,无理取闹者要给予停止借书权,直至警告处分。

  六、爱护自习室的设备,不得私自将桌椅携出室外。

  七、禁止在自习室内吃食物,严禁乱倒饮料、茶水和乱扔纸屑,注意自习室内的清洁卫生。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6

  一、借书必须凭借书证,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代借,不得无证借书。

  二、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如发现将其借书证收回。

  三、借书证应妥善保管,如不慎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登记注销;登记时如发现图书已被借出或其他情况,均由领证人负责。

  四、工具书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借用时需经教务处批准,使用后应立即归还。

  五、对已破损的图书,不予借出,经修补后方可出借。

  六、本馆图书只限本校师生借阅,特殊情况应由有关领导同意方可借阅。

  七、 阅览室只供本校师生使用,非本校师生,未经许可谢绝入室。

  八、 阅览室报刊资料仅供在室阅读,未经许可一律不准拿出室外,若需拿出室外复印,须经阅览室管理员批准。

  九、每人每次限借阅报纸或期刊一册,阅后放回原处可更换另一册。

  十、不允许占位,离开座位须将私人物品带走,离开座位30分钟以上,其他读者可以使用该座位。

  十一、注意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吐口香糖和乱丢纸屑果皮等。

  十二、爱护室内物品,不准在报刊桌凳上乱写乱画,更不准有撕页、写画、污损、剪裁等行为。

  十三、保持安静,严禁在室内喧哗、闲聊、吃东西、吸烟、躺卧、打手机等。

  十四、丢失或损坏报刊的,需拿同名同期同版本的报刊来赔偿,否则将按此 报刊的`全年价予以赔款。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7

  图书馆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为规范学校图书馆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在新书到室后,要及时做好验收、登记、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三、图书馆需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个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四、图书馆要逐步实现自动化管理,建立图书和期刊数据库。利用网络实现网上查询、借阅、统计、账册打印等工作。

  五、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六、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七、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七、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八、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

  阅览室是广大教职工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二、爱护书刊,不准在书刊上乱涂乱画,损坏书刊的.,照价赔偿。

  三、书刊看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大声喧哗。

  五、不准私自拿书刊离开阅览室,否则按偷窃论处。

  六、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期开放,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对室内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分类编号摆放整齐。

  七、保持室内清洁,每天打扫一次。

  学生阅览室阅览规则

  为规范学生阅览室的管理,提高书刊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生持阅览证均可进学生阅览室阅览。学生阅览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一本,取书时将阅览证放在原书位置,阅览完毕,将书放回原处,取走阅览证。

  二、学生阅览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等放在指定场所,不准带入室内。

  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吃东西。

  五、自觉爱护书刊,取放有序,不准任意涂抹、撕页,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

  七、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学生阅览需要。

  图书借阅制度

  图书流通工作是图书馆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馆对师生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先在学校内网上查询图书信息,记下索书号,然后再到图书馆借书。这样可避免盲目性,节约时间。

  二、入室借书,个人物品不得带入书库。

  三、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

  四、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五、学生凭借书证入室借书。每次可借2本,借期为20天。教师每次可借10本,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教学用书学期结束归还。

  五、对借书逾期不还者,视其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甚至停止借阅。

  六、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涂改、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免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七、开架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处理。

  八、借书证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有丢失,应立即到图书室挂失,如发现无冒借情况,可予补发。挂失前借出的图书由借者本人负责。

  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4、污损书内的机读条形码,赔偿1元。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图书清点、剔除管理制度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老化现象日益加速,为提高图书馆的藏书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藏书达到一定规模时,也要相应地剔除相当数量的旧书:

  一、剔除范围:

  1、图书内容已陈旧过时的。

  2、流通率不高的。

  3、没有现实意义的。

  4、复本过多的。

  5、图书内容与本馆任务不相适应的。

  6、破烂不堪和残缺不全已没有参考价值的。

  二、剔除的方法:

  1、根据图书借阅记录决定图书去留。

  2、把准备剔除的图书打印成清单,向学校师生征求意见,以达到兼听则明,防止片面性。

  3、将剔除的图书清单报校领导批准。

  4、在财产登记和目录上予以注销。

  三、处理办法:

  1、组织交换,互通有无。

  2、组织调拨,支持基层。

  3、组织出售,削价处理。

  4、报废。

  四、剔除总结:

  每次图书剔除工作结束后,必须有书面小结,将剔除计划、领导批示、剔除清单、处理情况、处理日期、经办人等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8

  一、图书馆工作人员职业规范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努力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高尚的思想品德。

  2、热爱图书馆事业,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精湛的业务水平。

  3、坚持“读者第一”的宗旨,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不断拓宽服务途径、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院和图书馆的各项规定,服从领导安排,具有较强的法纪和组织观念。

  5、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按质按量完成本岗位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效率,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

  6、同事之间要团结友爱,以诚相待,宽人严己,相互理解,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严禁“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的小人作风,部门之间要主动配合,具有融洽的人际关系。

  7、关心集体,热爱公益,爱护馆藏及设施,保持馆内清洁卫生,自觉维护图书馆的声誉,具有高度的爱馆意识。

  9、仪容端庄,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言语礼貌,做图书馆精神文明建设的先锋,争当文明礼貌的模范。

  二、图书馆工作人员守则

  1、全馆工作人员都应保持良好的形象,仪表端正、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和气,上班期间不得闲聊、吃东西、干私事、不准翘二郎腿,不准将脚伸到桌椅或书上,不许端着水杯与读者说话。

  2、要热情诚恳,面带微笑地接待读者,严禁对读者使用难堪的话,或对读者进行训斥、冷嘲热讽、命令等。

  3、对读者服务要耐心细致、有问必答,要有“百问不厌,百找不烦”的热情,尽力满足读者的要求,切勿低头干事而不理睬读者。

  4、要熟练地掌握本岗位的业务和技术,能准确迅速地为读者提供书刊文献,严禁为自己方便而信口讲“没有这本书”来敷衍读者,拒绝给读者借书。

  5、要虚心听取读者意见,不得与读者争吵,因工作中出现差错,要主动向读者道歉。对违反馆内纪律的读者,要好言相劝,耐心教育,并按馆有关规定处理。遇到难办的事,应及时逐级上报,待日后妥善处理。

  6、提前到达工作岗位,作好班前准备,准时开放,按时闭馆,不得提前催促读者。

  7、全馆工作人员应模范地遵守院纪馆规,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利用工作方便超量超期借阅书刊,更不得在书刊加工各个环节上私自挪用,工作时间内一般不打私人电话、不会客。不准非本馆工作人员入值班台。

  三、采编室管理制度

  1、对购入图书按发票、清单进行验收、盖章、核算登记。

  2、及时对图书进行计算机编目,严格按《中图法》第四版进行分类、编目,新书入馆一月内要求上架,尽量做到不积压。

  3、及时移交及编好的图书给有关书库,并负责办理移交手续。

  4、定期向读者宣传、介绍新到图书,张贴新书导报。

  5、每学期末要做好采编室的统计工作。

  6、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乱翻乱放。

  7、采编室图书和电子出版物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携带出外或转借他人。采编室工作人员不准截留图书,违者按学院相关条例严处。

  四、图书馆书库管理制度

  1、新书入库,要认真进行清点验收,验收无误后,即在“图书入库记录薄”上登记,并及时上架。

  2、书库图书全部严格按分类索书号排列,对大型图书、画册、挂图等可另行集中存放,但应在该书原架位处用代书卡标明存放地点,以便查找。

  3、读者还回馆的图书,应做到及时上架,如有书标脱落和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随意作废书处理。

  4、严格执行借阅制度,本人借阅书刊应按馆内规定由他人办理手续,不得自行留书和随意将书刊拿出书库。

  5、定期进行书库清扫,保持书库和书刊清洁。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品、杂物和食品,经常检查库内门窗和水电设备,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确保书库安全。

  6、对于闭架书库,非书库工作人员,未经批准同意,一律不得入内,馆外人员进入书库须经馆工作人员同意,或由专人陪同,但均不得带包入库。

  7、书库钥匙由工作人员保管使用,不得任意转交他人,更不得任意配制;钥匙丢失要尽快报告,及时更换门锁,否则造成书刊丢失由当事人负责。

  8、凡私自将书刊带出库外或因工作失职造成书刊丢失和其他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工作人员必须热情、周到、主动地为读者服务,不允许与读者发生争吵,或以各种理由拒绝为读者借书。

  五、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1、阅览室采用开架阅览方式,读者进入阅览室必须把借书证放在代书板架上,并拿相应号码的代书板,而且读者必须在登记本上签到。读者不得带任何书籍和书包进入阅览室,中途出入,须出示代书板;出室,先取证件,再拿其他物品。

  2、阅览室所有的期刊、报纸只准在室内阅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携带出室外。

  3、为防止期刊乱架,所有读者一次只能取一本期刊,并必须将代书板放入所取书的位置,且不准损坏和撕毁、裁剪期刊,否则一经发现,处以相应杂志全年价十倍以上的罚款,读者看完书后必须把书放回到原来的位置。

  4、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禁止在室内吃一切食物。

  5、讲究文明礼貌,不准穿背心、裤衩、拖鞋入室。

  6、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喧哗、聊天、谈笑、吹口哨。

  7、爱护公物,不得在桌面、墙上涂抹、刻画,如有损坏,责令其修好或按价三倍罚款。

  8、看完期刊和报纸,归放原处,离开座位时,要轻轻将椅子放入桌下。

  9、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做文明读者。

  10、违反本制度者,将按馆内有关办法处理,对情节恶劣者,报请学院处理。

  六、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电子阅览室对本校师生员工开放,读者凭本馆借书证入室阅览;

  2、电子阅览室实行收费上机,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3、先交费、后上机,随时交费,随时上机。读者可凭本馆借书证,到电子阅览室输交费后,即可在指定的机位上机;

  4、凡到电子阅览室上网、上机的读者,均要遵守本室管理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5、要讲究文明,爱护设备,按照正常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凡因非正常操作引起设备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6、保持室内安静、卫生,不准在室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上机,不准在室内随地吐痰。扔纸屑和杂物,不准在室内吃零食。

  七、教师阅览室制度

  为了更好地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如下规定:

  凡本院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凭工作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在本室阅览;

  本室图书、报刊、资料只供读者在室内阅览,不外借,如特殊情况需要经主管院长批准,限期借出使用;

  本室书刊资料实行开架阅览,阅毕放回原处,不准携出室外;

  爱护书刊资料,不准折叠、圈点、划线、撕剪,如有上述情况,按规定赔偿;

  室内必须保持安静、整洁,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爱护室内设施。

  八、图书赔偿制度

  图书是学院的公共财产,为使图书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读者必须爱护图书,所借图书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和遗失等,如有上述情况,应进行图书赔偿。具体规定如下:

  1、一般中文、外文图书按原价三倍赔偿;

  2、对教育、科研使用价值大的图书按原书价的五倍赔偿;

  3、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如一年期刊遗失其中一期,多卷书遗失一卷)应按全套书原价赔偿,且余下各卷不退给赔偿人;

  4、遗失工具书、孤本书、珍贵图书,视具体情况按原书价十至十五倍赔偿;

  5、读者所借图书遗失,应在一个月内来馆办理赔偿手续。在三个月内尚未来馆办理赔偿手续者,暂停图书借阅资格,并报相关部门追索赔偿余额;

  6、遗失图书经赔偿后又找到原书而无缺损者,可凭原收据退还赔款。

  九、检索室管理制度

  1、检索室是供读者利用计算机进行书目查询、读者查询、新书浏览和了解馆藏分布等所需信息的重要场所。

  2、检索室内配备的终端和各种设施,均为国家财产,严禁随意挪动,不得损坏,衣冠不整者或手有油污者严禁入内。

  3、不准读者在检索机上做任何与检索图书无关的事。

  十、图书馆工作职责

  (一)图书馆职责

  图书馆是全院图书信息资料中心和文献检索中心,是为全院师生员工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学术机构,是学院对外开放的窗口之一。图书馆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部署下,具体履行如下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人类科学文化的优秀成果,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2、统筹、协调全院的文献情报工作,履行收集情报信息和传递信息的职能。

  3、根据学院教学科研的需要,积极开展文献的搜集、编目、组织和管理工作,建设重点藏书,优化馆藏结构,形成藏书特色。

  4、充分发挥图书馆的功能效益,积极开展流通阅览、书刊宣传、读者辅导、文献编制等多种形式的读者服务工作,提高馆藏文献的流通率。

  5、开展馆藏文献资源宣传、参考咨询、文献检索、专题服务、专项情报服务工作。

  6、加强图书馆专业队伍建设,采用多种途径提高专业队伍人员素质;积极开展学术研究,提高专业人员理论水平,以满足图书馆不断发展的需要。

  7、注重现代技术在图书馆的运用,不断发展,不断创新,提高服务管理的自动化和信息传递的数字化、无纸化水平。

  8、加强与兄弟馆的广泛联系,积极开展馆际协作和情报交流活动,实现资源共享。

  (二)图书馆工作人员职责

  馆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在主管院长领导下,主持全馆工作。

  2、根据学院的发展要求,制订图书馆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经费预算及设备添置方案,确定本馆的岗位设置和人员分工等。

  3、组织制订全馆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细则、岗位职责、奖罚办法等,并贯彻执行。

  4、负责全馆干部队伍建设、人员调整,考勤考核,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与进修规划,组织全馆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

  5、抓好馆藏建设,合理使用经费,提高藏书质量,充分发挥图书馆的教育职能和情报职能。

  6、关注国内外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开展学术研究,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使各项业务工作做到规范化、标准化。

  7、定期向院领导及全馆人员报告工作,经常征求读者意见以利改进图书馆工作。

  8、负责全馆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图书分编员职责

  1、按《中图法》第四版,结合本馆的分类体系进行图书的分类、编目,做到不积压。

  2、分类工作力争做到准确。图书编目之前利用计算机进行书名的查重以免重号或同书异号。完成图书的机读数据形式,并加以审校、确认,保证分编质量。

  3、编目、著录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分类编目的统一性和系统性。

  4、负责新书验收、登帐和藏书移交书库,做好图书统计、注销等工作。

  5、负责新书书标的粘贴工作,做到粘贴牢固,对应一致。

  6、验收坚持原则,把好入馆关,盖章每本书盖三处,条形码每本贴两个。

  7、负责组织和管理公务目录,做好新书通报工作。

  8、负责本室卫生的清扫,保持室内干净。

  图书采购员职责

  1、熟练掌握分类法、目录学、情报学等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

  2、根据我院专业设置和教学、读者的借阅需要及本馆藏书情况,结合本馆年度图书经费计划,制定本馆年度图书采购计划,努力增强馆藏的针对性,时效性和系统性,以逐渐形成本馆的藏书特色,提高藏书质量。

  3、负责了解、掌握图书资料和报刊的出版发行信息,及时、准确地预订、邮购、选购各类图书。

  4、采集书刊应以教学、科研用书为主,适当兼顾其它阅读用书,在当前书刊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图书经费不足的情况下,以“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精选品种,减少成本,确保核心刊物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为原则,合理使用有限的购书经费。

  5、书刊的'采购必须以调查研究为基础。采购前必须做好四方面调查访问工作。(1)征求各系、各专业教师对书刊需求意见,并初步圈定目录;(2)读者反馈意见;(3)馆内流通阅览管理人员意见;(4)国内书刊出版发行情况;使书刊采购尽可能做到相对准确。

  6、利用计算机对新订书的书目进行查重,以避免图书的重复订购。

  7、负责图书资料的收取、运回、验收,打印采购清单,付款和结帐工作。

  8、遵守财务制度,健全往来手续,帐目清楚,妥善保存有关单据。

  流通室管理员职责

  1、负责对采编室送交新编图书进行验收,做到帐、书一致,对内容明显不符合本院专业需要或分编加工中有明显错误的图书予以拒收,及时退回采编室处理。

  2、入库的新书和还回的图书要及时上架,不得积压,排架要细心、准确,定期进行藏书清点及书库整理工作。

  3、负责全院师生借还书、以及催还过期图书工作,掌握好计算机管理方法,严格执行借还书制度。

  4、办理借还手续时要细心:(1)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借书手续,必须验清借书人的有效证件,切实校对照片、姓名、证号,防止冒借。(2)告诉读者认真检查自己所借的书是否有污损,若有就应及时作出技术处理。(3)读者还书时,要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5、了解读者要求,提出图书补充、剔旧的建设,以提高图书利用率。

  6、执行图书馆制订的污损、丢失图书赔偿及过期罚款制度,并对丢失赔偿图书要作好记录,按期报告注销。

  7、做好破烂的图书下架及书标脱落图书的修补工作。

  8、做好各类图书流通的日、月、年度统计,定期分析研究图书流向、流量、拒借情况,探索借阅规律,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藏书利用率。

  9、负责本室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书架、图书的清洁卫生,并做好防火、防虫、防潮、防盗、防尘、防晒等工作。

  现刊阅览室管理员职责

  1、负责全院师生员工的开架阅览服务和现刊的宣传、推荐、导读工作。

  2、严格遵守馆订规章制度,开闭馆要按时。

  3、根据教学和学生阅读需要,协助采购员做好期刊的计划、预订、审记工作。每天统计读者人次,月末累计上报。

  4、负责现刊的及时验收、登记、盖章、上架管理,协助采购员做好现刊的缺刊补订工作。

  5、每学期末整理在架期刊,清理后每种期刊按年装订成一册,注明缺损情况,并严格依据《中图法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进行科学分类,做到准确、系统、一致,并在装订完后移交到过刊室。

  6、坚持原则,严禁读者私自带刊物外出;期刊原则上不外借,因教学工作需要,必须经馆长批准,按期归还。

  7、搞好卫生,维持好阅览室秩序,为读者提供安静、优美、舒适的学习环境。

  过刊阅览室管理员职责

  1、负责全院师生员工的馆内阅览服务和过刊的宣传、推荐、导读工作。

  2、做好过刊的接收、登记、整理等工作。

  3、指导读者查阅期刊资料,解答读者咨询。

  4、做好值班登记和阅览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读者阅读需求,定期向馆长反馈有关信息。

  5、严格执行《过刊管理制度》,加强巡视,以减少过刊的损坏、丢失等损失。

  6、负责本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7、开展期刊资料加工利用,进行检索、索引等服务工作。

  8、每日整理报刊,及时对新到报刊进行上架。

  计算机操作员职责

  1、各部门的计算机(主机或服务器)均由所指定的专人负责。各工作人员在工作、值班期内对所使用的计算机负责。

  2、各计算机使用人要保证计算机正常运转,如有人为损坏,视情节报请学院处理。

  3、工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凡违规操作造成损坏的,由该使用人赔偿损失。

  4、各工作人员只能在权限范围内使用计算机,不得探听其他工作人员的密码和超越权限使用,如违反规定并造成损失和故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后果严重的报学院给予处理。

  5、有盘工作站要注意防止电脑病毒感染,外来磁盘软件未经馆长批准不得私自在工作站上使用,更不能拷贝到主机上,违反规定造成病毒感染,作为事故处理。

  6、要注意安全防盗,下班要关门、关窗、断电,以防偷盗及其它事故发生。凡因个人责任造成设备被盗或其他事故发生,责任人要赔偿全部损失,并负责请人修理。

  教师阅览室管理员职责

  1、负责报纸、期刊的领取、登记,并及时把报纸交过阅览室,期刊移交期刊室。

  2、负责全体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室内阅览服务工作和室内图书的宣传、推荐、导读工作。

  3、做好图书的接收、登记、上架和目录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4、定期整架、除尘、防潮,保证架位规范、有序,室内整洁、美观。

  5、做好值班登记和日常统计,及时了解、掌握读者阅读需求定期向馆长反馈有关信息。

  6、严格执行《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加强巡视,减少图书的损坏、丢失等损失。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计算机房管理员职责

  1、负责图书馆计算机网络的维护和管理,做好数据备份,及时处理故障和网络运行中的有关问题,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

  2、管理网络的有关密码、口令,并严格保密。

  3、负责培训操作人员,经常检查各终端的操作、使用等情况。

  4、负责检索室的管理工作和有关咨询工作,指导读者正确使用终端机,及时处理读者查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负责借书证的办理、挂失和为提前离校的学生办理离校手续等工作。

  6、负责对电子图书的保管,未经馆长同意本馆所有的电子图书一律不准外借。

  7、严格执行《计算机管理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8、负责机房和检索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9

  图书室管理守则

  第一章通则

  1、目的:为公司经营业务研究提供资料和提升公司学习气氛,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增长知识。

  2、范围:本公司图书的购进、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等管理业务均按本制度处理。

  3、制定与修改本制度,由行政综合部提议,再由公司领导决定。

  第二章收集与购买

  1、收集与购买:综合部按照第1条规定,负责收集各部门需要的图书。购买图书由综合部根据“购买图书计划”以及各部门的申请要求进行。并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与检查。

  2、购买计划:综合部每半年做出《图书需求表》,依照此表制定图书购买计划。图书采购人员按照计划实施采购任务。

  3、购书:如果购进图书,结清图书数款,并注意控制预算,不得超支,开具发票。

  4、赠书:对员工或外部机构捐赠图书应表示致谢,感谢信的格式可由公司统一规定,并在接收图书时开具收纳凭证。

  第三章图书的整理与登记

  1、按图书的分类科目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凡新购进的图书应贴上标签,进行编号,

  2、图书保管员:设图书保管员,管理员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与借阅登记及图书室的管理工作。

  3、图书登记册:所有新进图书,都必须在登记册上做好登记,写明新进图书日期、著作名称、作者、出版社等重要项目。

  4、加盖印章:所有图书都必须在封面、目录和第一页上,以及在图书中间的两、三处,加盖公司图书室管理印章。

  5、丢失:如果图书丢失,或者需要捐赠与处理,必须填写报废损单,向综合做出报告,讨论是否需要重新购买。

  7、图书总目录:图书保管员每季度整理出一份图书总目录,提供给各部门主管,并且按月把新进图书情况同志各部门。

  第四章图书借还管理

  1、借阅工作:图书室管理工作由综合部主管指定人负责。

  2、借书范围:图书原则上只借给本公司员工,(客户或其他公司有来往贵宾,经部门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阅。)借出图书不得转借其他人。

  3、外借册数:每人每次限借3册(整套书超过3本者,也不得超过3本借书数量)

  4、外借时间限制:外借期限为3个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带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以续借三次为限,其中小说不能续借;凡逾期图书不得再办理续借。

  5、借阅人应在规定还书日或之前归还所借书籍,如有特色情况不能及时归还书籍,应在规定还书日内到图书管理员处办理续借手续。

  6、图谱及期刊按规定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7、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保证归还的图书完好无损。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4、书籍的保护

  (1)图书和报刊资料属公司财产,全体职员工都要树立爱护公司财产的好思想,爱图书,保持图书整洁。

  (2)不得在所借书籍或报刊资料上勾画、做题、圈点、评论、剪裁、撕页折角和污染浸湿等。

  第五章图书借阅时间规定

  1、图书馆借书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3:00――14:00,借阅者可以在这段时间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图书馆阅览时间:周一至周五晚上19:00――21:00,这段时间不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2、图书馆设有阅读区,员工可在开放时间在室内阅读,如在指定时间不能阅读完的书籍不能带出阅读室,必须在闭馆前办借书手续方可。

  3、阅后请自觉将书放回原处,不要私自携带出馆。

  4、阅读者必须遵守《图书室管理条例》。

  第六章书籍赔偿处理条例

  1、书刊赔偿:凡借阅的书刊,如有涂改、损坏,撕页等情况,应赔偿原书。

  图书馆业务工作规章制度20xx-05-14 18:43 | #2楼

  一、读者入馆规章制度

  1.进入图书馆,主动出示读者借阅证。

  2.注意仪表着装,不准穿裤衩、背心、拖鞋或铁钉鞋进馆。

  3.保持馆内安静,不得喧哗。

  4.维护环境卫生,不准携带食品进馆;非指定区域,禁止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屑等。

  5.爱护书刊资料,不准在书刊资料上涂写、撕页等,不准窃取书刊资料。

  6.爱护公共设施,不准污损墙壁、装饰,不准刻划、损坏阅览室桌椅。

  7.爱护馆内仪器、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及其它设备。

  8.讲究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一切不文明行为。

  9.自觉遵守开、闭馆时间,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10.违反本馆有关管理制度的',应虚心接受批评教育,自觉接受处理。

  二、样本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对全体读者开放。

  2.本室图书仅供读者室内阅览。

  3.读者从书架上选取图书,阅览后应将图书上架,归还原位。

  4.读者应爱护本室图书,轻取轻放,毁坏、污损图书及家具、设备的均须按章处理。

  5.新书入室,工作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作好验收、核对工作,做到种类准确无误,并做好记录。

  6.新书要在当日内上架,做到归类准确、排列整齐。

  7.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参考咨询工作与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8.读者须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管理人员及时清扫、整理,共同保持本室明净、整洁的借阅环境。

  9.做好通风、防潮、防霉、防火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部门主任报告。

  10.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工作,下班时要把计算机正常退出系统,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三、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凭一卡-通进入,对读者开放。

  2.进入本室请穿好鞋套,以保持室内环境卫生。

  3.上机读者,只能在使用权限内上机操作。

  4.本室禁止使用外带存储介质。

  5.请按正常程序启动计算机,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由管理人员处理;禁止擅自拔动各种设备的接头、开关和乱敲键盘等。

  6.禁止读者串位或聚在一起高声谈论、说笑,保持室内肃静和良好的秩序。

  7.严禁在网络上传播违法、违纪信息,违者将受到相应惩处。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乱丢废弃物,禁止往地面洒水。

  9.离开本室前,须按正常程序退出系统、关机。

  10.管理人员应指导读者上机,发现机器故障应及时排除。

  11.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认真为读者办好注册、续费等手续。

  12.管理人员须经常清扫机器、桌面、地面卫生,注意防尘、防水,保持整洁明净。

  13.管理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14.下班前应逐机检查,关好电源、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四、古籍阅览室规章制度

  1.古籍阅览室是本馆保卫、消防工作的重点部门。

  2.本室文献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只在室内提供查阅,如有特殊要求,须经馆长批准后方可外借。

  3.读者查阅文献资料时,要轻拿轻放轻翻,严禁折页、圈点,尽可能减少复印。

  4.对于特别珍贵的文献资料,工作人员要注意保护,读者查阅时应陪同在旁。

  5.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藏书破损情况,建立破损书档案,有计划地进行装裱修复。

  6.凡外借的书要严格履行手续,并按期追还归室。

  7.保持室内清洁,随时清扫。

  8.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及个人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电热器等。

  9.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断电,关好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五、期刊阅览部规章制度(通则)

  1.本室实行全开架式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入室签名,领取代书板。管理人员须做好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一次限取1本,阅读后按代书板的位置放回原处,过刊按类归位,不得乱放。

  4.本室期刊仅供室内阅览,读者可押读者证借出复印,复印完毕后立即归还;教学、科研人员确有特殊需要的,经馆长同意后,可办手续借出期刊,借期不超过一周。擅自将期刊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除纸、笔等学习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爱护期刊资料,不得污损、撕毁、圈点;爱护馆内设施。如有违反,按章处理。

  7.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8.管理人员负责本室期刊的登记、整理上架、年度清理装订、加工等一系列工作。新期刊及装订回馆期刊,应尽快上架,供读者利用。

  9.管理人员应耐心解答读者咨询,主动为教学、科研人员查找文献资料服务。

  10.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下班时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六、流通服务部规章制度

  (一)借还书制度

  1.为了充分发挥馆藏图书效益,对读者可借图书册数和期限作如下规定:学生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5本,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30天;教工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10本,借期9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60天。

  2.读者首先须将本人的借阅证交工作人员验审,验审无误后方可借阅。所选图书与借阅证由工作人员在计算机上办理外借手续后交给读者,读者将书在消磁器上消磁后,方可带出本室。

  3.未办借书手续而携书出门者,一律按盗窃论处。

  4.所借图书,读者应当面检查有无污损或是否缺少馆藏标记(如条形码等),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进行技术处理。否则,图书一旦借出,所有责任均由读者自负。

  5.工作人员对所还图书应当面进行状况检查,并在还书处的计算机上办理还书手续,如发现问题或违章情况,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办理借阅及超罚款手续,原则上应去计算机上完成,特殊情况应当面在记录本上登记并由读者签名。

  6.不办理当日借出图书的还书手续,所借图书需一周后方可办理还书手续。

  7.借书处工作人员有责任根据本馆其他业务部门的请求,对违反本馆借阅制度的读者做违章处理;其他业务部门在对违章读者按规定处理后,应及时通知借书处工作人员办理解除读者违章手续。

  8.书刊资料是国家信息的重要资源,必须倍加爱护,不得批注、圈点、折叠、涂抹、污损、剪裁、撕毁、印描、遗失。

  (二)书库管理制度

  1.本室实行全开架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出示本人“一卡-通”领取代书板一个,出库时将代书板放回原处。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图书,图书归架时不得乱放。

  4.本室所有图书均可外借,但擅自将图书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读者借还书时应自觉排队。

  7.遵守开、闭馆时间,出现特殊情况时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8.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9.新书入库,管理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做好验收、核对工作,并应在一周内上架,供读者利用。

  七、网络安全与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

  2.一旦计算机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技术支持部,以便及时处理,保证业务工作顺利进行。如故障较为严重,还应做好详细记录。

  3.禁止馆外人员操作计算机(电子阅览室除外),非职责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上机操作

  4.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不得随意设置各种终端参数。

  5.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开、关机,下班前应关闭所有的电源开关。

  6.计算机主机及键盘附近不得放置水杯、餐具、饮料等物品,对计算机要定期除尘,保持清洁。

  7.不得随意移动计算机,不许任意插拔联机电源或信号线插头。

  8.馆内设备的调整,必须经馆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不得擅自更换或作其它用处。

  9.未经馆长同意,不准将馆内所有的软件和数据复制给外单位人员。

  10.系统维护人员在对关键数据进行操作时,应首先做好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要定期对计算机系统进行病毒和有害数据检查,一旦发现立即予以清除。

  11.落实防火、防盗、防雷等安全保护措施,保持机房良好的运行环境,做到布线合理、规范,物品存放有序。

  12.不得利用本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对反动、黄色的站点应予以屏蔽;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网上违法活动进行查处。

  八、书刊遗失赔偿等有关规定

  1.读者在书籍借阅期内,可在一楼公共检索室自行办理续借手续一次。书籍若过期不还的,每本书收取延期费0.1元/天。

  2.还书时若发现在无盖章证明的情况下,条形码被撕毁,每张罚款5元;书中有撕页、划记等现象的,每处罚款0.5元,若损坏严重,则按图书遗失处理。

  3.图书遗失,需赔偿相同书籍的同种版本;所赔书刊未经加工的,则收取加工成本费(磁条、条码等)3元,或按书套价的3-8倍赔偿。赔偿倍数具体为:出版时间为1950-1980年的为5倍,1981-1990年的为4倍,1991年至今的为3倍。复本量1本为套价的8倍,2-10本为4倍,11-100本为3倍;两种情况并存时,则采取就高不就低的赔偿原则。

  4.遗失杂志和报纸合订本,按合订总价加装订加工费(3.5元)赔偿;如有撕毁、划记等损坏现象,则遵照图书损坏的处罚条例处理。遗失或人为损坏光盘、软盘、磁带等非纸质文献资料的,则按原价的3倍赔偿。

  5.读者遗失书刊赔偿后,如找到原书刊或相同书刊,可立即来馆办公室办理还书退款手续,属后种情况者,需另交加工及成本费3元。

  九、图书馆复印机管理制度

  1.为方便读者复印各类资料,图书馆设有复印机。

  2.复印机实行专人管理,所需纸张及耗材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发放,双方登记签字。

  3.读者复印资料,实行有偿服务,收取成本费。

  4.教职工复印资料原则上不实行记账,请按规定交纳费用。

  5.馆内各业务部门因工作需要要复印资料的,需部门主任到办公室领取复印申请单,由办公室登记后方可进行。

  6.除专职管理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操作复印机。

  7.管理人员要注意设备维护和保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办公室。

  8.管理人员要及时对复印资料内容、纸张大小、数量及费用实行账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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