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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驾考规定

时间:2022-10-17 01:45:09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新驾考规定

  考驾照可网上自主预约

  7月1日起,各市开通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互联网预约平台,定期公布考试计划,取消考试名额分配。符合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条件的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实现自主预约考试。

  解读:

  目前,我省公安交警部门在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考试预约工作上,主要采取按照一定规则将考试名额分配至驾校,再由各驾校统一到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人工预约的模式。

  实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互联网自主预约后,取消了驾校考试名额分配制度,交警部门只负责制定考试计划,并定期上网公布。同时,改变以往学员预约由驾校替代的现状,只要符合考试条件的学员,就可以在互联网预约平台上直接预约,自主选择考试场地、考试时间等。

  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所长郑小林介绍,目前网上预约的网站正在建设中,7月1日左右将会在各地市陆续上线。

  进一步下放考试权限至县(市、区),提供各考试科目就近考试服务。7月1日起,符合考试条件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本市内(指设区市,下同)任一考场进行考试。9月1日起,对符合考试条件且两个月内在本市预约不上考试的,申请人可选择本市以外由省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考场,参加科目二或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解读:

  目前,我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采取属地考试模式,即学员在驾校所在地的指定考试场考试。

  实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省内异地考试后,满足了大家自主选择考试场和跨地市考试的实际需求,同时也将提高各考试场的利用率,最大限度减少考试积压。“好比你在杭州学的车,但现在人却在嘉兴,你可以通过本市的互联网驾考预约平台,将你的考试地点预约到嘉兴去。”郑小林说,“如果嘉兴市区的考场十分繁忙,你当然也可以选择去嘉兴市下一级的其他区县考试。”

  凡在我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因未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逾期未换证被注销驾驶证,需要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直接申请参加考试。允许申请的准驾车型为原准驾车型或原准驾车型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但增驾类准驾车型除外。

  解读:

  目前,驾驶人因未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逾期未换证被注销驾驶证,需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要按照初学途径,即通过驾校培训后,再参加各科目考试。

  实行部分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直接申请考试,目的是针对那些不是因为严重交通违法或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注销驾驶证的驾驶人,仅仅是由于疏忽被注销,其实际驾驶技能往往并未丧失,则允许申请人无需通过驾校培训,可直接申请考试,从而减少其重新考取驾驶证的经济、时间成本。

  记分互联网远程学习教育

  7月1日起,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依法参加七日道路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其中三日(12小时)可以通过互联网全省统一学习教育平台进行远程学习教育,其余四日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A、B类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人(未满12分),可以通过互联网全省统一学习教育平台进行不少于3小时的远程道路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完成驾驶证审验。

  解读:

  目前,我省组织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采取的是集中学习的方式,即驾驶人要到交警部门指定场所参加规定时限的学习教育。

  实现机动车驾驶人记分互联网远程学习教育后,全省统一学习教育平台、统一制作课件内容。对参加满分学习的驾驶人,减少了往返的集中学习时间,但涉及操作性、体验性学习和理论考试要集中参加。对需要参加驾驶证审验的驾驶人可以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审验。

  针对会动一些“小心思”偷懒学习的学员,郑小林也特别提到,在远程学习的过程中,他们会通过科技手段约束,比如学员远程学习时必须打开摄像头等。

  7月1日起,凡在我省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除大型客车、校车外)需要省内异地检验的,可直接到省内任一符合资质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解读:

  目前,我省各地已实现市内自主选择检验机构检验,但跨地市检验暂未实现。车主需要跨地市检验的,要到车管所办理相关委托手续后方可实现。

  实现机动车省内异地检验后,无需办理任何委托检验手续即可在异地检验车辆。

  7月1日起,凡在我省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符合6年内免检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到省内各公安交通管理车辆业务窗口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解读:

  目前,符合6年内免检条件的车主需携带相关资料到车辆注册地的车管所、交通管理服务站或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填写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后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实现免检机动车异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后,符合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到省内任一公安交通车辆管理业务窗口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全天候移车求助社会化服务

  7月1日起,全省各市开通全市范围内的全天候移车求助社会化服务热线。群众遇他人停放的机动车阻碍通行时,可拨打移车服务热线进行求助。

  解读:

  目前,全省公安110、122报警服务台日均接报移车类警情1.2万起,报警服务台的有限资源被大量非紧急警情挤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急难警情的及时受理处置。

  实现全天候移车求助社会化服务后,既解决了群众交通出行遇到的困难,也提升了公安110、122报警服务台的有限资源利用率。为确保车主个人信息绝对安全,系统对车辆相关信息进行了相应的加密和屏蔽处理。

  10月1日起,在全省推广使用道路交通违法处罚网上统一支付系统。全国驾驶人在我省范围内的道路交通违法,可以通过该系统使用银联卡缴纳罚款。

  解读:

  目前,我省已通过使用工商银行牡丹畅通卡初步实现交通违法网上缴纳罚款。推广交通违法处罚网上统一支付系统后,将拓展至使用银联卡进行互联网上缴纳罚款。

  郑小林说,首先是实现网络支付,在随后的阶段里,也会慢慢推出现场刷卡支付的手段。

  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除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外)当事人发生轻微物损道路交通事故后,可利用手机等互联网移动终端,上传事故现场照片等信息到交通事故网络处理平台,实现快速处理。

  解读:

  目前,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总量中占90%以上。由于当事人的传统习惯,基本上采取等待交警到现场以后再处理,导致因小事故造成交通拥堵、民警接处警量大、等待时间长等问题。

  实现轻微物损道路交通事故网上快速处理后,交警实时在线提供指导服务,实现网上快速处理。不过,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暂不实行网上快速处理交通事故。

  7月1日起,在“信用浙江”平台上发布全省企业所属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和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并提供在线查询。

  解读:

  向“信用浙江”网推送全省企业道路交通安全信用信息,是为了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信息发布范围包括一定时间内企业所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次数、涉及车次、情节程度(按照记分值确定)和发生造成人员伤亡且负同等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次数、造成伤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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