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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让我们抽出时间写写总结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总结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个人法治建设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个人法治建设工作总结1
交通局二七年综治工作,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平安建设,健全七个机制,强化领导,完善制度,加强教育,严密安全防范,做到安全文明并举,软硬件齐上,营造了良好的综治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真抓实管,健全综治日常工作机制
我局始终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把综治工作放到重要位置,认清综治形势,抓综治,保稳定,促发展,以领导抓,抓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推行领导责任制,紧紧围绕交通工作大局,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制定计划,定期检查,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稳步推进,带动各项综治措施的落实。坚持综治工作“系统抓、抓系统”,指导、协调、检查、督促所属单位做好综治工作。局印发了综治年度计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按计划组织了2次检查,提出整改建议5条,对被查单位量化考核,坚持半年小结,全年总结,整体工作水平逐年提高。局长梁峰经常过问综治工作,宏观把握,微观入手,为综治工作排忧解难,分管局长陈晓明亲自抓,亲自管,经常带对开展综治检查,现场办公,发现问题,指导解决。
二、完善责任,奖惩兑现,健全综治责任制
我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建立综治责任制,确定目标,制定措施,分解任务。二月份,在交通工作会议上,综治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总结、同表彰、同奖惩、同部署,层层签订综治责任制,签订率100%,使目标管理形成网络。
三、加强建设,严格制度,健全综治队伍建设机制
局始终把综治组织建设作为推动综治工作的重要保障。督促各单位稳定综治组织和队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局通过培训教育整顿手段,提高综治人员、值班人员素质。积极组织交通系统综治人员参加综治培训。局还进一步加强综治例会、检查、报告制度和安全文明制度,定期召开综治例会,上传下达,沟通信息,总结部署工作,推进综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推进创建,夯实基础,健全平安建设机制
以创建平安单位为载体、为动力,制定印发《交通系统创建平安单位实施方案》,转发了县综治委平安单位考核实施细则,大力宣传平安建设标准,进一步夯实基础,保持成绩,延伸巩固,完善提高,推进平安建设。全系统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典型引路,动态控制,实现平安建设再上新水平。加强机关小区管理,摸索经验,研究措施,结合文明创建,搞好值班站岗、日常巡逻和环境卫生工作,保持小区良好秩序。上级综治检查组莅临我局检查综治工作,予以很高的.评价。
五、强化教育,增强观念,健全法制宣传教育机制
综治工作以强化教育入手,以人为本,坚持抓好平时,突出重点,形式多样,务求实效。平时,抓好常规宣传,部署宣传标语、宣传栏、黑板报等,并以文明市民学校为阵地,每月学法2次以上。适时进行阶段总结,编发简报。突出抓好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等重点人员的普法,学好《宪法》和交通专业等重点法律法规,组织了思想作风法纪业务培训,每个执法人员达到40学时,邀请省、市交通厅局和法制办授课和现场指导,在全系统掀起学法高潮,遵纪守法蔚然成风。通过宣传月、宣传台、培训、考试等形式,寓教于乐,组织普法考试4次,参考人数达800余人,使法制综治观念深入人心。目前“五五”普法全面开展,干群法制观念必将进一步提高。
六、加强防范,保障安全,健全防范工作机制
安全是平安建设的基础,我局着眼预防,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工作,以“三防”为重点,认真落实群防群治、值班站岗、看楼护院等措施,死看硬守,印发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创建平安单位实施方案,局重申进一步加强值班站岗和查岗查哨工作,加大查岗力度,对值班不落实的,进行了通报批评。局机关投资三千余元对重点部位安置防盗报警器,强化技防,从而预防了各类事件发生,实现全年安全无案件。
七、排查矛盾,调处纠纷,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充分发挥“两委”作用,立足实际,强化措施,抓好信息,掌握主动,事先介入,深入细致处理同志间的摩擦和纠纷,民事调解率和成功率均达100%。二月份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全面摸排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实行边排查边调处。宣传贯彻禁止习练政策,帮教后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全系统未出现一例练习者。全年完善了矛盾纠纷派查调处报表制度,较好预防矛盾激化。
总之,二七我局综治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群策群力,持之以恒,取得较好成绩。在今后工作中,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拼搏进取,取得综治工作更优异成绩。
个人法治建设工作总结2
今年以来,我局全力落实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推动‘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切实履行“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的谋划指导和组织协调,推动“法治”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结考核年“法治”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
按照《“法治”建设考核办法》和考核办的部署要求,牵头组织各协调指导组对各区县、市直各部门年“法治”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考核打分,并向市考核办报送了考核结果,纳入了全市目标管理考核。认真研究总结我市“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工作经验,并已形成书面经验材料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拟在7月份召开的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
二、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市领导和市直各部门领导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汇报“法治”建设工作,得到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将“法治”建设和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列为年重点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市政府将“法治”建设列为重点督查项目。5月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法治”建设视察活动,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侯法生等领导亲自带队到区县和市直部门视察,对“法治”建设起到重要的影响和推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慧晏,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清利,市委副书记陈家金分别对视察活动作出重要批示,予以充分肯定。
三、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谋划指导
围绕全市中心任务特别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工作,加强对“法治”建设和“六五”普法、“五五”依法治市规划的研究,按月份排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的重点工作,增强工作的计划性。经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将年的法治建设主题确定为“法治”建设整体推进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建设整体推进年工作的意见》,确定了“法治”建设整体推进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等30项重点工作,继续实行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
四、加大“法治”建设宣传力度
五、积极开展司法行政服务“法治”建设活动
制定《关于开展司法行政服务“法治”建设活动的意见》,在系统内确定了18项法治建设重点项目,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典型培养,确保项目落实。特别是,为做好全市村“两委”换届工作的相关法律服务和保障,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组织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组织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农村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基层党员和群众进一步增强民主法 制观念,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促进了全市村“两委”换届工作依法顺利完成。认真落实市政府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对局机关行政执法岗位职责及执法责任进行梳理和完善,研究制定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等6项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司法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召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前段“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今后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二是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和“五五”依法治市规划的.论证出台工作。认真总结“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结合《“法治”建设纲要》、《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研究、起草、论证,使规划与“法治”建设第二阶段的行动进程和目标任务相适应,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
三是高标准启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召开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员大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部署“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四是开展“法治”建设大培训。举办“法治”建设骨干培训班,从司法部、江苏、浙江、省厅或高等院校聘请法治建设专家,为市直各部门、各区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和业务科长授课,提高对法治建设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继续举办“法治建设大讲堂”,协调各协调指导组牵头单位,邀请知名专家学者莅淄讲授有关法治知识。
个人法治建设工作总结3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关于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对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治理等信息统计报送的通知》(发〔20xx〕15号)、《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淮住建办〔20xx〕62号)、《关于对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洪安发〔20xx〕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范围
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燃气、园林工程及游园设施安全。
三、重点内容
1、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5、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长期脱岗的,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的;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
6、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建立健全的,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的,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到位的、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等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
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
8、非法占压、开挖地下燃气管道的,在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擅自修筑建、构筑物的,非法从事储存、灌装、运输、销售石油液化气的。
9、自来水取水口水源监测管理及应急预案完善情况。
10、园林工程及游园设施管理中施工项目基本程序,各公园内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游乐设施(机械)质检证书、电路、仪器安全运行以及安全措施、责任人、安全监督人员、警示标志的落实情况。
四、方法步骤
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主管部门检查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xx年5月开始,到9月下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上旬)。
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打非治违”行为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单位进行重点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备案建档,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至8月上旬)。
各部门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联合执法,对住建系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对涉及非法违法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严肃查处。
局质安站根据重点内容要求,负责对管辖范围的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违规违章行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执行有关规定情况、施工现场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
局建管处负责对管辖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无相关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等行为进行全面检查。
局市政处(一处和二处)负责对管辖范围的非法占压、开挖地下燃气管道的和非法从事储存、罐装、运输、销售石油液化气、天然气的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并强化自来水取水口水源检测,加强人员管理,建立检验人员健康档案,完善应急预案。
园林局负责县区各公园的管理,重点检查园区内动火作业审批情况,各类游园设施运行安全情况,完善应急预案,检查应急通道通畅情况,各类安全警示标志完好情况。
7月份,由局质安站牵头组织督查组对各部门和各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监督抽查,全面掌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巩固阶段(8月中旬-9月上旬)。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15日前报局质安站。县住建局将根据行动开展的实际情况,出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处理处罚违法违规单位、项目和责任个人,巩固“打非治违”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成立以“一把手”局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质安站,负责协调处理专项行动相关事宜。
(二)依法严厉打击。各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结合;日常性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结合;明查与暗查结合;检查与整纠结合。对违反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设备租赁单位等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要联合多部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依法严肃查处,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决不手软。根据《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对发生安全事故、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施工行为责任予以严肃追究。
(三)突出监督重点。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企业、重点监管部位和重点监管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论证、验收、执行等情况)要重点监督。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日常安全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四)强化“两场”联动。要在开展“打非”专项行动过程中,积极推进建筑市场、工程现场联动监管机制建设,推进“LBS”动态考核平台建设和建筑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平台建设。要严格市场准入,从工程招投标、资质资格审批、施工许可等管理节点严格把关。通过“打非”专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逐步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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