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绩效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根本,以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为导向,不断建立和完善符合教育规律、有利于教师成长的考核评价体系,从而为建设“平安校园”、“健康校园”、“绿色校园”、“数字校园”和“人文校园”奠定坚实基础。
二、 考核原则
(一)以人为本,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鼓励教师全身心教书育人,引导教师为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激励先进,注重教学实绩。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质量和师德师风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贡献,全面提高育人质量,促进学校健康协调快速发展。
(三)客观公正,便于实际操作。结合学校实际,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规范、讲求实效和力戒繁琐的原则,以利于实际操作。
三、 考核范围
本校2009年1月1日及以后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 考核内容
考核共分八个方面,实行百分制记分(加分另算),分别为:工作量10分,师德师风10分,德育工作10分,教学常规15分,安全稳定10分,出勤10分,工作成效35分和获奖加分。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量(10分)
1.开学初根据工作需要由学校统一安排的课时或其它工作视为达到基本工作量。达到基本工作量记10分,未达到的酌情扣分。
2.教师因公、因病或按规定享受婚假、产假、丧假、人流假不能上课的,由学校教导处统一调课或安排教师代课;代课时间长(5个工作日以上)且要完成教材内容和进度的,代课费按每节课10元计发;代课时间短不需要完成教材内容和进度的,代课费按每节课5元计发,代课教师增加的工作量不再加分。请病、事假按县教委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一次性请事假在2天及以内的,由教导处调课后回校补上,不作为代课处理。
3.任教班级学生人数超过54人(多班取平均人数),每多1人任课教师按超工作量增加0.05分计算。
4.中层干部、年级组长和教研组长每周按超工作量5元计算;其超工作量不再加分。
5.为参加县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且必须参加的大型比赛活动(如田径、篮球、舞蹈等),学校安排教师利用早上或下午放学后的时间集中训练学生(一小时以上),训练教师的津贴按实际训练天数和每天10元计算,其超工作量不再加分。取得优秀成绩,学校另行奖励。
6.其它由学校临时安排的超工作量较大、持续时间较长的工作,学校将酌情发放超工作津贴,其超工作量不再加分。
以上代课费和超工作津贴由学校另筹经费解决,不在教师绩效经费中列支。
(二)师德师风(10分)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法定职责。违者将酌情扣分,严重者记0分。(3分)
2.工作态度端正,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或组织学生参加各项活动;为人正派。团结同志,顾全大局,不故意制造矛盾,反映问题有理有节;积极参加学校的升旗、集合、集会(开会)等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值周(包括课间操值周)教师的职责。保持通讯畅通。违者每次扣0.5分,严重者加倍扣分。(3分)
3.关心爱护学生,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家长,不辱骂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违者或学生、家长举报属实的每次扣0.5分,严重者加倍扣分。(2分)
4.不向学生及家长乱订乱发资料和索要以及变相索要钱物;上班期间不做与教育无关的事情,不在电脑上玩游戏;严禁上课时抽烟和接打手机;严禁随意停课、调课,违规补课。违者每次扣0.5分,严重者加倍扣分。(2分)
(三)德育工作(10)
1.坚持德育首位思想,坚持教书育人,育人为先,做到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2分)
2.坚持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搞好课堂组织教学,将德育教育有机融入学科教学之中。(2分)
3.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和行为习惯,发现学生骂人、打架、乱扔果皮纸屑、损坏公物等不良行为及时制止。(2分)
4.要积极组织开展内容健康的各类活动,陶冶学生情操;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落实。(2分)
5.坚持家访,积极主动和家长保持联系,达到共同教育和管理学生的目的。(2分)
以上内容未达学校要求者将酌情扣分,每项每次扣分应不少于0.5分。
(四)教学常规(15分)
1.认真制定教学计划,有学生情况分析,有本期总体教学目标,有教学重难点,有改进教学的措施,有可行性的教学进度,有实验、课外活动等重大教学活动安排和记载。期末有教学工作总结和教研论文。(2分)
2.备课做到教学目标明确具体,教法学法选择恰当,重难点把握准确,教学过程和板书设计合理,教具和实验准备充分,作业处理适当,有单元教学计划和教学后记,超前一周备课。(2分)
3.上课做到教学思想、教学态度端正;熟悉教材,目标明确,重难点突破;课堂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教法运用恰当,教态、语言、板书、演示较好,现代教育技术和“班班通”使用较好,教学效果明显,有课改精神和教学特色。(4分)
4.作业布置难易适度,批改及时认真,每次批改错误率不超过2%。每期学生作文个数(每个单元不能少于1个作文)和批阅质量达到学校要求,其中低段要有说话和写话作业。(3分)
5.及时进行单元考核,有成绩统计,质量分析,并把考试情况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好培优辅差工作。(2分)
6.认真填写教委下发的《教育工作手册》和学校的《教师常规手册》,做好档案资料的建档和交接工作。(1分)
7.相互听课不少于教委规定的节数,并认真作好听课记录。(1分)
以上内容未达要求者将酌情扣分。
(五)安全工作(10分)
1.认真贯彻执行“一岗双责”制度,认真落实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和责任。安全工作教育、管理不到位或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未发生安全事故),应酌情扣分,每次不少于0.5分。(2分)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视其情节对当事人予以扣分,每次不少于1分;情节严重的加倍扣分,并按上级和学校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经济赔偿责任)。(6分)
3.认真参与“安全教育月”及各类安全教育活动,按时上交有关安全的相关资料(包括师生安全征文、总结、心得、专题教案等),未按要求者每次扣0.5分。(2分)
(六)出勤(10分)
1.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做到按时考勤,按规定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中途离校,有事先请假。迟到、早退、不假外出,一次扣0.5分;旷工每节课扣2分。(6分)
2.全年累计事假在5个工作日以内的不扣分,累计在5个工作日以上的,每多一个工作日扣0.5分。病假(以医院诊断证明和费用清单等相关手续为依据,无依据者视为事假)不扣分。(4分)
3.不遵守作息制度情节严重的,还将按坐班考勤的有关规定在师德师风中扣分。
4.实行教师生日当天不坐班制度。教师生日当天可以不考勤,由本人提前向考勤负责人提出申请。教师生日当天不考勤不扣分。
(七)工作成效(35分)
1.教学成绩(30分)
(1)学科教学成绩合格率、优生率达到要求者分别记15、12、10分,指标未达标者只记基础分各5分。
等级 | 一、 二年级 | 三 、四年级 | 五、六年级 | |||
合格率 | 优生率 | 合格率 | 优生率 | 合格率 | 优生率 | |
一等(15分) | 95 | 90 | 92 | 85 | 88 | 80 |
二等(12分) | 92 | 80 | 85 | 70 | 83 | 65 |
三等(10分) | 87 | 75 | 82 | 65 | 80 | 60 |
(3)未有考核学科的教师取其全校教师的平均分计分。
2.巩固率(2分):在校学生年巩固率中达到100%,达到要求者该班任课教师记2分;每流失一个学生扣0.5分,任教多班者取其平均分。
3.教研效果(3分):积极参加学校和上级开展的研究课、公开课和竞赛课,积极参加学校的教学研究和课题研究、撰写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并取得较好效果者记3分。无故不参加或不按时上交总结、论文等材料者每次扣1分,教研效果较差或达不到要求者每次扣0.5分。
(八)获奖加分(以本学年内的获奖文件或证书为准)。此项得分不得超过5分,超过5分按5分计算。
1.综合荣誉称号奖。
获得“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教书育人楷模、“十佳”教师及其提名奖教师、师德标兵、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务工作者、(包括特别相近含义的荣誉称号),县级得1.5分,国家级、市级、街镇级、校级分别按县级的200%、150%、80%、60%计分。综合获奖必须是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含直属单位)、学校颁发的证书。
2.单项荣誉称号奖。
优秀班主任、优秀教研组长、优秀教练、继续教育先进个人、后勤管理先进个人、(包括特别相近含义的称号),分别按综合荣誉称号奖同级的60%计分;其他获奖分别按综合荣誉称号奖同级的40%计分。
3.优质课获奖。
参加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含直属单位)以及学校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等评选活动,获县级一等奖得1.2分/人次、二等奖得1分/人次、三等奖得0.8分/人次,国家级、市级、街镇级(含教管中心)、校级分别按县级同等奖的200%、150%、80%、60%计分。
4.论文获奖。
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每篇得0.5分;在除中文核心期刊以外的其它公开刊物(具有CN、ISSN刊号)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案例),分别按中文核心期刊标准的50%(国家级刊物)和40%(市级刊物)计分;在重庆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主办的内刊(《重庆教育》、《重庆教育论丛》、《电教世界》、《三峡教育》、《基础教育》、《重庆招考信息报》、《体育科学研究》)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按中文核心期刊标准的20%计分。经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含授权的直属单位)评选,在大足教育网、《大足教育信息》、《教学研究》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按中文核心期刊标准的10%计分。
经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直属事业单位、学会评选的教育教学论文(案例),获国家级一等奖得0.8分/篇、二等奖得0.7分/篇、三等奖得0.6分/篇;市级、县级、校级分别按国家级同等奖的60%、40%、20%计分。
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公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08年版)为准。发表或参评论文须经学校同意推荐。
同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既发表又获奖只计最高分1次。
5.科研成果奖。
获教育科研成果奖(指有立项、结题程序,并由各级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有届别的研究成果),按优质课同级同等次标准计分。完成科研课题(指有立项、结题程序),按优质课同级同等次标准的50%计分(未有等次的按优质课同级二等奖标准计分)。其中,课题主持人按120%计分,排名主研人员第一名的按110%计分,其余研究人员按100%计分。同一课题既结题又获科研成果奖的,只计科研成果奖分。编写经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相关部门批准发行的教材按每章(节)2分计分;编写经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相关部门批准发行的教辅读物按每章(节)0.5分计分。参加重庆市初中联招(中考)命题按每人次1分计分,参加高考命题按每人次2分计分。
6.竞赛奖。
教职工本人经学校同意推荐,主管部门(含直属事业单位)批准,参加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竞赛获奖按优质课奖的同级同等次评分标准的50%计分(只评名次的竞赛,前三名分别按一、二、三等奖计分,在本次活动所表彰的总名次内且属3名以后的名次(含优秀奖)按优质课奖同级三等奖的20%计分)。参加各级学会或其它机构组织的各种竞赛获奖,按 “优质课”同级同等次评分标准的20%计分。参加县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各种竞赛获团体奖,团体成员(直接参加比赛的人员)按优质课奖同级同等次评分标准的30%计分。
7.辅导奖。
经学校同意推荐,教育主管部门(含直属单位)批准,教职工本人辅导所教学科学生个人或团体(二人及以上)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直属单位)组织的各种竞赛活动(以开展竞赛活动的文件和教职工本人获奖证书为依据),获奖按优质课奖的同级同等次评分标准的20%计分(同一活动多人竞赛,只按1人次最高奖计分,下同)。参加其它部门和机构组织的各种竞赛活动,获奖按优质课奖的同级同等次评分标准的10%计分。辅导奖未评等级的取其同级获奖平均分。
8.支教工作奖。
在县外全职顶岗支教1学年计1.5分,在校外、县内全职顶岗支教1学年计1分。因工作需要实施兼职支教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计分。
以上得分,同一项目以, 最高级别为准,不重复计分。2人及以上合著(做)(含论文、编写教材等),主笔(主编,排名第一)则按60%比例计分,其余按40%计分。教师获奖应及时到教导处登记,并提供获奖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核等次的确定和运用
1.绩效考核工作按学年度进行,学校把副校长和教职工分成两组进行考核。
2.副校长按照不超过我校工作人员实际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1.4倍确定平均标准(按教委规定),并参照校长(书记)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学校校长(书记)不参加学校内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3.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基数3600元+教师年度考核得分×分值系数;分值系数=除基数和班主任津贴后的全校教师的绩效总额÷全校教师总得分。
4.学校将提高对领导和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的利用效率,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训培养、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5.师德师风特别差、严重违规违纪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不参与绩效考核,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由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6.其他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按县教委关于教师绩效考核的实施办法执行。
本办法由大足县实验小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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