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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自查报告

时间:2017-06-20 10:14:32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自查报告

  导语:两集中、两到位 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是政府部门在新形势下实施的一场自我革命 形成共识是这项改革成败的关键。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自查报告

  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自查报告一

  市政府督察组: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将“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作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服务水平的有力抓手,取得了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领导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效能建设的意见》(滁政[2006]72号)文件的安排和要求,一方面,按照市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筹划、推进,另一方面,强化内部协调、整合,与各许可部门协调、研究具体操作事宜,同时,为了在全局上下形成推进改革,提高效能的良好氛围,我局先后四次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上,传达市政府关于“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精神和要求,要求同志们要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增强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提高“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优化地方经济发展环境的迫切要求,是机关职能转变的必然趋势的认识。通过学习和宣贯,职能科室对“两集中、

  两到位”改革的认识明显转变,能够积极贯彻执行市局的决策。如,部分行政相对人按照“老习惯”到我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职能科室工作人员都能够耐心解释,帮助他们准备相关材料,引导他们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二、规范政许可行为,落实“两集中、两到位”

  根据《滁州市行政审批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实施方案》(滁政办[2007]33号)的安排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关于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实施方案》(除质函[2007]94号):通过职能整合,归并行政审批职能,成立了行政审批科,承担由皖编办[2002]142号文件确定的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核发、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许可等行政许可职能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初审;协调、服务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启用了“滁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其效力等同于本局公章;为进一步加强质监窗口建设,确定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质监窗口是本局实施行政许可的唯一窗口,具体负责行政许可的受理、书面审核、审批、缴费、制证等工作,做到了项目进中心到位、收费进中心到位;为强化责任追究,实行“谁许可、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同时,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追究办法等事项,提高许可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对未规定程序办理行政许可,未履行告知义务或未一

  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正的申请材料。向申请人提出不正当要求或不按规定收费。未按规定履行承诺,受到政府问责或申请人投诉,经查证属实。无正当理由,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不受理、不批准等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为进一步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我局又对行政许可流程、环节、职能和责任进行了细化,制定了《滁州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暂行管理办法》,明确了行政许可流程、各环节的职能分工以及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同时,依据该《办法》,编制了22种适用不同行政许可环节的格式文书,要求必须完成相应的“规定动作”,确保行政许可规范、有序、公正、透明地进行。

  三、加强人员培训,做好职能交接衔接工作

  我局的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许 可、食品生产许可证初审等都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当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现场核查,然后根据其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属于《行政许可法》第55条规定的特别行政许可事项,专业技术性较强。为了让工作人员熟练掌握行政许可业务和相关工作流程,尽快进入角色,组织他们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各类许可的《审查细则》、《行政许可管理暂行办法》和《行政许可工作流程》等有关规定,同时要求行政许可管理部门和技术机构从大局出发,不能因为许可不再本部门办理了就

  放松了要求,必须按时完成检验检测、现场核查等“后台”工作,确保行政许可工作及时、有效、顺利衔接。从实际操作的情况看,“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后,行政许可程序更加简明扼要,规范有序行政许可速度变快了,时间变短了,提高了行政许可效率,降低了时间成本,行政相对人比较满意。

  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存在的矛盾和不足

  1、人员不足。如我局特设科3名工作人员,负责市直两区和六个县(市)局的1000多台锅炉、3000多台压力容器、650台电梯、900台起重机械、8万米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工作十分繁重,时常加班加点,现抽调1人到行政审批科,工作任务更加沉重(我局所有业务科室均为一岗双责)。

  措施:为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向省局提出选调和招收公务员的要求,省局同意了我局的要求,选调计划已下达。

  2、职能调整和机构设置有待上级确认。虽然我局按照“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要求,进行了职能调整、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确定的行政许可和便民项目都实施了“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理”,但是尚未得到省局和省人事部门的确认。

  采取措施: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我们已经与省局进行了联系,反映了有关情况。

  3、虽然行政审批项目已经进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但是规定的行政许可程序流程、环节等还是一样的,行政相对人还需往返中心多次,才能最终获得许可,与市政府要求的及时、高效、便民的原则还有一定差距。

  拟采取的措施:我们正在探讨、研究能否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减少次要的外部的行政许可程序、加强“后台”操作,或者把部分行政许可条件前置,提前做好有关许可的指导、培训、考核等工作,或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申请,当场给以行政许可。

  各位领导,“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改革的过程是艰巨和复杂的,但我们的态度是坚定的,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克服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扎实推进我局“两集中、两到位”改革,防止反复、确保落实。

  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自查报告二

  区安监局两集中、两到位自查自纠汇报 按照区“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我局对相关行政审批等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两集中、两到位”全面落实。按照区“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我局签订首席代表授权书,授予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窗口管理权和印章使用权。同时,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及其从事行政审批的人员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

  (二)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办理。严格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除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外,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制证、取件等环节一律实行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对符合申请条件和申报资料的行政申请事项,予以受理,严格按照承诺时限予以办结;对不符合申请条件和申报资料的行政申请事项,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提供该项行政审批的办事指南,并现场告知所欠缺条件、需要补齐资料等,待符合法定条件和申报资料后再予以受理。

  (三)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得到强化。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无体外循环现象。各级公告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审批承诺时限和审批结果等内容如实公布。规范

  审批流程,逐环节、逐岗位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人。

  (四)依法审批监督制度进一步健全。建立了行政审批监督、监管制度,形成了部门和窗口、窗口内部行政审批相互协调、相互监督机制。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履职,不存在擅自变更或增加审批条件、擅自增加申请人义务、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不存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项进行受理甚至予以批准,无超时办理、办理中乱收费等情况发生。

  (五)选派业务精、素质高的行政审批工作人员。根据我局审批事项特点,选派熟悉全局业务和高素质的行政审批工作人员,最大限度提升办事效率和强化工作责任感。

  (六)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得到有效使用。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有效使用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将办件信息及时、如实、规范录入软件,并按规定出具各类书面通知书,批量办理符合规范要求。

  (七)公众评价全面开展。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结取件中,全面执行公众评价制度;对公众评价,认真分析原因,查找工作不足之处,及时总结并做出修正,提高了服务质量。

  二、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人员素质。对派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从工作纪律、服务软件、业务素质等方面强化学习,确保窗口服务优质高效。

  (二)加强完善激励机制。学习其他单位经验,对经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回到局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提职晋级、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