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自查报告

  根据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二O一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攀安委[2012]2号)文件及《攀枝花市二O一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要求,现将我局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控制目标(40分),自查为40分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领导下,我们勇担艰巨的改革发展和食品药品日常监管任务,进一步落实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强化食品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不法行为,净化了全市食品药械市场,使制假售劣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市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有了进一步好转,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全年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事故,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消费信心明显增强。

  二、工作目标(60分),自查得60分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局调整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和相关业务处室具体负责安全监管日常工作。

  一抓认识提高,明确职责。局党组将落实安全责任制与推进全年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做到相互促进,同步推进。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探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措施和途径;牢记党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饮食用药安全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保证权力规范运行;真抓实干,敢于负责,对分管的工作、承担的任务,做到独立负责地落实,积极主动地办好;不回避矛盾、躲避问题,不等靠依赖、推脱责任,创造性地抓落实,把科学的态度与探索创新精神结合起来;勇于实践,大胆开拓,切实干出有棱角、有特色的工作来,为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和我市医药产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抓责任制的细化分解。局党组根据当前食品药品监管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依照领导和部门的岗位职责,对安全责任制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将年度重点工作列入了下属单位和机关各处室的年度目标内容,形成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的格局。

  三抓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本局干部职工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按照 “一岗双责”的要求,搞好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昌文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四个亲自”的要求,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省、市安全生产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正确分和把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正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意见。二是局班子成员按照执行责任制规定和责任制分工,把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抓落实,对分管处(室)、联系单位进行督促检查。

  (二)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1.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转发了攀枝花市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进行了安排布署,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了两节期间无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件的发生。组织职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切实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意识和水平,减少事故危害,推动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

  2.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监管任务的通知》(攀安监[2011]117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按通知要求出席市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并按要求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未出现缺席或未经同意换人参会的情况。

  4.进入2011年以来,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召开1次食品药品安全分例会,在会上,对省里、市里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进行了传达,对相关的安全工作进行了总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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