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函[2014]257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支行员工不良行为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进行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思想道德方面
1、在日常工作中,未出现差错较多、任务完成不及时、敷衍、推诿等责任心不强、作风不扎实的行为;
2、未有经常迟到、旷工、早退等不遵守劳动纪律和情绪低落、工作消极的行为;
3、未有经常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集体活动的行为;
4、未有利用工作便利收受客户红包、手续费,索取财物或借用通讯设备、交通工具、报销各种费用、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
(二)日常生活行为方面
1、未有经常出入歌舞厅、宾馆、娱乐场所等,消费与正当收入严重不符的行为;
2、未有经常以钱物为赌注打牌、打麻将或参与赌球、玩游戏机等其他变相赌博的行为;没有涉嫌“黄、毒、黑”等违法违纪行为;
3、未有长期拖欠贷款、借款不还,或信用卡恶意透支,或经常找人借钱的行为;
4、未有从事第二职业或做生意,或利用工作之便帮助亲戚、朋友做生意的行为;没有上班时间传呼、电话不断,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的行为;没有经常在上班时间买卖股票、期货或参与传销的行为;
5、未有因家庭重大变故,造成情绪波动较大的行为;没有经常深夜不归或夜不归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