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等相关制度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市农办农经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28条办法”、市“28条办法”,结合办局实际,对照规定要求,切实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厉行节约、注重实效,八项规定落地成效明显,群众反映良好,推进了工作落实。现将有关情况自查总结报告如下:

  一、深入抓好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的重要内容,办局结合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各支部集体学习、专题辅导以及个人自学等方式,原原本本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28条办法”、市“28条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一是认识上更加清醒。八项新规定是新时期对广大党员干部在工作作风上的新的要求,只有切实转变作风,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执政地位,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二是要求上更加明确。八项规定不是空口号,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可操作性,要求在精减会议、精神文件、改进调研方式、压缩三公经费等方面做出实实在在举措,与广大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的思维方式、行为模式以及工作作风密切相连。党员干部只有严格落实八项规定要求,才能以优良的作风取信于民,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三是行动上更加自觉。自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办局广大干部职工严格对照八项规定以及省、市有关要求,在日常调查研究、召开会议、印发文件、举办活动以及学习考察等方方面面,均严格对照规定要求,自觉落实。

  二、对照规定要求,制定实施细则

  今年以来,办局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办局实际,先后制定下发了《市农办、市农经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嘉农经委〔201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管理规范财务报销制度的通知》(嘉农经办〔2013〕14号)等多项规定措施,进一步细化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作风建设方面的要求。如在改进调查研究方面,对办、局领导每年下基层的时间、陪同人数、调研规范等方面作出了量化的规定。在精减会议活动方面,对不同规格的会议,在审批、规模、时间等方面作出明确确定。在“三公”管理方面,在原来《嘉兴市农办、农经局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嘉农经〔2012〕117号)基础上,特别对外出学习考察、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情况作出了补充规定,做到各项规定与中央、省、市有关要求无缝对接,不留死角。

  三、加强自查督查,强化工作成效

  对各项规定的落实,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各处室站紧紧跟上,职能处室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办局先后组织了两次自查自纠,特别对量化规定和刚性要求,做到不折不扣执行,初步达到预期要求。一是改进文风会风。截止2013 年10月7日,以本单位名义召开会议与同期相比减少13个,举办的活动减少3个,精减简报8种5680份。在印文方面,虽然在死猪事件、禽流感、生猪养殖转型升级等重大政策出台需要的情况下,印文数量基本与去年同期持平。二是整治各类评比、考核、检查活动。各类检查、评比、考核以及培训等,较去年在最大限度上进行了压缩,切实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同城不安排就餐,工作餐均安排在机关食堂,一律不安排酒水等相关规定,公务接费用支出比去年同期节约23万,削减30%以上。四是严格公车管理。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实施了公车改革,在工作中遇有重大活动等情况,严格按派车规定,履行申请、审批流程后使用,杜绝了公车私用情况。五是加强廉洁自律。重点整治干部接受会员卡、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设“小金库”以及领导干部落实工作生活待遇等问题的自查。会员卡清退工作做到每位党员干部“零持有、零报告”。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对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未发现违规发放情况。进一步规范财经纪律,清理中没有发现私设“小金库”的现象。六是加强监督。为使“八项规定”落到实处,办局设立举报电话,在农业信息网开设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加强政风行风评议、党务政务公开等,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

  四、存在不足及下步打算

  办局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少数同志对落实八项规定中取得的初步成绩有自我满足感,对落实八项规定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还不够足;办局对执行八项规定的工作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办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完成制度机制,加强检查督促,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更好地促进三农业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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