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自支单位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在全国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本文将介绍自收自支单位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自收自支单位涉企收费自查报告第一篇:
自治区工商局:
根据《关于对工商系统涉企收费情况进行自查整改的通知》(计财字[2013]31号)要求,我局认真对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收费项目执行情况
2011年12月,在接到区局《关于暂停收取工商企业注册登记费的通知》后,我局自2012年1月1日起,暂停了对各类企业注册登记费的收取工作,并建立了备查台账。2012年8月,区局《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工商企业注册登记费的通知》下发后,对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8月期间受理登记业务,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补缴注册登记费。2013年元月份,区局《关于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后,我局全面停止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收取工作,未发生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及免征的收费项目,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的,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收费时限收费,不执行优惠、减免政策继续收费等违规收费现象。及时安排专人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了《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的变更、注销手续,并按规定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进行了清理,办理了票据的缴销手续。
二、收费公开情况
通过登记注册窗口电子公示栏,中宁电视台、政务公开栏、宣传彩页等途径对相关涉企收费优惠政策进行了公开,对登记注册窗口的收费公示栏适时进行了变更删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收费管理监督情况
日常管理中,我局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查和暗访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免征企业、个体户注册登记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存在利用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等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力强制收费、代收和代扣及搭车收费的现象,对已开出的收费票据已全部办理了缴销手续。
通过自查,我局在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上,高度重视,执行严格,没有发生违规收费、不按规定时限执行政策等问题。
附件:全国工商系统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统计表
中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11月1日
自收自支单位涉企收费自查报告第二篇:
自治区司法局:
根据《关于对工商系统涉企收费情况进行自查整改的通知》(计财字[20xx]31号)要求,我局认真对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收费项目执行情况
20xx年12月,在接到区局《关于暂停收取工商企业注册登记费的通知》后,我局自20xx年1月1日起,暂停了对各类企业注册登记费的收取工作,并建立了备查台账。20xx年8月,区局《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工商企业注册登记费的通知》下发后,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8月期间受理登记业务,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补缴注册登记费。20xx年元月份,区局《关于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后,我局全面停止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收取工作,未发生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及免征的收费项目,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的,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收费时限收费,不执行优惠、减免政策继续收费等违规收费现象。及时安排专人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了《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的`变更、注销手续,并按规定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进行了清理,办理了票据的缴销手续。
二、收费公开情况
通过登记注册窗口电子公示栏,中宁电视台、政务公开栏、宣传彩页等途径对相关涉企收费优惠政策进行了公开,对登记注册窗口的收费公示栏适时进行了变更删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收费管理监督情况
日常管理中,我局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查和暗访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免征企业、个体户注册登记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存在利用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等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力强制收费、代收和代扣及搭车收费的现象,对已开出的收费票据已全部办理了缴销手续。
通过自查,我局在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上,高度重视,执行严格,没有发生违规收费、不按规定时限执行政策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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