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家电下乡工作在省商务厅、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我省家电下乡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认真践行“扩内需、保增长、惠民生”的重要举措。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密切协作、共同努力,我市“家电下乡”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省商务厅的统一工作布置,我市立即成立了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并及时开展了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区分工作责任,认真制定方案,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于3月17日正式启动。为了扎实开展这项利国惠民的工作,我们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问题,使“家电下乡”工作不断完善、健康发展。
目前,我市农民购买踊跃,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领到了补贴。截止到12月20日,全市362家网点共售出下乡产品62791台(件),实现销售额12243.2万元,已补贴51274台件,补贴金额达到1330.5万元。此项工作的开展,拉动了消费,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增长。改善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受到了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得到了广大农民朋友的赞誉。
二、主要做法及特点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一是成立了组织。按照《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家电下乡实施方案>和<秦皇岛市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市政府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刘辰彦任组长,市商务局局长闫树德、市财政局柳春青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的副局长为成员。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副局长赵保申兼任,负责家电下乡工作协调与指导。
二是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各个县区成立了相关机构。针对县区实际,分别制定了《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和《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负责家电下乡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了家电下乡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领导,规范管理
一是狠抓了备案网点标准化建设。按照《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工作的通知》精神,高质量完成网点备案。我局按照“严格规范、标准办事、加强监管、力求实效”要求,多次开会调度,深入县区进行调研,靠前指挥,现场督导,使家电下乡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明确任务,逐级落实。认真指导县区商务局抓好网点备案,专人负责、热情接待。要求网点备案工作不准降低标准,不准设置障碍,统一编号、归档管理,保证了网点建设质量。
(三)认真学习,大力宣传
积极学习政策,借鉴兄弟地市经验做法,做到政策先学一步,方法先行一步,路子先走一步。结合“宣传月”、“专项整治”等活动,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新闻媒体积极宣传。积极与市、县区媒体联系沟通,8次接受了“秦皇岛新闻”、“百姓关注”、“今日报道”“港城事大家议”等栏目组的采访,12次在市刊物上刊载下乡新政策及工作进展。8月23日,中央电视台对我市家电下乡的整治和规范工作进行了报道,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利用网络、城市传媒、乡村广播深入宣传。通过城区平面传媒、乡村广播、宣传栏、宣传单、明白纸等载体,全面渗透乡镇、村,大力宣传家电下乡,做到家喻户晓。
(四)协调联动,齐抓共管
一是协调联动。密切协调市直相关单位,指导企业规范经营与管理。与税务部门协调解决了网点不能开具足额发票及发票不够的问题;与财政部门共同研究补贴兑付方法,率先试行“网点代垫直补”,为全省统一实行这种方法提供了实践经验,受到了省厅表扬;与工商部门一起,查处了一起非网点零售店销售下乡产品的违规行为。
二是常态监管。坚持阶段检查、随机检查与县区拉网式检查相结合,不定期、不打招呼,乔装顾客到网点暗访,督促备案网点抓好配套建设。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下乡流通体系,没有发生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今年6月份我市组织开展了为期10天的专题调研。先后走访7个县区、14个乡镇财政所、52个网点和部分农户。在昌黎县、抚宁县、北戴河区进行了3000份问卷调查,对家电下乡工作进行了全面了解,对发现的问题,妥善处理、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