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自查报告[优]
在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素养的今天,报告十分的重要,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低保自查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低保自查报告1
自市县低保专项检查工作动员会之后,乡党委、政府立即行动,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详细计划、周密安排部署,认真在全乡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通过近1个月的自查自纠,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东铺乡辖15个行政村,1个街道社区居委会,376个村民组,总户数13329户,农业人口42620人。全乡现有农村低保户1040户,1909人,其中,A类232人,B类1344人,C类333人,低保人口占总人口的4.8%。全乡共自查自纠75户,97人,其中拆户保68户,82人;信访保3户,4人;病故保5户,7人;老干部照顾1户,2人。
二、具体实施办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农村低保专项检查工作是关系群众疾苦,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乡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低保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纪委牵头的5个督查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将乡机关、民政所、各行政村人员进行明确分工,为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检查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一是召开会议,层层发动。首先召开了乡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商讨具体方法,并于8月6日上午召开了乡村两级干部及乡直部门负责人大会,统一思想,安排布署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在乡有线电视台连续半个月播出农村低保政策;在街道悬挂过街横幅8条,张贴标语l00多条;印发罗山县农村低保政策宣传单材料l5000份。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为活动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认真自查,及时纠正
为切实将这次自查落到实处,乡制定了检查方案,设立了咨询举报电话。首先要求各村进行自查,从8月7日开始, 乡成立的5个督导小组开始集中时间分头下到各村检查,然后又从各小组中抽调人员分头下到各村进行不定期督查。一是与村支两委一起,对着现有的低保名单进行入户走访、调查,看是否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并将调查结果由乡督导组成员、村党支部书记、村监督委员会主任共同签字后上报乡纪委;二是督促村支两委将存在的问题如“人情保”、“关系保”、“信访保”等及时纠正,并要求严格按“4+2”工作法操作。三是重点监督各村参保人员名单公示、意见箱悬挂、档案资料整理、明白纸发放等情况。通过认真自查,及时纠正,确保了农村低保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存在问题
1、基于农村家庭收入的测算相当困难,执行政策时不可
避免地带有一定的模糊性;
2、个别村召开村民代表会时有部分村民代表没有参加的现象;
3、仍然有个别低保对象与收入水平不十分相符。
4、宣传工作不到位,一些基层干部服务意识不够端正,明白纸没有100%发到村民手中,这也导致了农村低保政策在群众中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甚至产生曲解:很多群众认为只要年老或是身带残疾便可以领取低保。
5、基层干部力量薄弱,特别是基层民政所工作人员少,村级监管员兼职多,工作开展难以有效满足群众的需要。
6、整个社会对低保工作的认识上存在一定的错误。即“低保终身制”,给低保动态管理带来了阻碍。
四、整改意见
1、根据《全县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罗纪发[20xx]12号)文件精神,对农村低保工作要经常性地开展“回头看”。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
2、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制度,加强宣传力度。
3、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低保监督机制。
4、进一步加强低保档案信息整理,力争做到县、乡、村低保网络监控。保证低保惠民政策真正惠民,让保障金帮助最需要帮助的群众,真正体现出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
xxxx
20xx年xx月xx日
低保自查报告2
为维护广大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着力解决我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存在问题,建立健全低保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的有效管理机制,根据《XX县关于对20xx年上半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行督察的通知》,以及《XX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我乡组织干部对本乡低保工作开展检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20xx年第二季度有592户20xx人享受低保,其中双苏村105户360人,板兰村116户440人,三合村129户484人,全洞村119户368人,深洞村123户415人。检查组检查的内容包括家庭人口与实际享受低保人口是否相同、有无低保证、低保存折是否由低保户保管、低保金是否平均分配,村部是否有低保评议记录、公示记录、群众来访记录和村民小组评议记录等情况,追回私家车主及死亡人员领取的.低保资金。
二、城乡低保检查情况:
1.检查组抽检了双苏村拉牙、拉仇、六干、苏帮、苏祥、弄合六个村民小组54户低保户,检查发现该村低保户家庭人口与上报的低保花名册人口相同,部分低保户无低保证,低保存折全部由低保户保管。但存在部分低保户一户持证多户享受现象,其
中苏帮队的覃大乐户将低保金分给覃定豪1人,六干队的何远标户将低保金分给何厚兵2人,弄合队的刘美新户将低保金分给刘乜波1人。低保农户反映,他们了解低保金不允许平分的政策,现将低保金分给其他户是因为村里或者小队安排,不得已而为之。村部有低保评议记录,无公示记录、群众来访记录、村民小组评议记录。
2.检查组抽检板兰村当马、拉岜、牙一、牙二、牙三、江洞、弄怀、六上、六下九个村民小组58户低保户,检查发现该村部分低保户无低保证,低保存折全部由低保户保管,低保金无平均分配现象,存在部分保人不保户现象,即上报低保花名册家庭人口少于实际家庭人口现象,其中当马队邓明科户家庭人口7人,上报3人;孔庆高户家庭人口7人,上报4人;邓民敬户家庭人口7人,上报4人;牙一队韦红克户家庭人口6人,上报5人。另外,板兰村牙一、牙二、牙三三个村民小组低保户由队长自定,没有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评议,导致个别生活较宽裕农户享受低保,群众意见较大。村部有低保评议记录,无公示记录、群众来访记录、村民小组评议记录。
3.检查组抽检三合村戈牙、戈立、戈庆、下宁、红卫、弄秀、上戈六、下戈六八个村民小组62户低保户,检查发现部分低保户无低保证,部分低保户一户持证多户享受,如戈牙队廖克雄户将低保金分给覃森庆2人,上戈六韦廷雄将低保金分给韦乜虎1人、韦朝干1人。村部有低保评议记录、公示记录、群众来访记
录和村民小组评议记录。
4.检查组抽检全洞村达面、弄牙、弄林、全洞、可雄、弄汝6个村民小组58户低保户,检查发现该村部分低保户无低保证,低保存折全部由低保户保管,低保金无平均分配现象,存在上报低保花名册家庭人口少于实际家庭人口现象,其中达面队兰秀山户家庭人口4人,上报2人;罗必发户家庭人口6人,上报2人;罗必丰户家庭人口5人,上报4人;罗海烈户家庭人口4人,上报3人;可雄队兰战户家庭人口5人,上报4人。村部有低保评议记录,无公示记录、群众来访记录、村民小组评议记录。
5.检查组抽检深洞村板槐、表帮、弄结3个村民小组26户低保户,除开个别低保户无低保证,未发现其他问题,但是检查范围未达到自纠自查方案要求,村部材料检查表格未填写。
三、私家车主和死亡人员领取低保资金追回情况:
我乡20xx年至20xx年私家车主领取低保的有3户,涉及金额12084元,追回0元。3户户主营运的柳微车是与亲戚借款或由亲戚担保向银行贷款所购买,且家庭比较困难,非富裕户享受低保,无力退回低保金。死亡人员领取低保的有18户,涉及金额4864元,追回150元,多户家庭虽承认应该退回多领取的低保金,但因实际经济困难无力退回。
四、整改情况:
针对低保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对“挂户保”低保户给予警告教育,责令停止一户上报多户享受低保金
行为,同时对该队农户进行入户调查,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给予办理低保申请手续;属于“保人不保户”的低保户执户口薄到民政办办理添加家庭成员手续,实现“全户保”;对一切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人情保”、“关系保”坚决停保;同时督促各村委完善村部材料。目前整改工作基本完成,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利益。
XX县XX乡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低保自查报告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近年来,我国政府在城市低保方面的财政投入越来越大,低保标准和低保对象的救助水平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这对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最近的检查以及国家审计署对部分地区低保工作审计反馈的情况看,还存在低保对象认定不够准确问题,个别地方还相当突出。为进一步规范城市低保管理工作,落实好“全国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制度
低保对象认定是城市低保工作的核心环节。只有准确认定低保对象,才能确保这项民生实事真正落到实处,才能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真正得到保障,也才能确保“应保尽保”的制度目标顺利实现。针对近期一些地方暴露出的低保对象认定不准问题,各地要严肃查处,并举一反三,认真经验教训,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从根本上杜绝低保对象认定工作中的各种漏洞。
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形势的新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实施城市低保操作规程,从资格条件、申请审批、收入核定、分类施保、动态管理、退出机制等各方面作出规定,努力做到制度完善、规定明确、有章可依、便于操作。
二、进一步规范低保对象认定条件
(一)规范户籍认定条件。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必须是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在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原则上可将户籍所在地为城镇行政区域且居住超过一定期限、不拥有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作为申请城市低保的户籍条件。对于户口不在一起的城市家庭,应首先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然后再申请低保。因特殊原因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的,应由户主在其户籍所在地提出低保申请,其他家庭成员分别提供收入证明。原则上,户籍不在本地的家庭成员应申请享受其户籍所在地的低保待遇;特殊情况也可随户主一起申请享受居住地的低保待遇。申请享受居住地低保待遇的,应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未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家庭生活确有困难,且已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应在单独立户后申请低保。
(二)规范家庭财产的类别和条件。家庭财产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有价证券、存款、房产、车辆等资产。各地应将家庭财产作为认定城市低保对象的重要依据。对于拥有大额存款、有价证券、多套房产、机动车、经营性资产等财产的家庭,各地应根据财产类型规定不同的条件,并依据这些条件来认定低保对象。
(三)规范家庭收入的类别和计算方法。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家庭人均月收入是否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是能否享受低保待遇的基本条件。
(四)规范家庭收入的减免类型和金额。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其他可以减免的类型如独生子女费、孤残儿童基本生活费等,应由当地人民政府作出明确规定。各地在认定城市低保对象时,要按照户籍条件、家庭财产条件、家庭收入条件,认真操作,严格把关。对破产改制企业下岗职工、城镇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以及失地农民等家庭申请低保的,应及时受理申请,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城市低保救助范围;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应通过临时救助等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进一步改进低保对象认定方法
(一)由街道、乡镇低保经办机构直接受理低保申请。受街道或乡镇低保经办机构委托受理低保申请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将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以及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全部上交到街道或者乡镇低保经办机构,不得自行作出不予受理或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决定。
(二)入户调查应存录原始资料。入户调查和邻里走访应由两人以上同行,并详细、真实记录低保申请人家庭生活情况,以备街道和区(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审批时查验。
(三)民主评议应规范、简便,讲求实效。民主评议的参加人员应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街道及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居民代表以及驻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总人数不得少于7人,并定期轮换。评议时,应充分了解低保申请家庭的情况,必要时,可向低保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询问。民主评议应采取无记名的方式使与会人员充分表达意见,并当场公布评议结果。评议结果无论同意与否,都应上报街道、乡镇低保经办机构。
(四)张榜公示应限定范围和时间。一般情况下,公示的范围应限于低保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居委会,不提倡在互联网站上公示;公示的内容应仅限于拟批准享受低保的户主姓名、家庭人口数及享受金额,应注意保护其家庭特别是儿童的隐私;对于老年人家庭、残疾人家庭等家庭收入无变化或变化不大的,不宜实行常年公示。
(五)县级民政部门应建立随机抽查制度。要对低保家庭实行分类管理,对于家庭收入无变化或者变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年复核一次;对于家庭收入处于经常变动状态的,至少每半年复核一次。县级民政部门要加强随机抽查力度,每年抽查数量应分别不少于新申请低保家庭总数和已有低保家庭总数的20%。
(六)加快推进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机制建设。要按照《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民发〔20xx〕156号)的有关要求,认真分析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涉及的部门和机构,精心研究各类居民家庭收入信息共享的办法和措施,根据居民家庭收入的不同类型,尽快与税务、房地产、社会保险、公积金、车辆、工商、金融等部门协商收入核对的具体程序和办法,建立分层次、多类别、高效率、运转灵活的居民家庭收入核对运行机制。
四、做好低保对象认定排查工作
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各地要组织开展一次针对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排查。一是查制度规定。确保与低保对象认定有关的各项制度健全、翔实,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当地实际情况。二是查制度落实。通过排查,准确掌握低保对象的基本信息,进一步摸清他们的实际生活状况,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实现“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应退尽退”。三是查问题纠正。对有关部门反映的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举报、信访等个案,要认真核查,及时纠正。排查的具体形式由当地民政部门决定,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民政部。
低保自查报告4
乡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村把农村低保自查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自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我村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自纠,摸清底数
二、规范申报程序:
我村严把申报程序,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力求做到申报审批程序化、审核过程公开化、对象管理动态化、资金发放社会化、档案管理标准化的五化目标。农村低保待遇按照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乡村两级公示的程序办理。
1、个人申请。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常住地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家庭收入情况等相关材料。家庭成员均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由村民小组提名并写申请。
2、村民委员会调查评议。村民委员会组织调查小组对申请人提供的情况和实际生活状况入户调查核实,由村民评议小组分户进行评议,申请保障人员必须经民主评议成员2/3以上通过。村委会统一签署意见后,连同申请材料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人民政府评审。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复查小组对村委会上报的初审低保户进行复查,重点复查申报低保的家庭成员、居住情况、收入情况、实际生活情况、致贫原因等情况是否真实,村委会民主评议记录是否完整,
4、县民政局审批。民政局组织核查小组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分户《靖远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按不低于上报保障人数20%的比例进行抽查,重点核查工作程序是否到位、对象是否正确、分类救助是否合理、档案是否齐全,在此基础上进行集体讨论,按分类救助的方法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乡镇,反馈到村再次公示。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制作宣传栏和政策公示栏,在公开场所及醒目的.地方进行悬挂,向群众公开低保申请条件、申请审批程序、低保对象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低保申请审批结果等,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农村低保整改工作家喻户晓,进一步净化全村低保环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全心全意为基层群众服务,不断开创我村民政工作新局面。
低保自查报告5
县监察局、县民政局:
按照《XXX县农村低保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我镇于20xx年7月1日至7月10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村低保自我检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总人口为45297,其中农业人口为40834人,全镇共有26个村,截止20xx年6月份现已享受农村低保户数760户,人数为1987人,占农业人口的4.87%。通过各村自查清理,全镇共清退农村低保30户,58人,其中死亡人数9人,生活已转好的21户,49人。
二、工作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XXX镇农村低保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镇长邹时敏任组长,由纪检书记张勇生、组织委员钟平为副组长,各片长、各村支部书记或工作的负责人、邱玉财、王锦煌、曾宪华、周全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曾宪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确保清查工作的序推进,同时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XXX镇农村低保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各村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加大宣传力度,做到人人监督。各村必须开好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要求各村必须把20xx年6月份在册已享受低保的对象名单张贴在每个村委会设置的永久性社会救助公示栏里公示,并公布县民政局(5637015)、监察局(5630520)的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3、统一思想认识,严明工作纪律。要求各村要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农村低保自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明显成效。凡在自查中发现问题主动上报的,将从轻从宽处理,若自查不到位,在清理检查期间查出问题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4、结合“三送”工作,细化清查范围。结合“三送”工作,要求各“三送”干部,逐户上门走访20xx年6月份已享受低保户家庭,走访个别群众,听取意见,特别重点清理以下情形。
(1)村干部本人或亲属违规享受低保政策的,一律坚决予以清退。
(2)对村干部违反审批程序,未经民主评议、暗箱操作的,一律坚决予以清退。
(3)对死亡了的人员仍吃低保的,必须清退。
(4)低保对象已购买汽车的,必须清退。
(5)低保对象购买房产的,必须一律清退。
(6)享受低保名单中存在“合户”现象的,必须取消。
(7)通过上户走访,发现已享受的低保户不符合农村低保享受条件的,现已超标的,必须清退。
(8)经群众举报,反响意见大,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且事实情况属实的,一律清退。
三、存在的问题
1、有部分村有存在享受低保对象已死亡仍吃低保现象,未做到及时清退。
2、部分村拆户保,存在“一户保一人”现象。
3、部分低保户意识差,普遍认为“低保终身制”。
4、村级低保公示栏样式不统一或不规范。
5、村级低保管理上墙牌比较缺乏。
6、村干部业务水平较底,尤其是家庭收入的很难核算,低保户界限较难把握,评定方法缺少创新。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针对群众反应意见大的村,责令其限期整改,开好低保听证会,重新评定低保户。
2、加大农村低保的申报、审批程序的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对低保工作动态管理的意识。
3、多举办低保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村干部的业务水平。
4、设立全镇统一的永久性的社会救助信息公示栏。
5、建立建全低保听证制度、定期审验制度、动态管理制度、三榜公示制度,并要求各村必须上墙,并规范各村农村低保档案资料的存档。
低保自查报告6
xx镇有xx个行政村,总户数xx户,总人口xx人,耕地面积xx亩,20××年全镇财政收入xx万元,农民人均收入xx元。在这次对农村低保核查工作中,我镇严格按照低保政策,逐户排查,逐人落实,全面开展了地毯式自查自纠活动,做到了严字当头,阳光透明,程序规范。经全面核查、调整,我镇现有农村低保户xx户,xx人,其中一类人员xx人,二类人员xx人,三类人员xx人。向将自查自纠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1、采取“四建”、“三包”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在农村低保自查自纠工作中,我们采取了“四建”、“三包”措施,达到人人有责任,个个有压力,为自查自纠务求实效打下坚实基础。
“四建”,即:
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立由镇长任组长,纪检书记和主抓副职任副组长,五个管理区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区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村支部书记、包村干部是具体责任人。做到各层面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搞好具体协调,统一发挥职责,合力推进工作。
二是建立指导组。全镇23个村分5个管理区,组成5个指导组,由书记带队,逐村逐户开展督查,采取“日报告”制度,每天逐村汇报低保自查自纠开展情况。
三是建立自查组。23个行政村,由村支部书记牵头,全体村干部参与成立自查自纠组,对村里每个低保户,每个享受低保人员,逐户逐人重新核查。核查低保户目前现状(是否死亡、出嫁),核查低保户目前经济收入状况(是否脱离低保行列,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坚决去掉,对应保而未保的户及时调整加入低保,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效。
四是建立督查组,由镇纪检书记牵头,抽调民政所、财政所、司法所、办公室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反馈的形式,直接入户明查暗访,实行“一日一督查,三天一通报”,对组织不力搞形式的村,立即通报,发现严重问题,又不自查自纠,对支部书记就地免职。
“三包”,即:
一是书记包区,对分包区所有低保户自查自纠工作负总责。
二是机关干部包村,机关干部对所包村的低保户情况负全责。
三是村干部包户,每个村干部对所分包的低保户负直接责任。在复查中,发现一例不符合政策,共同追究三级责任人的责任。
通过健全组织、实施三包措施,进行自查互查,对核查的结果采取“谁调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从支部书记到包村干部,到区书记,最后镇长签字,层层落实责任。做到了从严把关,真实准确。
2、利用三种途径宣传,两条渠道监督,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意识。 农村低保工作的自查自纠,单靠各管理区、各村自己去落实还远远不够,还必须调动起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让群众去参与,去监督,共同去落实。因此,在激发干群共同参与中,我们开展了三种途径做好宣传,两条渠道做好监督。
“三个宣传途径”,即:
一是召开会议宣传。我们在农村低保自查工作中,做到了早着手、早安排、早部署,先召开全镇范围内的村干部、机关干部会,随后各管理区到各村召开村民代表、村会,一级一级安排工作,下发工作方案等文件,首先让镇村党员干部吃透政策精神,达到目的明确,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减少盲目性,消除应付心理。
二是采取宣传车、横幅、、村广播宣传。要求宣传车深入每个村、每个街道巡回宣传,每村横幅不少于10幅,标语不少于300条,村广播利用早、中、晚开通,利用面上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低保核查工作。
三是入户宣传。镇村两级干部在入户核查低保户的同时,广泛宣传低保政策,让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成为低保政策专家,个个都是低保户的评判员。
“两条监督渠道”,即:
一是张榜公示进行监督。对核实后的低保户、低保人员,建立详细的低保人员情况台帐,认真填写《漯河市农村低保对象基本情况登记公示表》,在村显要位置张贴公示,做到公开透明、置于广大群众监督之下。
二是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进行监督。在各村及镇政府都设立了举报箱,张贴了举报电话,群众对公示后的低保人员如有异议,或有应保未保户,可直接通过来信来电话进行举报,做到即访必查、查实必究,尽量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3、开展“三查五见一规范”核查,确保全部保“低”。
我镇五个督查组带领包村干部同村干部一起,深入到各村,全面开展了对农村低保户“三查五见一规范”核查工作。
“三查”:
一是检查低保对象是否真实,家庭收入核算是否翔实,分类施保是否准确。
二是检查公示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情况不明保,以及吃、拿、卡、要等违纪现象。
三是检查低保资金发放是否及时、足额,发放环节是否存在滞留、挪用、克扣现象。
“五见”:检查人员到每一户要见低保户,见低保证,见低保金存折,见户口本或身份证,见低保户居住环境。
“一规范”: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整改,对检查中发现违规享受低保户的进行调整。
镇村两级干部通过半个多月逐户上门、逐人见面、自查自纠,在广大群众的支持监督下,对检查出的.少数不符合政策的低保户进行了及时调整,其中低保一类人员转二类人员xx人,二类人员转三类人员xx人,病故停发xx人,出嫁停发xx人,生活好转调减xx 人,去掉合户xx人,新增农村低保xx人,低保人员转五保人员xx人。经重新清理规范,目前全镇核实低保户xx户,xx人。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1、保障对象的界定存在困难。
一是个人收入不好确定。除农业收入外,家庭成员外出务工,打零工是随着季节、市场行情等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没有一个详细的计算方法。
二是调查取证存在问题。尤其是对于家庭成员在外务工情况,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农民会隐瞒一些收入来源,这对最终调查结果的真实性有一定影响。
三是主观因素影响低保评定结果。经过几年的扩面,特别困难的家庭都享受到了低保政策。随着低保扩面的进一步增加,有很大一部分申请人的生活状况都大致相当,在名额有限的情况下,谁能纳入,谁不能纳入就存在不确定性。这样在村里人缘好的就有机会进入,人缘差的就会落选。为了全村的稳定和谐,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在取舍中可能有些主观因素。
2、低保工作动态管理难度大。一方面由于低保工作人员少,加上其它工作多,对低保对象家庭情况、收入情况,做不到全面核查,导致对低保对象变动情况掌握了解不够准确,该退的没有及时清退,该进的没有及时纳入。另一方面由于基层把关不严,有的村评审不严格怕得罪人,造成只能进不能出或进多出少现象,也有些收入已经超过最低保障线的人,有些亡故或出嫁的户,抱着“要一点是一点,不要白不要”的思想,没有及时退保。
3、存在合户现象。在申请低保对象生活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低保落户这一家,那一家就有意见,有些会为此耿耿于怀,阻挠村里正常工作开展,或借此机会上访,村里为了平衡关系,采取多户人集中一个户头,每户保1至2人,撒胡椒面的办法,扩大保障人数。
4、低保对象配套优惠政策引发争端多。低保户除低保金外,还有对低保对象的学生入学、受灾救助、大病救助、合作医疗参保、春节慰问等一系列照顾措施,而这些优惠政策更是让人羡慕。因此,这些人“争低保”争的不是低保金,而是低保身份,实质就是依附在低保对象上的各项优惠政策。在这种心态下,就容易产生上访,甚至极少数素质低的不良分子发动群众上访。
三、农村低保工作的建议
农村低保工作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有助于改善农村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众的生活,必须规范政策,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发挥好“低保”应有的作用。
一是政府部门结合低保工作实际,出台一些操作性较强的政策,以规范农村低保工作标准界定,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二是采取社会化的工作方式,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监督,推进低保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转变群众观念,实现群众增收。对老百姓加强政策宣传,倡导“要低保”为耻,自食其力,勤劳致富光荣的大环境,转变一部分人“等、靠、要”的依赖思想,积极帮助低保户寻找致富路子,实现群众增收,逐步取消低保。
低保自查报告7
一、基本情况
城镇人口7602人,现有享受城市低保131户,146人。其中:残疾人16人,占11%,因病86人,占58.9%,无劳动力44人,占30.1%。
二、自查情况
经查:
1、现有享受低保人员中,已经死亡没有及时取消的有8人;
2、已经退休仍在享受低保待遇有12人。
三、主要做法
(一)建立组织,制定方案,广泛宣传
镇党委、政府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城市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研究,成立由镇纪委书记为组长,纪委、财政、民政、审计、劳动为成员单位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城市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了街道、供销、粮食、食品、卫生、农业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具体进行安排部署。街道居委会通过群众代表会确定了民主评议小组成员、监督委员会成员。通过召开各种会议、悬挂标语、张贴宣传提纲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做到“低保检查家喻户晓,低保政策入脑入心”。
(二)按照政策,实事求是,全面自查
镇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成调查小组,抽调人员,集中时间,深入街道、单位、走访群众,入户调查,逐人登记。采取:一问(问本人情况),二看(看家庭条件),三访(访问群众),四核(核查退休档案),五查(查审批手续),五种方式,逐人逐户进行核查。认真对照方案,切实做到:个人有申请,群众有推荐,家庭收入有核算,调查有材料,群众代表评议有记录。申报有审批表,三榜公示有材料,有公开栏,有城市低保对象基本情况登记公示表,有个人档案资料,有举报电话,有举报箱。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实效
此次专项检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镇成立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政治性强、业务精通的人员组成督查组,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督查面100%。城市低保自查自纠工作由镇党委统一组织,“一把手”负总责,镇纪委具体实施,自查自纠面100%。镇抽调纪检、审计、民政、劳动等部门人员组成检查小组,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对低保对象逐人逐户进行核查。通过检查。对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进行了登记,并上报县低保办给予取消。城市低保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以来,通过认真组织,大力宣传,自查自纠,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问题,一是公示及动态管理不规范,二是申报程序不到位。下一步,认真对照方案,不断完善低保工作评议制度、公示制度、复查复核制度,逐步实现科学管理,使低保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低保自查报告8
一、狠抓落实,推动辖区低保工作全面开展。建立和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我社区各民政工作人员按照区民政局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推动辖区低保工作全面协调开展。
(一)严格核实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社区现在册低保户77户、142人。低保户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工作程序要求,及时收集保障对象的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户主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等资料),确保申报材料不重、不漏、真实、准确、齐全。同时,要认真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报区级民政部门审核后,统一按照核定标准发放救助金。
(二)严格审批程序,切实保障低保居民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街道办核实、民政局审批、居委会张榜公示,发放低保证和保障金等工作程序,切实做好低保工作。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玩忽职守、贪污、挪用、冒领和扣押低保金等情况出现。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提高低保工作水平。明确规范了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环节。社区依法办事,及时受理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我社区已建立完整的低保对象档案,强化痕迹管理;推进辖区低保工作网络化管理,增强低保工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四)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和实施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宣传低保制度的政策、规定,让这一惠民工程进楼入户、家喻户晓,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困难群众,支持城市低保工作。要把城市低保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和居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城市低保工作实施情况,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差金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城市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我辖区低保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社区年城市低保工作在20xx年工作基础上,在以居委会为中心和街道低保所的支持下有序推进,低保工作逐步纳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初步实现了保障对象公开化、运行程序规范化、保障办法多样化、保障金发放社会化的有效运行模式。
xx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辖区低保保障对象142人。年低保停发7户其中兰其裕因名下有公商注册现已停发,***因死亡停发,***因重新就业家庭收入超标现已停发,***和***因子女大学毕业渐退帮扶期已满现已停发,***因死亡现已停发;调整户;社区全年新增低保户2户2人,社区在册低保户77户、142人。
(二)为使低保对象做到“有进有出”、低保标准“能升能降”,不断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年我辖区对原享受城市低保人员进行了核查,对核查中发现超标的低保居民给予退出低保保障,使我镇城乡低保工作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三)办理保障性住房72套,办理医后救助申请17例,对在册77户低保户按要求100%逐一入户走访;每月20号统一签到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已对申请收储房租金补贴的7户居民进行入户核实居住情况,完成对77户低保户身体检查,上报1户低保户大学生救助,上报低保户慢性病救助64人,办理临时救助9人救助金1000元。
(四)年按照上级要求对我辖区低保进行整改,我社区工作人员对全部77户低保家庭生活状况进行了审批调查、走访,对新申报对象做到三级评议、评审、三榜公布。并将所有的77户、142人低保人员名单在社区公开栏张榜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给予了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进一步加大了群众监督力度,确保了我镇城乡低保审核、审批从真正意义上作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年我社区完成接待低保方面来访110余人次,对不明政策群众耐心细致的进行政策讲解,对来信所反映问题给予了全面妥善的答复,对辖区居民对社区民政工作所提建议、意见给予答复并对他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给予了致谢。今年针对辖区所有的低保对象就业及收入变化的情况开展年度核查,进行全面核实走访,定期核查、公示、评议、评审,认真、热情地接待群众的来访,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低保补差有升有降,加强了规范化管理。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尽自身努力尽职尽责做好低保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期整改方式
(一)思想站位不高,严肃政治纪律。低保工作繁重而杂乱重,在日常的工作在我存在政治敏锐性缺乏,不能服从大局、服务中心的.问题,每天处理各类居民和贫困居民救助问题基本占用了我全部的工作时间,经常存在理论学习不主动、不自觉、不深入的情况,没有时间没有精力便是我的托词。在后期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严格要求自己,不懒于学习,疲于进步,自觉提升自我,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工作时间不足就在休息时间学,上班时间不够就回家以后学,不让自己在思想上掉队,不让自己的思想觉悟停留在自己“一亩三分地”的工作上。
(二)遵章守纪不严,严肃工作纪律。在近一年的工作中,我不曾存在纪律观念淡薄、自由散漫的问题,自觉履行请假手续,做到有事请假、不迟到早退、不存在通讯不畅的情况,在日常工作中严以律己,不磨洋工、不开小差、不在完成任务中途溜号等在职不尽心、在岗不敬业的情况;上班期间脱岗漏岗的情况也不曾发生,但确实存在窜岗闲聊的问题,尤其是接待居民谈及家长里短时不自主的根据民政工作的特性与居民多聊几句。在后期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岗敬业,全心为民。
(三)贯彻执行不力,严肃组织纪律。在执行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当面满口答应、信誓旦旦,过后我行我素、得过且过等言行不一、阳奉阴违的问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作风漂浮、不思进取、敷衍应付;在工作有措施无落实、有布置无回复、有始无终、虎头蛇尾等“落实不下去、严格不起来”的一系列问题我严格对照自身17年的工作,没有发现类似的事情产生,在后期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严格要求,积极进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继续做好自己本职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服务效率不高,严肃群众纪律。在17年的工作中,我学习并弘扬“店小二”精神、当好“五服务员”,其实做到“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学习破解民生“九难”的问题文件、积极为困难群众落实好惠民政策时提供高效、优质、便捷服务,严格做到服务制、首办负责制、办结制、责任倒查制和政务公开制等问题要求。在后期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服务效率提高,严肃群众纪律,做好为群众服务的“五服务员”和“店小二”。
(五)责任意识不强,严肃职业纪律思想麻痹、作风松懈、推诿扯皮、玩忽职守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是我在17年努力克服的纪律问题,经过长期的工作磨砺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躲等“绕道走”的情况在我身上已难觅踪影;遇事怕担风险、怕得罪人、怕出事,畏首畏尾、缩手缩脚、患得患失,工作推进迟缓的问题不曾出现在我这样积极进取的年轻社区工作人员身上,对急、难、险、重任务,我具备啃硬骨头、敢涉险滩的精神。在后期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职业纪律,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为辖区居民开展不平凡的服务。
低保自查报告9
20××年度工作开展以来,低保管理科、区慈善总会救助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抓好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加强社会化服务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科室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为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20××年工作回顾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展有序,推进得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从20××年7月起,全区城乡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260元、2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10元、240元。我区现有城市低保对象3029户、7878人,有农村低保对象7253户、13134人。截止20××年12月,全区共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20xx.2882万元(含过节费、一、二季度物价补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143.708万元(含过节费、一、二季度物价补贴),发放率均达到100%。20××年以来,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效果明显,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工作力度较大,通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全年城市低保共取消低保对象187户、419人,调整101户、100人,新增213户、447人。农村低保共取消低保对象677户、1064人,调整630户、619人,并将符合条件的969户、1545人纳入到农村低保范围。下半年,我们对全区低保信息网络系统进行了审计和规范,以便于下一步对城乡低保的公开、透明、规范化管理,切实让贫困家庭得到有效保障,让生活好转的家庭脱离保障范围。
(二)慈善捐助、救助工作有了新起色
20××年度,区慈善总会的`宣传工作有较大进展,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慈善救助活动。新增慈善超市2个,在主要商业活动区摆放捐款箱6个,并与五星电器、冷暖天地、越野E族等商家和爱心人士联动,经统计,截止12月底,共筹集善款30.8121万元(含大病救助款),接收并发放价值4.5万元的暖气15台,羽绒服400件。通过慈善超市,为特困家庭发放大米、食用油、挂面等生活日用品8万元;协同广东省东莞市亿茂滤材有限公司为我区40名学生发放“阳光助学”资助款3.6万元。为20名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尿毒症、恶性肿瘤的病患儿童实施了手术。
(三)其它工作落实到底到位
1.年初以来,国家审计署对全国社保工作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审计。审计时间段为05年至20xx年,涉及到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社会保障内容,分为数据采集、统计报表、业务审计三个阶段,数据量十分庞大。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积极配合区审计部门,加班加点地进行数据采集、报表统计、业务审计。同时对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重复享受等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并为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难题提供了较好的解决方法。社保审计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受到上级审计、民政部门的一致好评。
2.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核查。为了让城区贫困的无住房居民和低收入家庭都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彻底解决部分困难群众无房居住的问题,低保科还专门抽调人员配合区、市建设局房管部门对全区649户无住房及低收入家庭进行了核查,为353户家庭办理了住房补贴,为63户低收入家庭办理了廉租住房,46户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
3.积极、认真地回复了区xx届一次政协代表各我区城乡低保政策的咨询问政,对反映低保中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上门入户调查、核实。确保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乡镇低保政策执行不够严格。一些乡镇未严格执行以家庭为单位、以收入核定为准入前提的政策规定,将病、残、老、幼等对象单独纳入低保。如罗圩乡的联伍村农村低保“单人户”现象比较多;郑楼镇的胡李村、屠园乡的中楼村,拼户保现象;少数乡镇把低保制度作为解决地方矛盾和遗留问题的手段,将一些特定身份对象单独纳入低保,资金发放较为混乱,群众上访明显偏多。个别乡镇低保、五保审核不严格。如罗圩、郑楼、仓集、中扬、等级少数乡镇在审计中发现有低保、五保重复享受问题。
二是个别乡镇低保基础管理工作不够扎实。一些乡镇档案管理不够规范,低保户档案中资料不够健全,入户调查记录、户籍证明、收入证明、疾病证明、残疾证明等材料不同程度缺失。一些乡镇档案资料内容填写不完整,家庭成员信息、赡养人记录、家庭收入记录存在空项;乡镇档案涂改现象较多,严肃性不强。
低保自查报告10
关于低保规范化管理及资金发放的自查报告根据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城乡低保工作自查自纠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街道针对一年来的低保工作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不足,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资金管理我街道开设专门的民政专用账户,作为民政专用资金的'使用通道,实行台账管理,做到街道民政财务的账目清晰、专款专用、有凭有据。二、资金发放为确保街道辖区低保户低保金按时发放工作,我街道严格按区民政局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每个季度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由区财政按区财政审批的金额拨付到低保户的财政一卡通中。对于未办理一卡通的低保户,区财政将低保金转入到街道民政专用账户上,由街道按原渠道发放给低保户。在低保金的发放工作中,我街道做到按时、按量发放,从不拖欠及挪用。此外,对低保金的发放实行财政一卡通发放制度,从不发放现金,以银行汇款单做支出凭证,发放明细清单及银行盖章,同时造表登记,做到账目明细,实行账本管理制度。三、审批工作我街道根据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例,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对个人申请低保户进行审批。即先由个人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然后开民主会议讨论,讨论通过后张榜公示,如无异议,填写有关材料报送街道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并由街道的计生部门确认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最后由街道分管领导审核通过报区低保中心进行审批。
低保自查报告11
xx镇有xx个行政村,总户数xx户,总人口xx人,耕地面积xx亩,20xx年全镇财政收入xx万元,农民人均收入xx元。在这次对农村低保核查工作中,我镇严格按照低保政策,逐户排查,逐人落实,全面开展了地毯式自查自纠活动,做到了严字当头,阳光透明,程序规范。经全面核查、调整,我镇现有农村低保户户,人,其中一类人员人,二类人员人,三类人员人。向将自查自纠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1、采取“四建”、“三包”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在农
村低保自查自纠工作中,我们采取了“四建”、“三包”措施,达到人人有责任,个个有压力,为自查自纠务求实效打下坚实基础。
“四建”,即: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立由镇长任组长,纪检书记和主抓副职任副组长,五个管理区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区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村支部书记、包村干部是具体责任人。做到各层面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搞好具体协调,统一发挥职责,合力推进工作。二是建立指导组。全镇23个村分5个管理区,组成5个指导组,由书记带队,逐村逐户开展督查,采取“日报告”制度,每天逐村汇报低保自查自纠开展情况。三是建立自查组。23个行政村,由村支部书记牵头,全体村干部参与成立自查自纠组,对村里每个低保户,每个享受低保人员,逐户逐人重新核查。核查低保户目前现状(是否死亡、出嫁),核查低保户目前经济收入状况(是否脱离低保行列,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坚决去掉,对应保而未保的户及时调整加入低保,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效。四是建立督查组,由镇纪检书记牵头,抽调民政所、财政所、司法所、办公室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反馈的形式,直接入户明查暗访,实行“一日一督查,三天一通报”,对组织不力搞形式的村,立即通报,发现严重问题,又不自查自纠,对支部书记就地免职。
“三包”,即:
(1)、是书记包区,对分包区所有低保户自查自纠工作负总责。
(2)、是机关干部包村,机关干部对所包村的低保户情况负全责。
(3)、是村干部包户,每个村干部对所分包的低保户负直接责任。在复查中,发现一例不符合政策,共同追究三级责任人的责任。
通过健全组织、实施三包措施,进行自查互查,对核查的结果采取“谁调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从支部书记到包村干部,到区书记,最后镇长签字,层层落实责任。做到了从严把关,真实准确。
2、利用三种途径宣传,两条渠道监督,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意识。农村低保工作的自查自纠,单靠各管理区、各村自己去落实还远远不够,还必须调动起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让群众去参与,去监督,共同去落实。因此,在激发干群共同参与中,我们开展了三种途径做好宣传,两条渠道做好监督。
“三个宣传途径”,即:一是召开会议宣传。我们在农村低保自查工作中,做到了早着手、早安排、早部署,先召开全镇范围内的村干部、机关干部会,随后各管理区到各村召开村民代表、村党员会,一级一级安排工作,下发工作方案等文件,首先让镇村党员干部吃透政策精神,达到目的明确,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减少盲目性,消除应付心理。二是采取宣传车、横幅、标语、村广播宣传。要求宣传车深入每个村、每个街道巡回宣传,每村横幅不少于10幅,标语不少于300条,村广播利用早、中、晚开通,利用面上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低保核查工作。三是入户宣传。镇村两级干部在入户核查低保户的同时,广泛宣传低保政策,让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成为低保政策专家,个个都是低保户的评判员。
“两条监督渠道”,即:一是张榜公示进行监督。对核实后的'低保户、低保人员,建立详细的低保人员情况台帐,认真填写《漯河市农村低保对象基本情况登记公示表》,在村显要位置张贴公示,做到公开透明、置于广大群众监督之下。二是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进行监督。在各村及镇政府都设立了举报箱,张贴了举报电话,群众对公示后的低保人员如有异议,或有应保未保户,可直接通过来信来电话进行举报,做到即访必查、查实必究,尽量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3、开展“三查五见一规范”核查,确保全部保“低”。
我镇五个督查组带领包村干部同村干部一起,深入到各村,全面开展了对农村低保户“三查五见一规范”核查工作。
“三查”:
(1)、是检查低保对象是否真实,家庭收入核算是否翔实,分类施保是否准确。
(2)、是检查公示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情况不明保,以及吃、拿、卡、要等违纪现象。
(3)、是检查低保资金发放是否及时、足额,发放环节是否存在滞留、挪用、克扣现象。
“五见”:
检查人员到每一户要
(1)、见低保户
(2)、见低保证
(3)、见低保金存折
(4)、见户口本或身份证
(5)、见低保户居住环境。
“一规范”:
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整改,对检查中发现违规享受低保户的进行调整。
镇村两级干部通过半个多月逐户上门、逐人见面、自查自纠,在广大群众的支持监督下,对检查出的少数不符合政策的低保户进行了及时调整,其中低保一类人员转二类人员人,二类人员转三类人员人,病故停发人,出嫁停发人,生活好转调减人,去掉合户人,新增农村低保人,低保人员转五保人员人。经重新清理规范,目前全镇核实低保户x人。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1、保障对象的界定存在困难。
(1)、是个人收入不好确定。除农业收入外,家庭成员外出务工,打零工是随着季节、市场行情等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没有一个详细的计算方法。
(2)、是调查取证存在问题。尤其是对于家庭成员在外务工情况,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农民会隐瞒一些收入来源,这对最终调查结果的真实性有一定影响。
(3)、是主观因素影响低保评定结果。经过几年的扩面,特别困难的家庭都享受到了低保政策。随着低保扩面的进一步增加,有很大一部分申请人的生活状况都大致相当,在名额有限的情况下,谁能纳入,谁不能纳入就存在不确定性。这样在村里人缘好的就有机会进入,人缘差的就会落选。为了全村的稳定和谐,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在取舍中可能有些主观因素。
2、低保工作动态管理难度大。
一方面由于低保工作人员少,加上其它工作多,对低保对象家庭情况、收入情况,做不到全面核查,导致对低保对象变动情况掌握了解不够准确,该退的没有及时清退,该进的没有及时纳入。另一方面由于基层把关不严,有的村评审不严格怕得罪人,造成只能进不能出或进多出少现象,也有些收入已经超过最低保障线的人,有些亡故或出嫁的户,抱着“要一点是一点,不要白不要”的思想,没有及时退保。
3、存在合户现象。
在申请低保对象生活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低保落户这一家,那一家就有意见,有些会为此耿耿于怀,阻挠村里正常工作开展,或借此机会上访,村里为了平衡关系,采取多户人集中一个户头,每户保1至2人,撒胡椒面的办法,扩大保障人数。
4、低保对象配套优惠政策引发争端多。
低保户除低保金外,还有对低保对象的学生入学、受灾救助、大病救助、合作医疗参保、春节慰问等一系列照顾措施,而这些优惠政策更是让人羡慕。因此,这些人“争低保”争的不是低保金,而是低保身份,实质就是依附在低保对象上的各项优惠政策。在这种心态下,就容易产生上访,甚至极少数素质低的不良分子发动群众上访。
三、农村低保工作的建议
农村低保工作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有助于改善
农村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众的生活,必须规范政策,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发挥好“低保”应有的作用。
1、是政府部门结合低保工作实际,出台一些操作性较强的政策,以规范农村低保工作标准界定,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2、是采取社会化的工作方式,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监督,推进低保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3、是转变群众观念,实现群众增收。对老百姓加强政策宣传,倡导“要低保”为耻,自食其力,勤劳致富光荣的大环境,转变一部分人“等、靠、要”的依赖思想,积极帮助低保户寻找致富路子,实现群众增收,逐步取消低保。
低保自查报告12
据国务院令第649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沈河民发[20xx]4号《沈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沈河政办发[20xx]57号《沈河区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沈河民发[20xx]9号《沈河区“救急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低保、救助相关政策文件,切实落实各项救助政策,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的救助;切实实行低保的动态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低保申请、协查、审核工作,使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及时纳入了保障范围,不符合的低保户停止享受低保待遇。
一、低保及低保边缘基础数据
1、20xx年低保及边缘情况
现低保在册共62户69人,全年新进1户1人,退出6户8人,调增1户1人。低保边缘退出1户1人,
特殊情况调整:9户9人
1.艾英奇,男,65岁,离婚,没有退休金,收入为0,保障人口1人,该人为刑满释放人员,xx92年6月因惯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于20xx年8月出狱,本人无家人,父母去世,经派出所协助查询其孩子去向未果,本人无固定住所,经社区介绍在一门脸儿暂住,包吃住,无工资,因本人长期在狱中,身体差况很差,又因年龄较大,无法适应社区,无工作。现于20xx年6月,根据低保最新文件,艾英奇已过60岁,没有退休金,而且因本人目前居无定所,孩子失联证明无法找邻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经社区党委会议建议按艾英奇,超60岁无退休金,收入为0,赡养费为0,按特殊情况保留并调整低保待遇。
2.王颖,女,56岁,本人离婚,无退休金,收入为0,保障人口1人,本人有一婚生子杨宽因父母离异时,判给男方,与王颖失联多年。因当时王颖本人在外地看病,(本人患有严重的肝硬化)无法提供失联证明,现因王颖目前在本地,已提供出本人与婚生子失联证明,且有三个邻居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经社区党委会议建议以王颖收入为0赡养费为0,按特殊情况保留并调整低保待遇。
3、刘恭忱,51岁,离婚,精神残二级,户籍地址:沈河区热闹路114-2号223,现住址:居无定所。本人有一婚生子归女方抚养,婚生子,刘伟豪,16岁,在校学生,本人按低保文件居无定所,应该归圣天社区管理低保,但勒石社区以前与圣天社区进行沟通,圣天社区拒绝接收,现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父母与20xx年4月做经济核查,核查出共有二套房产,(父亲刘肃勇名下一套,母亲兰玉新名下一套)现因刘恭忱本人有重度精神病,情绪不稳,且有暴力倾向,无法言语沟通,社区与刘恭忱父母尝试沟通,但父母因经济核查事宜,已找到民政局,并且已经配合提供出收入证明,进行正常收入核算,但提供收入后声称以后不要再找他们了,刘恭忱本人已成年,与他们财产已独立了,希望可以找刘恭忱,但鉴于刘恭忱本人实在无法沟通,父母现联系不上,经社区党委会议建议按刘恭忱父母退休金收入核算在刘恭忱家庭收入里,房产不核算收入,按特殊情况保留并调整低保待遇。
4.、高淑珍,女,79岁,患有严重精神病,丧偶,本人有遗嘱费,本人现有遗嘱费440元,根据低保文件,遗嘱费70%核算在收入里,为440*70%=308元,本人有三个子女,大儿子失联,小儿子刚从监狱释放,没有能力赡养老人,女儿同样患有精神病,与母亲没有联系,因高淑珍本人有重度精神病,情绪不稳,在20xx年精神失常时,因意外差点放火自焚,本人与三个子女都不往来,有领居证实。经社区党委会议建议以高淑珍遗嘱费收入308元正常核算,赡养费为0,按特殊情况保留并调整低保待遇。
5.丁竟,男,36岁,未婚,无业,精神异常,但没有病历,无法办理残疾证,其母亲与丁竟共同居住,为监护人,身体状况一般,退休金低,父亲死亡,保障人口为1人。本人于20xx年12月因特殊情况申请办理,现于20xx年6月,经过社区党委会议论,按0计算其家庭收入,建议按现有材料,特殊情况保留并调整低保待遇。
6,吴玉库,男,54岁,已婚,无业,因精神抑郁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收入为0,本人于20xx年6月因特殊情况申请办理低保,当时上会内容:本人已婚,于20xx年1月出狱后,无工作,患有重度抑郁症(本人家庭存在精神病史)经区劳动能力认定小组认定为丧失劳动能力,收入为0元,但由于吴玉库经常无故打骂爱人,孩子,现爱人和孩子与本人均不来往,故赡养费为0,故吴玉库单独申请低保。现因上会时间过于久远,于20xx年6月,经社区党委会议建议按吴玉库单独申请低保,收入为0,赡养费为0,按特殊情况继续保留并调整低保待遇。
7、王俊,男,50岁,再婚,离异,精神残二级,收入为81元,爱人兰英燕,42岁,已婚,无业,因爱人兰英燕外地城市户口,根据当时低保文件,户口是外地户口,可算钱不算人,但因为王俊重度精神病,情绪十分不稳定,且有抑郁自杀现象,王俊爱人不能上班,只能全天照顾王俊,家属因要照顾重病病人,可以按实际情况计算收入,按当时最低生活标准的'10%计算王俊爱人收入(王俊重残收入减半)现根据低保文件,王俊爱人收入为最低生活标准的50%计算,但因王俊属实病情严重,爱人属实无法正常工作,且爱人核查名下无任何超标问题,且本人在外地户口地已开来无收入证明和无房证明,本人证明材料齐全,经社区党委会议建议还按最低生活标准的10%计算王俊爱人收入,王俊收入为1620*10%÷2=81元,按特殊情况调整其低保待遇。
8、曲哲,女,32岁,离婚,肢残二级,保障人口1人,现根据低保最新文件,要对曲哲的父母(抚养人)进行经济核查,但曲哲父母因曲哲与爱人离婚一事,非常生气,不与曲哲本人说话,曲哲也无法与父母沟通,曲哲父母声称,他们都已年过半百,与曲哲本人无关系,拒绝进行经济核查,目前曲哲家庭因为此事,已经出现离婚现象,社区经与曲哲父母多次沟通,曲哲父母表态帮着曲哲与曲哲爱人复婚,对曲哲爱人进行经济核查,但目前赶上低保调标期,曲哲爱人现在外地,赶不上回来复婚和经济核查,经社区党委会建议按现有材料,按曲哲保障人口1人,进行特殊情况保留及调整。等曲哲爱人复婚,经济核查出结果,再一起重新调整。
二、低保临时救助的展开
针对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及低收入家庭,若患上31类大病,当年住院,在享受各类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后,家庭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基本生活无法维持。我社区根据申请人当年提供的票据,及时上会评议公示,帮助申报临时救助。20xx年我社区为5户低保户申请了临时救助,金额16208元。
三、低保工作20xx年工作安排
1、现因社区查出低保户曲哲本人目前已有子女,但曲哲前夫拒绝与曲哲复婚,并且在离婚协议上表示孩子归曲哲所抚养,曲哲前夫每月给曲哲抚养费为1000元,目前曲哲前夫与曲哲已无联系,根据目前社区了解情况,对曲哲下一步要进行调整低保。
大南街道勒石社区
20xx年2月3日
低保自查报告13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以操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结果公平化为目标。
二、工作重点及目标任务
(一)工作重点
检查年城乡低保资金发放情况,具体检查低保对象确定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公开、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现象,低保资金发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滞留、手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金行为,概括为“五查”。
一查保障标准制定是否科学合理。查看保障标准是否达到省政府规定的要求,并符合本地实际,能够满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查看保障标准制定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经过认真调研测算,广泛征求意见,由政府正式发文,并向社会公布;查看保障标准是否及时调整,是否存在两个保障标准。
二查保障对象确定是否准确。查看各地是否组织家庭收入联合调查核算小组,准确核定家庭收入情况,并按照家庭收入的核定与家庭实际生活水平的评估情况确定低保对象;查看是否做到按标施保,补差水平达到省政府“民生工程”要求;查看有无人情保、关系保现象,是否做到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保。
三查操作程序是否规范。查看是否坚持个人申请、村(居)评议、乡镇(街道)评审、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评议、评审、审批情况是否进行“三榜公布”,是否做到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资金“三公开”,是否存在“隐瞒不报”现象。对一些有争议的问题,是否邀请部分农民代表、人大代表、社会各界人士代表进行评议。
四查规范管理是否到位。查看低保制度是否健全,配套政策法规体系是否完善;分类管理、动态管理、资金管理、档案管理、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符合省厅要求并体现自主创新性;社会救助信息网络是否畅通,数据录入是否完成。
五查资金发放是否足额及时。查看低保资金是否实行社会化发放,城市低保金每月发放一次,农村低保金从一卡通发放。查看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金行为,特别要注意有的基层干部以各种手段欺骗、控制低保对象,虚报冒领低保金的行为。
(二)工作目标
1、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分场对辖区内所有低保户要重新审核认定。当前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低保对象都要无条件的接受检查和审核。
2、通过治理核查,重点解决“人情保”、“关系保”,审批手续不规范,低保档案资料不齐全等问题,使低保对象总量降低。
3、通过这次治理核查工作,使我场低保工作达到“监管机制完善、审批手续规范、档案资料齐全、进出渠道畅通、分类施保合理、资金发放及时、服务便捷高效、改善条件、促进公开”的目标。
三、工作安排与步骤
全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时间从4月13日起至8月30日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3日前)
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省里关于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对低保金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按照县里的要求,结合本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营造专项治理工作良好氛围。
(二)自查阶段(4月15日—5月31日)
坚持围绕主查重点工作内容,认真开展自查,找准存在的问题,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将矛盾和问题消除在基层。要认真自查,严格要求,对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要坚决清退,不讲情面。自查自纠情况于5月25日前报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促整改阶段(6月1日—7月31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认真整改,并认真作好省、市、县的督查及迎检工作。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整改的,不再追究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查出问题不纠正,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一律严肃处理。
(四)检查评估阶段(8月1日—8月30日)
将活动的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8月15日前上报县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场长付卯生同志任组长,总支书记袁先锋同志任副组长,熊开明、桂家尊、张立慧、钟丁巳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钟丁巳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场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对辖区内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
(二)精心组织,确保稳定。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严格按照低保政策法规办事。在工作中,既不能放宽政策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又不能限制符合条件的应保人员享受低保。对矛盾突出的问题,要积极引导,妥善处理,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三)加强管理,巩固成果。要以此次集中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城乡低保工作的经验,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城乡低保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严肃工作纪律,落实责任。此次集中专项治理工作实行乡(镇、场)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对治理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敷衍了事,该清退未清退,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对违背政策规定搞“人情”低保的;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待遇,干扰低保管理秩序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低保自查报告14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落实低保工作整改任务的紧急通知》(皖民社救字[201]9号)文件精神,我县高度重视,针对低保工作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全面开展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寻租谋私;专项整治活动,全面落实《xx省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办法》,全力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全面纠正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错保、漏保和透明度不高问题,全面提升救助工作水平。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扎实推进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制度上保障城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重要途径,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为了把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实行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我县充分认识做好城乡低保自查自纠活动的重要性,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把握重点,严格口径
城乡低保自查自纠活动,由县低保局负责组织,各乡镇民政事务所负责具体实施。核查的范围为辖区内所有城市低保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自查自纠按下列要求严格操作。
(一)严格口径,严把入口关
1、全面开展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寻租谋私;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清理村干部及其他关系户违规享受低保问题。
为确保低保工作公正、透明、合规,民政局对乡镇从事民政工作所有人员及民政局科室及局属单位所有职工进行低保近亲属登记备案,全面核查低保工作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打造明白纸,打开离身拳,杜绝利用职权享受低保现象,杜绝优亲厚友、寻租谋私;。
2、全面落实《xx省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办法》
我县连续多年落实全县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每年初召开专门会议,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申请和已享受低保待遇情况进行登记摸底。对审核复查、批准享受低保的,以家庭为单位由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干部和近亲属准确填报。对备案对象进行专项复核,县、乡两级低保管理部门组成核查组,对申请享受和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家庭逐一入户进行核查登记。通过入户查看、走访调查、信息核实等方式,查看其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审批过程中是否做到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是否科学准确、民主评议记录是否详细完整、公示内容是否真实齐全;审核、审查、审批程序是否规范等。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备案对象及时清退,严格审批程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人情保;、关系保;的发生及优亲厚友等问题。另外,低保工作健康、有序推进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3、全力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暂行办法的通知》(蚌政办〔201〕43号)文件,确保8月底完成核对平台建设,对全县新申请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对已享受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分批次核对,保障核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二)核准收入,准确补差。按家庭实际收入计算补差标准,在户主提供收入证明的基础上,乡镇和村低保工作人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收入证明和低保金额符合逻辑关系。
(三)健全制度,规范评议。乡镇、村(社区)组织的评议小组成员熟练掌握低保政策,勤于调查了解,熟知村(社区)居民家庭情况,热心低保工作,勇于坚持原则,敢于讲真话。要防止民主评议走过场。
(四)落实公示,强化监督。各乡镇、村(社区)在固定的低保公示栏内长期公布低保政策、按月公布低保金发放名册。
(五)强化责任,依法行政。加强低保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做到懂政策、懂法规,依法行政,增强其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做到爱岗敬业。低保工作人员务必把困难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把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
三、强化措施,务求实效
(一)确保工作力量到位。我县把城乡低保自查自纠活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领导亲自抓,作出安排,乡镇民政事务所和村(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全力以赴,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二)确保舆论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开展城乡低保自查自纠活动之机,加强低保政策宣传,让低保户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了解不予保障和取消保障的政策及相关规定。
(三)确保工作程序到位。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家庭申报原则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四)确保自查自纠到位。加强入户调查工作(做到户户上门,人人见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调查记录。
(五)确保申报审批规范。我县以本次自查自纠为契机,将现有低保户的申报审批资料补齐并规范填写,整理并存档。民主评议记录、入户调查记录及张榜公示资料一并存档备查。
四、合理安排,统筹推进
(一)第一阶段,自查自纠。从月2日至7月1日,乡镇和村(社区)完成本辖区管理的所有低保对象的清查,并上报自查自纠情况。
(二)第二阶段,检查验收。7月1日至7月20日,县民政局组织对全县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第三阶段,工作总结。7月底,根据乡镇自查自纠和县检查情况,召开总结表彰会议。同时将发现的严重违纪线索,移交相关部门。
五、严明纪律,落实责任
建立低保管理问责制,全面落实谁入户、谁签字,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严肃纪律,明确责任,加强低保问题的查处力度,对群众举报事件,要做到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属实的问题,及时纠正,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有渎职行为或以权谋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的责任人员,相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低保自查报告15
为不断加大对我市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的保障水平,根据20xx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目标任务和省政府有关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要求,今年年初,我市全面实施城乡低保标准的.调整工作,到一季度末,老城区和萧山、余杭区及5县(市)均完成了此项工作。
一、所采取的措施:为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我局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各地按时完成低保标准的调整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各区、县(市)年度民政工作的考核内容,同时加大对各区、县(市)的指导、监督、检查力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从而有效保证了此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完成进度情况:早在20xx年12月,市政府就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xx]259号),明确: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下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5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00元;杭州市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7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调整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萧山、余杭区和5县(市)政府也相继出台文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截
止今年一季度末,老城区和萧山、余杭区及5县(市)的城乡低保标准全部调整到位,其中城镇低保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40%确定,农村低保标准按不低于当地城镇低保标准的60%确定。目前,老城区和萧山、余杭区城镇低保标准为40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300元/人月;5县(市)城镇低保标准为312—32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188—230元/人月。今年6月,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取消乡镇一级低保资金配套的通知》(杭民发[20xx]107号),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乡镇一级不再承担低保配套资金。
三、取得的成效。截止11月底,全市有城乡低保对象48136户、88902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10957户、17639人;农村低保对象37179户、71263人。1-11月份,全市共支出低保金1.65亿元,11月份,全市城镇低保人均补差额为292元,农村低保人均补差额为141元,同比分别增加14.96%和22.61%。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得到了更多实惠、保障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和谐社会和生活品质之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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