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冀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迎接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河北省监察厅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我局立即行动,全面开展自查自查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成立领导组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执法检查,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成立了“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世玺局长;副组长:贾世温、郑宝欣、王生;成员:曹义、王文会、陶音、张治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曹义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组织、统计、上报、督查等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这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二、严格检查,确保实效
我局执法大队及相关科室根据通知要求逐项进行全面细致检查。
1、执法情况。对2011年及2012年上半年全部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认真检查审阅(其中2011年简易程序2件,一般程序7件;2012年一般程序9件)。经查,案卷制作过程严格实行审批制度,结案后立即归档,结案率100%。在执法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建立并完善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相关制度,要求执法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法定程序办案,坚持公平、公正、文明执法,杜绝随意执法、越权执法、以罚代管或罚而不管、滥用职权等行为。
2、案件处罚情况。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罚缴”分离,罚没款全部上缴财政。遇有重大行政处罚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并备案。
3、制度建立方面。我局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投诉受理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并严格按制度组织实施。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确保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在执法过程中未出现绝随意执法、越权执法、以罚代管或罚而不管、滥用职权等行为。
虽然我局各项执法制度完备,行政执法过程中未发生错案及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个别一线执法人员业务学习积累不够。忽视理论学习,工作经验不足。(二)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过于死板,创新意识不够。安于现状,机械的照搬发条,缺乏灵活掌握能力。(三)执法文书的填写制作和案卷材料的整理优待进一步提高和规范。
三、认真分析、整改落实
对照查出的问题,经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落实。
1、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对影响城市市容市貌行为的整治力度,建立长效机制。
2、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切入点,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秉公执法。
3、进一步提高对执法文书的填写和制作水平,切实做好案卷整理工作。要规范书写执法文书,认真整理各自承办的案件,由专人负责审核,做到案卷无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