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

时间:2024-05-31 14:31:39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15篇【经典】

  在现实生活中,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疗机构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15篇【经典】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1

  20xx-20xx年,浙江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连续三年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行动,成效斐然。

  一、行动概况

  自20xx年起,省卫生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行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培训宣贯、依法监督、约谈处罚、记分通报、整改复查等措施,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同时省卫生厅每年组织多种形式的检查:20xx年由厅领导带队检查省级医院,各市卫生局现场观摩检查;20xx年推行市际“推磨式”检查,各市卫生局组队互相检查,省卫生厅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20xx年开展“省查市、市查省级医院”层级检查。

  二、监督情况

  三年行动中,全省共出动28.1859万人次卫生监督员,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4.5289万家次,每年监督覆盖率均100%,共与7.3335万家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发放了10万本《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法律义务书》,对1.0208万家违法法规的医疗机构进行约谈并签署了约谈记录。

  各地开展行动前,纷纷召开会议进行依法执业守护健康行动宣贯和部署;行动中各地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如湖州、衢州、金华、丽水以开展“执法月”形式,由市卫生局组队对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杭州、宁波、绍兴抽调医院院感、护理、医疗质量控制等专家参与联合执法;温州市组织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县际对口检查,相互督导;丽水专题发文表彰行动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及个人。

  三、行政处罚情况

  三年行动中,全省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警告20xx家,处罚4000家,罚款1922.7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28.38万元,并对12户给予暂缓校验,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83家,吊销医务人员执业证书15人,不良执业行为记分10023家。

  行动中查处了违规开展肾移植手术等一批典型案例,并依法加大对大型公立医疗机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仅对省市级医院处罚39家次,罚款18.12万元,不良执业行为记分50家次;有力的规范了医疗机构尤其是大型公立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行为。

  四、行动成效

  经过三年行动的努力,不仅医疗机构的依法管理意识和依法执业情况逐年改善、提高,卫生行政部门在依法管理意识、依法监管机制、依法监管能力方面也有大幅提升。主要表现在:

  1. 医疗机构管理依法管理意识有提升,依法执业情况逐年好转。行动中发现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数量逐年不断减少,且对违法违规问题都能积极主动整改到位。同时,通过对行动开展以来医疗机构行政处罚案件分析发现,医疗机构“原则性”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如“超核准执业范围开展诊疗”、 “放射诊疗设备未经许可”等较严重的违法行为逐年明显减少。

  2.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增强。通过行动强化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依法执业守护健康”专项行动的认识,领导重视程度逐年提升,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案件逐年增多,扭转了以往对公立医疗机构,尤其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只查不罚”的局面。

  3.依法监管机制更加完整、依法监管能力不断增强。初步建立了涵盖医政,疾控,院感,质控等综合执法机制,建立相对统一的监管标准,丰富了省市区联动、层级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监管形式;同时医疗卫生执法能力也不断提升,尤其是对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技术”等操作技术性行为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不敢查到不仅敢查、而且能查出问题并依法查处。

  五、下一步工作

  1.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管成果

  根据新一轮医改提出“到20xx年,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的改革目标和“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点任务,依法执业作为行医的基本准则,不仅需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严格遵守,更需要卫生行政部门的强有力监督来保障群众的就医安全,今后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行动要不断继续深入开展。

  2.进一步完善依法执业监管机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切实落实对医疗机构的依法监管责任,建立综合监管机制,实施医疗机构许可预防性审查制度,严把医疗机构许可校验综合审查制度,进一步推进依法执业监管向纵深发展。

  3.进一步提升依法执业监管能力

  各地要加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通过执法理论系统培训、实践基地培训、带教进修学习、技能大比武等方式,全面提升依法执业监管能力。同时要导入行业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医疗质量质控中心、医学会、护理学会等技术支撑作用;此外还要创新信息化监管方式,建立依法执业监管信息系统,逐步推进医疗废物、消毒院感控制等实施在线监控,提高监管时效性和实效性。

  根据《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我院对20xx年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管理组织健全

  院领导高度重视我院药品管理工作,成立了医院药事管理小组和药物治疗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指导本院药品的采购、审批工作,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药剂科具体负责药品调配、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各岗位建立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并认真执行。

  二、加强管理,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和药剂工作制度。

  医院建立健全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药剂科工作制度》、《药房配方查对制度》、《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药品养护工作制度》、《药剂人员岗位职责》等一批管理制度,通过制度的建设,医院对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剂工作的管理有了较好的提升。

  三、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提高人员专业素质。

  医院每月都组织职工进行业务学习,学习药事法规和药学专业知识,并进行相关的考核测试,并建立培训档案,进一步提高了职工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

  四、加强药品的管理工作,注重药品质量。

  严格执行上级管理部门关于药品采购的管理规定, 我院的药品采购是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药品采购目录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城镇医疗保险目录》、《新农合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及结合临床实际使用确定,并经医院药事管理小组与药物治疗学管理小组审核通过,院领导批准,由药剂科按照采购目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按中标价采购中标药品。 建立供货单位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

  格的企业采购合格药品。我院严格按照上级卫生管理部门和药监部门的管理规定,从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中标药品经营企业广西健一药业采购购进药械。备案了药品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 》、《GSP认证证书 》、销售人员的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签订了药品质量保证合同。 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药品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相关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制度、处方的调配及处方管理制度、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等。 购进的特殊管理药品按规定管理,专库存放,设有防盗、监控设施,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专账记录,账物相符。 购进的药品有供货单位的合法税票及详细清单,清单上载明药品通用名称、生产厂商、批号、规格、数量、价格等内容,执行进货验收制度,购进药品双人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验收记录。药品验收记录包括药品通用名称、生产厂商、规格、剂型、批号、有效期、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进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内容。药品、器械购进验收记录,领用记录完整,发放人、领用人双签名负责,记录在案可查。实行药品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在管理系统示警,报各使用科室进行促用。 药房、药库每日对药品进行巡查与养护,每月进行一次药品、药械的过期报损、霉坏变质报损工作,办理好报损报批手续和销毁报批手续,作好销毁记录,销毁人、监督人双签名,全年共报损过期药品11批次。药房、药库都安装了空调设备进行温湿度调控、有冰箱贮藏相关药品,药品都能按照贮藏要求贮存。

  五、加强药房的管理工作。

  按照药房规范化建设要求摆放药品,区域定位标志明显、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单独存放、每日对陈列的药品进行养护,监测温湿度,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由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处方的审核、调配工作。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调配、发药 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调配处方时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确保发出药品的准确无误。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对有疑问、配伍禁忌、超剂量处方应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审核与调配人员均在处方上签字。 严格执行处方管理的相关规定,处方开具当日有效,处方药品剂量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特殊药品应严格使用专用处方,药品处方保存2年。 每年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未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身体健康。

  六、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20xx年我院共向药监部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8例、药械不良反应1例、药物滥用50例。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2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积极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医疗安全,加强医疗废弃物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就医安全,在20xx年我县以着力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为工作目的,通过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报健康”行动、公立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等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水平,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现状

  我县目前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4家,其中县属医疗卫生机构5家(包括3家县属医疗机构和2家公共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7家,村卫生室17家,个体诊所1家,学校、企业医务室5家。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卫技人员共448名,其中执业医师132名,执业助理医师33名,乡村医生21名,执业护士139名,药剂人员39名,医技检验人员29名,其他卫技人员55人。辖区内有医疗废物集中处Z单位1家,主要负责本岛内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集中处Z,其余乡镇医疗机构废物自行焚烧处Z。7家乡镇卫生院中医疗废物管理达到规范级指标的共6家,规范率为85。71%。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认识,落实监管职责

  我县历来重视对医疗市场秩序的维护和监管,县政府、卫生局两级领导紧密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点,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作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根据省、市下达的工作要求,由局医政科、疾控监督科和卫生监督所紧密合作,齐抓共管,切实落实监管职责。

  (二)强化监管,规范执业行为

  在日常监管中,我县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作为监管重点对象,以医疗机构

  许可证管理、人员依法执业情况、医疗广告发布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通过严把许可校验、强化医务人员法制意识等方式方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一是严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校验关。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年审校验时,将医疗机构开设诊疗科目是否与核准科目相符,名称与核准名称是否一致,医护人员是否持证执业等作为审核关键要素,发现有违规违法现象的一律不予校验。二是加强对医护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依法执业意识。一方面对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医疗机构内部对医护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医疗机构整体法制意识。三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非法、违法行医行为进行及时查处。特别是对聘用非卫技人员、跨专业执业、开设未核准诊疗科目等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四是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县中小型医疗机构执业分级监管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目前除县属4家医疗机构外,应开展依法执业分级监管的中小型医疗机构共31家。已开展31家,量化分级实施率100%,其中2家为规范级,29家为合格级。

  (三)注重实效,推进医废处Z规范化建设

  我局积极从我县实际出发,注重实效,采取监督执法与加强整改相结合的原则,逐步规范我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处Z行为。一是重点加强了对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处Z的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监督乡镇卫生院落实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规范分类收集和运送程序,规范建设医疗废物的.暂时储存设施、设备。杜绝医疗废物的随意流失、泄露和扩散现象。二是对县属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Z等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对医疗废物集中处Z单位加强指导和监管。对医疗废物集中处Z单位的处Z能力进行评估,全面掌握处Z设施建立和运行情况。

  (四)加强自查自改,落实整改要求

  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情况,在市卫生局上半年督查后,及时召集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各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根据督查发现的问题,共同商讨整改

  方案,落实各项整改责任,明确了以卫生局督查整改、卫生监督所指导整改、医疗机构落实整改的任务要求。一是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流程,完善台账资料。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流程及规章制度,且制度、流程在相应的诊室上墙明示,使医务人员工作有章可循,操作有据可依,加强了医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卫生安全意识,切实落实“定人、定岗、定职责”的三定原则。完善医疗废物交接登记、院感防控监测登记、医疗器械消毒登记、医务人员院感防控知识培训记录等台帐资料,对格式不正确、登记不详细的登记表格进行修改,做到每项工作均有记录。二是现场指导整改,及时跟踪整改进程。

  根据市卫生局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督查情况的通报以及督查组现场检查整改意见,我局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逐项督促整改。县卫生监督所承担指导整改职责,依据《执业医师法》、《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Z规范》、《发热门诊设Z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到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指导。在医疗机构现有条件下,充分利用可利用的人力、物力资源,与医疗机构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跟踪整改进程。至目前,相关医疗机构已完善了部分设施设备,如县中医院已将注册地址与执业地址不符的医务人员进行重新注册,对医疗废物处Z加强管理,规范院内医疗废物运转流程,暂存处警示标示进行改正,增设暂存处防蝇设施,建立医疗废物应急预案;县人民医院加强了对内镜室、口腔科的消毒管理,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院感防控知识培训,对消毒供应室进行整改,设Z污染区与清洁区之间的缓冲区,安装防尘防蝇设施。

  (五)转变监管模式,落实不良行为记分管理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县充分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开展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认真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制定我县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内容。二是落实职责,明确分工。县卫生

  局确定县卫生监督所作为县属医疗机构的记分管理具体部门,及时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和记分情况上报县卫生局医政科,由县卫生局定期向社会公布。做好信息的上下沟通、收集、报告等工作。县卫生局相关科室、县卫生监督所按照责任分工实施医疗质量管理、监督执法。三是加强监管,促进提高。县卫生局相关科室、卫生监督所将采取日常监管、专项督查、暗访、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对医疗机构进行随机监督检查,并将记分管理将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校验的重要依据,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作为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必须提交的材料之一。通过监管,提高医疗机构的质量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经过开展系列整治和有效监管,使我县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医疗废物规范处Z情况得到进一步规范。但是因为人员编制、工作经费、交通等原因,还是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是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执业护士人数不足,个别乡镇卫生院还是存在“一人多用”跨专业执业的现象。二是医疗机构对医护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和次数不够,医护人员法制意识需要提高。三是县内医疗废物集中处Z单位虽然持有经营许可证,但许可项目中不包括医疗废物处Z。集中处Z单位焚烧炉趋于老化,对处Z能力带来一定影响。四是本岛以外的乡镇卫生院由于交通不方便,医疗废物不能集中处Z,各乡镇卫生院自行焚烧销毁处Z不规范,如医疗废物产生量少,存在暂存日期超过两天的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自觉性,落实院感防控和传染病防治相应措施。

  (二)进一步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三)坚持标本兼治,着力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结合《浙

  江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探索对医疗机构的长效监管模式。

  (四)维护医疗市场秩序,加大对有证医疗单位的监管力度,对中小型医疗机构根据已评定的量化分级等级,实行分类监管。

  (五)加强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通过各种形式扩大投诉举报电话知晓率,形成全社会对医疗机构监管氛围。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3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使用,维护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储存、使用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医疗机构,是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对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按照医院类和非医院类进行监督管理。医院类医疗机构包括各类医院、妇幼保健院和规模较大的卫生院。规模较大的卫生院的具体标准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四条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和合理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有关事项的监督管理。

  工商、价格、质量技术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使用负全面责任。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其规模和管理需要,设置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组织或者配备管理人员,建立管理制度,明确并落实职责。

  第二章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与储存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对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查验:

  (一)从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采购药品、医疗器械的,应当查验《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

  (二)从药品批发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首次采购药品、医疗器械的,应当查验《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

  (三)采购进口药品,应当查验药品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和进口检验质量报告书;采购进口医疗器械,应当查验医疗器械进口注册证书,有进口质量检验要求的,应当同时查验进口检验质量报告书。

  第八条医疗机构对购进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应当逐批进行验收,并作记录。

  医疗机构接受捐助、赠送药品和医疗器械,从其他医疗机构调入急救需要药品和医疗器械,或者从药品零售企业直接购进急救需要药品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进行验收,并作记录。

  第九条药品验收记录应当包括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进价格、购货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内容。

  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进价格、购货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内容;有灭菌批号、有效期的,应当记录灭菌批号、有效期;医疗仪器、设备的验收记录还应当包括相关配置和技术性指标。

  验收记录由验收人员签字或者盖章后,归档保存。验收记录以及相关凭证应当至少保存3年;有产品有效期的,应当保存至超过产品有效期1年。

  第十条村卫生室(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医疗机构从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企业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医疗机构代为采购。委托采购协议应当向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鼓励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直接向医疗机构配送药品、医疗器械。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与其规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药房(药库)应当与生活、办公和医疗区域分开,并具备必要的避光、通风、防虫、防鼠条件以及温度、湿度控制设备。

  医院类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储存药品、医疗器械的冷库(柜)、阴凉库。非医院类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需要设置冷库(柜)、阴凉库,并尽可能缩短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存期限。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标明的储存条件存放药品、医疗器械,并监测和记录储存区域的温度、湿度。

  医疗机构储存药品、医疗器械实行色标管理,分类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应当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过期、变质、失效等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应当放置在不合格库(区)。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每月对药品、医疗器械进行检查与养护,对储存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并建立相应的养护档案。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出库复核制度。过期、变质、失效、国家明令淘汰以及其他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不得出库使用。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需要在急诊室、病区护士站等场所临时储存药品、医疗器械的,应当配备药品、医疗器械储存专柜。对需要冷藏的药品、医疗器械,应当配备相应设备。

  第三章药品、医疗器械的使用规范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凭本单位的用药处方向就诊者提供药品,凭本单位的医学证明文件或者根据诊疗需要向就诊者提供医疗器械或者医疗器械服务。

  第十七条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取得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除开具中药汤剂处方外,应当在《xx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开具用药处方。

  第十八条用药处方应当按照诊疗规范要求开具,并用中文载明临床诊断,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内容。中药饮片、医院制剂应当使用经正式批准的药剂名称。

  处方应当书写规范,字迹清楚。就诊者要求提供纸质处方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不得拒绝。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在儿童用药处方上设置明显标志,并对儿童用药处方进行专门管理。

  儿童用药处方中使用成人药品的,应当符合药品说明书中儿童用药的相关要求,并充分考虑儿童的生理特点、药物功能在年龄上存在的特异性和差异性。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审核处方人员,应当具有药士、中药士以上药学技术职称;调配处方人员,应当具有药士、中药士以上药学技术职称或者药学、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村卫生室(所)的从业人员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药学专业知识培训合格,可以从事村卫生室(所)的`处方审核和调配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村卫生室(所)从业人员的药学专业知识培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由同级人民政府承担。

  第二十一条审核处方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审核处方人员认为处方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认为处方存在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配,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按照有关规定书面报告。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用于调配药品的工具、设施、包装用品以及调配药品、集中输液的区域,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配制输液的区域应当相对隔离,并符合相应洁净要求。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诊疗规范的要求配发药品,并在交付药品时提供用药指导。配发儿童使用药品的,应当详细说明服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医疗器械。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对已经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作出记录。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并督促使用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使用技术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医疗仪器、设备。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仪器、设备以及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使用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培训、考核情况应当形成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仪器、设备维护和安全检测制度,维护情况和安全检测结果应当形成记录,并存档备查。

  列入国家强制计量范围的医疗器械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使用列入国家重点监管目录的植入性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应当登记使用者情况,手术日期,手术医师姓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商、生产批号(出厂编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供货单位等信息。

  第二十八条依法取得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资格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试验用药物、医疗器械的接收、储存、养护、分发、使用以及退回工作,并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不得扩大使用范围。

  第二十九条医院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正常使用控制制度,按月度对本单位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发现药品、医疗器械的使用量、使用金额、使用频率异常的,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合理性分析,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统计情况、分析结果以及所采取的措施应当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条医院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评估制度,按不少于5%的比例,每月对处方进行抽查,并进行合理性评估;发现处方存在违规用药、滥用药物、不合理用药情况的,应当责令处方医师改正,并作为不良记录记入医师考核档案。评估、处理情况应当形成记录,存档备查。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规定,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监测和报告工作。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良后果扩大,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

  医疗机构不得瞒报、缓报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发生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事故的,应当依照有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后果扩大。

  医疗机构不得瞒报、缓报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安全事故。

  第三十三条对不合格或者质量可疑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应当停止使用,就地封存,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前,医疗机构不得自行退货、换货和销毁。

  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如实公布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的价格,并向就诊者如实提供药品、医疗器械使用价格清单,清单中的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药品通用名称。

  就诊者对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的价格有异议的,有权向医疗机构询问,医疗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

  第三十五条医疗广告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医疗机构不得利用医疗广告进行药品、医疗器械宣传和推荐。

  医疗机构、广告者不得利用新闻报道、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等形式对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或者变相进行广告宣传和推荐。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等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对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要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等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形成联合检查机制。

  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形成书面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监督检查活动不得妨碍医疗机构正常诊疗,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检查单位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医疗机构应当如实提供与被检查事项有关的物品和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第三十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医院类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对非医院类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得少于1次。

  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类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正常使用控制制度、处方评估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

  第三十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督检查的需要,可以对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进行抽查检验。抽查检验应当按照规定抽样,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九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中,应当包括对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结果。

  质量抽查检验结果的异议、复验程序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或者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事故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及时进行处置。

  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不得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使用过程中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不得假借赞助、捐赠、技术开发等名义收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或者其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医疗机构的负责人、采购人员、医师等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或者其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第四十二条医师不得利用工作便利,索取或者收受就诊者财物,不得要求或者变相要求就诊者向其指定的单位和个人直接购买药品、医疗器械,以牟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十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等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和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收到投诉和举报后,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将处理情况回复投诉人、举报人,并对投诉人、举报人的情况予以保密。

  第四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对医疗机构、广告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行为,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发现医疗机构、广告者有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并书面告知或者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查处情况书面告知移送单位。

  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每年度对本辖区内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处罚和处分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实施监督检查、抽查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向社会公布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结果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布和处理投诉和举报的;

  (四)未按照本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查处、移送以及对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进行综合评估的;

  (五)有其他、、行为的。

  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对药品、医疗器械进行进货查验的;

  (二)未依照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对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作出验收记录的;

  (三)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储存、养护药品、医疗器械的;

  (四)未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使用人员上岗培训制度以及维护和安全检测制度的;

  (五)未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进行登记的。

  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

  (二)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开具、审核、调配处方,配发药品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向就诊者提供价格清单,或者对就诊者的询问未及时作出答复的。

  第四十九条医院类医疗机构未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建立并执行药品、医疗器械非正常使用控制制度和处方评估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继续使用不合格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继续使用质量可疑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可根据情节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不合格或者质量可疑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自行退货、换货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追回,可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医疗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医师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实施处罚。

  第五十二条医疗机构瞒报、缓报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可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权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十三条医疗机构瞒报、缓报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安全事故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可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权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十四条医疗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公布药品、医疗器械价格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就诊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对医疗机构使用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疫苗的监督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4

  为了贯彻实施好卫计委发布的关于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的实施意见,我院对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进行了一次自查自纠,具体情况如下:

  一、领导的重视

  自卫计委有相关发文发到卫生院后,我院院长立马召开领导会议,对于如何开展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进行了研究,并成立了领导小组。之后领导小组成员对各科室医务人员开展相关会议,让全体医务人员对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做了一定的了解,方便了卫生院日后对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的开展。

  二、制度的建设

  我院根据卫计委医政科发文,结合我院的现实情况制定了卫生院的《低收入农户首选药品目录》、《低收入农户首选检验检查项目目录》、《低收入农户“三合理”优惠措施》、《低收入农户医疗救助工作实施细则》和《贵重药品审批制度》等。这些制度规定了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的对象,明确了这些用户可以享受的相关优惠,并在收费处、药房进行了公示,让低收入农户对自己能够享受的优惠有了基本了解。

  三、措施的落实

  我院在门诊收费处设立了“低收入农户医疗救助服务窗口”,张贴了明显的标识,在收费处、药房进行了公示,公开低收入农户相关优惠、减免项目、政策等。

  我院在门诊收费处安装了低收入农户身份信息自动识别软件系统,低收入农户就诊时刷本人有效身份证就能确认身份,系统自动减免相关费用,免去手工操作带来的诸多繁琐程序和报销审批手续,既方便了低收入农户,又提高了救助工作效率。

  我院对相关低收入农户进行了家庭签约服务,依托我院健康服务团队为服务范围内的低收入农户建立健康档案,并确保健康档案的及时更新和动态管理。

  我院认真做好医疗救助情况登记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相关台账资料,按月及时上报《医疗精准扶贫帮困(低收入农户医疗救助)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

  四、存在的'问题

  在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开展期间,我院和辖区内新纪元村卫生室没有做好相关对接,没有及时收集到新纪元村卫生室的低收入农户的相关信息,没有统计到其每月的救助信息。

  我院基本公共卫生相关部门没有对签了家庭签约服务的低收入农户家庭进行上门随访,建立了健康档案但是没有具体统计,不能确定签了家庭签约服务的低收入农户的具体总数。

  五、整改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院会及时进行整改。首先我院会和辖区内村卫生室做好对接,按时收集相关信息,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再者会和基本公共卫生相关部门做好对接,要求其对家庭签约服务的低收入农户认真建档,及时随访,真正为低收入农户带去帮助。最后我院会更加重视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努力做好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5

  一、宣传《社会保险法》情况

  通过多角度、多层次、多视点地宣传《社会保险法》,把法律内容普及到各类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中去,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学习、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的积极性,确保贯彻落实到位;同时扩大了群众的知晓度、提高了的群众参与度,有效地促进了我县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扩面工作。一是通过印发宣传单、播发电视游字广告、刊编宣传栏、开展大型户外咨询活动、举办培训班、发送手机短信、开通咨询热线发布政策等方式,做好《社会保险法》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宣传,如: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宣传单1.5万余份、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宣传单2万余份,邮寄未成年人参保宣传新年贺卡1.2万张等;二是组织《社会保险法》宣传队,出动宣传车深入全县18个乡镇、社区进行宣传,并不定期在全县主要集镇利用“圩日”进行现场咨询、释疑解惑;三是通过省、市、县新闻媒体,结合身边人、身边事的典型事例进行宣传,如:工人报、手机报以《彰显更多民生关怀》为题,报道了我县尹某因工伤死亡供养亲属获88万元补助金的事例,在全县引起了一定的反响。

  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督促引导用人单位参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及时足额缴纳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依法集中组织开展扩面征缴,让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覆盖民生的各个角落。xx年7月1日施行《社会保险法》后,在已实现高覆盖的基础上,努力做到应保尽保(详见表一)。xx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367家,xx年6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422家,新增参保单位55家。

  加强了农民工的参保工作。《社会保险法》第23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参加职工医保的对象没有界定必须是“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法》实施后,我县农民工参保人数达到8693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923人、工伤保险6770人。

  三、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

  医疗、生育保险基金健康运行,统筹资金使用率达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到了年年有结余(详见表二)。

  工伤保险基金收不抵支。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险法》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二是《社会保险法》增加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项目。将工伤预防费用增列为基金支出项目;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改由基金支付;三是我县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多为高风险行业,这些行业伤残事故率高,一旦发生多起工亡事故则面临巨大支付压力。收支情况见表三。

  四、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情况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几年来,虽然全县工业经济发展迅速,但和先进县市区相比,经济总量依然偏小,人均收入相对较低,因而直接影响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提高和征缴总额的增幅。部分行业、企业在《社会保险法》实施过程中有抵触情绪,态度不够积极,甚至存在不参保、不缴费等违法行为;少数群众虽已参保但尚未缴费或缴费不及时,给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带来很大压力。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法》实施至今,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深入开展。社会保险工作制度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镇村服务平台建设不适应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的实际需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经办机构服务情况

  打破陈规创新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贴心、安全的人性化服务。

  邮寄申报――方便体弱多病、行动不便、居处偏避和异地安置的参保居民申报医保业务,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申报材料邮寄到县医保局。县医保局收到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后,根据补偿对象提供的银行账号将补偿金通过网银到账。

  网络核算――患者出院时通过“市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刷卡就医实时结算,超过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部分的医疗费用,经过系统核算后直接转入大病医疗保险理赔数据库,承保大病医保的商业保险公司,凭医保局出具的.结算单理赔。

  网银报账――异地安置、统筹区域外就诊不能刷卡报账的参保人,在报销医药费用时,不需前往县医保经办大厅,只须将住院发票等相关报账资料的原件邮寄过来,工作人员经过规范的报账流程办理后,一周内,报销的医药费就可通过网银到账。

  刷卡就医实时结算――在市内,我县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行刷卡消费,患者只缴纳本人应负担的医疗费。如参保患者需更换定点医院,向医保局提出申请并获批准后即可更换。

  “两定”机构管理进一步加强。采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方式,对28家定点医疗机构及15家定点零售药店的稽核,重点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冒名住院、挂床住院、分解住院次数、假报虚报单病种、违规结算等情况进行专项稽核;重点查处定点零售药店违反医保政策规定,刷医保卡销售化妆品、生活用品、食品、家用电器等非医疗用品的情况。

  六、医保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市医疗保险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打造“管理下移、服务前移”的医保经办新模式,医保经办网络不断向乡镇、社区延伸。我局一是采取与定点医院、药店等服务机构平台对接的方法,定点一个服务机构就落户一个“市医疗保险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终端,实现实时、有效的双平台对接;二是以中心乡镇、重点社区和矿区为基础,逐步向周边延伸辐射,让平台为更多的参保群众服务实现效能最大化;三是降低乡镇卫生院搭建平台的安装、运行成本,免费提供医保读卡器、安装医保程序和免收网络维护费;四是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上岗、在岗免费培训,提升业务技能。

  目前,一个以县医保经办大厅、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金龙药店等7个县级经办机构、定点服务机构为支柱,以中心乡镇、重点社区、重点矿区等36个基层定点服务机构为基础的三级医保信息网络平台,已成功搭建并正常运行。三级医保信息网络平台给群众带去了三大实惠:一是刷卡就医实时结算,既缓解了县级经办机构压力又为医保患者提供了方便;二是合理引导医保患者“小病基层治疗、大病进县医院”的就医流向,提高了医保基金的科学使用程度;三是在基层医院就近住院、健康体检,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医保患者的经济负担。

  七、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档案管理情况

  《社会保险法》第74条第二款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我局的档案管理工作成绩显著。

  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1名,兼职档案员5名。业务档案分为参保类、待遇类、工伤生育类、财务统计类等4大类。目前,全局已入库档案共673卷,合计总件数7.14万件。库房达到“九防”要求。档案管理效益初步显现,先后为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信息服务、出具各种证明96次,年均接待查阅档案人员49人次。档案管理工作在省里争得荣誉,xx年2月被省人社厅、省档案局授予“全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优秀单位”称号,今年5月又被省社保档案达标验收领导小组授予“xx-xx年全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我局利用“省社保业务档案网络管理系统”,设置建立了模拟库房,在档案资料真实上架的同时,对系统数据档案进行“系统”上架,完全做到档案索引计算机模拟操作,实现从医保档案采集、分类、组卷、整理、打印编目、审核、入库、库房管理和利用等全过程的计算机管理。前台工作人员只需进入系统内网就可查阅陈旧业务信息,虚拟库房索引功能更方便了查询功能的应用。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6

  一、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基本情况

  (一)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制定了医疗质量及安全管理方案与考核标准,健全完善各项医疗管理制度职责,定期进行督查。设立专科和专业疾病的诊治流程,特别是有创检查和治疗(如介入性诊疗操作的流程),严格按照流程和诊治指南开展临床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加强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教育,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

  通过各种学习形式,对科室成员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加强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培训和考核。

  (三)健全了防范医疗事故纠纷,防范非医疗纠纷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的预案,建立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机制。

  (四)在护士管理方面,能严格的按照《护士条例》规定实施护理管理工作组织护理人员认真学习《护士条例》,确保做到知法、守法、依法执业。(五)根据国家《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任务要求,加强了对院感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医院感染控制和消毒隔离意识。

  二、切实加强护理安全质量教育

  (一)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大力倡导变被动为主动思想。

  (二)明确岗位职责,总结经验,建立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提高护理工作水平。

  (三)加强护理“三基”的学习考核。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及理论知识,加强新业务新技术的学习。

  (四)严格执行医嘱执行制度,加大督查力度。(五)加强无菌操作规程的.培训,加强无菌物品的管理。(六)落实各项制度,加强医患沟通增进医患理解以及认真落实各种知情同意书的签署。

  三、存在的不足

  (一)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有些不到位。

  (二)病历书写及护理文书存在缺陷。

  (三)医疗纠纷预防处理机制有待完善。

  (四)护理管理方面有待改进。

  四、具体的整改措施

  (一)认真贯彻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核心制度进行强化培训,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障方案考核各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以医疗质量管理为核心,以严格执行各项医疗制度、措施、规程为重点,抓好病历质量,基础医疗质量和医疗操作规范。并开展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反复强化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利用晨会和平时业务学习时间进行法律知识与防范医疗案例的讲课,并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议。

  (二)建立和完善医疗废物处理管理、院内感染和消毒管理、废物泄露处理方案等有关规章制度。对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等进行完整记录,定期开展消毒效果监测。加强院内感染监管,认真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医院感染管理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医院感染病例的监测、消毒灭菌监测和医院感染报告制度,持续改进医院感染控制管理。

  (二)加强临床合理用药,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加强处方管理,落实处方点评制度,保障合理用药。

  (三)加强病案监管。建立健全病例全程质量监控、评价、反馈制度,重点加强运行病例的实时监控与管理,提高病历书写规范。参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对医务人员进行病历书写培训,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规范书写病历。

  (四)建立医疗纠纷防范机制和处理机制,完善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和妥善解决医疗纠纷,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各专项整治拖拉,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的要追究责任。落实医疗安全责任制。按照安全工作“从上到下,一级抓一级,从下到上一级保一级”的原则,层层落实,具体到人。做到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完善专项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如各类导管脱落、患者跌倒、褥疮等。能够运用对不良事件评价结果,改进相应的运用机制与工作流程,工作制度。

  (五)严格按照《护士条例》规定实施护理管理工作、制定及安全的护理工作制度、岗位制度、护理常规、操作规程等,并保证实施。制定并落实护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规范临床执业行为。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根据护士完成临床护理工作的数量,质量以及住院患者满意度,将考核结果和护士评优评先相结合。建立完善的护理管理组织体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职责明确。

  根据×××市卫生局《×××市xx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卫医发〔20xx〕15号)的工作要求,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卫生院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卫生院高度重视,由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开展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自查领导小组

  于4月19日召开了医疗机构整顿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市xx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全院医务人员开展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把《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规范》等规范和学习列入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中。成立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就卫生院规范依法执业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开展自查自纠。

  二、坚持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范围

  1、卫生院各科室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范围》从事执业活动,无超诊疗科目行医现象。

  2、卫生院现有工作人员48人,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13人,执业护士14人、药剂师6人、医学影像技术人员2人、检验技术人员1人,严格无证及非卫生技术人员单独从事医疗活动。

  3、卫生院会诊严格按《医疗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4、没有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5、取缔未经许可擅自开设的口腔科门诊。

  6、规范医疗文书的书写与管理,医疗文书及时、准确、完整、规范。病历、处方、护理记录必须照卫生部制定的《病历书写基本规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得随意变更格式或简化项目、内容、不得延误完成时间。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进行规范书

  三、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

  ×××卫生院全部药品均为国家基本药物,辖区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药品供应由医院统一网上采购配发,实行零差率销售,无假劣、过期、失效药品。

  四、落实消毒隔离制度,杜绝感染事故发生

  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杜绝医疗用品复用。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并建立记录。严格落实医院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进行无害化消毒、焚化处理,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

  总之卫生院对规范执业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为提高医疗质量打下扎实的基础。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7

  一年来,我诊所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做到依法执业,为群众提供优良的医疗服务。

  一、我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执业科目是科,在开展诊疗活动中,能够严格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没有超范围行医,没有违法开展静脉用药。

  二、诊所现有执业医师人,执业护士人,已经办理执业注册手续,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三、能够按照规定使用医疗文书,配备有门诊日志、处方、门诊病历、转诊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消毒登记本、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毁形登记本和收费票据等,对就诊病人进行登记,书写门诊病历,用药开具有处方。

  四、加强自身药品采购和保管工作,使用的药品全部从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购进药品有票据。不向非法企业和个人购买药品,不使用假冒伪劣药品和过期、变质药品,确保临床医疗用药安全。

  五、诊所自行处理医疗废物,定期定点将医疗废物拿到野外偏僻处焚烧处理(如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回收处理,前面文字则改为“诊所医疗废物交由××公司集中回收处理,双方签订有《医疗废物回收处理合同╱协议》,每两天交接一次医疗废物),有医疗废物处理登记本,对医疗废物处理情况进行登记。

  六、能够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卫生知识宣教活动,结合日常诊疗工作,向患者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上级下发的卫生知识宣传资料,能够张贴在诊所进行宣传。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爱国卫生运动,平时做到经常打扫诊所内外环境卫生,保持诊所环境整洁。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8

  本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临近期满,根据《陕西省医疗机构校验办法》,特申请医疗机构执业校验及换证。现将本单位的执业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建设情况及业务开展情况

  本村卫生室为集体所有制形式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占地面积xx m,其中建筑面积为xx m。现共有乡村医生X人,执业登记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未设开放病床,年门诊诊疗人次约xxxx人。

  二、依法执业及医疗机构管理情况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按规定办理及定期校验执业许可证、乡村医生执业证等各种执业证书,不聘用非专业人员从事医疗业务工作,无无证上岗、非法行医等行为。使用的设备、药品、试剂、医用卫生材料符合要求,无过期或劣质物品。

  三、加强管理,保障医疗质量

  1.卫生技术人员及诊疗科目较去年无改变,人员职责明确,管理到位。本单位未配备大型医疗设备,诊室、药房等建筑布局及就诊流程合理,符合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安全工作做22

  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我村卫生室全年没有出现过安全事故。

  2.严格执行各种医疗操作规程,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源头上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20xx年全年我村卫生室未发生医疗事故及纠纷。

  四、完善制度,加强落实,强化医德医风建设。

  村卫生室深入开展行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完善医疗服务行为管理制度和规范,提高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增强执业技能,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做好辖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度建设。

  综上所述,我村卫生室能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行医,规范执业,执业活动符合执业校验标准。由于我村卫生室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各项工作肯定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为此我们会不断加以完善,促使我单位对辖区内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及基本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9

  一、指导思想

  根据xx县新农合办公室通知精神,结合本镇的实际,为确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镇村一体化管理办法、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确保新农合资金安全运行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原则

  1、自查自纠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自查自纠由xx镇分管领导及合管办人员组织实施,对全镇的所有卫生室进行全面的督查。

  2、查摆问题与学习教肓相结合通过对群众走访和调查督导,查摆梳理出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分析原因,开展政策学习、思想教肓,增强镇村医生执行新农合政策的自觉性。

  3、整改规范与建章立制相结合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按政策规定规范操作、规范运行。在此基础上,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要求,按章办事,使新农合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三、实现目标

  通过自查自纠和整改,使我镇的`新农合工作走向正规化,真正做到在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的情况下,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把追求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切实改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医药费用,让群众满意,让党和政府放心。

  四、方法与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对全镇16个村卫生室进行全面的自查。

  2、全面整改阶段。结合全镇查出的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并限期纠正。

  3、总结阶段。将全镇的自查自纠的整改结果以书面材料向县合管办汇报。

  五、整改重点

  1、是否严格执行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能否确保处方的真实性、唯一性,检查药品费用是否合理。

  2、是否严格执行《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

  3、走访群众,调查是否有乱收费的现象,在就诊中是否清楚减免比例。

  4、检查镇村医生的原始报销单据与群众的证内书写是否一致。

  5、检查镇村医生的库存药品是否执行药品统一配送规定。

  六、具体要求

  1、要高度重视。新农合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涉及到我镇一万多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在自查自纠和整改中要严格认真,确保能够查出问题、解决问题。

  2、要精心组织。此次整改规范,是我镇合管办自我要求、自我加强,解决我镇新农合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重在举措。要立足自身、查找问题、解决问题,力争使问题发现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萌芽状态。

  3、要严明纪。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一项严肃的工作,我们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认真组织开展,凡包庇掩盖、不认真整改,以后暴露问题的,将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10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我XX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我XX召开了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严密部署。会上,成立了由XX任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各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严格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自查基本情况

  (一)机构自查情况:单位全称为“XX”,位于XX;法人代表:XX;主要负责人:XX。具有XX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我XX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行了严格管理,从未进行过涂改、买卖、转让、租借。诊疗科目有外科、内科、中医科、妇科、检验科、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口腔科等。

  (二)人员自查情况:我XX现有主治医师XX名,主管药剂师6名,检验师1名,主管护师名,护师8名,技师(放射)3名。我院从未多范围注册开展执业活动或非法出具过《医学证明书》;从未使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或一证多地点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所属医护人员均挂牌上岗。

  (三)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四)院内交叉感染管理情况:建立和完善了医疗废物处理管理、院内感染和消毒管理、废物泄漏处理方案等有关规章制度,有专人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等进行完整记录,定期对重点科室和部位开展消毒效果监测,配制的消毒液标签标识清晰、完整、规范。

  (五)固体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进行了密闭、防刺,污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医疗废物运输转送为专人负责并有签字记录。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情况: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由医疗垃圾处理站收集,进行无害化消毒、焚化处理,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所有操作人员均进行过培训,并具有专用防护设施设备。

  (七)疫情管理报告情况:我XX建立了严格的疫情管理及上报制度,规定了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簿内容完整,疫情报告卡填写规范,疫情报告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处理,无漏报或迟报情况发生。

  (八)药品管理自查情况:经查我XX从未购买及使用过假劣、过期、失效以及违禁药品。

  三、存在不足

  一是由于经费不足,有些医疗设备得不到及时维护或更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业务的深入开展,发展的后劲不足;二是人员紧张,工作量大,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的机会不多,知识更新的周期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水平向更高层次提高等。

  四、今后努力方向

  我XX一定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强化管理措施,优化人员素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

XX

  2010年5月20日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11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薛城区2015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我们召开了医疗机构整顿工作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严密部署。会上,成立了自查领导小组,各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薛城区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实施方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基本情况

  (一)机构自查情况: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薛城区中医院延伸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辖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个行政村卫生室,服务临城街道10万城乡居民。所有机构均按要求办理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规定的范围开展执业活动。

  (二)人员自查情况: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工作人员76人,副主任医师1名,主治医师7名,执业医师12名(含助理医师),主管护师6名,护师24名。我院从未多范围注册开展执业活动或非法出具过《医学证明书》;从未使用

  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或一证多地点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所属医护人员均挂牌上岗,并在大厅内设立了监督栏对外公开。

  (三)重视医疗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参照病历管理规定,完善门诊登记制度,规范门诊登记。加强处方的管理与使用,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

  (四)院内交叉感染管理情况:成立有院内交叉感染管理领导小组,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了医疗废物处理管理、院内感染和消毒管理、废物泄漏处理方案等有关规章制度,有专人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等进行完整记录,定期对重点科室和部位开展消毒效果监测,配制的消毒液标签标识清晰、完整、规范。

  (五)固体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进行了密闭、防刺,污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医疗废物运输转送为专人负责并有签字记录。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情况: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由医疗垃圾处理站收集,

  进行无害化消毒、焚化处理,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所有操作人员均进行过培训,并具有专用防护设施设备。

  (七)疫情管理报告情况: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了严格的疫情管理及上报制度,规定了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簿内容完整,疫情报告卡填写规范,疫情报告每月开展自查,无漏报或迟报情况发生。

  (八)药品管理自查情况: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所辖服务站和卫生室药品供应由社区中心统一网上采购配发,全部零差率销售,从未使用过假劣、过期、失效以及违禁药品。

  三、存在不足

  (一)、由于政府投入不足,有些医疗设备未能配备或得不到及时维护与更新,阻碍了相关业务的深入开展,发展的后劲不足。

  (二)、受编制及人员经费所限,工作人员普遍配备过少工作量较大,外出进修的机会不多,知识更新的'周期长,影响了服务水平向更高层次提高。

  (三)、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所辖的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均为租赁,面积相对较小,除中心、福泉外均未能做到诊断室与治疗室、输液室分开,输液室亦不能做到分区管理。

  (四)、为配合公共卫生工作中心设立了口腔科,需要增加相应的诊疗科目。

  (五)、临城街道辖区除北城、古井村卫生室达到了标准化卫生室的要求,北二、张桥、西丁均未达到要求,东丁、绳桥、挪庄尚属空白村,新建的临山公寓、永泰花园、燕山社区亦无相应的社区卫生服务站。

  (六)、部分医护人员无菌观念淡薄,不能做好消毒隔离及自我防护工作。

  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定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薛城区2015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实施方案》会议精神,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强化管理措施,优化人员素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12

  为加强自身的工作质量、规范医疗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患者就医安全,肝胆外科根据本科室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现汇报如下:

  1.20xx年截止目前科室药占比约24%,较往年下降,科室严格控制药品使用,尽量减少患者的药品费用,从而减轻医疗支出;国家和医院重点监控药品合理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情况;科室医务人不存在收受药品回扣和提成的现象,严格执行国家及医院的.药品零差价政策;不存在诱导患者到指定社会零售药店购药行为,减少患者不可报销支出,从而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科室一直没有截留药品和私自卖药现象。

  2.科室20xx年耗占比约20%,基本控制在医院的范围之内,且较往年有所下降;科室耗材采购严格按照医院规定及政策执行,出入库程序规范,不存在违规现象。科室耗材严格按照医院标准执行,不存在回扣和提成现象。

  3.科室(人员)不存在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过度诊疗等违规行为;科室患者严格按照医保政策,不存在挂床住院、冒名顶替住院、骗保等违规行为。

  4.自开科以来科室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医院收费羡慕,合理收费,不存在私自收费项目或存在私自收费行为;科室每周、每月进行业务及行为规范学习,不存在违反行风“九不准”的行为;医院及科室开展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均来源于科室业务支出,做到事前报告、事中监督、事后备案。

  医疗安全无小事,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警钟长鸣,才能杜绝或避免医疗安全事故。以后科室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不断学习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提高自身法律意识,规范护理执业行为;.在医疗护理活动中,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治疗或手术方案、检查项目、药品种类等)、医疗风险(并发症、意外、药品副作用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严禁用刺激性语言或对患者的疾病治疗和康复产生不良影响的语言,注意谈话的方式、方法与技巧;.正确使用病人或亲属知情告知书和授权委托书;认真书写医学文件,必须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加强团队合作精神,内部要协同;要积极学习先进的医学知识,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服好务,同时应加强人文知识和礼仪知识的学习和培养,增强自身的沟通技巧;对患者要有责任心、仁爱之心;熟记核心医疗制度,并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严格执行。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13

  省局《xx省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文下发后,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药饮片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中药饮片的生产经营严格按照《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xx〕25号)运作,认真执行省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药品生产经营工作计划,结合中药饮片生产日常监管实际,我局对中药饮片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了清理检查,现将中药饮片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中药饮片生产企业2家,即xx盛德堂药业有限公司、xx益生药业有限公司。另有汉川市轻粉厂(生产范围:汞制剂轻粉、红粉)、xx俊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范围:左旋冰片)、xx诺克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范围:中药提取)。

  xx益生药业有限公司、汉川市轻粉厂因异地搬迁,现正在GMP认证准备过程中,该企业报告今年年底前提交GMP认证申请。xx诺克特药业有限公司、xx盛德堂药业有限公司、xx俊辉药业有限公司己通过GMP认证。

  二、工作情况

  1、加强领导、制定检查方案

  为确保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工作工作取得实效,我局结合孝感实际,制定了《孝感市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发至各县(市.区)局及各相关企业,安全监管科、市场监督科、分别负责中药饮片生产环节、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并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职责。

  2、制定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针对性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格质量控制,实现质量溯源;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切实提高中药饮片使用管理水平;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中药饮片行为,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安全。

  三、检查情况

  xx盛德堂药业有限公司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xx益生药业有限公司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GMP待认证。

  xx盛德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中药材为起始原料,20xx年生产中药饮片102个品规,生产用中药材基本符合药用标准,并相对固定药材产地(大悟县地产中药材);能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和地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工艺规程;基本做到在符合药品GMP条件下组织生产;生产的中药饮片经检验合格后出厂,并随货附纸质的检验报告书;无在外购中药饮片半成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等行为;委托检验项目已按要求进行备案。

  四、问题情况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1、少数企业及员工对在符合药品GMP条件下组织生产管理的意识不强;

  2、中药饮片生产GMP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3、少数企业对中药材质量把关不严;对地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工艺规程不够熟悉。就检查中发现的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和监督力度并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确保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明显效果。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14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规范诊疗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甘卫医管函〔20xx〕343号)和武威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基层医疗机构监管进行自查的紧急通知》(武卫发〔20xx〕251号)文件精神,县卫生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开展了此项工作。现将我县基层医疗机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取得实效,卫生局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任组长、卫生局执法股股长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医疗监督科全体执法人员组成,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监督科定为牵头科室,负责全面开展对我县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与自查工作。

  二、自查情况

  1、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情况。所查医疗机构均能够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开展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的诊疗活动;各医疗机构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均具备相关的资格条件依法执业。自查结果:所查医疗机构均按照核定的诊疗科目执业、医疗机构名称或科室名称冠名规范,无违规医疗广告发布和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

  2、规章制度建立落实和医疗服务行为情况。所查医疗机构均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规范医疗文书的书写和保管,合理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确保了医疗安全;严格落实了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加强了一次性医疗器械的管理。自查结果:各医疗机构操作基本规范,无违反操作的医务人员和事件。

  3、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所查医疗机构均有医疗质量控制管理组织,制定了工作制度与工作方案,质控组织定期对医疗、护理、院感等工作质量、技术操作进行检查,并认真分析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隐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实行责任追究制,并纳入绩效考核;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坚持每月一次的处方点评制度,加大了奖惩力度。自查结果:执业行为规范,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到位,确保了医疗服务质量的安全性。

  4、医院感染管理情况。所查医疗机构均认真贯彻落实了《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妇幼保健院、社区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成立了“医院感染办公室”,制定了医院感染暴发应急控制制度和相关措施,设立了医院感染控制专职管理人员,制度,岗位职责明确;制定并落实了消毒隔离制度,区域划分严格,标识明显,人员防护工作到位,工作人员能够严格遵照规范流程和无菌操作制度进行操作;使用消毒剂时,能够严格遵照消毒剂使用的原则现用现配,浓度配制比例、时间等符合要求,物品消毒登记规范及时;健立健全了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使用后的医疗废物有专用包装袋及容器分类存放,收集、暂存和处理流程规范,登记及时完整;传染病疫情报告由专人负责,严格遵照《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例上报及时,20xx年1月起截至目前无瞒报、漏报、迟报现象发生。自查结果: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但个别医疗机构仍存在工作场所消毒不彻底,高压灭菌设备不能正常规范使用等现象。

  三、存在的问题

  1、个别单位仍存在医疗质量安全隐患,县人民医院因项目建设将医疗废物焚烧炉拆迁,产生的医疗垃圾直接送垃圾点焚烧,焚烧不彻底;中医院对采集的血样本未按规范进行消毒而直接焚烧。

  2、个别村卫生所医疗废物分类不清,个别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垃圾和医疗废物乱扔乱放的现象。

  3、个别医疗单位工作场所消毒不彻底,对治疗区域工作台面和部分医疗设施未用消毒剂擦拭,观察室、治疗室等场所内的紫外线消毒灯形同虚设,达不到消毒的目的。

  4、个别医疗机构高压灭菌设施闲置,未对持物钳、带盖方盘等医用器械进行定期高压灭菌,存在感染隐患。

  四、今后打算

  1、进一步加大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医德医风和院内感染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2、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督促各医疗机构使用专用的容器分类收集、贮存医疗废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消除污染隐患;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督促各医疗机构科学、规范、合理消毒,确保消毒安全。

  3、对此次自查中发现问题单位,卫生监督所要限期责令其整改,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回头检查,直至彻底整改为止。对个别整改不力的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15

  为贯彻落实**市人社局《关于对**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检查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市医保处关于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检查考核的要求,我院高度重视,认真布置,落实到位。由分管业务院长牵头,医务科具体负责,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完善医保管理责任体系

  接到通知后,我院立即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自查领导小组,对照评价指标,认真查找不足,积极整改。我院历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医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保相关政策,成立了由业务院长分管负责,由医务科和护理部兼职的医保领导小组,健全管理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定期对医师进行医保培训。医保工作年初有计划,并定期总结医保工作,分析参保患者的医疗及费用情况。

  二、严格管理,实现就医管理规范标准

  近年来,在市人社局及医保处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我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投诉箱”,及时下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公布咨询与投诉电话,热心为参保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妥善处理参保患者的投诉。简化流程,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参保职工就诊住院时严格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现象,制止挂床住院。严格掌握病人入、出院指征,严禁出现“小病大养、挂床”等违规行为。对门诊处方严格执行医保

  药量规定,门诊用药一次处方量为7日量,慢性病最多为15日量。住院患者出院带药最多不超过7 日量。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无伪造、更改病历现象。积极配合医保处对诊疗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并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病历及有关资料。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无自立项目收费或抬高收费标准。

  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以科室为单位经常性组织学习市医保处印发的《医疗保险政策法规选编》、《**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等文件,使每位医护人员更加熟悉目录,成为医保政策的宣传者、讲解者、执行者。

  三、加强监管,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

  一是抓好制度落实,严格操作规程。我们继续强化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和诊疗护理操作规程的落实,重点抓了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手术安全核对制度、病历书写及处方评审制度,保证医疗安全。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病房”创建活动,抓好基础和分级护理,提高综合护理服务水平。

  二是在强化核心制度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持续改进。逐步建立健全了院、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全院、全程质量控制,实施检查、抽查考评制度,结果公开,奖优罚劣,使我院医疗工作做到了正规、有序到位。

  三是医务人员熟记核心医疗制度,并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严格执行。积极学习先进的医学知识,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服好务,同时加强人文知识和礼仪知识的学习和培养,增强自身的沟通技巧。

  四是把医疗文书当作控制医疗质量和防范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对住院病历进行评分,科主任审核初评,医院质控再次审核。同时积极开展病历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病历质量和运行得到了有效监控,医疗质量有了显著提高。

  五是强化安全意识,医患关系日趋和谐。我院不断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质量责任意识,规范医疗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耐心细致地向病人交待或解释病情。慎于术前,精于术中,严于术后。

  六是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病人就医。通过调整科室布局,简化就医环节,缩短病人等候时间。门诊大厅设立导医咨询台,配备轮椅等服务设施,为病人提供信息指导和就医服务,及时解决病人就诊时遇到的各种困难。规范服务用语,加强护理礼仪的培训,对患者护理服务热心,护理细心,操作精心,解答耐心,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得到患者的好评。

  四、加强住院管理,规范住院程序及收费管理

  为了加强医疗保险工作规范化管理,使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得到全面落实,根据市医保处的'要求,我院在医保病人住院48小时内上报住院申报表并做到入院收证、出院发证登记。同时,按规定的时间、种类、数量报送结算报表,参保人员各项医疗费用真实、准确,费用明细与病历、医嘱相符。

  经治医师均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强化病历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规范临床用药,经治医师要根据临床需要和医保政策规定,自觉使用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目录》内的药品,目录内药品备药率在60%以上。因病情确需使用《药品目录》外的自费药品以及需自负部分费用的医用材料和有关自费项目,经治医师要向参保人讲明理由,并填写了“知情同意书”,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签字后附在住院病历上,目录外服务项目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5%以下。

  我院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公开药品价格、检查收费标准,及时向患者提供费用清单,严格执行协议相关规定,让参保人明明白白消费。

  五、加强系统维护,保障系统运行安全

  我院加强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及时排除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障碍,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根据市医保处的要求,由熟悉计算机技术的专门管理人员负责,要求医保专用计算机严格按规定专机专用,遇有问题及时与医疗保险处联系,不能因程序发生问题而导致医疗费用不能结算问题的发生,保证参保人及时、快速的结算。 同时,保证信息数据和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杜绝随意撤销参保人员住院登记信息。

  总之,我院通过严格对照市人社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评价参考指标》等要求认真自查,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圆满完成了对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设置和要求,争取这次考核达到A级的等级。

  我们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为出发点,努力做到建章立制规范化,服务理念人性化,医疗质量标准化,纠正行风自觉化,积极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医疗服务和温馨的就医环境,受到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人社局及医保处领导的大力支持,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服务设施,使医保工作真正成为参保人员可靠保障。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相关文章: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精选)07-05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10-11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08-16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05-15

医疗机构的自查报告10-23

医疗机构自查报告[优]07-13

定点医疗机构自查报告(精选)07-15

【热】医疗机构自查报告06-15

(精)医疗机构自查报告07-16

[优]医疗机构自查报告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