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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自查报告

时间:2023-11-26 07:39:02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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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自查报告范文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自查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自查报告范文

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自查报告范文1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前教育资助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入园难问题,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根据教育局要求,对本校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进行自查,情况如下:

  一、 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制定方案,研究对策

  根据上级要求,中心校办公室组织学前教育资助领导小组成员、各幼儿园园长学习上级关于学前教育资助文件,制定本校实施方案。

  三、广泛开展学前教育资助宣传工作

  各个幼儿园张贴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宣传资料,还利用家长会、板报、文艺演出等方式宣传国家学前资助政策。

  四、调查摸清各幼儿园幼儿家庭经济情况

  各幼儿园先调查幼儿园幼儿家庭经济情况,摸清孤儿、残疾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因重大意外致贫家庭的子女、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子女人数及困难程度等情况。

  五、规范资金发放程序及要求

  (一)政府助学金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每年申请一次。

  1、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家长要如实填写《广西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申请表》到所在的居委会(村委会)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孤儿、残疾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因重大意外致贫家庭的子女持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有关证明。

  2、幼儿园要成立评审小组,人员由幼儿园教师、村委(社区)干部、家长代表组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定。确定拟资助名单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资金拨付

  资助资金到中心校财政专户后由中心校财务人员通过农村信用社转账的方式将资助金发放给受助儿童监护人,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儿童家庭,没有截留、挪用,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20xx年秋季学期甘棠镇中心学校享受学前教育资助幼儿人数分别是162人,其中一档18人,补助标准600元/人/期,二档144人,补助标准400元/人/期,补助资金68400元;20xx年春季学期甘棠镇中心学校各幼儿园享受学前教育资助幼儿人数分别是174人,其中一档18人,补助标准600元/人/期,二档156人,补助标准400元/人/期,补助资金73200元。上级财政下拨该项资金后,由中心校财务人员通过农村信用社转账的方式将资助金全部转发放给受助儿童监护人,没有截留或挪作他用。

  (三)幼儿园按要求将受助幼儿的材料上交中心校办公室,中心校办公室按时汇总将材料交到宾阳县教育局资助办。

  六、存在问题和原因

  有个别幼儿园队学前资助宣传工作不是很重视;个别村委干部不是非常支持、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如有个别困难家庭子女应享受学前教育入园补助,因为超生未交超生费被村委干部拒绝盖章。

  七、整改措施及工作建议

  下一步加大学前教育入园补助政策的宣传,做到家户喻晓,是政策深入人心。

  总之,学生资助工作,工作任务繁重,工作量大,但我校在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的文件精神要求,保证每位需要资助的幼儿能够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得到社会、家长的认可。

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自查报告范文2

  做好贫困家庭幼儿资助工作,是坚持党中央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证;是为维护幼儿园乃至社会稳定,增强幼儿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解决好幼儿园贫困家庭幼儿的经济困难问题是我国政府的责任,它直接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直接关系到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公民机会均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下面对20xx年秋我校的幼儿资助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秋季,我园共有幼儿xx人,接受国家专项救助资金的幼儿xx人,共计提供救助资金xx元。

  二、主要做法

  1、宣传资助政策。

  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成立资助贫困学生评审领导小组

  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教导处主任为副组长、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审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的幼儿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3、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7)家庭被镇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3、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教育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和镇政府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教育资助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由银行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4、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