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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自查报告

时间:2023-07-27 11:16:09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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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自查报告

  在现在社会,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银行信贷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银行信贷自查报告

银行信贷自查报告1

  我行收到省行《转发省银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消费信贷管理坚决遏制案件风险的紧急通知》后,分行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示分行个人业务部将文件转发到各支行,布置分行本部、各支行对个人消费贷款开展全面性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x年x月末我行个人消费贷款的基本情况

  我行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房屋装修贷款、助学贷款等4个贷款类别。截止x年x月末全行个人消费贷款余额为x万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x万元,占个人消费贷款总额的x;汽车消费贷款余额为x万元,占个人消费贷款总额的x;房屋装修贷款余额为x万元,占个人消费贷款总额的x;助学消费贷款余额为x万元,占个人消费贷款总额的x。

  个人消费贷款的风险状况方面。x年x月末全行个人消费不良贷款余额为x万元,不良占比为x,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不良余额为x元,不良占比为x;房屋装修贷款不良余额为x万元,不良占比为x;助学消费贷款不良余额为x万元,不良占比为x。

  x年前x个月全行只发放个人消费贷款x笔x万元。

  二、我行在个人消费贷款发放和管理中碰到的问题

  (一)个人消费贷款业务逐渐萎缩

  我行从20xx年开始发放个人消费贷款,20xx年达到了一个高峰,20xx年以来逐年萎缩。近几年我行个人消费贷款投放少有多方面的原因:

  一是国家宏观政策调整的影响。由于人民银行逐年上调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促使消费者购房行为变得理性,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充分考虑了利率变动对自己支付能力的'影响,贷款需求减弱。

  二是优质个人客户和优质楼盘少。我行地处经济欠发达地区,市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不高,优质个人客户和优质楼盘均不足。

  三是x地区信用环境较差,贷款经办人员对此产生了一定的畏惧心理。

  四是提高了个人消费贷款准入门槛。我行信贷资产质量差,亏损严重,省行将我行归为“审慎发展行”和四类行。为防范贷款风险,我行提高了贷款准入门槛,将个人消费贷款客户定为我市公务员、移动通信、电信、电力等高收入群体,限制了中低端客户的准入。

  五是加强了内控管理和个人消费贷款风险管理,加大了处罚力度。在这种情况下,客户经理普遍有一定的心理压力,担心“做多错多罚款多”,缺少了对市场的热情,对市场拓展的积极性不高,导致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停滞低迷。

  六是未建立个人消费贷款激励机制,未能充分调到经办行和经办人员的积极性。

  (二)我行个人消费贷款的风险较大,资产质量较差

  至x年x月末我行除汽车消费贷款不良占比为0外,其他3个消费贷款品种的不良占比都在x以上。我行个人消费贷款资产质量差的主要原因有:

  1、存量个人消费贷款资产质量不高,风险进一步显现

  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存在数量多、客户分散、还款期限长、单笔风险状况难以确定且具有潜伏性等特点。20xx年以前我行没有针对个人消费贷款这些特点进行认真研究,与其他商业银行在个人消费贷款的数量和市场份额上展开竞争,形成了一部分个人消费不良贷款。

  2、贷款形态正常的客户提前还款的现象逐步增加

  近几年由于人民银行逐年上调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部分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出于贷款成本考虑,纷纷提前还款,而且大部分都是还款一直正常的客户来提前结清销户。

  3、个人消费不良贷款起诉清收难,抵押物处置损失大

  对不良贷款起诉清收要经过受理、审理、判决、申请执行、执行、拍卖抵押物归还贷款本息等一系列过程,持续时间长,清收难度大。另外,抵押物处置时因当初贷款发放时抵押物评估价过高,导致抵押物拍卖价款不足以全额收回不良贷款本息,也形成了一部分贷款损失。

  4、政策性因素的影响

  20xx至20xx年,我行为响应国家号召,支持贫困大学生上学,发放了一部分助学贷款。助学贷款着重于社会效益,由于单笔贷款金额小、户均催收成本高、未提供有效担保、就业压力大、部分借款人已无法联系等原因,大部分已形成了不良贷款。

  通过这次全面性的消费信贷风险管理排查,我行没有发现新的虚假消费贷款案件。

  三、今后的工作方向

  1、继续加强对个人消费贷款的权限管理

  为防范经营风险,继续上收下属各支行个人消费贷款审批权限。由于我行个人消费贷款不良比率超过控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7条有关审慎监管措施的规定,我行决定继续上收下属各支行个人消费贷款审批权限,全市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一律由分行行长或经授权的主管副行长审批发放,对金额较大的贷款必须经贷审会审议。

  2、切实加强对分行本部、各支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自律监管

  检查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对全行个人消费贷款的风险监测和贷后管理,力促全行个人消费贷款。

银行信贷自查报告2

  根据自治区农村信用社工作会议安排,我联社于今年五月起在全辖集中开展了一次以提升联社形象为目的,以整肃行风行纪为目标,以全体员工为教育对象,以信贷岗位人员为重点的“阳光信贷”整肃行风行纪职业道德教育活动,通过此次活动,我对照自身自我检查,现报告如下:

  一、在学习上:作为一名部门经理,我在平时的工作中,能够积极学习信贷业务及相关知识,较熟悉地掌握了业内知识,但仍不够努力,总是沿袭一些以往的经验办事,不能够满足个人和工作对知识的需要,没有深层次的去钻研开创一些新的业务处理方法,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仍应更加努力学习各类相关知识。

  二、在思想上;对于此次”阳光信贷”活动的开展,我作为一名中层干部,在思想上绐终高度重视,深知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不敢有丝毫懈怠。我深刻认识到”阳光信贷”活动的开展,不仅有效提升了我社的社会声誉,进一步拉近了与农民的关系,缩短办贷时间,提高了办贷的.效率,而且实施“阳光操作”,把信贷工作置于社会和客户的监督之下,从源头上防范了贷款道德风险的产生,整改报告。

  三、在信贷管理上;自我被任命为部门经理以来,我能够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在调查及审查贷款手续时,力求完善,不出差错,确保手续真实合法。但在贷后的检查上,存在一定的惰性,小部分的档案信息没有完善,对一些几千元额度的小额贷款,总是片面的认为手续办理的合规,片面的相信担保人,而没有更为细致的调查。此一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做为重点予以改进,杜绝违规行为,降低贷款风险。

  四、内控制度的执行上;多年来始终坚持按章办事,努力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但仍在一些细节的问题上出现漏洞,无截留贷款本息行为、擅自挂息等经营违规行为;无虚报费用,私设小金库待为;无擅自罚款,乱收手续费行为。

  五、工作作风上;我在工作中,兢兢业业,没有利用职权索要、接受他人财物的行为,也不曾经商、入股办企业,更无侵占集体财产的行为,无涉及黄赌毒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一个信合职工的光辉形象。工作日的中午不允许外出就餐,是为了杜绝信贷人员中午喝酒后,下午不能正常办公,以及禁止吃拿卡要行为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但是在我身上仍然存在少数几次中午与朋友饮酒影响下午办公的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杜绝此类现象,规请领导与同事们监督。

  此项工作的开展,非常必要,让我充分认识到,在信用社工作责任重大,想干好信用社的工作,更是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思想上不能有任何的懈怠,踏踏实实工作,老老实实做人,任何违规违法的行为都是对集体,对自己的不负责,通过此次合规工作的开展,通过这次对个人存在问题的剖析,我的思想受到了洗礼,得到了净化,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做好每一件事,努力争当一名优秀的信合员工。

银行信贷自查报告3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简称为“359文件”)。该文件从房地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住房消费贷款、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房地产信贷征信及房地产贷款监测和风险防范工作等方面对国内房地产信贷管理做了新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359号文件”,央行与银监会在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和部分商业银行意见的基础上,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对于452号文件,其重点是对银行信贷“第二套住房”作了详细清楚的规定。如一是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二是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在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否则其余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均应按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三是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时,也以第二套房贷政执行;四是强调,凡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所有商业银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贷申请。而这两个文件的基本精神就是目前房地产市场所认为的“房贷新政”。对于目前的房贷新政,市场最为关心的是“第二套住房”,关心的是不同的人对第二套住

  房的不同理解,从而以不同的方式来消解这一次的“房贷新政”,就如20xx年央行发布的121号文件一样(即20xx年央行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正因为,121号文件的消解,从而导致20xx-2015年各家商业银行对房地产信贷的快速扩张。而这种银行信贷的快速扩张,不仅导致了国内房地产市场的投资炒作盛行、房价快速上涨,而且国内商业银行的风险也越来越大。特别是今年美国次按危机爆发之后,中央政府越来越认识到早几年宽松的银行信贷政策的风险性。这就是央行和银监会359号文件出台的背景。对于359号文件的理解,市场开始没有把重心放在房贷新政的核心上,而对“第二套住房”含义,不同的人或机构做出对自己有利解释,从而引起了对“第二套住房”解释严重分歧。由于对第二套住房解释的分歧,早些时候也有人认为,这次房贷新政也会由于对第二套住房的

  不同解释而消解掉。但是,当时我就撰文指出,这次房贷新政的.核心是改变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发展模式,让房地产市场成为一个自住房的市场,因为这样不仅能够增加全体人民的住房水平,也是降低国内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所在;而改变房地产市场发展模式的根本就是限制房地产市场投资及鼓励房地产自住消费,遏制房地产的投资等。因此,相关的职能部门对第二套住房的重新界定或出台界定细则势在必行。这就有了如452号文件的出台。但是,我们应该看到,这次“房贷新政”,一方面重申了121号文件的全部内容,即全面加强了对房地产银行信贷每一个环节的严格管理。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本金的比重、开发楼盘预售准入、个人住房消费信贷的市场准入、房地产信贷资金的管理等。另一方面对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的信贷问题有新的规定(即房贷新政加入许多新内容),如禁止转按揭、加按揭,第二套住房银行信贷的市场准入界定等。也就是说,这次房贷新政,并非仅是对贷款购买的第二套住房界定,而是一个职能部门对国内房地产市场全面的信贷管理政策。

  对于这个房贷新政,其核心或实质就是通过新的信贷政策来调整国内房地产市场发展模式,让国内房地产市场成为一个自住为主导的市场而不是一个房地产投资为主导的市场。因为,早几年特别今年国内房地产市场价格为什么能够在短期内快速飚升?国内房地产市场泡沫为什么会不断地吹大?最为重要的就是国内房地产发展模式偏差,就在于国内房地产市场是一个投资者为主导市场。在这样的房地产发展模式下,国内房地产市场的投资者在政府房地产政策的隐性担保下,借助于银行信贷的低成本及金融杠杆的便利性,大量涌入房地产市场并在短期内推高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因此,改变以前的房地产发展模式,即如果能够让国内以投资炒作为主导的房地产市场转变为个人自住需求为主导的市场,那么国内房地产不仅能够改善国内全体人民的住房福利水平,降低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也是国内房地产市场得以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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