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更新师德观念,规范师德行为,提升师德水平,强化师德素质,我校坚持把教师师德教育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精神。现对学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1、健全组织,强化师德建设观念。
学校把教师师德建设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师德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素质。
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学习教育活动,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能力。
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校长室以当前教育热点和问题,多次在教师会上做专题讲座或讲话,围绕以“爱”为核心,弘扬教师爱岗敬业、诲人不倦、志存高远、严谨笃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良好风尚。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奉献爱心,关爱特殊学生,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在思想政治上、道德品质上、学识学风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以自己的高尚人格教育和影响学生,真正成为广大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全社会尊敬的人。
制订落实马渚镇中教职工职业道德“七要七不”(附件1),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教师师德禁令及其他师德规范,教师人人熟知,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3、建立师德监督管理制度。
学校依据《中小学师德规范》制订禁止性规定,在学校大厅醒目位置公开《中小学师德规范》和制订的禁止性规定(附件2),聘请行风监督员,设立“师德师风监督信箱”、设立畅通有效的“师德师风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建立家长、社会、学校“三位一体”的师德评价制度等,及相关具体落实办法。
我们要求教师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依据该规范学校制订的禁止性规定,禁止性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坚决禁止教师对教育教学工作敷衍塞责的行为,
坚决禁止教师违规办班、有偿家教或补课,
坚决禁止教师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坚决禁止教师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定、成果评审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规行为,
坚决禁止教师在教学科研工作中违背学术规范,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
坚决禁止教师利用职务销售或强制推销教辅资料,以及其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行为
坚决禁止教师参加赌博、封建迷信和考试舞弊等败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失德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
对违反师德规范有关规定的教师,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及时警戒制止,情节严重的要取消教师三年内的评优、晋级资格,取消当年的绩效工资。
学校在2012学年学期学期向7年级部分学生和家长发放调查问卷,本学期又向九年级部分学生和家长发放调查问卷(附件3),调查问卷学校存档备查。从调查问卷反映的情况来看,本校教师没有从事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利用职务之便接受或索取学生家长给予的礼品与礼卡、利用职务之便销售教辅资料等问题,
4、完善考核评价制度,确保师德建设实施。
学校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及时了解教师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每学期对师德建设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和全面的自查自纠,并将师德问题同解决教师的实际困难结合起来,从而有效增强师德建设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进一步试用、完善《马渚镇中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细则》(附件4),使其成为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
在师德师风建设自查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个别老师有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的情况,个别老师有损害集体荣誉和不利于团结的言行,有些年轻教师作风不踏实、纪律不遵守、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还有上网购物等违规行为。对于自身问题能自觉改正的,学校将给予鼓励;对回避问题、不能自觉改正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学校将以多方行动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遵守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