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治理的主要内容是正心、正言、正行为。不管是个人还是组织都应该贯彻落实三项治理的自查工作。
三项治理自查报告第一篇:
连日来,王城镇按照“四项专项整治”“三个专项治理”的整体安排,迅速行动,精心部署,采取强有力措施,在全镇各级组织扎实开展自查工作。
任务全覆盖。全镇34个村(场)、社区、25个镇直单位全部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的工作机制,制定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范围和要求。在村组,由包片党委成员牵头,包村干部和财政、经管部门抽调人员参与,进行自查;在镇直单位,由具体分管的镇领导班子成员牵头,由镇纪委、组织、财税部门等人员参与,逐项清理核实。
重点见成效。机关内部食堂重点查就餐菜单,看是否在接待中安排高档奢侈菜品,查接待对象,看是否同城接待,查酒水消费,看是否在工作日午餐饮酒;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重点查是否违规发放各类补贴、是否违规发放加班费、过节费、奖金、是否违规发放购物卡或实物等职工福利;财务票据查到每笔帐,查明每张票,查实每张单;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重点查工作时间带彩娱乐、与服务对象带彩娱乐、在公共场所带彩娱乐;县、乡政务服务方面“四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找镇直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是否存在生冷横推、庸懒散拖、效率低下等问题。农村基层“小官巨腐”问题,重点查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尤其是十八大以来出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帐。
追责保落实。一方面由镇党委督查专班牵头,重点案件查处专班具体负责,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方式,对各村(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跟踪督办;另一方面启动开展“四项整治”“三项治理”自查工作倒查问责机制,对苗头性问题进行警示预警,对突出问题从严从重从快严肃处理。
目前,该镇73个党支部全部召开会议并传达相关精神,成立由党委成员牵头专项整治工作专班6个,组建工作组36个,按照时间倒逼效果和任务的方式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整治工作查到每一级组织、每一名干部、每一项业务工作,实现目标全覆盖,促使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项治理自查报告第二篇:
我局“三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严格按照《乾县开展发展环境“三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我县《2013年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确保了此项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现就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认识到位,保证整个活动取得实效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扎实开展,我局成立了开展发展环境“三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针对民政工作业务的特点,我们采取专题会议的形式,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机关工作人员充分认识“三项整治”活动对加快区域发展、改进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让广大干部职工联系实际,对照先进,对照要求,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
二、坚持群众路线,认真排查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自查自纠阶段,我局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大局出发,通过组织群众评议,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等多种形式,敞开大门,广泛征求意见,依靠群众查找问题。召开了机关全体人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征求意见会,征求意见26条;召开乡镇民政干部及各类民政服务对象座谈会,征求意见12条。对排查出的问题反复查原因,进行认真的梳理归类,整理出4条群众反映集中意见,并拿出整改措施。
三、查找出的主要问题
1、在民政业务工作方面。低保审核不够严格,致使个别不该享受低保的享受了,该享受低保的享受不了。
2、在工作作风方面。一是深入基层指导工作不够;二是在接待群众时,有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态度生、冷、硬的现象;三是个别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时存在应付的现象。
3、在工作效率方面。一是对民政政策、法规公开不够,影响了群众及时反映、解决自己的问题;二是个别工作人员政策法规不熟悉,办理事项不能一次性告之,存在群众办事“多趟跑”的现象;三是个别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有时办事群众甚至找不到人,工作效率不高。
4、自身建设方面。一是人少事多的矛盾较为突出,影响了民政职能的有效履行;二是民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处理事务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整改措施
1、关于民政业务工作方面问题的整改
严格低保审查程序,确保应该享受低保的人真正享受低保,不该享受低保的坚决取销。对新申请的低保对象,镇(社区)民政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上门走访、调查核实、三榜公示等制度;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对群众举报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要做到100%的调查核实,调查属实的坚决取消。三是制止出具虚假证明的行为。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通报出具虚假证明单位和人员的情况,建议有关部门对此行为作出严肃处理。
2、关于工作作风方面问题的整改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强化机关自身建设。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有事向领导请假。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尽职尽责,办事不推不拖、不滥用职权,接人待事使用文明礼貌语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各类规章制度,经常走村入户调查研究,多听取群众意见,针对反映的问题,拿出解决措施,化解矛盾,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3、关于工作效率方面问题的整改
(1)限时办结制。在处理各种行政事务过程中,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坚持急件急办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没有时限规定的,将工作落实到人,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2)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的同志或群众来访者,第一接触人为首问责任人,是职权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由我来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不是职权范围的,也要帮助联系,帮助督办,一帮到底,让群众满意而去。对不能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对不属于本机关办理的事项,耐心做好解释。
(3)岗位明示制。公务人员上岗时做到岗不离人,统一公示标有单位名称、本人姓名及职位和照片的工作牌。
(4)过失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或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除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外,并与评先选优、提拔任用挂钩。
4、关于自身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要从促进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大局,高度重视民政干部队伍的建设问题。一是定期研究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积极向上反映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二是加大对干部职工培训的力度,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以适应形势的需要。三是合理调配现有的人力资源,建立健全各项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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