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自查报告(集合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专项自查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专项自查报告1
为了认真贯彻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园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副园长为副组长,教研组、办公室和总务处为成员的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市教育局《关于集体用餐单位专项整治方案》中的整治项目及内容,逐项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
在12月25日,根据市教育局的文件精神,我园立即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安全工作机构,明确了园长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副园长为直接负责人,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明确分工,并制定了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建设,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了责任到人,集体用餐单位专项整治自查报告,整改报告《集体用餐单位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二、切实抓好园内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1、食堂卫生证件、制度齐全。我园食堂“三证”齐全,并有相关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有关的卫生安全知识。·
2、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符合卫生标准及有关要求,设有独立的食品原料间、粗加工间、洗消间,预进间。有防鼠、防蝇、防尘、防蟑螂、防污染等设施,通风良好,食堂肉片环境整洁,能每天清除垃圾。
3、食堂能严格执行“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制度。刀具、砧板按生、熟严格分开使用;食品的存入能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了交叉污染。
4、食品原料的采购能严格执行索取食品原料供应商的《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检验合格证》及做好食品入库登记制度。并与所有的食品原料供应商签订食品卫生协议书,保证其食品的质量。
5、在食品制作过程中,能按照煮熟煮透的原则进行烹饪。蔬菜烹调则按照“一洗、二浸、三灼、四炒”的程序进行,没有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食品。并制定了食物留样24小时制度。
6、加强幼儿饮用奶的'监管力度,保证食品的质量,并做好饮用时的安全卫生方面的工作。。
通过自查,发现我园食堂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等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今后,我们将更加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幼儿的身体健康。
专项自查报告2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行业监管,整顿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苏卫监督〔20xx〕13号)要求,市卫生计生委定于20xx年9月至20xx年7月在全市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服务人民健康为宗旨,围绕社会关注热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创新监督执法手段,加强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现阶段医疗服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自查,认真落实整改措施(20xx年9月10月)。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迅速部署辖区内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依法执业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全面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以及依法执业书(书模板见附件1)报送登记注册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20xx年11月20xx年7月)。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根据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情况,针对不同类型医疗机构,突出重点进行监督抽查或“双随机”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1、二级、三级医院(含妇幼保健机构,下同)。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违规开展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未经备案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以及是否开展明确按临床研究管理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2、一级医院(含未定级)、门诊部和诊所。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出具虚假医学文书、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按公示标准收费、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违规开展医疗美容、母婴保健、计划生育等技术和泌尿、皮肤性病等诊疗活动。
3、干细胞临床应用。一是对已经按规定备案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的医疗机构,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备案项目范围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以及是否存在擅自将开展的干细胞临床研究项目直接进入临床应用。二是对未经备案的医疗机构,以投诉举报和医疗广告为线索,严肃查处擅自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临床应用的行为。
各地要在全市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医疗技术大排查行动的基础上,将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投诉举报集中、既往被多次处罚的医疗机构重点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医疗机构要从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出发,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本次监督检查采取医疗机构全面自查、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全面监督检查、省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督查的.方式进行。专项检查期间,市卫生监督所加强对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工作的督导,市卫生计生委挂牌督办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并适时组织对各地进行督查。对自查和整改不认真、监管责任不落实、案件查处不到位的,将要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认真对照法律法规,全面开展依法执业情况自查和整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结合辖区实际,创新监督检查方法,积极探索采取“双随机”、飞行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的。案件线索,要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实名举报要及时反馈,做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音。发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到位,决不可有案不查,包庇纵容。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吊销医疗机构相关诊疗科目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吊销相关人员执业证书。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地要将监督检查结果与医疗机构校验、评审、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等挂钩,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依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对不属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医疗广告、医疗服务价格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通报或移送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以罚代刑”或“有案不移送”行为。
(四)发挥社会监督。各地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无锡市卫生监督所投诉举报电话:82827110),鼓励群众提供违法违规案件线索。有效加强与媒体的沟通,积极宣传有关工作进展,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查处大案要案时可邀请媒体跟踪报道,加大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力度。密切关注近期相关舆情变化,认真梳理和分析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专项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专项自查报告3
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是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也是诱发干部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强集体三资管理,历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三农工作的政策措施之一,也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之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我社区全面开展了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自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责任
为了认真开展三资管理工作,我社区成立居务监督委员会,并履行相关职责。严格按照《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执行一季一巡查、半年一评议、全年一公示制度,要求按财务管理运作程序设立财务公开栏,及时公开财务收支状况,增加财务透明度,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我社区明确了公开招投标的程序、范围,对集体资产转让、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同时,按照相关制度,对集体资产、资源进行了清产核资,建立了涉农台帐。通过加强对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建设,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集体三资管理混乱的局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建章立制,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秩序
1、20xx年在两委成员及党员代表的.共同努力下我社区合同签定租金、集体经济收入达多100万元;农业收入20xx多万元,农民人均收入达10000元;二产增加值约5亿元,增幅达20%、三产增加值9010万元。辖区总投资近1亿元。目前猫狗花鸟市场正在建设中,占地14亩,待工程完工后可使增幅达80%。社会消费零售总额1.4亿,增幅达40%。
2、目前我社区进一步完善农村财务制度、规范报帐程序,严把财务手续,落实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确保集体资金使用安全,运行平稳。凡是涉及到土地承包、工程招标、变更、发包集体资产资源转让等活动都必须向社会公开,实行定点招标,招标单位要制定操作规程、方案和工作规范,做到有章可循。
三、认真整改,全面落实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1、加强领导,落实职责。我社区成立居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履行‘三资’管理职责,负责处理资金、资产、资源的核算和监管,加强业务的连续性、规范性。将集体三资管理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内容
2、摸清底子,健全台账。对集体三资管理台账进行再次核对,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并将数据录入电脑,实行滚动管理。
3、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积极参加‘三资’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4、严明纪律,严肃查处。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开展案件查处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查处在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专项自查报告4
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我校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狠抓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本次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校长亲自抓,亲自部署,认真履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职责。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全体教师为组员,总务主任颜衍老师专管。分工负责,层层落实。并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了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定期开展全校性的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对照评价内容狠抓落实,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
二、制度建设
我校在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建立健全了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卫生监督制度、岗位责任制、以及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三、监督管理
按照镇学校会议精神和湖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的要求,逐条落实,进一步完善。我校每天都安排曾炳元老师专门负责人过目进入食品的原料,保证采购食品的质量安全。定期组织食堂人员学习相关知识,形成强大合力,发扬团队精神,各负其责,洗净、淘好、烧熟煮烂,时时小心处处把关,防中毒、投毒。齐心协力办好学校食堂。积极组织、开展、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比如定期对食堂员工进行体检,食堂员工体检过关,持健康证上岗着装到位,食堂卫生合格。全员发动开展多种形式卫生防病知识宣传。讲究个人饮食卫生,杜绝了学生到校外的不卫生的小吃店就餐或到小卖部买高危食品的现象。
四、保障措施
我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状,校长负总责,后勤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黄建华老师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今年学校大力改善了学校基础卫生设施和条件,以及加大对食堂等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力度。如食堂购进了冰柜、消毒柜等设施,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我们还不断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及时消除学校及周边区域各种食品安全隐患。
五、食品安全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我校认真贯彻《学校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监督办法》、《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我校原料采购、食品流通、消费领域监管及校园周边食品消费环境整治,利用学校校会,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经常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我们不断加强领导,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真正意义上确保无任何因食堂管理不善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利用课间操和集会时间,加强了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了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以上是我校在落实湖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中做到的事和正在做的工作。我们将继续以对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整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让我们的工作经得起上级领导和全社会的考验。
专项自查报告5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宜政办秘[]84号)精神,结合我所实际,立即开展了自查活动,对白蚁预防、灭治、受理、审批、收费各环节进行了系统规范和检查,现将我所开展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确保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所里宣布成立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所长为活动第一责任人,副所长李海剑为主要责任人。
组长:王金玉
副组长:李海剑
成员:余厚明、张天明、杨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斯敏任办公室主任。
二、认真学习
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全所职工认真学习市房地产局下发的活动方案、局长讲话、《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在整治党员干部为政不廉洁方面重点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兴办经济实体和党政机关干部从事经营活动的通知》、《中共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中共安徽省纪委、安徽省监察厅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中共安徽省纪委、安徽省监察厅关于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的规定》、《中共安庆市纪委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以及子女升学、乔迁、生日等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通知》。在治理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方面重点学习了《安庆市公职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办法》、《安庆市机关效能建设和驾管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安庆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暂行办法》、《安庆市机关效能建设七项制度》、《安庆市公职人员“十个严禁”》。通过深入扎实地学习,使每一个党员干部掌握和理解相关规定,明确纪律要求,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周密部署
在学习了文件精神后,所长对后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
1、所里各科室负责人,特别是所里预防工程科、灭治科作为窗口,更要注重行风建设,开展优质服务。
2、班子成员身先士卒,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从自己做起,从身边抓起。
3、全所职工不得参与打牌赌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报告、控制范围、注意影响;
4、强化工作纪律,明确岗位职责;
5、加大监管力度,转变工作作风。
专项自查报告6
安全工作是维护学校师生生命的一件大事,是保护学校财产,更是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我校根据上级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认真加强安全工作的管理,完善制度和措施,并对学校进行排查,现将结果上报学区。
一、提高认识,增强师生安全责任感。
1、加强了安全教育。中心小学要求利用集体晨会、健康教育课、班队会以及黑板报等教育阵地,加强了对学生在安全和自护自救的知识和技能教育,促使学生从小树立安全意识。并重点教育防溺水、交通安全、健康与卫生和预防传染病等内容。
2、完善了学校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并重温了学校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以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做到防患于未然。
3、时时自查。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的'房屋等建筑设施设备、食堂、消防等时时开展全面检查。
二、自查情况
1、资料健全。
有学校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地震应急预案、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每日安全检查记录表、宣传资料、板报记录、班会记录。
2、加强防控工作,确保财产不丢失。每周检查,不放过点滴隐患。十分重视防盗工作,对各类电教仪器,尤其是电脑、电
1视机等贵重仪器均有专人保管。学校安装了防盗门和防盗窗。学校对防盗工作从细处、实处入手,力求万无一失。
3、强化教育活动,效果良好。针对学生上平时学生来往要穿越公路等特点,开展“安全知识知多少?”“珍爱生命”等主题活动,提高学生预防保护能力。
三、存在问题
1、交通安全问题。交通安全始终是我校安全工作的难点,学校放学之后,教师无法管理学生,尽管教师反复教育学生遵守交通安全要求,但随着车辆多,学校紧邻公路,且没有在校门口的公路设置减速带易于造成交通事故。存在极大隐患。
2、消防设施。学校灭火器只有电教室中一台,其他科室均无。
3、学校操场无出水口,若遇暴雨或阴雨天,形成积水,会导致围墙倒塌。
4、六一班教室有一根水泥椽裂缝。
我们将继续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提高安全教育的实效性。继续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与管理,坚持定时进行校舍建筑的检查,及时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将安全工作做实,将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师生的利益。
专项自查报告7
为贯彻落实灵宝市教体局、西闫中心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部密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紧急通知》相关精神,根据通知要求,我们对围绕法制专题教育、规章制度完善、开展自查自纠、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四个方面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总结,现将自查总结情况汇报如下:
(一)扎实开展行之有效的专题教育。我们坚持把搞好教育、打牢思想基础作为专项治理的首要环节来抓。xx月xx日,利用周一升旗、学生集会对全体师生进行以“反校园欺凌,建平安校园”的主题教育活动。xx月xx日,行政例会上由校领导组织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二)为进一步做好校园欺凌事件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班主任、心理教师和德育教师都具有很强的安全意识。还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形势,把涉及校园欺凌安全的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分解落实到人,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对应的专(兼)管人员、主管领导和分管安全,防止了工作上的相互推诿。从而形成了学校校长直接抓,分管校长具体抓,政教主任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全校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共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三)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与安全分块包片人员、后勤处、各室负责人员、班主任等签订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安全责任书,将安全工作列入教师期末考核内容中,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影响恶劣的安全责任事故,或在各级工作检查中,受到批评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如下处理: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情节和后果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处置预案,为了及时快捷地开展工作,学校成立了现场指挥组、协调联络组、后勤保障组等临时性机构。并对可能发生的欺凌事件的处理方法,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及应对措施。
今后,我校仍将进一步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我校安全工作水平。
专项自查报告8
根据中共XX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XX县国家保密局通知要求,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保密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度,我局接收县委、县政府办公室的涉密文件数量较少,且都按规定要求派专人受领并按规定时间送回。我局对保密工作高度重视,保密工作的相关组织、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教育、防范、检查等工作和措施均得到较好落实,机关人员保密意识较强,近年来没有发生失、泄密事件。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将保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我局领导班子对保密工作十分重视,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局成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我局书记、局长朱平任组长,余龙权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局的保密工作,落实保密管理制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安全和保密督促、检查、指导等日常事务工作。
(二)加强教育,强化意识,我局领导带头参加保密教育活动,并将保密教育纳入我局学习内容。
积极征订《保密工作》杂志,认真做好了学刊用刊工作,切实把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保密法》以及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增强了各类人员的保密意识。还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使保密意识明显提高,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增强,牢固筑起一道严防泄密的'思想屏障。
(三)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根据上级保密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有《保密工作管理办法》、《信息发布保密工作制度》等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按规定范围和程序传阅涉密文件;认真落实文件管理制度,坚持双向登记,加强送阅、传阅文件保密工作,传阅文件采取直传方式,对呈送的文件进行登记,负责传阅文件人员逐件签字阅办,阅后退回,并清点份数,退还交回办公室。凡上报的文件、网站了发布的信息等均由分管副局长审核签字后办公室上报。对内部材料形成过程产生的废件、重复件,以及需销毁的,统一到指定机构进行销毁;禁止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私自摘抄、复制、传播涉密档案内容,有效防止了泄密。
(四)加强防范,狠抓检查,堵塞失密泄密的漏洞
在进一步制订和完善各类保密制度的同时,单位计算机实行专人管理,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保密管理,指定懂业务、会管理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计算机的管理工作,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有效地加强了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工作。
近年来,我局的保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没有出现过涉密事件。但通过这次保密工作的自查,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个别工作人员思想还不够重视,存在“无密可保”的错误认识;保密工作宣传教育面还不够广、内容还够深入等等。今后我局将按照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要求与规定,进一步健全机制,强化落实,在巩固原来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再创佳绩。
专项自查报告9
xx市分行纠风专项治理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市分行党委提出的“从严管理,从严治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防范各类案件发生的总体要求,把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向高层次推进,促进依法合规经营,确保各项业务健康持续发展的经营指导思想,按照新农发银发【20xx】49号文《关于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行实际情况,自四月份以来开展了以纠风专项治理为主的自查自纠分析,现将自查自纠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对待。
按照市分行的统一安排部署,我行从全局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依据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成立了以县行行长任组长,各副行长任副组长,各部室主任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我行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一是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制定自查方案。二是确定自查重点,结合我行实际,确定内控相对薄弱、案件风险比较突出的'岗位和业务环节作为自查的重点,如信贷、财务、后勤、安全保卫等岗位作为重点岗位,把贷前调查、申报、贷后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审批、物质采购、安全值班等环节作为重点环节,并把自查的主要精力投在这些重点岗位和环节上。三是自查和核查相结合,结合第一阶段的学习内容对敏感环节进行严格的自查和核查,有无违反廉政准则及廉洁办贷十不准行为;有无利用贷款权、监管权收受企业礼金、有价证券;有无在贷款企业参股分红;有无向客户索取贷款回扣;有无向贷款企业借款;有无向企业索贿受贿行为;有无在企业兼职或合伙办企业行为,有效的提高了银企廉洁办贷的效率。
二、明确责任,边整改边巩固。
为确保自查出来的问题得到有效的纠正,首先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问题谁整改的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部室具体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各部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明确整改标准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各项措施的落实。夯实管理基础。其次是坚持走群众路线,把发扬民主贯穿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全过程。支行向全体员工发出了征求意见表,重点征求是否存在无章可循、有章难循、执章不力的问题。会前,支部将《廉洁准则》及廉洁办贷十不准内容作为一项内容广泛征求员工的意见。会后,及时通报情况并制定整改措施,接受大家监督。
活动开展以来,也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为了更好扎实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开展,促进我行各项业务稳健经营,我行今后工作做到:
1、在今后工作中仍然按照“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办理各项业务工作,认真抓好各项制度规范管理,严格遵守各项制度,抓好信贷基础管理,切实防范信贷风险。
2、以切实发挥政策性职能为基点。着眼有效发展,审慎开展项目营销,做到不求速度求质量、不求规模求效益,达到发展、质量、效益相统一。优化信贷质量结构,提高资金运用力,确保两个效益同步发展。
3、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和谐办行。加强学习提高职工思想、业务素质,强化安全教育,继续抓好各项制度规范化管理和检查,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搞好员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关心员工的实际困难。做到勤政廉政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注重安全经营,确保安全无事故,创造条件,办好真正的建设新农村的银行。
专项自查报告10
西安泰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医保定点药房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药房按规定悬挂定点零售药店证书、公布服务承诺、公布投诉电话,《营业执
二、本药店有严格的药品进、销规章制度,药房员工认真履责,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认真审核并建立档案,确保购货渠道正规、合法,帐、票、货相符;
三、本药房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药房门口设有明显的夜间购药标志。所有营业人员均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健康证》和职业资格证书,且所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药师按规定持证上岗;
四、本药房经营面积108平方米,共配备3台电脑,其中有2台电脑装药品零售软件,1台装有医保系统,并经专线连入西安市医保系统。配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清洁人员,确保了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五、本药房药学技术人员按规定持有相关证件。所有员工均已购买社会保险;药房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药品销售价格,参保人员购药时,无论选择何种支付方式,我店均实行同价。
综上所述,上年度内,本药房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服务协议,认真管理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尊重和服从市社保管理机构的领导,每次均能准时出席社保组织的学习和召开的会议,并及时将上级精神贯彻传达到每一个员工,保证会议精神的落实。今后,我药房将继续抓好药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药品和不正之风,做好参保人员药品的供应工作,为我州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专项自查报告11
按照省、市、县委“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方案部署,根据《清河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开展的“干部整顿年”活动,全面清理和纠正我局存在的“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我局自查整改情况如下:
一、重点清理和纠正的问题
专项清理将重点针对懒政怠政问题、不作为问题和不在状态问题开展。清理懒政怠政问题,着力解决不愿意做事,不认真做事;工作拖拉,敷衍塞责;拈轻怕重,推诿扯皮;不思进取,得过且过;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分管领域或本职工作始终处于落后状态等问题。清理不作为问题,着力解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大而化之;工作失管失察;遇到困难绕道走,碰到问题不担当;漠视群众切身利益,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清理不在状态问题,着力解决精神萎靡,不想干事;脱离实际,盲目干事;精力分散,不务正业;对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不明;深入基层摆样子,联系群众走过场;纪律涣散,不守规章等问题。
二、我局存在的问题
(一)做事有不认真的情况存在,监管工作重处罚轻管理。
(二)有迟到早退的现象。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工业产品质量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的通知》中规定的内容,结合“干部作风整顿年”活动,认真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法规规定、质监系统“五公开、十不准、八严禁”要求。
(二)进一步严格落实考勤工作制度,将每个工作日的.签到情况由专人上传到工作微信群,实行全局人员共同监督,对于存在问题的人员群内及时通告,监察室经常性地进行查岗,检查情况及时在全局进行公开,消除纪律不良现象。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关于“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实施时间和步骤,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整改效果清单”、“制度建设清单”,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全面促进干部职工精神面貌改观、担当意识增强、服务效能提高、发展环境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
专项自查报告12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346号)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关于认真做好我市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201号)相关文件要求,大观区林业局组织专人对度财政支农资金进行了专项清理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局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无挤占和挪用情况。认真做到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未滞留、延压项目资金。在发放过程中坚持严格会计制度,对所发放资金全部登记造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涉及林业的财政支农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自查情况
我区涉及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范围的财政支农资金主要包括各级财政下拨的退耕还林财政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一)退耕还林财政资金
中央财政拨付我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6.31万元,涉及我区十里铺乡、山口乡总计2105亩林地,补助标准125元/亩,已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
省财政与市财政拨付我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共计16万元,其中省财政10万元,市财政6万元。现已全部拨付到相关乡镇,其中山口乡11万元,十里铺乡5万元。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
中央财政拨付我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两笔共计11.84万元,涉及我区山口乡8030亩公益林,补助标准xx.75元/亩,因乡镇申请表未报送资金尚未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四)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20xx年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拨付我区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7.977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5.625万元,省财政2.3523万元,涉及7户造林户,因资金刚到区财政,我局将在近期申请拨付。
专项自查报告13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商务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商务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估的通知》(湘商财[20xx]10号)和《郴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并成立了由局长郭远方任组长,副局长郭益林任副组长,以及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自3月25日至4月5日对我县商务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我县20xx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状况和绩效评估工作汇报如下:
一、专项资金到位及拨付状况
1、专项资金到位状况
20xx年度,我县申报专项资金状况:
1、20xx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标准厂房建设资金)14.45万元;
2、20xx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
3、20xx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示范区建设资金)17.5万元;
4、20xx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示范清算资金)30万元;
5、20xx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资金25万元;
6、20xx年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资金100万元。以上共到位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
2、专项资金拨付状况
20xx年度,我县商务专项资金县财政拨付状况:
1、拨xx县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
2、拨县商务局(引进制造业大项目资金)10.0万元;
3、xx县市场服务中心(湘桂大市场建设资金)30.0万元;
4、大塘镇人民政府(大塘农贸市场建设资金)25万元;
5、xx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示范区建设资金)100.0万元。以上共拨付商务专项资金171.00万元。
3、专项资金未拨状况
20xx年度省财政厅共计下达我县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以拨付相关企业和单位171.00万元,暂未拨付21.95万元。主要是项目是承接产业转移(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暂未到项目单位。
二、审核及拨付的基本程序
专项资金到位后,县商务局、财政局及时通知项目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县财政局企业股办理转账手续,及时足额的将扶持资金拨付项目单位,没有发生截留、挪用、侵占、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三、绩效评估状况
1、对外贸易工作初见成效。我县现有经营外贸出口的企业有12家。其中化工企业2家,冶炼企业6家,纺织厂1家,服装厂2家,外贸公司1家。透过企业的自身发奋和商务专项资金的支持,激励了企业勇于开拓国际市场的勇气和信心。曹氏服装厂年出口服装系列产品到达400万件套,销售收入达1.5亿元,实现利润1200万元。节光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高氯酸钾和氯酸钾产品远销美国、加拿大等国。提升了我县中小企业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对企业长远发展具有重要好处。
2、标准化厂房建设稳步推进。以增口创业园和xx工业园为重点,帮忙园区企业解决标准厂房建设中存在的资金、施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标准厂房建设实行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20xx年建设标准厂房8万平方米,为市下达任务的100%。
3、农贸市场标准建设稳步发展。湘桂大市场提质改造项目的实施,构成了规范有序、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县城区综合市场,为市民创造了一个安全、有序、优美的购物环境。大塘镇农贸市场的整体搬迁项目的实施,市场面积达2700平方米,新增摊位数126个,容纳就业人数380人,年交易额1500万元。同时,彻底改变了该镇以路为市场的现状,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
四、自查发现的问题
1、应拨未拨20xx年专项资金21.95万元。自查发现县财政应拨未拨xx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
2、后续管理有待加强。近几年来,我县实施民生工程项目比较多,绝大部分项目效果明显,运转正常,但也发现有个别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不到位,没有后续资金注入,没有人维护,效益不好的状况。
3、由于xx是“边、老、山”的国家级贫困县,按要求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的配套资金暂时没有落实到位。
五、自查评价
透过对我县曹氏服装有限职责公司、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湘桂大市场、大塘农贸市场等重点企业申请项目申报材料、资金用途状况的检查,未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资金到位后,各个项目单位资金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无调整和变更国家和省投资计划,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资料、建设规模的问题;无挤占、挪用、套用专项资金行为。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基本贴合《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专项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的开发、标准市场建设等方面,调动了企业的用心性,推动企业向国际市场开拓的自觉性;抓好了城乡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为营造安全卫生、便捷放心的消费环境,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发挥了用心的作用。
我局在办理商务专项资金申报过程中,坚持原则,严格审核,讲究方法,管理规范,廉洁自律,用心协调县财政局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相关单位,确保了专项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发挥了资金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六、自纠状况和推荐
1、认真落实《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程序向财政部门办理应拨未拨专项资金申报手续。
2、进一步落实“政府引导、上下联动、多方投入”的原则。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要用心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后续管理到位,后续资金到位,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推荐上级部门对国家级贫困县在资金上、政策上予以倾斜,在县级配套资金的比例上予以思考,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
专项自查报告14
关于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自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领导组办公室:根据《舒城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对近三年来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
1、自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后,乡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就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传达和学习,并就此项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安排。
2、召开由各村及政府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加的专题会,会上传达和学习了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对我乡自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以阙政字[xx年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核现核查,各村在乡政府部门的配合下,对强农惠农资金特别是打卡发放到户资金,对照发放条件进行逐项核查。
二、自查结果
1、打卡发放类:根据自查表,我乡共涉及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9个项目。xx年,以上资金由县财政拔付到乡财政,乡财政足额将资金打卡到户。xx年乡财政根据县核定的数据及时上传相关到户信息资料,由县财政直接打卡到户。存在问题,是在本次自查之前,在库区移民直补到人资金发放中,由于时间跨度长,移民人口情况复杂,加之少数村刚申报时对政策把握不准,出现错登,造成资金错发现象。如:xx年度何店村错登84人,打卡资金额为37800元;xx年阴洼村错登5人,打卡资金额为6750元。xx年阙店村错发资金36800元,横山村错发资金35000元。乡党委政府发现后立即将打卡资金收回乡财政,并给予全乡通报批评。乡纪委及时下发了阙纪[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家电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xx年区财政下拨14597.75元,实付6596.85元。xx年至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三)退耕还林补。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3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3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4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4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4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44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44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我镇共计发放2477614.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xx年上级拨款14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4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专项自查报告15
一、营业税
1、交通运输业
(1)是否按规定结算应税收入,计税营业额的计算是否准确。
(2)有合作运输业务的抵减应税收入,票据是否合法(票据应为运输发票)。
(3)混淆应税行为,是否将代理业的应税行为混淆为运输业,少纳营业税。
2、建筑业
(1)以工程劳务收入抵减设备价款,抵减的设备是否为设备本体价值,是否为从生产厂家直接购入,是否将有关材料及附件原值进行抵减,抵减的设备票据是否合法(票据应为增值税发票)。
(2)是否按工程完工进度申报缴纳营业税,有无以未实际收到款项为由,未申报缴纳税款。
(3)甲方提供材料、动力等的价款和以各种名义从甲方取得的与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相关的收入是否进行纳税申报。(甲供材情况)
(4)总分包工程,总包方抵减应税收入,是否符合总分包的条件,票据是否合法。
3、服务业
(1)餐饮业是否存在不计或少计营业收入。
(2)混淆经营行为,经营范围有娱乐业行为的是否将娱乐业的应税收入按服务业申报。
(3)代理业抵减代垫费用,抵减的费用是否存在任意抵扣扩大扣除项目范围,是否存在长期挂在往来账项未及时结转的行为。
(4)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是否履行了备案程序。
4、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1)取得拆迁补偿收入,符合不征税行为的是否办理了不征税认定,不符合不征税行为的是否缴纳了营业税。
(2)销售不动产预收账款是否缴纳营业税。
(3)转让自建房产是否缴纳自建环节的营业税。
(4)单位将不动产赠与他人,是否缴纳营业税。
(5)单位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额减除项目的票据是否合法。
5、境外的非贸易项下境外付汇是否代扣代缴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1、按照我局XX年度汇算清缴通知的扣除项目进行自查。
2、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一、工资薪金支出
(一)纳税人支付给与本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二)纳税人当年应发并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税前扣除。对实行“后发薪”制度的纳税人,提取但未发放的12月份工资,允许12月末工资余额保留一个月(下年度1月份)。
(三)对实行工效挂钩企业,提取而未实际支付,未发放的部分,当年要调整纳税,以后发放时允许作纳税调减处理。
(四)《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二、职工福利费
(一)企业在XX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按以下方式进行税务处理:XX年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应冲减其XX年底以前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进行扣除。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国税函【XX】3号文件精神,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三、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XX年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应冲减其历年职工教育经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税法规定的比例进行扣除,不超过工资薪金的.2.5%,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四、工会经费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应当在实际向工会拨缴后,凭工会组织开据的专用收据扣除。(收据为《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是由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统一监制和印制)
五、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费标准
XX年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费按原渠道列支,并按下列标准扣除,超过部分并入工资薪金。
1、防暑降温费自XX年起调整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45元调至67元,发放时间为6、7、8、9四个月。
2、冬季取暖费520元。
六、企业支付给职工一次性补偿金
XX年度企业与受雇人员解除劳动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准予税前扣除。
七、住房公积金、补充公积金
上半年:按天津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7110元)的基数和不超过15%比例的缴存金额,税前扣除。为职工缴纳的补充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7110元)的基数和不超过30%比例的缴存金额,税前扣除。
下半年:按天津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8469元)的基数和不超过15%比例的缴存金额,税前扣除。为职工缴纳的补充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8469元)的基数和不超过30%比例的缴存金额,税前扣除。
八、关于劳动保护支出
纳税人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安全保护方面所发生的支出。
九、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
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纳税人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于纳税人在新税法以前按照原政策规定已发生但尚未扣除的广告费,可按照原政策规定结转到XX年度,并与新法实施后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按新法规定合并扣除。
十、公益性捐赠支出
1、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应凭公益性社会团体等组织开具的捐赠专用收据税前扣除。
3、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XX]104号)规定,自XX年5月12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止,对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十一、非金融企业之间发生的利息支出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此项支出应凭借款合同或协议、发票等相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没有发票可到税务机关开具。相关合同或协议应包括借款金额、利率、利息所属时间、利息金额等内容,并双方加盖财务(合同)专用章。
十二、准备金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因此,在总局尚未做出明确规定之前,企业提取的准备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十三、关于固定资产年限、残值处理
1、新税法对固定资产的最短折旧年限进行了调整,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也避免实际工作中因企业调整折旧年限出现税务机关不易监控的问题。对XX年1月1日前已购置并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仍按原规定执行,在税务处理上不再调整。对XX年1月1日以后购置并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按照新税法规定执行。
2、新税法对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率没有作具体规定,由企业自行决定,因此,对XX年1月1日前已购置固定资产的预计残值率,不再进行调整,仍按原规定执行。对XX年1月1日以后购置的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率由企业根据固定资产情况自定,残值率一经确定,除另有规定外不得随意改变。
十四、筹办费(开办费)的处理
新法不再将筹办费(开办费)列举为长期待摊费用,与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处理一致,即企业可以从生产经营当期一次性扣除。对于企业在新法实施以前年度发生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仍按原规定摊销至5年期满为止。
十五、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损失
内资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权益性投资转让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损失连续向后结转5年仍不能从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中扣除的,准予在该股权投资转让年度后第6年一次性扣除。
十六、基本养老保险费、补充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准予扣除。
(一)根据《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规定,企业按照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20%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税前扣除。
(二)新税法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补充养老保险按天津市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即工资总额8%)。
(三)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定的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津政发[XX]80号)规定,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9%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实行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办法,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1%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门(急)诊大额医疗保险费,可在税前扣除。
(四)补充医疗保险: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津政发[XX]55号)规定,凡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都应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用于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以外由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负担的医药费进行补助,减轻参保人员的医药费负担。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直接从成本中列支,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要单独建帐,单独管理,不得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也不得建立个人帐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
(五)失业保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基金缴费比例的通知》规定,企业按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可在税前扣除。
(六)工伤保险费:根据市政府《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津政令第012号)规定,从XX年1月1日起,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对企业按照我市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缴纳的工伤保险,准予税前扣除。
行业基准费率:一类为风险较小的行业,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居民服务业、租赁业、餐饮业、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广播电视电影音像业、城市公交业等;费率为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0.5%。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如房地产业、体育、娱乐业、食品制造业、建筑安装业等;费率为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1%。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如石油加工、采矿业等,费率为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2%。
(七)生育保险:按照天津市政府规定,从XX年9月1日起,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之和的0.8%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准予税前扣除。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十七、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XX〕116号)规定,企业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同时必须按照本办法附表的规定项目,准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
十八、管理费
企业(独立法人)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得扣除,对属于不同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之间,确实发生提供管理服务的管理费,必须按照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管理服务的价格,作为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开据劳务发票。
三、个人所得税
1、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90天或有税收协定的国家超过183天的外籍人员,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包括境外雇主支付部分)其境内外的工资薪金所得是否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
2、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五年,且第六年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外籍人员,除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中国境内纳税外,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其它所得是否按规定在中国境内申报纳税。
3、在中国境外兼职的外籍人员,其境内外工资薪金不能根据其任职情况明确划分的是否按要求合并申报。
4、在中国境内兼职的个人,其兼职收入应合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5、以现金形式发放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出差补贴、探亲费、子女教育费、语言训练费、人人有份的误餐补助、其他形式的补贴、津贴等是否与工资薪金所得合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6、以实物发放的福利是否折算价值后合并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7、同一月份取得的数月奖金、半年奖、完成任务奖等是否合并申报纳税。
8、保险问题:
外籍人员按本国法律应由雇主代为扣缴的境外社会保险费,企业已作为费用列支的,是否已合并到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中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未作为费用列支的是否能提供外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国社会保险规定(必须是雇主代为扣缴的社会保险部分、个人负担部分不能税前扣除);商业保险是否合并计税等。
中方人员:企业和中方个人自行缴纳的商业保险费及超出国家规定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险,是否合并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9、对履约的外籍人员是否按“劳务报酬”所得扣缴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
10、董事会费是否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11、不含税收入额是否换算成含税收入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12、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13、企业对职工奖励的股票期权行权后,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14、对企业发放的超出标准发放的住房补贴是否合并工资薪金所得报税。
15、退职费收入超过标准的部分是否按规定计算缴税。
16、年所得12万以上纳税人是否已进行12万申报。
四、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1、自建房产:自建成验收或投入使用次月起开始征税;购入房产:自产权转移次月起征税—合同中未约定产权转移日期的,自合同终止日次月起征税。
2、地下建筑应征收房产税。(津财税政【XX】3号)
3、纳税人以房产租金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的,可按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4、房产租金偏低的,依据房屋租金指导价格(津国土房管〔XX〕353号)调整计税价格-XX年经济下滑,计税价格可适当下浮,原则上:从租计征的税款不得低于从价计征的税款。
5、纳税人无偿借用或无租使用个人住房、免税单位房产的由使用人按照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6、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自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施工许可证》次月起征收土地使用税,计税截止时间:取得建委颁发的《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的次月。纳税地点:在其项目所在地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及开发单位用房的房产税。
五、车船税
1、自XX年车船税条例修改后,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车船不再享受免税。
2、自XX年车船税条例修改后,车船税征期由每年1-3月份改为全年征期,纳税申报截止期为行车证的发放日期,由保险公司和通达公司联合代征。
3、目前部分小规模保险公司已自愿放弃代征资格(允许),最终由通达公司在验车环节把关。
六、印花税
1、自XX年4月1日起,纳税人均采取汇总申报或核定征收方式申报纳税印花税,单笔合同印花税金额500元以上的不得购买印花税票。
2、为避免对我局税收任务造成影响,暂对管理
二、三所负责的重点税源企业不实行核定征收。
3、房地产行业、建筑业纳税人印花税实行源泉扣缴制度,即在项目所在地申报缴纳印花税。
4、自XX年1月1日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税率由万分之三提高到万分之五,同时对电子合同、土地出让合同开征印花税。
七、契税
(一)土地权属转移的概念
土地权属转移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竞价和协议两种方式。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二)土地权属转移契税的计税依据
1、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2、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
3、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其契税的计税价格为双方签定的转让价格。
4、没有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税务机关可依据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综合评定价格或县以上人民政府公示的土地基准地价作为土地契税的计税依据。
八、土地增值税
1、房地产开发企业于注册地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2、严格确定普通商品住宅标准:XX年10月1日-XX年6月30日依据津地税地【XX】11号文件执行;XX年7月1日-XX年9月30日依据津津地税发【XX】3号文件执行;XX年10月1日-今依据津地税地【XX】46号文件执行。
九、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防洪费
1、注意与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纳税额的比对。
2、增值税先征后返、先征后退的,不免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防洪费”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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