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榕委教育工委办[2012]54号文件的通知精神,我校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自查工作实施方案。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支部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状况
目前,我校共有4个党支部,共有党员190名 ,其中在职党员165名,离退休党员25名。2010年—2012年我校党委共发展党员17名,其中教师8名,学生9名。
二、组织发展工作
我校党委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和手续,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并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为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校党委十分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队伍建设,规范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程序,发展工作力求关口前移,重点突出一个“早”字,即早发现、早培养、早教育。切实加强日常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好的典型,对优秀青年教师和学生,积极主动的加以引导,吸引他们向党组织靠拢,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党员发展工作奠定基础。坚持把教育和培养工作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从源头上防止吸收不合格对象入党,做到考察不走过场,程序不简化,标准不降低。
(一)党委重视,支部落实,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化
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的总体要求,各党支部根据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提出年度发展计划,学校党委对各支部上报的计划进行严格审查,从而减少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盲目性。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
校党委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严格四项要求:一是发展对象把握三高标准,即:思想觉悟高、工作业绩(学习成绩)高、群众威信高;二是严格执行“四不发展”,即:未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写实的不发展;未参加党校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发展;学生经团组织“推优”未通过的不发展;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或本学年度受通报批评处分的不发展;三是发展党员必备五项材料,即:入党申请书、党课结业证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个人思想汇、入党志愿书;所有发展对象材料必须做到齐全完整。四是党员转正做好两个坚持,即:坚持预备党员的跟踪培养和考察写实;坚持党员转正标准不降低。
(三)健全机制,狠抓落实,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的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校党委制定和完善了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是推优制:发展党员须通过团员代表、团组织和党员民主推荐,根据推荐结果初步确定人选,再加以培养发展。二是民主测评制:对列入近期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或近期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讨论的一项重要依据。三是培养考察制: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指定两名同志作为培养人每学期培养考察一次,并填写培养考察意见,写实时间一般为一年,根据培养对象的实际情况,也可适当延长培养期;预备党员由入党介绍人每学期考察写实,特别是了解该同志入党时存在的不足是否改正,并填写考察意见,党支部书记签署支部意见,考察期一般为一年,考察结果作为预备党员期满转正的重要依据。四是公示制:在党员发展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之前,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五是票决制: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支部大会在集体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票决结果作为党支部形成决议的依据。六是追究制:对发展党员中出现的问题,要按职责、分工和承担的责任实行追究制,及时防止和纠正一些违纪违规现象。
三、自查情况
根据通知精神我校自查了各党支部组织发展对象档案材料。认真查阅了每位党员的《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政审材料、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材料是否规范和完善;重点检查是否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
四、工作不足及努力方向
在自查中发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教工入党积极性较弱;二是对新党员的继续教育存在前紧后松现象,今后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写实存在着个别集中填写问题。
今后,我们将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特别是要加大在教工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从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把更多的优秀人才吸引到党内来。进一步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定期举行党务工作培训,建立一支素质好、作风硬、业务精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每学期组织培训班,重点是对支委进行发展党员工作业务知识的培训,并长期坚持形成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党员发展各项材料,定期召开党员工作会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