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自查报告合集15篇
在当下社会,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药品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药品自查报告1
根据平罗县卫生局文件 《关于做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期满复核自查工作的通知》 我院组织人员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是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以院长为组长,药剂科主任 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药品质量管 理工作,职能职责明确。
二是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将药品质量和安全管理纳 入科室责任目标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
三是严格执行药品“三统一”的规定,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 录进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定点企业采购合法药品。
四是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发现 假劣药品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药品监督部门。
五是实行药品效期储存管理, 对效期不足 6 个月的药品应按 月报各使用科室进行促用。
六是药品储存达到质量要求,库存药品按属性分类存放。
七是药品储存设施设备齐全,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
八是严格麻醉的药品管理,专柜存放,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九是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有专人负责信息 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十是杜绝大处方及抗生素和激素的不合理使用, 有效控制医 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十一是加强村卫生室管理,定期对村卫生室药品的`申购、储 存、使用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
药品质量和管理责任重大,我院充分利用院委会、职工大会 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让全 院干部职工明白药品质量管理的目标、任务,充分认识实施药品 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在下一步的管理工作中, 我们将以自检自查为新起点, 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以下几个方面的 工作
(一)提高药品质量管理,确保用药安全,确保医疗安全。
( 二 ) 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医患沟通,构 建和谐医患关系。
( 三 ) 建立卫生院药品质量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贯 彻执行药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
(四)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 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落实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认真负责, 严密监测,及时报告;严禁药品不良反应迟报、漏报、匿而不报和隐瞒药品不良反应资料等现象发生。
药品自查报告2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26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净化药品流通使用秩序,确保广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保障就医群众使用药品安全有效,我院立即组织成立自查自纠小组,对全院的药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紧密结合“规范药房”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行为。紧紧围绕“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这个中心任务,通过自查自纠检查,迎接区局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严格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杜绝使用过期、失效、淘汰的药品和各种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放心的药品,确保不发生药品质量事故。
二、我院成立了药品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林少华。
副组长:吴金焰.成员:药房、药品库管人员。
林少华负总责,吴金焰分管药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管理人员及其职责未报颍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三、主要实施过程和自查情况
(一)、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储存、养护、调配、使用的相关环节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1、我院成立了“药品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人员职责,制定了药房质量管理方针、目标,编制了质量管理程序文件和操作规程,实施定期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使我院药事质量管理工作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2、我院药械坚持实行专职验收、专人养护。设立了专职质量管理员和质量验收员,对药房的药品使用及药品周转库的出入库均能够贯彻执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及我院质量管理文件。
3、我院制定了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制度,定期对规范运行情况进行内部审核,以确保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转。
(二)、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培训及健康档案的建立情况。
1、为提高全体员工综合素质,我院除积极参加上级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外,还坚持内部岗位培训。其中包括法律法规培训、本院制度、工作程序、责任制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药品分类知识培训及从业人员道德教育等。所有培训均进行考核,建立培训档案及考核档案,取得较为明显的`培训效果。医院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从业人员定期安排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2、我院对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和销售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了健康查体,坚持凡是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者可能污染药品的工作人员均实行先查体后上岗
(三)、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的合法性,相关资质、采购票据、采购药品相关证明档案、疫苗、生物制品等冷链药品运输储存的资料的留存情况、药品采购验收情况。
1、严把药品购进关。认真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确保采购药品合法性100%。执行"质量第一,规范经营"的质量方针,严把药品采购质量关。
2、验收人员依照法定标准对购进药品按照规定比例逐批进行药品质量验收,保证入库药品验收合格率100%,对不合格药品坚决予以拒收。对验收合格准予入库的药品逐一进行登记。
3、药品相关证件、票据、检验报告单及冷链药品运输储存的资料留存保管。
(四)、医疗机构药品储存与保养情况、药品储存与保养所需的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是否能够满足药品储存的温湿度要求。
1、我院力求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依照相关要求,提升和改造药房。配备和更换干湿度计、药品货架、冷藏箱。改善药房通风和恒温设施。达到环境明亮、整洁、布局合理。
2、在现有的基础上对药房进行整改,能适应我院所储存药品的要求。做到合理布局,地面平整,门窗严密,无污染源,具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防虫、防鼠、防鸟、设备、设施,具符合要求的防火安全设施
3、认真做好药品养护。严格按药品理化性质和储存条件进行存放和在库养护,确保在库药品质量完好。
4、每天做好温湿度记录,及时调整仓库温湿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情况,是否采取足够的措施,能否防止过期失效药品的继续使用,不合格药品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处理,拆零药品是否规范并按规定记录。
1、遵守《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做足药品管理足够措施。防止过期失效药品的继续使用。
2、严格执行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加强对不合格药品的管理,防止不合格药品进入医院。
3、应定制拆零药品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应设置拆零药品专柜,配备拆零工具,如研钵、锥子、剪刀、拆零药袋等,并保持拆零工具的清洁卫生,拆零前应仔细检查药品的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形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可拆零,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中并加盖存放以防变质,销售使用的药品必须放入拆零药袋中并注明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等要素并记录。
(六)、经营中药饮片的医疗机构,重点检查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购销的中药饮片是否留存检验报告书;易虫蛀、霉变、走油的中药饮片是否按规定要求建立分类储存保管;储存保管方法及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采购中药饮片是合法从渠道购进,中药饮片是按中药饮片管理规范要求进行储存保管,储存保管方法及设施是符合规定要求.
(七)、医疗机构药品调配使用管理情况,尤其是特殊管理药品、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药房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医院的质量管理制度进行销售活动,认真核对医师处方、药品的规格、有效期限、服用方法、注意事项及患者姓名等必要信息,确保药品准确付给。
2、做到药品付给均符合相关规定。保存好医师处方,建立完整的销售记录。
四、自查总结及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
医院至接管以来,在区药品主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了自身建设。经过自查认为:中药饮片存在检验报告书不足,基本符合药品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
1、无违法经营假劣药品行为
2、同时,我们对发现的一些问题与不足将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整改。
主要表现:一是对员工的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各岗位对质量管理工作自查的自觉性和能力还有待加强。我医院一定会根据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不断检查、整改,使本医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
药品自查报告3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下发的关于《印发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告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排,我乡迅速组织人力,会同各有关乡直单位对我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展开自查,并形成如下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本乡地处山区乡镇,为了工作便利,在20xx年将原连村乡并入**乡,目前全乡共计15个行政村,人口达2万余人,版图面积大,人员分布广。并有中心卫生院1所,村级卫生室10个,初级中学1所,中心小学1所,村级小学4所,集镇街道幼儿园2所,村级幼儿园3所,给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很大压力。
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坚持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以综合改革为动力,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使我乡人民群众用上放心的食品药品,连续几年来辖区内没有发生任何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工作效率整体全面得到了提升。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突出部门协作,提升监管效率。我乡为统一部署此项工作,专门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各村文书或村主任担任食品药品信息员,形成乡、村、组三级联防格局,从组织上保证工作的开展。乡党委、政府年初便制定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通过与乡直有关单位和各村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工作例会制度,做到一月一次,将各村信息员上报月报表进行汇总。并针对上报信息进行研究分析,摸底调查,作出部署。要求各有关单位按部门职责,分工合作,深入到辖区内食品小作坊、生猪屠宰场、养殖场及其它生产经营类进行食品安全监察,从生产、销售、消费等渠道堵塞食品安全漏洞。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商店、学校、村卫生室,由乡安监站下发整改指令书,**年下发整改指令达35条。确保我乡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良好,食品、药品经济健康发展,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是重视加强宣传引导,突出营造氛围,提升防范意识。全乡通过墙报标语,发放传单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饮食观,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年在集镇街道悬挂横幅6条,在村级活动场所显著位置刷写标语35条,分发宣传资料1200余份。形成了全社会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了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三是积极采取有利措施,突出重点领域,提升预防能力。近年来,我乡坚持由乡安监站、中心卫生院、工商分局、中小学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加工、销售、流通消费领域,针对村卫生室、商店、超市、学校食堂等重点区域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1、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协助相关部门针对肉类、糕点、豆制品、酒水、饮料、儿童食品等开展重点检查。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强化日常监督。
2、加大对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的监管力度。我乡是一个农业大乡,为全县的.主要产粮区之一,把好农产品用药的安全关,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乡每年会同县工商局联合举办从事销售种子、农药、话费的经销商进行业务培训,坚决杜绝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坑害农民行为,发现一起,严厉打击一起。
3、做好动物防疫工作,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安全关。我乡将此项工作纳入村级目标管理考评,明确了村主任作为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村动防工作负总责。建立疫情报告制度,由村信息员负责收集本村信息并上报至乡动检站。
4、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在春节、端午、中秋等节日期间,乡安监站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谋划,及早部署,全面检查,特别对猪肉销售全部经过防疫检疫,才能上市,一旦发现无防疫单位印章,一律没收,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有效净化节日食品市场,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5、加强对村级便民销售点、小商店的.整治。乡安监办要求各村信息员经常对商店进行安全检查,从销售渠道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同时乡安监办不定期进行抽检,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严查问责,以确保群众人身安全。
6、加强学校、食堂、校内商店安全监管。由乡安监办对幼儿园、小学、中学的食堂、商店每学期进行2次安全检查。要求食堂保持整洁卫生,及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品购销渠道登记,对炊事员的身体进行检查,以保证学生、老师健康安全。
三、意见建议
一是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松散,无办公场所,无专职人员,缺乏食品、药品监管专业知识。建议县局每年度开展一次业务培训,提升乡镇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监管水平。
二是建议县食品药品管理局与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工作应加强协调沟通,多指导乡镇开展业务工作。
三是建议给乡安监办配置一定的办公经费,以利于工作的开展。
药品自查报告4
xx年度药品质量管理自查报告 根据药监局领导下发的xx年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院按照药监局培训的各项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总如下:
一、领导重视,管理组织健全
我院成立了医院药事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指导本院规范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设立了药品质量管理员具体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的管理工作,确定各岗位职能,并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各环节制度。
二、药品的管理
1、建立供货单位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格药品。
2、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药品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相关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制度、处方的调配及处方管理制度、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等。
3、购进的麻醉及药品按规定管理,专柜存放,设有防盗设施,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专账记录,账物相符。
4、实行药品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挂牌警示。报各使用科室进行促用。
5、药房、药库每日上午、下午定时对药品进行巡查与养护,进行温湿度检测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三:药房的管理
1、按照药房规范化建设要求摆放药品,区域定位标志明显、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单独存放、危险品专柜存放。
2、按照要求药房每月对陈列的药品进行养护,做好养护记录台账,每日上、下午定时监测温湿度,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3、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调配、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4、调配处方时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确保发出药品的准确无误。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对有疑问、配伍禁忌、超剂量处方应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审核与调配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5、严格执行处方管理的相关规定,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需处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不得超过3天,处方药品剂量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特殊药品应严格使用专用处方。
6、严格按照规定保存处方: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药品处方保存2年;麻醉处方保留3年。
7、每年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
8、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有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四、药品质量和管理责任重大,在下一步的管理工作中,我们将以自检自查为新起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院与科室两级管理,提高药品质量管理,确保用药安全,确保医疗安全。
2、 建立医院药品质量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贯彻执行药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
3、加强高危药品和抗菌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4、加强对新员工的上岗培训,及老员工的继续教育培训。
5、加强对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及评审。
6、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认真负责,严密监测,及时报告。
药品自查报告5
根据保定市高新区社区公益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州亚运会期间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秩序,确保在广州亚运会期间我校实验室安全。我校成立了由校长亲自挂帅的实验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对危险药品的存储环境、管理使用以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报告详列如下:
一、领导重视: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这次自查自纠活动,及时组织落实实验室、药品室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和使用。实验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在10月13日下午对实验室、药品室危险化学品进行清点整理,并做好危险化学品一览表的统计,做到危险化学品库存数量心中有数。
二、制度保障:
学校制定《危险物品管理使用制度》,做到制度有保障,做事有章可循,杜绝事故发生,保证师生的健康安全,确保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规范领取危险化学品的程序,实验室领取危险物品指定专人负责,化学实验室管理员根据实验的需要,对所需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提出申请,做到领取人当面点清品种数量,并在领取凭证签收,做到登记及时。
三、落实措施:
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药品和试剂要做到统一登记,标签明晰,分类存放,定期清理。设危品柜1个,柜门牢固、安全,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按危险特性分类存放,危毒药品室有通风设施。
2.学校实验室的易燃、易爆、或遇潮易燃物品,腐蚀物品,自然物品均分门别类存放于合适的柜子中,做到: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禁止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防止变质、分解,有的存放在阴凉地方,预防造成自燃或爆炸等事故。
3.学校实验室管理员在配发和使用危险药品时有按不同化学性质进行防护。操作完毕用过的空容器、器皿、废溶液等妥善处理,注意清洗、收齐。
4.学校实验室管理员、实验老师开展针对实验教学中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在实验前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的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观念,提高学生自防自救能力,并适时记录于平时的教案中。
5.学校专门制定实验室使用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的应急预案,集中学习主要毒物的毒性症状及其急救措施,做到应急处置,保证安全。 篇三:药店自查报告
药品自查报告6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局:
为保障社区人民群众用药品安全、医用医疗器械安全、保证患者生命健康,我们针对上级文件精神,我中心特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就中心药品医疗器械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小组、增强质量责任意识。
中心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小组。把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管理纳入医院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增强质量责任意识。中心建立、完善了覆盖质量管理全过程的医疗器械相关制度:采购、进货查验制度、医疗器械贮存制度、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管理制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医疗器械管理人员职责,以制度来保障中心临床工作的安全顺利开展。
二、严格查验供货者资质,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杜绝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进入。
中心特制订药品医疗器械采购、进货查验管理制度。对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所具备的'条件以及供应商所具备的资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并对购进的医疗器械进行验收且对进货查验情况做真实、完整、准确的记录,对运输存储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核实储运条件符合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要求;妥善保存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未曾购进或转让、捐赠过期、失效、淘汰、检验不合格的医疗器械。
三、保证药品及医疗器械的质量,做好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维护维修工作。
我中心建立并实施医疗器械维护维修制度,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记录,及时分析评估,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状态,并对从事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建立培训档案。
四、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件的的监测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医院器械潜在的风险,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使用。
我中心制定并执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设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小组负责本中心使用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收集、报告工作,依法履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义务。当发现使用的医疗器械存在安全隐患会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检修,未曾使用检修后仍不达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
五、我中心今后药品医疗器械工作的重点
切实加强中心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杜绝药品安全事件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的发生,保证广大患者的用药及医疗器械安全,在今后工作中,我们打算:
1、进一步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落实相关制度,提高中心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责任意识。
2、增加中心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的日常检查、监督的频次,及时排查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服务患者,构建群众满意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继续与上级部门积极配合,巩固中心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取得成果,共同营造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的良好氛围。
药品自查报告7
为了积极响应吕梁市药监安[20xx]8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切实搞好药品安全生产工作,我公司组织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单位成立了药品安全生产隐患自查领导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领导组对本方案的实施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整治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全厂各类危险源,对药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检查重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液氧等液化气体、易爆危险化学品的'重点环节;危险区、居民点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重点环节。
三、检查内容:
单位负责人组织开展对本单位自查和隐患排查,针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
全面按照行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开始自查,规范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充装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法人与安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安全负责人与安全员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具体负责人。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执行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落实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措施。凡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火灾危险性为甲类的作业场所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等仪器设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职业卫生防护器材,安装应急冲淋设施。火灾危险性为甲类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设备、管道、电气设备等必须整体防爆。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情况及日常管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帐、监控和应急管理;低温液体储罐和气瓶储存、运输工具的检测检验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要求和实际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际情况,制订完善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职工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演练,演练情况必须记录在案。
四、检查结果
本单位所有三个低温贮罐、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生产工艺流程安全合理,厂区环境卫生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药品自查报告8
一、药店基本概况:
本店成立于20xx年11月21日店,位于田苑新村17栋12号网点,企业负责人吴,质量负责人吴。经营范围: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乙类非处方药等。现有职工4人,其中从业药师1人,已取得上岗证有3人,营业面积106平方米。经营品种有800多种。
二、质量管理与制度
由于我店规模小、人员少、业务少,鉴于此种情况只是设立质量管理组,由4名同组成:分别是药店法人:吴艳、质量管理负责人:吴爱枝(兼驻店药师)、验收员:沈芸芸、养护员:李芳。营业伊始,我药房就是按照GSP要求制定了一套适合自己实际情况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文件,经营过程中,我药房严格按照GSP要求去做。在营业的初期,有些制度执行的不好、存在过工作不规范的现象,后经过几次整改现在制度已完全得到落实,已完全符合新版《GSP》要求。
三、人员与培训
为了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专业技术素质,制定了学习培训计划,定期的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知识,每六个月进行一次考核,并建立培训档案。
四、设施与设备
本企业根据新版GSP要求配备了电脑及符合相关管理要求的药品进销存管理软件,在营业场所配置了检测温湿度的设备,现备有温湿度计、空调。并配置了防鼠、防虫、防火设备等。营业场所清洁、明亮,营业货架、柜台齐备。
五、药品进货、验收管理
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购进药品进行质量与合法资格的'审核,并索取加盖企业公章的药品GSP认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应明确规定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药品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购进进口药品,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的原印章;进口药品应有中文标识的说明书。对首营企业和首营药品实行审核制度。企业建立了药品购进台帐,台帐真实、完整地记录药品购进情况,做到票、帐、物相符,再根据相关程序录入电脑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验收管理:验收人员对购进的药品,根据原始凭证及税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逐批检查验收并记录。主要检查验收的药品是否符合相应的外观质量标准规定。(1)外包装是否牢固、干燥;封签、封条有无破损;外包装是否注明通用名称、规格、生产厂商、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批号、有效期。对于特定储运标志是否符合药品包装要求。(2)内包装每件中是否有产品合格证,容器是否合理,有无破损,封口严密是否合格,包装字迹应清晰,品名、规格、批号等不得缺项;瓶签要粘贴牢固。(3)药品标签说明书上明确印有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企业名称、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存条件等。(4)验收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以中文注明名称、主要成份以及注册号,有中文说明书,并附有《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红印章的复印件。及时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出现不良反应马上上报药监部门。
六、药品储存、养护与陈列(零售)管理。
我企业在始建时就严格按GSP要求,高标准地营造了储存及陈列环境,按市局最新标准装修了营业区,做到了营业场所宽敞明亮。购物方便,标志醒目,根据经营情况和GSP的要求,对药品进行了分类。并根据药品性能和性质进行了分区,分类、实行了色标管理,将仓库划分为待验区(黄色)、合药品区(绿色)、不合格药品区(红色)和退货区(黄色),做到了药品与非药品、外用药与内服药分区存放,做到了便于操作、防止差错、污染事件发生添置了货架,温室度仪,避光设施(窗帘),防鼠设施(门缝密封)达到了“七防”(防尘、防虫、防鸟、防鼠、防潮、防霉、防污染)要求。安装了符合照明要求的照明设备。营业区都置有空调可保证合适的空气湿度和温度。在工作中按照本店的“药品储存、养护与陈列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如药品与非药品分开陈列、非处方药品与处方药分开陈列、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陈列等“四分开原则”分类陈列,含麻黄制剂类特殊制剂专柜陈列,并标明警示标语,拆零区专柜配备相关拆零工具。另外每天上下午测量营业区及库房的温湿度,出现不符合要求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控;每月定时对库存及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并按要求记录等等。这些措施能够确保药品的储存质量
七、销售与售后服务
为了给消费者提供放心的药品与优质的服务,企业对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销售药品,针对顾客要求所购药品,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并开具销售凭证,同时详细向顾客说明药品的服用方法及禁忌等;在营业场所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和设置顾客意见簿。对顾客的评价和投诉及时加以解决,对顾客反映的药品质量问题,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及时处理。
八、计算机软件系统
计算机系统为国内知名大公司:深圳万国思讯软件有限公司开发。相关模块符合新版GSP应用要求,每天对库存量自动提醒,每月对库存近效期产品可做催销提醒,到期企业及到期药品自动限制相关采购验收销售等活动,对含麻制剂可自动进行限量及登记姓名和身份证销售等。
九、自查情况
我药房成立自查组,由经理吴艳带队、质量负责人主抓,对本店实施GSP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
一是对有关档案、记录进行科学地归纳和整理;二是对货架上销售标签规范填写;三是对店面卫生重新打扫;四是对分类管理的情况进行进一步检查并规范。通过自查自纠活动GSP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通过GSP自查,我们认为已初步达到标准要求,现提出认证申请,欢迎各位领导前来检查指导。
药品自查报告9
今年我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乡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全面完成了目标任务,现将今年开展工作自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今年,我乡为顺利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了乡长为组长,副乡长为副组长,相关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组成的.食品安全工作小组。根据工作要求,组成专门的工作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完成具体的指标,同时落实了食品安全监管员,各村也相应落实了一名食品协管员,专门负责做好具体工作。
二、抓好餐饮服务安全培训工作
针对春、秋两季食物中毒易发、多发的特点,我乡于举办了食品安全培训班1期。食药监管部门负责人对我乡餐饮服务单位及食品经营户进行了安全培训。主要培训了:
一是《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xxx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是农村群体性宴席风险防范、事故应急处理等食品安全知识;
三是与农村群体性宴席相关的其它知识等。通过培训,增强了参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提高了他们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
1、我乡认真按照x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xxx省农村集体聚餐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
一是对每个村要聚餐50人以上的农户必须到村安全管理协管员处备案;
二是要求厨师要与聚餐农户签好食品安全责任书;
三是对使用食物做好登记。
2、今年4月我乡专门针对农村厨师和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培训,增强力了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
1、年初我乡建立健全了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配合执法部门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2、今年由于在乡党委正确领导下,全乡范围内未出现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四、食品药品安全宣传
为了营造舆论氛围,使食品安全工作深入人心,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乡通过固定式宣传、户主会、老年协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制作散发宣传资料1200余份。
药品自查报告10
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食品药品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依法行政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执法为民,规范执法行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药监执法队伍作为中心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逐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法制宣传,增强法律意识,营造法治氛围
结合法制宣传日、科普宣传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宣传活动、安全生产宣传月、产品质量安全月等宣传活动,扎实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合理膳食和用药、假劣药品鉴别常识、药品不良反应以及用药安全等食品药品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对药品、医疗器械等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增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守法意识。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
一是注重制度建设。分解细化并制订了《法制人员岗位职责》、《稽查大队长岗位职责》、《稽查大队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各岗位职责,建立健全了《稽查工作制度》、《行政处罚案件管理标准及重大复杂行政执法案件的有关规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处罚查处分离办法》、《行政案件复核办法》等10余个相关制度。积极推行案件主办人员负责制、集体合议制,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内容标准、程序合法、制度规范,使行政执法行为有章可循。
二是坚持查处相对分离。在我局人手明显不足的情况下,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坚持查处相对分离,明确查、审、处各环节的责任和时限,保证所办案件在处罚过程中的公正、公平。
三是严格执法程序。在行政执法中,坚持亮证执法和2人以上共同执法,避免执法随意性。
在行政处罚告知和听取当事人意见的环节,履行告知义务,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所有案件的合议过程中,合议人员均形成一致的决议,并由法制人员审核把关,充分发挥法制人员的把关作用。几年来,我局没有出现单独执法、私自执法或不亮证执法的行为。四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自4月下发《四川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标准》规定,扎实推进依法办案、秉公执法,不断规范药品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行为,防止滥用行政处罚权,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标准》下发至目前,我局共办结药械违法违规案件13件,罚没款入库2.1万元,无一起行政案件复议被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强化责任,实行政务公开,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内部执法监督。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保证工作延续性,形成了从局长到一般工作人员各负其责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确保行政执法有序、高效运行。确定了1名人员作为法制工作人员,定期对局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从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各方面进行检查,严格对执法案件的调查、审理、处罚等程序进行把关,确保执法案件的内部审查落实到位,扎扎实实地提高办案水平、增强办案能力。明确了行政执法工作目标和法律责任,制定了行政执法工作纪律。二是强化责任意识。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上,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按照《攀枝花市政务公开审核办法》、《攀枝花市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试行)的要求和程序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西区公众信息网、党政网上及时上挂了我局的主要职责、内设股室、领导分工、年初计划、阶段性工作总结、工作动态、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以及日常监管工作的最新信息等内容,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得及时准确向广大群众公开。坚持新进人员领取行政执法证时签定行政执法廉政承诺书,进行庄严承诺,积极引导执法人员自觉筑牢思想、行为防线,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廉洁意识。三是加强执法外部监督。通过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听取和征询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和见议等多种途径,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态势,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改善机关的工作作风,树立了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
(四)加强学习教育,提升队伍素质,确保依法行政。
为进一步加强全体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监管水平,结合“五五普法”的工作要求,我们“以学法促执法,用执法带学法”观念贯穿到执法日常工作中,及时制订出台了法制教育五年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并通过组织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测试,将普法工作纳入
药品自查报告11
自20xx年12月,我旗开展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旗药品安全工作按照“地方政府负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加强部门联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药品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大力宣传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通过整治和规范药品销售和使用行为,不断深入开展药品专项整顿工作,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努力提高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力度,使我旗药品安全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0xx年12月20日,旗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全旗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会议成立了由分管副旗长任组长,工商、公安、食药监、卫生、财政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旗食品药品安全整顿领导小组。会议部署了全旗药品整治工作重点。会后由旗药监局牵头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敖汉旗药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在整治行动中的职责和任务。
二、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联合打假治劣制度
20xx年2月21日,旗药监、卫生、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召开了全旗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会议确立了药品整治联席会议制度,讨论并通过了《全旗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截止目前,我旗共召开药品整治联席会议3次,研究讨论了各阶段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形势和任务。
三、强化药品安全各环节监管。
(一)强化GSP认证环节监管
在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为基础,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异地经营、出租柜台以及购销渠道和票据不合法为重点的整顿行动。在检查中,我局始终把药品安全有效放在第一位,充分利用《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严惩。
1、严格按照《赤峰市开办零售药店管理办法》进行初审。
2、20xx年3月至今对GSP认证合格企业全面进行了跟踪检查开展GSP跟踪检查2次,检查覆盖率100%。查处超范围经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案件4起,责令整改18家,罚没款6570元。教育当事人21人次。
3、建立健全了企业监管档案,年初把GSP跟踪和日常检查纳入绩效考核目标。
(二)加强了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监管
一是严格查处抗生素的购进渠道,严把质量关,对经营使用抗生素单位的购进票据严格审查,未发现非法渠道购药现象。
二是落实抗菌药物凭处方销售规定。严格要求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的所有抗菌药物必须凭医师处方.三是严格审查了处方是否有驻店药师签字,对不合理的处方进行了纠正。
四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查处了驻店药师不在岗的`现象,对驻店药师不在岗的经营企业给予严肃的处理。
(三)加强了疫苗质量安全监督
开展了以疫苗使用单位为主要对象的宣传活动,重点对敖汉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疫苗的情况进行了检查,该中心严格执行疫苗质量管理制度,国家规划的疫苗包装上都印有“免费”字样,二类疫苗都有批签发和批检次报告单,购进渠道为赤峰市疾控中心和其他有疫苗经营资质的单位,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齐全。该中心冷链设备运行良好,每天都有专人进行温度监测,并详实记录,储存和运输都在冷链状态下进行。
疫苗的购进、分发、供应、销售记录齐全,所有购进疫苗和一次性使用注射器都有验收记录和疫苗使用帐目,所购进疫苗产品大部分有药品电子监管码。在检查中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四)开展了“盐酸克伦特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类”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86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86家,检查中未发现销售盐酸克伦特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类”的违法行为,总体情况基本正常,
(五)打击非法买卖含麻黄碱剂类复方制剂
一年来,我局在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86家,累计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共计320家次,检查医疗机构510家,检查覆盖率100%,共计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
(六)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
为全面掌握药品质量,及时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有效杜绝药害事故发生,我局通过制作相关展版、发放宣传单、开通网上发布平台等方式,广泛宣传、有力推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会同卫生部门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用户注册工作,全旗15家医疗机构、186家药品经营企业确定了事件报告责任人和联络员。我旗药品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顺利起步。
(七)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
我局专门印发了《关于在药品经营企业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经营行为的通知》文件,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凡是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或者明示疾病预防、治疗等功能,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的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化妆品、食品,一律下架,暂停销售。
(八)非法邮寄销售药品专项检查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我旗没有发现通过邮寄渠道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但是通过建立部门联合机制,对通过邮寄方式向我旗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起到了遏制作用。
(九)开展发布违法广告药品检查整治
在行动中,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严厉整顿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一是建立广告检查员制度。我局设置广告检查员1名,每周定期对我旗主要媒体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监测。发现违规药品广告及时上报局分管领导,进一步核实确认违法事实后提请工商部门查处;二是强化部门配合。与工商、广电等部门召开药品广告管理联席会议,积极研究广告管理工作重点与管理措施,加强信息沟通,严密监管广播电视和报纸网络等传播媒体
(十)开展中成药违法添加化学物质专项检查
针对目前出现的中药制剂违法添加化学药成分情形,我局利用互联网和报刊获取相关信息。同时我们开展了打击利用社区健康咨询、讲座、义诊等方式销售药械以及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有效阻止了2起通过义诊和讲座方式向群众销售药品、非药品的违法行为。
四、宣传工作
通过开展“法律四进”宣传活动和广大监督员、协管员及信息员向广大人民群众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册,宣传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警示人民群众识别游医药贩惯用的行骗伎俩,并敬告他们到正规医疗机构和药店购买药品,并且再次提供举报和投诉电话,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通过正规渠道合理维权能力。
五、投诉举报工作
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接到群众举报案件2起,(其中药品1起、非药品冒充药品1起)立案查处2起,结案2起。
药品自查报告12
为加强我院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化建设,提高我院药品质量管理整体水平,保障药品使用安全有效,从6月份以来,我们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莱西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检查评定指导标准》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创建工作,为迎接上级监管部门的现场验收,我们从制度建设到药品的购进、储存、调配和使用全过程质量控制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领导重视,管理组织健全
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主任为组员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院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合理用药。药剂科设立了药品质量管理员具体负责药品的质量管理工作,明确各岗位职责,并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各环节制度,包括有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冷藏药品管理制度、处方的调配及处方管理制度、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职责及质量管理资格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与考核办法;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等等。
二、药品的质量管理
1、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城镇医疗保险目录》、《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及临床使用确定了本院药品采购目录并审核通过,由药剂科按照采购计划进行网上采购。
2、为确保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格药品,建立合格的供货方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资质;所有购进药品均有真实完整的验收记录;购进的麻醉及精神的药品按规定管理,专账记录,专柜存放,实行双人双锁管理,设有防盗设施;实行药品效期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挂牌警示;严格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对药品进行储存并定期养护。保证药品购进、储存等环节的质量。
三、药房的管理
按照要求从药品摆放、养护、处方的调配;严格执行处方管理的相关规定;每年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查体;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有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等方面对药房“规范化”建设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药品使用过程的质量安全。
药品质量和管理责任重大,通过自检自查,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高危药品和抗菌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4、加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
5、加强对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及评审。
6、认真落实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严密监测,及时报告。
7、设立咨询台、意见箱,积极主动向公众药物咨询服务。
通过“规范化”药房的创建达标,我们将积极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保健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服务。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本次药品安全考核工作,及时召开了专门会议,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对迎检工作进行了布置,并成立了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及迎检现场的准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药品安全协调科,具体负责此次迎检工作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认真完成了20xx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20xx年的药品安全工作,我局严格履行职能职责,认真开展了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区县政府药品安全管理指标考核细则》的指标,其中该指标涉及到餐饮服务环节监管的总分值60分,自评得分为60分。
(一)积极开展了药品安全整顿工作。结合我县餐饮服务监管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了辖区内餐饮服务环节药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在整顿工作中,重点突出,工作成效显著,资料收集完整,及时进行了工作总结并上报,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工作任务。(此项满分20分,自评得分为20分)
(二)圆满完成了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的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对辖区内的餐饮业实施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及时总结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顺利完成了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的专项整治工作。(此项满分5分,自评得分为5分)
(三)我县学生饮用奶由xxx天友乳业有限公司直接配送,学生饮用奶未通过学校食堂进行发放.因此,学生饮用奶的监管工作为合理缺项。(此项满分5分,自评得分为5分)
(四)大力开展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宣传,切实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20xx年,制定了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认真开展了“3.15”“12.4”等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0余人次,积极营造了守法经营、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此项满分10分,自评得分为10分)
(五)反应迅速,群众投诉举报查处率达100%。20xx年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3起,均及时进行了查处,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回复,实现了群众满意率达100%。20xx年,我县的餐饮服务环节未发生一起药品安全事故。(此项满分10分,自评得分为10分)
(六)加强药品安全信息报送。全年,我局及时上报了各种药品安全信息30起,未发生漏报、迟报的现象。(此项满分10分,自评得分为10分)
三、切实加强餐饮单位的主体责任及餐饮服务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20xx年药品安全考核现场检查细则》的要求,通过查漏补缺,现场迎检的项目基本达到《20xx年药品安全考核现场检查细则》的考核要求,餐饮服务环节及保健药品监管的考核总分为100分,自评得分为97分。
(一)积极落实餐饮单位的主体责任。
(1)、鉴于部分餐饮单位存在着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及无证经营行为,我分局组织了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餐饮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摸清了餐饮单位的底数,掌握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及无证经营户的具体情况,督促其进行了整改落实或者转行。由于药品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加之部分业主有意规避法律的约束,存在一些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行为。(此四项满分25分,自评得分为24分)
(2)、加强药品安全制度建设和人员培训。大力推行辖区餐饮单位餐饮服务公示制度,对各种卫生管理制度进行了公示上墙,要求餐饮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并将培训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药品安全知识考试试卷装入培训档案。(此二项满分12分,自评得分为12分)
(3)、餐饮服务单位认真落实了药品、药品原料查验、药品添加剂、索证索票等全程追溯制度,建立了药品、药品原料、药品添加剂的进货验收台账,严格执行了索证索票制度。(此项满分10分,自评得分为10分)
(二)尽职尽责,切实加强市场监管职能。
(1)、认真制定了学校食堂、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整顿工作的方案,整顿工作重点突出,监督检查的资料完整,按时上报了工作总结及报表。我县的建筑工地食堂以前有12家。(此项满分10分,自评得分为10分)
(2)、开展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药品添加剂的执法检查。对餐饮单位使用的药品添加剂实行了备案管理制度,对使用药品添加剂的进货渠道、标签标识、索证索票、使用台账进行了检查,检查中未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药品添加剂的行为。(此项满分5,自评得分为5分)
(3)、认真开展了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的执法检查工作。从检查情况来看,绝大部分餐饮单位建立了采购禽畜及其制品、食用油的进货验收台账,执行了索证索票制度。(此项满分5分,自评得分为5分)
(4)、切实加强了对餐饮单位储存间、餐用具清洗消毒、冷藏设施、生熟药品、餐厨废弃物的监管和指导。通过有效的监管,药品储存间的药品实行了分类、离地离墙存放,有毒有害物品远离了药品储存间,药品储存间增设了机械通风装置;餐具清洗消毒设置了三坑洗碗池,使用集中消毒的餐具能出示其消毒合格证明及营业执照;冷藏设施能满足食物存放要求;严格执行了生熟药品分开制度;设置了密闭的废弃物容器,废弃物流向清楚,建立了收运台账。目前,我县尚无一家餐厨废弃物处理单位,餐饮单位产生的潲水均由养猪场养猪用,并签订了相关协议。(此五项满分18分,自评得分为16分)
四、圆满完成了保健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重点开展了假冒伪劣保健药品专项检查和违规生产经营保健药品、冒用保健药品标签标识的专项整治工作,未发现一起违法行为。(此二项满分15分,自评得分为15分)
药品自查报告13
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针对20xx年4月14日贵局对我酒店的检查,我酒店再次进行自我排查:
一、我酒店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不采购、不加工、不存放变质食物,所使用的食品及原料都在保质期内,未发现过期、霉变的食品及原料;
二、按照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所使用餐具及时进行清洗消毒;
四、经营场所整洁卫生。
通过以上自查,我酒店承诺,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规范食品加工操作、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做好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持经营场所整洁卫生。在今后日子中,希望贵局能给予我酒店提出更多宝贵
建议。
特此报告
X X X酒店
20xx年4月15日
药品自查报告14
今年以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充分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开展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县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安全稳定,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食品安全工作方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稳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履行政府“抓手”职能,发挥部门间“桥梁”作用,积极介入,主动作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形成全县上下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扎实有效落实各项措施,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目标管理综合评价各项准备工作,把放心食品工程作为全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及时调整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印发了《关于开展面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明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位。为有力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上半年,组织召开协调委会议4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协调委办公室工作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部署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二、认真组织协调,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进一步净化我县食品市场,积极组织开展了元 旦、春节、两会、“五一”节、端午节、中高考等重点时段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开展了对生产加工、流通环节,无证生产、经营食品、春季农业产品的专项执法活动,并积极开展对农村食品市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儿童食品、夏令食品等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工作。经过整治有力地规范了市场,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上半年,县食安委对全县九镇一乡开展了两次食品安全大督查,全县粮油、糕点、餐饮用具、饮用水、肉制品主要品种监测指标良好,无一起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开展了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状况调研工作,全县规范生产的只有三家米皮加工和一家豆制品加工索证单位。上半年全县共出动食品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各类业户800家次,确保了食品市场安全稳定。
三、创新工作方式,狠抓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了乡镇食品安全组织机构,明确专门的分管领导抓,镇食安办落实专人具体抓,同时,充分发挥各乡镇已有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作用,对人员变动的及时予以了调整充实。全县九镇一乡把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纳入镇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农村宴席监管采取了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对本区域内自办宴席情况收集、登记、备案和报告制度
四、树立大宣传理念,大力抓好宣传信息工作
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办公室及时收集各成员单位报送的材料、信息,认真整理上报食品信息,上半年共编发了《食品安全简报》30期,按要求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月报、公共卫生事件月报、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季报等材料。县食安委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组织了县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和药监局、县经贸局、科协等食品安全成员部门开展了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产品质量法》、《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流通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咨询活动,共印发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发放宣传资料13种共2000余份,
开展宣传咨询活动2次,接受宣传咨询达1500余人次,努力形成领导重视、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工作协调、措施落实的食品安全工作氛围。
药品安全监管方面:
五、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一)加强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
按照2月24日召开的“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精神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强了药品流通领域的集中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进货来源不明、把关不严、销售流弊的行为。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加强宣传教育,督促整改规范。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始终把检查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供货企业合法资质文件存档;是否严格执行购进检查验收制度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是否严格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和药品贮藏要求管理和贮藏养护到位;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处方药凭医生处方销售和建立销售记录等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超方式及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药品行为。截至目前,已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对现场发现未凭医生处方销售处方药情节较严重的2家企业和对出租、转让《药品经营许可证》的2家企业进行了处罚。通过集中整治,大大规范了药品流通秩序。
(二)开展打击农村市场假劣药品专项工作
我局以打假治劣为核心,以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了对全县各乡镇,特别是对村卫生室和村级药品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物制品、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是否有经营假劣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力量查处城乡结合部和乡村药店、村卫生室销售使用假劣药品的行为。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大大规范了农村药品市场,村卫生室人员和村级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的守法、规范经营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村级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得到有效保障。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5人次,执法车辆56台次,检查涉药单位276家次,立案查处涉嫌假药案件6起和非法销售人工终止妊娠药品案件一起。
(三)积极开展“问题胶囊”药品的.核查工作
自收到《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紧急通知》后,我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清查,充分发挥新建立的乡镇药品监督协管机制作用,解决了由于县局执法人员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点多面广,难以在短期内清查彻底的难题,确保了工作得以迅速有效的开展,保证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通过电话、QQ群等方式迅速通知全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自查,要求各单位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等9个厂家生产的所有胶囊制剂进行核查,下架封存,并填写清单报县局。二是派出执法人员对县城区和中心乡镇的所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清理登记,下架就地封存。三是通知各乡镇药品监督协管员对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企业、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进行检查,并及时报送工作情况。此次核查“问题胶囊”工作,共出动56车次,检查人次168人次,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98户次,医疗机构134家次,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达100%。清查出涉案产品125批次,数量73709粒,与文件通报的批号相同的不合格产品1批次,数量240粒。
(四)开展各种专项、单项检查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市局下发的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两节”“两会”期间药品安全检查、查处假药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开展严厉打击药品制假售假行为、查处标示为大连富康乳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和农村市场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监督检查、开展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开展对青海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生产的23个批次不合格药品等10项专项、单项检查工作,认真作了工作总结并向市食药监局报告。
六、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品滥用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制发了《关于新、老系统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2年药械安全性监测工作的通知》。3月2日,组织全县医疗机构负责人(分管院长)、不良反应监测报送人员、临床科室及药剂科主任进行为期半天的培训。药械监督股及时跟踪各监测平台不良反应的报送数量和质量,加强调度,每月向分管领导报告一次,每季度向各医疗机构行文通报一次。截止目前,全县已上报不良反应136例,完成任务数的100%。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我县新增不良反应基层用户监测平台(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纳入医保的药品零售企业)20户。
七、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加大了对药品经营企业兼营保健食品的监管力度,在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日常检查的同时,对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重点,主要从产品的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能够提供产品的合法资质证明材料进行检查。我局还积极探索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监管方法和手段,对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排查摸底,建立企业档案,对其经营的品种实行登记备案。目前,我县共对6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和13家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了备案登记。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查处和公布的假劣保健食品信息,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以及“上海益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虚假标示上海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清查“白里透红美白日霜”等18种不符合规定化妆品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动车辆13辆次,检查人员39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89家次,检查发现有1家药品经营企业经营有标示养生堂生物科技(上海)国际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维生素E胶囊,数量3瓶;3家药品经营企业经营有汤臣倍健牌螺旋藻片,共计9瓶。已经对查获的产品进行下架封存,目前正在调查处理。
八、其它工作
(一)建立了新的药品监督协管机制
为进一步推进药品监管工作,完善我县药品监督体系建设,整合和利用好现有卫生资源,我局借鉴卫生监督协管机制,制定了《药品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方案》,在各乡镇卫生院建立起以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和药剂科主任为主导,卫生监督协管员为基础的药品监督协管机制,明确各乡镇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药剂科主任、卫生监督协管员为药品监督协管员,负责对本镇所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进行检查。我局还制定了《药品监督协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药品监督协管员的工作职责和内容,并组织各乡镇卫生院迅速、有效开展工作。药品监督协管机制的建立,有效解决了由于县局执法人员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点多面广,难以监管到位的现实矛盾,比如在此次对“问题胶囊”药品的核查工作中起到了特殊的作用。我局将进一步完善这一机制,充分发挥其监督协管职能。
(二)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工作
为提高我县药品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管理水平,深化农村医疗机构“一体化建设”,保证全县人民用药安全有效。针对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储存和使用不规范,药房药品摆放零乱,特别是村卫生室药房药品乱堆乱放,存在严重药品安全隐患的情况,我局将GSP认证管理纳入医疗机构药房管理,开展了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成立了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工作措施和目标,将规范化药房建设的标准和要求细化,各单位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在现有药房的基础上加以整改、规范。对各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和药房主任进行培训,实地到刚通过“二甲”验收的县人民医院药房进行观摩学习。三是狠抓药房硬件建设,督促医疗机构特别是镇村医疗机构对药房环境进行改造,完善设施设备,使其符合有关药械存储、使用的质保规定。四是狠抓制度落实,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必须严格落实进货验收、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上报、药品储存与养护、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采购使用销毁等制度,并将其定为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的基本标准。通过前期工作开展和督查情况看,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房软硬件条件得到了逐步改善,严格中西药房分设,并按药品贮藏的要求条件落实到位,药房药品摆放整齐有序,药房面貌焕然一新。如龙溪中心卫生院,敖溪中心卫生院等。
(三)行政许可、药品GSP认证和跟踪检查工作
今年以来,完成新申办药品经营企业5,变更换证6户,4户药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资料审查工作。
(四)药师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完成参训药师继续教育76次,药械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171人次的培训工作。
九、存在的问题
(一)极少部分单位还存在质量意识不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不到位,突出表现在店内广告的不规范、分类管理方面不能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现象,留下了不安全隐患,还有待于行业自律行为的进一步提高。
(二)个别单位对执行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的目的、意义认识不足,还有待于进一步督导检查的力度。
十、下一步工作打算
药品安全是一项长期系统工作,将一如既往的抓好该项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一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在近期进行追踪检查,督促其问题的整改和完善,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加强对乡镇药品监督协管工作的宣传各督导检查,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材料报送工作;五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本领和水平。
药品自查报告15
由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签署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于日前印发。
近几年来,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推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各地发展不平衡、采购政策不统
一、采购办法不完善、中介服务成本高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使其在保证药品质量、控制虚高药价、整顿购销秩序、治理商业贿赂、纠正不正之风、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根据中央纪委第十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对纠风工作的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实行政府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药品是维护人民健康的特殊商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各级政府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立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非营利性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确保采购平台功能完善、设施齐全,并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构的人员编制、经费补助等给予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财政全额补助的集中采购机构,具体负责药品集中采购的实施工作,形成政府组织推动、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通过采购平台直接免费交易的购销方式。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以省(区、市)为单位组织开展。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参加药品集中采购。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活动。药品集中采购要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需求特点。集中采购周期原则上一年一次。
全面推行网上集中采购,提高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透明度。医疗机构按申报集中采购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通过药品采购平台采购所需的药品。
二、规范集中采购药品目录和采购方式
各省(区、市)要制定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定执行。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第二类精神药、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少数品种以及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等可不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不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除上述药品外,医疗机构使用的其他药品原则上必须全部纳入集中采购目录。
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药品,实行公开招标、网上竞价、集中议价和直接挂网(包括直接执行政府定价)采购。对经过多次集中采购、价格已基本稳定的药品,可采取直接挂网采购的办法,具体品种由省级集中采购管理部门确定。
三、建立科学的药品采购评价办法
集中采购药品要建立科学的评价办法,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合理划分药品类别,加大质量分权重,并考虑临床疗效、质量标准、科技水平等因素,对药品的.质量、价格、服务和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汇总提出本地区有关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保证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用药需求。进一步做好专家库建设和专业分类管理工作。
四、减少药品流通环节
药品集中采购由批发企业投标改为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由生产企业或委托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原则上只允许委托一次。如被委托企业无法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时,经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可委托其他企业配送。
五、认真履行药品购销合同
医疗机构要与中标(入围)药品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批发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采购数量要以医疗机构上年度的实际药品使用数量为基础,适当增减调整后确定。
药品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法》等规定,履行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周期一般不低于1年。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药品购销合同确定的品种、数量、价格和供货渠道采购使用药品,不得擅自采购非中标(入围)药品;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回款,回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天。药品企业未按合生产供应药品或医疗机构未按合同规定采购药品以及逾期不能回款的,都应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具体比例由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机构确定)。情节严重的要公示警告并依法追究责任。积极探索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等多种方式规范医疗机构货款结算。
六、规范医疗机构合理用药
医疗机构要加强处方开具和药品使用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纠正为追求经济利益而滥用药物的问题。强化监督检查,推行医疗机构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处方点评等制度,坚决查处大处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对于部分常用药、廉价药,医疗机构可按照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销售,具体品种由省级集中采购管理部门确定。
七、落实部门责任,严格监督管理
各地区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大监管力度。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并负责对医疗机构执行中标(入围)结果和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物价管理部门负责对收费行为、中标(入围)药品零售价格的核定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及招投标过程中的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药监部门负责药品企业的资质认定,并对中标(入围)药品的质量和配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风部门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受理有关药品集中采购的检举和投诉,并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各地区有关部门要通过采购平台,对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价格、加价率、回款、使用和药品企业参与投标、供应药品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使药品采购全过程公开透明。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及时受理并认真调查处理有关投诉。对在药品集中采购中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的机构和有关人员,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责任。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前所发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规定执行。二○○九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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