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收费自查报告14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一听到写报告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涉企收费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篇1
根据黄政办秘[20xx]39号文件精神,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局各单位开展了涉企收费情况全面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现除局机关外,下属有六个二级机构,分别是:黄山市规划监察的大队、黄山市规划编审中心、黄山市规划设计院、黄山市城市测绘院、黄山城市展示馆、黄山市规划综合服务咨询中心。其中涉企收费单位三个:黄山市规划综合咨询服务中心、黄山市规划设计院和黄山市城市测绘院。
严格执行皖价房[20xx]293号通知、皖价服[20xx]210号文、财综[20xx]94号文、国测财字[20xx]3号文、(20xx)中规协秘字第022号文,皖价服[20xx]105号文,所涉我局收费项目标准按文件规定执行到位。
2、局所属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的单位如市规划设计院,市城市测绘院所从事的经营服务活动一律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不强制服务。
二、具体做法
1.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将各项涉企收费的办事程序、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通过政务开栏、宣传小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通过实行政务公开,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未发生一起乱收费或搭车收费的行为。我局收取的各项费用均使用的是由税务部门购买的正规发票,对工作人员不出具收费收据的,企业有权拒交。收取的`各项费用,全部纳入财政非税收入统一管理。
2.对企业全方位做好服务,力求做到能减则减,减少程序,能免则免,免予处罚,能低则低,下限收费,能快则快,高效办结。
3.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自查自纠结果
通过自查,我局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行为;无违反国家收费政策规定提高收费标准、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无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行为。无利用职权强行服务并收费的行为,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实行零收费。
四、意见建议
根据自查情况,我局涉企收费单位均有法定依据,按照物价部门核定以及省有关文件精神,合理合法收费,没有乱收费现象。没有不符合深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收费项目。为了各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建议保留。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篇2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20xx?XXX号)精神,我分局高度重视,于9月27日召开了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分局20xx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以及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一般罚没收入等三项。排污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财政部财综?20xx?38号四部委令第31号及《陕西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标准》(陕环计发?20xx?128号)批准的收费项目。分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xx年共征收排污费XXX万元,征收户数XX户;罚没收入为XX万元,并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分局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排污收费工作
1、分局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能够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2、认真执行监理处关于《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征收人员、大队长、主管领导各负其责,按照权限进行核定、审批。并且使用软件及时对账,坚持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打印送达统一的排污费核定通知书、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切实做到排污核定征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3、安排专人开据发票,填写规范、清晰,按照开票要求载明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1、分局环境监测站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主要项目有废气监测、废水监测、噪声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监测及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监测等。
2、分局环境监测站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并针对不同的服务项目制作了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核算表,在接受用户委托后,根据委托事项按照陕环计发?20xx?128号文件收费标准与用户核定监测费用,由复核人员复核,再由审核人员审核后经用户确认并认可。
3、分局按照规定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4、执罚单位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办理《罚没登记证》;收费(罚没)资金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并按规定实行了专户储存或上缴国库无隐瞒收入、虚报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保证了行政事业收费及时、足额地缴入财政专户,没有私设收入过渡户、截留、挪用、坐支收费资金等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分局环境监测站目前执行的收费依据是十几年前制定,其中的收费额度也是依据当时的监测成本计算。随着社会的发展,目前的监测成本较当时已有大幅的提高,使得监测站在监测过程中出现“做的越多,赔的越多”的情况。举例说硫酸,20xx时10L装12元左右,20xx年时已涨到70多元。同时还因为该试剂属于易制毒危险化学试剂,需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这也增加了该产品的成本。因此,我分局觉得应对该标准进行及时的调整,已适应目前的情况。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分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分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篇3
根据石棉县财政局石棉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石财综〔20xx〕1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安排财务、资源等相关股室安排布置此项工作。对我局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综〔20xx〕3号)批准的收费项目。我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原育林基金在国家相关文件出台后,按照规定征收标准为零,我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二、自查自纠情况
一是对近年来出台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对按照规定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严格按照标准收取,对征收标准为零的育林基金在国家相关文件出台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二是对公布的收取目录清单开展了自查自纠,对收费项目清单及时进行了公开,无清单之外巧立名目违规收费的情况。三是对中介服务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林业部门在审批过程中没有委托中介开展技术性服务活动的行为,也无服务费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自20xx年育林基金征收标准为零以来,极大的方便和减少了农户和企业负担,但是该征收项目一直保留,只是标准为零,建议为进一步减轻农户和企业负担,直接取消育林基金收费项目。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征收管理程序和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对已经取消或标准为零的项目,加强监管,不得出现乱收多收的情况,将我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篇4
我办根据贵局《关于开展市级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自查的函》函告内容,对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XX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阜政发〔20xx〕85号)有关精神,认真对我办社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我办依法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城市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结构、施工等原因不宜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人防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交纳人防易地建设费)。
我办于20xx年元月1日起,严格执行了《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降低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xx〕138号)规定的.人防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及时到物价局变更了收费许可登记,及时在收费场合、人防窗口、办公网上予以公示。
另外,皖价费〔20xx〕138号文件出台后,我办及时转发并督促各县(市)人防办予以贯彻落实。
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
人防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事项是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人防施工图审查机构属于中介服务机构,为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我办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建立市场准入制。及时公布了我省取得人防施工图审查资质的企业相关信息,建立了公开公正的市场准入制度,促进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
二是建立企业服务质量黑名单制度。充分发挥XX市民防协会的监督协调职能,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违反法律法规的不正当价格、违反明码标价等行为的企业,监理企业黑名单,督促企业自律。
三是加强人防办内部监管制度。严禁人防办内部人员向企业指定或变相指定前置服务机构,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函告中的第2、3项内容,我办不涉及。在清单执行过程中未遇到突出问题,我办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使市场竞争机制更加合理、人防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篇5
一、清理规范对象
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指市、区(县)行业协会商会涉及向企业收取的各种费用,包括会费、捐赠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
二、清理规范主要内容
(一)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或超出会费标准收取企业会费。
(二)利用行政资源强制企业赞助、捐赠、摊派等。
(三)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研讨、展览、展会、评估评价、出国考察等。
(五)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时,收取企业费用。
(六)强制企业订购书籍、杂志、报纸等。
三、自查自纠程序及内容
(一)自查程序
1.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成立由负责人、监事会成员、企业会员、财务人员组成的自查工作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明确一名主要领导作为负责人。
2.在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张贴清理规范举报电话。
3.对照有关文件及清理规范内容,严格自查涉企收费项目,实事求是形成自查报告,填写《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7月8日前报市民政局。
4.无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7月8日前直接向市民政局报送自查报告和《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
(二)自查内容
会费收入:会费标准是否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每年是否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定期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收取会费是否向企业出具北京市财政局印(监)制的《北京市社会团体会费收据》;有无超出会费标准收取企业会费的行为;有无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的.行为。
捐赠收入:接受捐赠是否与捐赠企业订立捐赠合同,并出具北京市财政局印制的《北京市接受捐赠统一收据》;捐赠资金是否应用于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情况是否向社会公示;有无强行或者变相要求企业赞助、捐赠或摊派等行为。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服务项目、依据和标准是否向社会公开;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出具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是否全额上缴市、区(县)两级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经营服务性收费: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无向参评企业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的行为;有无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研讨、展览、展会、评估评价、出国考察,订购书籍、杂志、报纸等行为。
(三)自查整改
行业协会商会应针对上述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并逐项写入自查报告。有上述问题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在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自纠自改,并将整改情况写入自查报告。未发现上述问题的,要因势利导,制定规范化建设方案,并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
四、清理规范的主要措施
(一)抽查审计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及本方案,市民政局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在清理规范工作中,对全市约四分之一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抽查审计。抽查审计内容包括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主要内容,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实认定,提出进一步清理规范的意见建议。
(二)提出问题分类处置意见
市民政局对行业协会商会自查和抽查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属于继续整改的,责成按期自纠整改,通报业务主管单位,行政约谈负责人。对自查和抽查审计发现问题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由市民政局综合执法大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停止活动、撤销登记、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行政处罚。
市、区(县)民政局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纳入年度检查内容,视问题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年度检查结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三)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此次清理规范,各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按照《章程》要求,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制定信息公开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费管理制度、接受捐赠和资助制度。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使其真正成为代表企业利益、提供服务的主体。
五、工作要求
(一)实施分级管理体制。市民政局负责清理规范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区县民政局负责清理规范区县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7月20日前,区县民政局要将本区县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情况报市民政局。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于7月30日前结束,市民政局将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市政府相关部门。
(二)强化举报和查处、问责机制。市、区县民政部门要通过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网络平台、电子邮箱等途径受理企业举报,建立督办制度,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典型案例。市民政综合执法大队的举报电话是84038110。
(三)加强舆论引导。市、区县民政部门要通过政府的网站和公共媒体等渠道,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提高认识,积极面对。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部署,严格自查自纠,有错必纠,有错必改。认真完成自查报告,如实填写《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要积极配合市民政局指定的审计机构,如实提供详细的财务报表和相关情况。要积极按照业务主管单位和市民政局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期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并建立长效机制。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篇6
为落实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清理整顿银行不合理收费等要求,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近日出台减免企业收费等举措,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370亿元至390亿元。
根据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四大银行和浦发银行上报的清理整顿涉企相关收费情况报告,这5家银行减免、调整收费标准的.项目达数十个。
中行总行决定:自8月1日起,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包括财务顾问费、金融市场咨询费、公司金融咨询服务费、国际结算融资安排费、国际结算咨询顾问费、受托管理贷款及转让服务费、公司金融风险承担费等费用;取消常年财务顾问费;取消对公贷款承诺函手续费和个人循环额度贷款承诺费。
农业银行总行决定自8月1日起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包括免收贷款承诺费、银行承兑汇票承诺费、循环额度管理费等7项承诺类费用;免收常年财务顾问、投融资财务顾问、信息咨询顾问、债务类融资顾问、企业上市顾问、并购重组顾问、企业经营管理顾问等12项顾问类费用;免收三农客户小额账户服务费、工本费;停止收取常年财务顾问费;取消14项涉企费用,包括工程造价协作顾问费等;下调17项结算类收费标准。农行称上述措施合计一年给企业“让利”100亿-110亿元。
工商银行决定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共计19项,包括资金管理费等4项顾问类费用,贷款承诺费等8项承诺类费用,以及补发贷款单据等7项贷款服务类费用;取消对公账户余额管理、跨境查询、代办抵押登记等10项收费项目;下调11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个人结算类收费项目。
建设银行决定对小型微型企业免收企业常年财务顾问费、经济与金融信息咨询费等14项收费。建行还精简服务收费项目,今年8月1日公示的新版服务价目表在20xx版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大幅度归并,项目减少三分之一。
浦发银行决定在去年以来已经取消对公账户监管费、备用贷款承诺费等70余项收费项目的基础上,再次取消、调整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包括取消常年财务顾问费、房地产财务监管费、可撤销贷款承诺手续费等9项费用。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0亿元左右。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徐洪才表示,四大银行清理涉企收费有望缓解企业融资贵的难题,但能否一劳永逸地遏制银行乱收费行为,缓解融资难,还有待观察。
他认为发改委和银监会联手治理乱收费现象是一个短期行为。行政性的命令只能管一时,不能管一世。长期看,要鼓励银行业市场化竞争;在监管上,还是要创造外部条件,让金融体系有序竞争,通过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根治乱收费。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篇7
按照《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的通知》要求,我市经信委系统认真开展了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
我们高度重视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安排专门力量具体负责。及时向各区市县经信局、煤炭局、工业园区管委会转发了《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经信局、煤炭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委内各科室、下属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和自查工作,填写《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情况自查表》,按时报送清理情况。
二、认真清理
按照《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经信局、煤炭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委内各科室、下属单位认真开展了涉企收费清理工作,并及时反馈了清理情况。目前,我市经信委系统共有以下涉企收费。一是XX市煤炭局依据《国务院446号令》、《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等规定,对煤矿工人开展安全培训,收费140元/人。次,鉴于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建议保留此项收费。二是我委征收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是经省物价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的行政收费项目,建议保留。三是我委下属单位收费。无线电监测站的无线电设备检测费是严格按照川价函〔20xx〕146号文件征收,建议保留。
我们将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全市经信系统涉企收费项目,对发现涉企乱收费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篇8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收费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皖价检〔20xx〕98号)和池州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全市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池价检〔20xx〕121号)文件精神,我局于近期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
一、组织安排
我局对本次专项检查高度重视,精心部署,针对性安排检查重点,并确定以国土、环保、住建、市场监管、气象等职能部门为主要检查对象。同时结合实际,对以往检查中存在问题的部门及行业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的;擅自将行政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设立为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并收费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取消及免征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制企业加入社团、接受指定服务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的等几个方面。检查之前,我局以通知的形式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争取各单位积极配合,保证了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检查结果
从检查结果来看,我县涉企收费情况整体良好,各主要涉企收费部门普遍重视收费环节的管理,以往检查中问题较突出的部门收费行为有了很大的.改善。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票据填写不够规范。个别单位收费项目不按规范名称填写或收费标准栏空缺等。
(二)收费项目过于笼统。少数单位为了方便,将多个服务项目合并在一起开票,票据上只能看到总的收费金额,导致被收费企业对该项收费的具体项目和标准不清。
(三)减免政策执行不到位。按照池州市相关涉企收费减免政策,对小微企业缓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检查中发现个别部门未对小微企业执行此项缓收政策,通过调查,在实际操作中小微企业的认定程序比较繁琐,企业普遍选择放弃享受该项政策。
(四)协议签订不规范。按照规定,部分服务性收费应当本着自愿原则,双方要签订协议书。检查中发现个别部门没有和被服务企业签订协议书,或者协议书内容过于笼统。
三、整改总结
我局已向存在问题的部门分别提出整改要求,要求相关部门规范票据填写,清晰反映各项收费的项目名称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涉企收费减免政策;规范签订服务协议书,详细列出服务项目以及收费标准。同时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畅通企业投诉渠道,切实优化涉企收费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篇9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肥东县涉企收费清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20xx〕21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133号)的要求,20xx年9月28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召开建立本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由县物价局牵头,对县直各单位涉企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保证金、抵押金)开展自查。按照“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部门管理机构、事业单位的收费,由主管部门一并负责自查;实行资质管理的各类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的收费,由核发该资质的县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在清理涉企收费过程中,坚持按照保留、取消、缓征和放开的原则,采取上下联动、严格把关、不留死角,要求在20xx年10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报表上报。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结合安徽省和合肥市的涉企收费清单内容,由县法制办、监察局、财政局、物价局组成人员联合评审以后,于20xx年12月初在肥东县门户网站公布了涉企收费清单征求意见稿。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并报送合肥市涉企收费清单工作办公室审核后,于20xx年12月30日下文公布了肥东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在肥东门户网站公示了涉企收费清单的全部内容,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1、涉企收费清单由4项内容组成,分别为:
(1)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16个部门共计34项,比省级的62项减少28项,减幅45%)
(2)政府性基金(涉及7个部门共计12项,比省级的19项减少7项,减幅37%)
(3)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涉及17个部门共计45项,比省级的80项减少35项,减幅44%)
(4)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涉及7个部门共计5项,比省级的9项减少4项,减幅44%)
2、动态调整涉企收费项目
根据安徽省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的公告》(〔20xx〕第1号公告)、《关于加强涉企收费清单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费清单〔20xx〕2号)精神,并结合省、市两级涉企收费清单内容,于20xx年7月31日已对《肥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肥东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东政〔20xx〕6号)进行动态调整。
经动态调整后,收费项目总数为84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1项,由原来34项调整为33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经过整合减少11项,由原来45项调整为34项;政府性基金12项和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5项不变。
3、开展涉企收费问卷调查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经信委《关于开展“问万家企业、看清单实效”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问卷调查的通知》(皖价服〔20xx〕117号精神,我局于20xx年9月2日在县经济开发区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清单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51份,涉及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企业、工业企业、农业企业等行业,适时掌握涉企收费情况。
4、落实对小微企业的减免政策
对小微企业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13项)
(1)土地登记费
(2)房屋登记费
(3)住房交易手续费
(4)船舶港务费(对100总吨以下内河船和500总吨以下海船予以免收)
(5)国内植物检疫费
(6)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
(7)农机监理费(含“九二”式拖拉机牌证费)
(8)渔业自愿增殖保护费
(9)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
(10)计量收费(包括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费、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计量考评员证书费、计量考评员考核费、计量授权考核费)
(11)环境监测服务费
(12)森林植物检疫费
(13)林权证工本费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项目
(1)教育附加费
(2)地方教育附加
(3)文化事业建设费
(4)水利建设基金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取消7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
(1)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中的出租车营运许可涉及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收费
(2)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含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及岸线安全使用许可涉及的涉水工程(活动)的通航安全影响论证与评估报告收费
(3)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含新办、换证)涉及的生产许可检验报告收费
(4)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涉及的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人员密集场所等建设项目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收费
(5)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免税认定涉及的审计报告收费
(6)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涉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7)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
二、存在问题
全县涉企收费单位,在认真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之后,收费基本规范透明,一律按照涉企收费清单内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收费前及时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量单位、收费依据,涉企收费总的来讲是好的。但是,通过我局开展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和涉企收费清单问卷调查情况看,涉企收费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少数收费单位收费没有实行公示制度;
2、少数收费单位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
3、少数收费单位收费没有签订有偿服务协议;
4、个别收费单位存在超标准收费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宣传。
加强宣传是落实涉企收费的主要途径,要通过新闻媒体和肥东县门户网站以及在全县商住小区建立涉企收费公示牌,广泛宣传涉企收费政策,使企业了解和掌握收费政策,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收费单位如拒不执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擅自向企业收取清单以外的各类政府性收费或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以及继续收取已经取消或减免的收费,企业可以拒付,物价局将24小时开通“12358”举报投诉电话,只要有投诉,将立即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2、认真落实涉企收费公示制度。
要求各涉企收费单位,在收费前要在收费窗口醒目位置公示本单位涉企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范围、计量单位、收费依据,让企业明明白白缴费,我局将不定期对涉企收费单位窗口进行督查,对公示内容不全或没有公示的涉企收费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依照《价格法》将作为乱收费查处。
3、开展涉企收费检查。
开展涉企收费检查是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活力的有力举措,我局将采取不定期的形式对我县涉企收费单位进行检查,对擅自设立清单之外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的;分解收费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收费时限收费的;不执行优惠、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擅自将行政职权范围的事项设立为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并收费的;擅自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票据使用不规范的;收费没有公示的。我局在检查时如发现上述存在问题的,将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及时回访,使涉企收费清单落到实处。
4、建立长效管理。
(1)严格执行。严格按照涉企收费清单收费,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将取消和暂停的收费转交由下属单位、社会组织继续收费或变相收取。凡不在清单之列的涉企政府性收费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一律停止执行。
(2)动态管理。对已经入县级涉企收费清单的涉企收费项目和责任事项,将根据法律法规修改情况、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行政权力调整情况等及时进行调整,所有收费事项合法、合规、合理。
(3)加强监管。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监督检查,适时对清单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估,依法严厉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篇10
为进一步精简行政事项,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更好的服务社会和群众,4月,县审改办组织召开了关于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及收费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后,我局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一把手亲自负责抓,按照县里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整治工作,并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前期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段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精心组织,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搞好此次收费清理整治工作,4月15、21、30日,我局先后召开了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局务扩大会议,传达了《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宁政办函[20xx]38号)文件精神,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价格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局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清理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确定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时限,提出工作要求。
(二)制定收费清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及服务性收费管理,确保收费工作的合理性、规范性、公开性,深入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的收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根据市收费清理工作总体部署和县《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制定了《宁乡县收费工作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决定对全县行政事业及服务性收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规范。《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整改对象、内容、要求、步骤等。整个收费清理整治工作从4月份开始到8月份结束。
(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通过局门户网站对价格法律法规、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进行了介绍,在《今日宁乡》刊发了收费工作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对此次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广泛宣传。
(四)对照文件,认真开展收费清理
一是价格管理科对照省市价费文件,对现行收费项目进行分类整理,编印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手册(初审稿)。
二是全县32个具有行政事业及服务性收费职能的单位对照本系统价格收费文件和政策,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收费依据进认真行清理,填写《宁乡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登记表》和《宁乡县服务性收费清理登记表》;各收费单位均已自行清查,并按时上报了收费清理表格。
(五)认真核查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我局对各收费单位报送的收费清理表格和资料认真进行核查,对规定取消、暂停收费的项目坚决取缔,对已公布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重新核定标准,对保留的收费项目逐一核对收费主体,逐项对照收费依据,逐个审查收费许可,以确保清理结果准确无误和合法合规。
(六)收费项目审核
收费单位负责人于6月15日前携带《宁乡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登记表》及《收费许可证》正副本、20xx收费票据到县发改局进行一对一、面对面对收费项目审核,以进一步确认32个行政事业性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准确性。然后再进一步完善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手册初审稿形成送审稿;送审改办、编办、财政和政务中心等部门会审,收集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会审结束后,对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再次汇编成册形成初定稿。
二、后段主要工作安排
(一)收费目录公示
7月11日-7月20日,由我局通过网站、宁乡电视台和《今日宁乡》向社会公布联合审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无异议,则正式印制《宁乡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目录》,发至各收费单位,作为收费的正式依据,同时,选取与居民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15种价费项目,制作1000份《宁乡县居民生活消费指南》手册,广泛发到居民手中。
(二)统一换发新证
公示结束后,依据清理规范后最新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于7月21日-8月5日期间,对全县32个具有收费职能的行政事业性单位全部换发新证,并登记造册,旧证一律停止使用。同时,对新换发《收费许可证》的单位在宁乡电视台、今日宁乡、政府门户网站和发改局网站进行统一公示。
(三)落实公示制度
一是统一制作涉农公示牌,发放至33个乡镇、54个社区和368个行政村;统一制作6个涉企收费公示牌,发放至经开区、金洲新区、中小企业园、夏铎铺工业园、金玉工业园和沩东新城。二是各单位和企业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本单位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县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和管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仍存在着以下三个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收费许可制度执行不到位。有些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没有进行收费许可证的年检年审和换发收费许可证仍旧进行收费,存在违规收费行为。二是有的部门对收费清理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收费清理工作不够重视,没按要求及时上交项目清理表格,需要催促才匆忙上报。三是有的部门没有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上报的项目与实际工作中办理的项目不相符,存在漏报错报的现象。在后段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圆满完成此次收费清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篇11
7月28日,从省财政厅传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巩固我省近年来涉煤、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成果,促进民间投资和实体经济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关于印发〈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
收费:取消的不再征收降低的要执行到位,没有收费项目。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意在巩固国家和我省各项普遍性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同时,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乱摊派,坚决查处各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对确需保留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接受企业和全社会监督。
专项检查范围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同时,检查的重点和任务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对于国家和我省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未按规定落实到位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管理规定,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变换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并收费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投资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并收费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通过设置不合理的市场监管和准入条件,增加企业缴费负担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搭车收费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行政检查搭车收费,或要求被检查单位接受付费服务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违规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审计、年检、鉴证报告,增加企业负担的;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强制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等收取费用的;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未按规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未建立常态化公示制度的;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检查采取各地自查、重点抽查结合的方式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此次检查采取各地自查、重点抽查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全面自查阶段,各地要结合企业填报信息,有针对性地自查自纠,不隐瞒、不推卸,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立即取消,给企业施加负担的`要立即退回,自查工作在8月15日前结束。
在重点抽查阶段,各市做好自查工作后,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于8月上中旬对部分市、县、省直有关单位进行检查(每市至少抽查2个县、10个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对企业向检查组举报的问题,检查组将进行实地核查。对问题明显、反映强烈、自行整改力度不大的将重点安排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规范不到位、整改不彻底、收效不大的单位和地区,按有关规定给予主要负责人处以党纪政纪处分。之后,各市和省直牵头部分需根据自查和重点检查情况,于8月12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省财政厅综合处。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对涉企收费自查自纠的组织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和建议进行总结,于8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财政部。
在最后的整治处理阶段,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根据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和实地检查情况,以及中央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规范和巩固涉企收费的政策措施。同时,发挥各级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依托减轻企业负担举报平台,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对查实的乱收费问题,将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人的责任。且在今后,各市、各部门需将涉企收费的规范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完不成任务的一票否决。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篇12
河东区物价局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涉企收费第二阶段专项检查活动,就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及分析报告如下:
一、河东区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目录管理情况
根据当前政府管理体制规定,行政事业性和绝大部分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管理权限在国家和省、市三级,县级价格管理部门无立项和制定标准的权限。河东区物价局目前仅有城区自来水价格、物业服务公司收费、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及短期培训收费等几项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制定权限。特别是河东区又属于主城区,其价格管理权限与县级物价部门相比更少,多数价格是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山东省物价局制度了《山东省定价目录》、《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目录》,临沂市物价局有《临沂市服务价格管理目录》,县级物价局无权出台自己的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目录。
二、加强涉企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工作成效简述
河东区物价局始终坚持将规范收费、清费治乱作为服务经济建设、扶持企业发展的有效手段,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取消或停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减免优惠等收费政策。通过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强化涉企收费公示,严查涉企乱收费举报等等工作严格规范各类涉企收费行为。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从当前正在开展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看,各收费执收单位能够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收,面上的收费行为大都符合标准要求。
三、河东区涉企收费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
从检查情况看,我区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大都能够按照上级规定的涉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些中介结构、行业协会收费较高、较乱,企业对此意见较大。
经过调查了解,究其原因主要是:
1、部分行业协会虽然陆续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但仍然保留着与行政主管部门千丝万缕的联系,其职能、业务等仍然依附于主管部门,形成依靠行政权力承揽业务和垄断中介服务的格局。
2、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存在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的现象。有企业反映到部分前置许可主管部门办理手续,主管部门要求在一个或几个中介机构中办理业务。
3、行业协会的阻挠。如有行业协会强令中介机构入会,相关中介服务机构都必须加入协会。而协会又制定了具体业务的最低收费标准,不允许中介机构异地办理业务等规定。如有协会制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比往年提高了几倍,甚至几十倍;限制中介机构执业范围,不得跨县、跨市办理业务。
4、部分收费标准规定出台不及时。规定了文件期限,但文件到期后,新的收费标准又没出来,导致检查工作中陷入被动。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建议:
1、加强对行业协会监管。要求行业协会不得出台涉及最低收费标准、涉及执业范围的规定。
2、积极引进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在我区执业。允许中介服务机构跨县、跨市执业,形成合理竞争的良性局面。便于提升服务水平、便于企业自主选择。行业主管部门应一视同仁,不得歧视。
3、严格执行上级出台的行政机关人员不得在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兼职的规定。促使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彻底脱钩。
4、文件出台要及时。文件期限到期后,及时出台新规定,使新旧文件能够很好衔接。同时降低部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标准。对竞争充分的中介服务项目,不再出台统一的收费标准,使中介机构自由竞争,通过竞争使收费降下来。
5、加强行业协会收费监管。明确行业协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查行业协会乱收费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取消或停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减免优惠等收费政策;建立健全企业缴费联系制度,选择代表性企业作为缴费联系点,定期向物价和财政部门报送缴费情况,确保有关部门全面、及时了解企业收费负担情况和收费部门执收情况,及时查处和纠正违规收费行为。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篇13
市物价局:
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xx]30号)下发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不断加强清理涉企收费力度,出台一系列的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根据《关于开展市级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自查的函》要求,现将我单位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开展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以及省国税局对加强涉企收费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增强对保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统一思想和行动,认真做好规范涉企收费的宣传动员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网站、报纸、微信、qq等各类媒体的作用,强化对清理整顿工作的新闻报道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对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业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领导责任,明确相关职能机构及人员,自上而下地进行宣传动员、传达部署,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严格执行政策,加大整治力度。在市局的统一组织下,各县(市)、区国税局以及市局各部门在规范涉企收费专项工作中,从实际出发,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涉企收费的有关规定,落实好国家和省保增长促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涉企收费整治工作力度,认真清理收费项目,严肃查处乱收费问题,千方百计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努力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加强对清理整顿工作的监督检查,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涉企收费规范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等逐项落到实处,确保清理整顿工作与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取得成效
(一)全面取消税务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xx〕97号)和《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xx]104号),20xx年1月1日起取消税务登记证工本费,20xx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统一发票工本费。目前,我局无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经统计,20xx年我市共减免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104715元,减免发票工本费5210676.77元。
(二)规范政府型基金征收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xx〕3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20xx年第41号),目前我局仍保留的政府性基金征收项目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省局于20xx年11月进行了清单公示,我局也将该项目列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项目予以公布。
我市涉及登记此税种,有两户纳税人。一是阜阳新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二是XX县康源节能设备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20xx年第41号),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为基金缴纳义务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缴纳基金。” 阜阳新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商品流通的商业企业,而非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企业,因此未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XX县康源节能设备有限公司至今未投产未申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均是零申报,因此未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三)规范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作。
根据《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xx〕88号,以下简称“财综88号文”)第一条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xx〕10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财税106号文附件一”)中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文化事业建设费为国地税共有,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1月进行了清单公示,我局也将该项目列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项目予以公布。
20xx年10月1日起,我省开始营改增试点,针对“广告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20xx年8月1日全国全面推行营改增,针对“广告服务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取消了对广告制作、广告设计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20xx年,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36367.42.
20xx年,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24851.64元,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6916675.12元。
20xx年,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6910.88元,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7956719.39元。
20xx年第一季度,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8491.69元,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2150664.68元。
截至目前,共有“文化事业建设费”税种登记纳税人有911户。
(四)规范保证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以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
目前我局仍保留的保证金项目为“发票保证金”,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1月进行了清单公示,我局也将该项目列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项目予以公布。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此项业务收费。
(五)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和相关行业涉企收费。根据相关规定,目前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事项目录(涉及我省国税部门的22项)与现存国税7项行政许可事项,没有前置性收费项目,我局也不存在强制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参加培训、加入社团、指定服务,严禁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等行为。
(六)全面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严格按照省局和市政府工作要求,定期开展自查,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建立企业举报问题督办制度,广泛开展宣传,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落实。
(七)代收费用情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为市容局代收垃圾处理费861026.64元。为非税收入管理局代收的河道费于20xx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将废弃电器电子基金征收方式、征收标准等以清单形式在国税外网公开,定期通报税务登记工本费和发票工本费减免金额。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促各单位落实建立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篇14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财税[20xx]45号)要求的通知精神,我局联合市发改局、市工信局认真组织对全市20xx年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完成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我局联合市发改局、市工信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各部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相关股室长为检查组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二、自查基本情况
自通知下发后,我们对全市22家单位37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20xx年我市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共收入涉企行政性收费及基金10878。37万元,并足额缴入国库,经检查我市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三、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各单位加强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并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专职人员不得从事收费工作。并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涉企收费工作
1、各征收单位制订并严格执行《玉门市20xx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目录》的'收费制度,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收费的情况。
2、安排专人开据发票,填写规范、清晰,按照开票要求载明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1、各单位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
2、各执收单位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按时足额缴入市财政局设立的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再由专户按月缴入国库。
3、各执收单位按照规定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财政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行政性收费征收管理程序和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市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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