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外出请假情况自查报告
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自查自纠报告,根据区委《关于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中关于干部外出请假制度整,现将个人外出请假报告的制度落实情况、报告情况、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1.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上,由于对干部请假报告制度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过一次未执行请假制度而直接参加外地考察学习,可能是对请假制度认识上有误区,请不请假不重要,而未能带头遵守请假制度,造成本的单位对请假制的不严谨。
根据区委《关于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中关于干部外出请假制度整改要求,现将个人外出请假报告的制度落实情况、报告情况、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存在问题:
1.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上,由于对干部请假报告制度的重视程度不够,对其重要意义不清楚,落实不到位,存在过一次未执行请假制度而直接参加外地考察学习。可能是对请假制度认识上有误区,认为外出都是为了本职工作,请不请假不重要,而未能带头遵守请假制度,造成本的单位对请假制度重视程度不够。
2.报告程序认识上,外出请假报告制度的认识不到位。存在过一次先外出、回来再补办手续的情况。由于对请假制度了解掌握不够,在程序上不知如何操作,曾经存在过一次忘记请销假的情况,后经相关负责人提醒,才及时进行了销假。
3.报告执行上,由于外出考察期间,临时有其他单位的学习考察安排,有两次请假后的实际时间地点与申报的不符。这可能是思想上对请假制度认识不到位,心理上重视程度也不够,因而未能及时上报而直接参与考察。
整改措施:
1.加强制度学习,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外出请假报告制度的自觉性。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外出请假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请销假制度,并严格监督,抓好请销假制度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同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上传下达和协调沟通的作用,及时提醒、督促本单位人员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2.严格履行手续,确保外出请假报告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对关于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进行再学习、再认识、再提高,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同时如实填写《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审批表》,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书面呈批手续的,也要采取当面或电话方式请假。请假人按期返回后,要及时向批准人及登记备案机关销假。
3.强化日常监管,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充分履行职责,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使全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篇2:外出请假情况自查报告
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对于上级领导机关及时掌握和了解情况,处理紧急事项和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工作正常运转,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严肃领导干部组织纪律性具有重要作用。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假人员和事由范围 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各镇(乡、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因公因私离开本县,须履行请假报备手续。
二、报告内容 主要包括:外出人员、事由、时间、地点,在此期间代其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三、请销假程序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实行分级管理,科级干部采取书面方式进行,特殊情况可先采取口头方式请假再行书面方式。
1、人大、政府、政协等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出的,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向县委书记请假。其他副县级领导干部直接向县委书记请假。
2、各镇(乡、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向县委书记请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向县长请假,同时报告县委书记。
3、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的,在征得分管县领导同意后,向县委书记、县长请假;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向人大常委会主任请假;政协各专委会主任向政协主席请假;各纪工委书记向纪委书记请假。
4、各地、各单位的其他科级干部外出的,须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
5、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因故需逾期返回的,必须按管理权限请假。
6、领导干部获准外出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7、外出活动结束后,应及时销假。对外出不请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影响正常工作开展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8、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相关领导干部请假登记备案工作。凡按上述规定需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的,将外出报告事项报告至县委办公室秘书科或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由秘书科呈办公室主任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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