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保障。自“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我会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工作,把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普法责任制,列入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督察考核。
2014年,在市残联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铜陵县残联紧紧依靠基层残疾人组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了(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精神病服药补助、贫困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三项惠残民生工程。县残联于6月中下旬对各项惠残民生工程的救助对象、救助资料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及时、全面地对三项惠残民生工程整体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实施完成情况
1、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从自查情况看,我县于6月上旬已全面完成2779名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全年一次性打卡发放工作,共发放资金2149810元。其中:一二级农业1974人,一二级非农253人,根据每人/年870元标准,发放救助金1937490元;三级农业282人,三级非农58人,根据每人/年400元标准,发放救助金136000元;四级农业179人,四级非农33人,根据每人/年360元标准,发放救助金76320元。
2、精神病服药补助。从自查情况看,精神病免费服药市民生药卡已发放。发放了327人,每人605元的药卡;精神病服药省民生的打卡发放工作正在进行中。省民生精神病服药补助463人,根据每人1000元/年的标准,发放463000元。
3、贫困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我县从5月20日开始对筛查出的256名白内障患者进行全身检查,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至6月16日完成了46例白内障复明手术。
二、项目实施的措施
1、领导重视
为顺利完成惠残各项民生工程,县残联会同县相关部门对惠残民生工程的实施方案进行了细化,并多次召开民生工程会议对项目的实施提出了精确要求。
2、项目操作程序规范、档案齐全
在惠残民生工程项目实施中,我县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应助尽助、一个不漏;应退尽退、一个不假”。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进行村(居)、乡、县三次公示。做到审批严格、程度规范。特别是在审批工作中真正做到了“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城乡低保范围内的残疾人为救助标准,按时办理救助对象的村(社区)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手续;二是坚持救助对象是残疾人,并持有第二代残疾证;三是坚持一人一档、专柜存档,且档案资料真实、齐全。
3、努力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
县残联系统通过拉条幅、电话告之、社区宣传、广播电视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惠残的政策,着力提高惠残民生工程的知晓率、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