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财政局安排部署,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资金使用办法规定,对2008年至2012年3月所有涉农惠民林业项目资金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对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涉农惠民项目基本情况
2008年至2012年3月,我局共涉及涉农惠民林业项目20个,中央、省、市共安排资金3640.96万元,其中重点林业生态工程补贴资金480万元、用于林业产业发展的经济林、速生林补贴资金142万元、用于森林资源保护补贴资金688.62万元、用于森林防火补贴资金124万元、林改补贴资金390.48万元、支持国有林场方面的补贴60万元、用于退耕还林补贴资金1755.86万元。
二、涉农惠民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截止2012年3月我局共支出涉农惠民林业项目资金3534.36万元,其中重点林业生态工程补贴430万元、林业产业发展补贴142万元、森林资源保护补贴632.02万元、森林防火补贴124万元、林改补贴390.48万元、支持国有林场方面的补贴60万元、退耕还林补贴1755.86万元。
三、涉农惠民项目资金效益情况
2008年至2012年3月,中央、省、市安排我局涉农惠民林业项目资金3640.96万元,我局按照资金用途及时下拨到项目单位及农户,保证了各项林业生产又好又快发展,主要表现在:2008年至2011年太行山绿化示范工程完成人工造林10000亩,封山育林25000亩;2011年至2012年完成核桃干果经济林12500亩;2008年至2011年完成了31.77万亩国家生态公益林的管护;2008年至2011年完成了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支持国有林场完成危房改造620平方米,维修林道20公里;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34000亩。
四、存在问题
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造林项目需要三年才能验收,导致少部分资金留在账面,形成当年结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