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解决强农惠农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规范、长效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按照省市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我县自2010年6月底全面展开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目前我县已全面完成宣传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现将前两阶段工作情况汇报全文刊发。
一、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省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后,我县在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这项工作,并于8月3日召开全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动员大会,对清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传达了省市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明确此次清查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好农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强农惠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安塞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县长程引弟任组长,政府副县长徐宪部、财政局局长李钟元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级各涉农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由李钟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清查日常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举行了两次全体成员会议,对全县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和工作通报。
(三)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制定出台了《安塞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由县政府出文印发全县,《实施方案》对全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和安排,明确了清查原则、范围、内容以及各阶段工作任务。
(四)业务培训,夯实基础。召开全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培训会议,对清查工作相关政策及报表填报口径、审核、报送要求进行了重点培训和讲解,通过培训,使大家进一步深刻领会和把握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精神,明确了职责分工,熟悉了有关政策,掌握了要求和方法,统一了报表口径,为扎实推进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舆论宣传,营造氛围。强农惠农资金涉及着广大农民利益,本次清查工作既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也是对广大农民的负责,因此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努力构建清查工作的舆论监督环境尤为重要。我县《实施方案》出台后第一时间在安塞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并印发《安塞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简报》,并向社会张贴《安塞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公示》,公布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举报范围、内容,举报电话和邮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0911-8300109、0911-6212529)、举报信箱(ascaizheng@163.com)、广泛宣传使清查工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为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六)上下联动、相互协作。自我县开展清查工作以来,积极与市领导小组沟通,扎实掌握政策,明确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主动与各乡镇各部门联系,确定联系人员,及时布置工作任务,准确传达政策要求;财政、纪检、纠风、审计部门相互协作,积极配合。通过上下联动,积极沟通,相互协作,使我县清查工作准备充分、工作有序,实施有效。
(七)全面清查,督促整改。根据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部署,各乡镇、各单位按照检查范围和内容,全面摸清2007-2009年上级下拨及本级财政安排强农惠农资金,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资金使用方向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发放对象、标准是否符合政策要求等。认真开展 “回头看”活动。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并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采取切实行之有效的手段予以坚决纠正。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纪检、财政、经济发展、审计等单位人员,分成四个检查小组对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
二、自查自纠情况
2007年至2009年,我县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总额为92560.10万元(中省资金53469.79万元,市级资金4533.12万元,县级资金 34557.19万元),其中2007年使用资金16483.84万元(中省资金6479.83万元,市级资金888.51万元,县级资金9115.50 万元);2008年使用资金32250.37万元(中省资金17573.31万元,市级资金1852.20万元,县级资金12824.86万元);2009年使用资金43825.89万元(中省资金29416.65万元,市级资金1792.41万元,县级资金12616.83万元)。
从自查自纠情况来看,我县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总体情况良好,但在具体工作中和个别单位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农惠农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脱节,管项目的不知道资金的来源性质,管资金的不知道项目的实施情况。
二是个别项目,尤其是县财政资金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
三是部分项目的计划和资金下达较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资金形成滞留。
四是有些项目在以往检查中存在问题,现在已经整改。
中纪委第十八组对我县2009年异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进行检查,提出我县扶贫搬迁建设内容超计划超标准,涉及金额44万元,经我县以“塞经发(2010)99号文件”呈报省、市发改委,调整计划,省发改委于2010年6月18日正式批复。我县自筹资金追加44万元县级配套,已整改这一问题。
延安市审计局于2009年对我县2006年至2008年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进行审计,查出项目重复申报批复5处,41.1万元,经我县整改后,重新调整计划上报省市,已得到批复。
一、 今后工作安排及想法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自查自纠工作,对没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部门和乡镇,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督促完善自查自纠工作,
(二)是积极开展重点检查工作,组织财政、审计、监察、纠风四部门人员,分为四个组对全县涉农部门和各乡镇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要达100%,通过重点检查进一步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使本次清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以本次清查工作为契机,健全完善相关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清查资料档案,丰富工作底稿,归类整理。并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营造清查
(四)进一步完善县强农惠农资金“一直通”兑付方式改革,在《安塞县强农惠农资金“一直通”兑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执行上,在对以前兑付经验的总结上,和对本次提出问题的基础上,出台《安塞县强农惠农资金“一直通”兑付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兑付程序,提高兑付效率。
(五)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科学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建立规范的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立项和资金分配,使项目和资金相互衔接,共同促进,实现“双赢”。把好项目申报关,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合规性认真审核,杜绝无序申报、重复申报和随意申报资金的行为。
二是加强监管。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强农惠农资金的拨付、到位、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