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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证改派流程介绍
改派为毕业生在《报到证》已派遣的情况下,需要更改毕业去向的。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学生个人携带相关材料,包括
(1)原《报到证》;
(2)原派遣单位解约证明(如回生源地且未就业的,无需提供此材料);
(3)新派遣单位接收证明: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审核备案表等,同时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或具有档案接收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专门接收函。
交各系辅导员,由各系辅导员在规定日期统一交招就办。
2、招就办审核、数据录入后,招就办就业管理老师携带相关材料到江苏省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改派《报到证》。
备注:
1、毕业超过2年不再办理改派(毕业不超过2年是指毕业当年起至第3年年底12月31日。如2004年6月份毕业的毕业生,2年的期限截止为2006年12月31日)。
2、应届毕业生办理改派的,时间统一在毕业当年的7月20日之后。
3、正常工作日,报到证改派材料统一交至各系辅导员处;暑期,报到证改派材料统一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招就办。
自2011年起,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统一要求,改派需填写《改派办理表》:
毕业生改派办理表
毕业院校(培养单位):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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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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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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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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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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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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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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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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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接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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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接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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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报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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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教 )毕字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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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就业协议书》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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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改派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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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接收单位意见:
(若已有原接收单位同意改派的函件,本栏可免签)
签 章:
联系电话: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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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接收单位意见:
(若已有就业协议书、接收函,或改派回原籍的,本栏可免签)
签 章:
联系电话: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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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培养单位)意见:
签 章:
联系电话: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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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证》签发部门意见:
签 章:
联系电话: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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