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永新县2017招聘45名高中(职校)教师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吉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办字〔2012〕243号)精神,为进一步改善我县高中(职校)教师队伍的年龄、知识结构,经县政府研究,报市人社局备案同意,赴江西师大参加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现场招聘45名高中(职校)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条件要求,通过笔试、专业测试,招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要求:
(1)师范类:第一学历为江西师范大学和外省相当于江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其它院校师范类特别优秀的二本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即获得过学校二等以上奖学金或优秀毕业生称号等)。
(2)非师范类:第一学历为全国211工程重点建设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本应届毕业生。
(3)应历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音体美教师:第一学历为二本及以上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5)职业学校教师: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5、应届生在正式聘用前应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6、所报专业的专业主课成绩必须及格以上,而且不得有补考记录。
7、年龄:
(1)普通高中:2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职业学校: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自愿在签约学校任教5年以上,违约的按约定协议条款执行。
9、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必须与所报考专业相符。
10、以上应届生是指2017年6月的毕业生。
1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学校处分过的;(3)在职在编的教师。
三、招聘名额和招聘专业
学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体育 | 音乐 | 汽修 | 美术 | 小计 |
任弼时中学 | 5 | 2 | 2 | 2 | 1 | 2 | 1 | 1 | 2 | 18 | ||||
第二中学 | 2 | 1 | 1 | 3 | 1 | 1 | 1 | 2 | 1 | 1 | 14 | |||
禾川中学 | 2 | 1 | 2 | 1 | 1 | 1 | 1 | 9 | ||||||
永新职业中等专科学校 | 2 | 1 | 1 | 4 | ||||||||||
合计 | 9 | 4 | 6 | 5 | 1 | 4 | 3 | 2 | 5 | 1 | 4 | 1 | 1 | 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