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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再婚单独二胎新政策

时间:2021-01-13 20:30:15 政策法规 我要投稿

2014年最新再婚单独二胎新政策

  再婚单独家庭能否生二胎 广东卫计委正研究

  广东“单独二孩”政策已落地两周,对复杂的再婚单独家庭,如何适用“单独二孩”政策引发讨论。昨日,一位“单独妈妈”反映,自己是初婚,丈夫是二婚(上一段婚姻中未生育),两人结婚后育有一孩,广东“单独二孩”政策出台后,她申请再生一孩时,当地计生部门认为她并不适用新政策,但有些基层计生部门却认为符合“单独二孩”政策。另一位再婚“单独妈妈”已怀有三个多月身孕,当地计生部门认为其不属“单独二孩”政策范围。前日,她向省卫计委递交了律师函,希望能纳入新政策范围。

  昨日,省卫计委表示,目前广东“单独二孩”在实践中遇到了一系列未曾预料到的新情况和问题,省里正在讨论研究,将尽快答复。

  个案

  1、再婚前未生育再婚后育一孩,能申请二孩吗?

  再婚前两人均未生育,基层计生部门答复不一

  另一位广州海珠区的“单独妈妈”丈夫是二婚,在前一段婚姻中并没有小孩,她则是初婚。两人组成家庭四五年后生育了一个孩子。最近她去当地居委申请再生育一孩时,工作人员却称她不适用“单独二孩”政策。

  虽然同属海珠区,但南华西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却给出了截然相反的答案,她认为这种情况符合“单独二孩”政策。海珠区计生局的工作人员则建议,那些再婚之前夫妻双方都没有生育过小孩的“单独”家庭,把相关资料拿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计生部门,由工作人员做一个个案请示,将这种特殊情况反映给上级部门。

  之后,南都记者又随机拨打了越秀区、番禺区、花都区、天河区多家居委会的电话。其中,越秀区机新社区居委会、番禺区德安社区居委会、花都区新华街道计生办、天河区天鹅花苑等多个计生部门均明确表示,该女士情况符合现行政策。天河体育西路一居委会的工作人员称,如果第一段婚姻中两个人都没有小孩,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的。这样的人群需要准备好前一段婚姻的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证明此前的婚姻中没有生育小孩。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从海珠区的这位妈妈处获悉,她已经向广州市计生部门咨询,“工作人员说会帮我反映到省里,待省里研究决定再作定夺”。

  2、再婚前各生一孩但均随前配偶,还能再生吗?

  计生部门称不符“单独二孩”政策,“单独妈妈”向省卫计委递律师函

  32岁的王琦(化名)说,在上一段婚姻中,她和丈夫分别生育过一孩,婚姻结束后,她的孩子判给了她,丈夫的孩子则判给了丈夫的前妻,目前他们名下只有一个孩子。

  “在省里发布细则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算单独家庭的`。”她说,可是等到了省里的细则,询问当地的计生部门,才发现自己这种再婚情况,并未被纳入“单独二孩”的新政策范围内。

  现在王琦肚中的孩子已三个多月,她表示要不是去年末看到全国已放开“单独二孩”了,早就将孩子引产了。“我们都是深圳户口,会面临几十万的罚款,何况我和老公并没有共同的孩子。”王琦认为,去年12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决议中并未提及一婚和再婚要分别处理,她应该属于单独夫妇,可以依法再生育一孩。

  前日,王琦向省卫计委递交了一份律师函,表达了这样的意愿,但截至昨日还未收到回复。

  再婚单独家庭能否生二胎?

  家住深圳的许倩(化名)是独生子女,她嫁给了一位离异人士。当她询问“单独二孩”政策时,当地计生部门告诉她“不能生两个孩子”,“因为你丈夫之前生过一个已归前妻抚养的孩子”。

  4月8日,全国各地3800个“再婚单独”家庭将“关于归还独生子女及其家庭二胎生育权”的联名建议信寄往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国家卫计委,呼吁立法层面保障全国再婚单独家庭的二孩生育权。

  建议信提到,多个再婚单独家庭联系本地计生部门,询问本人二孩生育权事宜时,得到的答复普遍是“对再婚家庭的子女计算方法,不考虑抚养权,采用直接累加计算”。

  长期关注反歧视领域与计生政策的公益机构广州平机中心负责人韩呈祥表示,“单独二孩”政策的出台与落地,是计生政策改良路上的一个坐标,对国内的计生环境起到一个改善的作用。“但由于再婚单独家庭的二孩生育权细则没有出台,很多地方都是重复计算,是在‘单独二胎’国策受益人群内部制造分别对待与歧视。一方面侵犯了孩子的权利,另一方面侵犯了个体的生育权。”他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单独子女的生育权和家庭绑定。

  在许倩认识的再婚家庭中,还有初婚的独生女嫁给了再婚男,因为丈夫之前生过两个孩子,女方就“没资格”再生孩子的极端案例。

  许倩的丈夫有过一个孩子。初婚未久、还未生育过的她“怀第一个孩子时就被计生部门算成是‘二胎’”。而且,按照一环二扎的规定,生完第一个孩子,她“就得去结扎”。

  建议信提出:“一、保障全国独生子女本人皆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权利。二、保障‘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所组成的家庭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权利。三、将以上一与二所诉求的独生子女及其家庭的生育二孩权利,落实到本省计生条例的修订之中。”

  再婚单独家庭人士认为,他们的“二孩生育权”缺失,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比如基数庞大的离异人群会在婚恋问题上受到更多歧视和限制。这还会制造伦理难题,比如导致再婚家庭仇视前孩,让继子关系更加脆弱。”来自四川的再婚单独子女李小云(化名)说。

  来自安徽的独生女姜云(化名)说:“国策明确规定了我的二孩生育权,按当地计生委的说法,竟然成了需要我和丈夫离婚才能享受到的合法权利。这不是制造人伦悲剧吗?”

  除了再婚单独家庭群体,韩呈祥表示,有相当数量的“未婚妈妈”群体,也处在“政策阳光”范围之外。

  联名建议的3800个家庭分别来自广东、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江苏、安徽、湖南、湖北、四川、福建、广西、辽宁等13个省(区、市)。各省代表,将建议信分别寄往所代表省份的人大常委会及卫计委,呼吁各省“尊重独生子女及其家庭依法享有的生育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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