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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住房大整治最新政策

时间:2021-05-15 11:48:47 政策法规 我要投稿

2017上海商住房大整治最新政策

  政策是国家政权机关、政党组织和其他社会政治集团为了实现自己所代表的阶级、阶层的利益与意志,以权威形式标准化地规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应该达到的奋斗目标、遵循的行动原则、完成的明确任务、实行的工作方式、采取的一般步骤和具体措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商住房大整治最新政策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上海商住房大整治最新政策

  1、停止审批公寓式办公项目;

  2、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项目;

  3、已批未建的项目,要重新审核;

  4、在建未售的项目:要检查,违规的,整改后才可销售。

  5、在售项目,分类整顿:

  1)已售未交付的,要整改,要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交付。

  2)对销售中开发企业存在误导行为的,要支持购房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3)整改符合规定的项目,有剩余未售房源的`,可继续按商业办公房屋对外销售,同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出租。

  7、未按照规定整改存在插层等违法建筑的,在房屋登记时予以注记,限制交易。

  PS:自行分隔两层的,请注意!

  8、商办类广告发布,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不得含有混淆房屋使用性质的内容。

  已交付入住的

  从严管控,相关信息记入房屋交易登记信息系统

  开发企业和业主承担整改责任以及房屋使用安全责任

  各区要加强安全管理,督促开发企业开展消防安全等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不得在人口户籍、入学、公用事业收费等方面参照住房执行

  未按照规定整改存在插层等违法建筑的,在房屋登记时予以注记,限制交易

  划重点:

  一层变两层的所谓“loft”,想要卖掉,请整改!

  已售未入住的

  要按照商业办公房屋功能进行全面整改,由相关部门联合验收,不符合商业办公要求的,不得交付,不得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手续

  对销售中开发企业存在误导行为的,要支持购房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整改符合规定的项目中有剩余未售房源的,可继续按商业办公房屋对外销售,同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出租

  划重点:

  误导销售的项目,请准备好购房人的维权!(合法维权)

  未建未售的

  已批未建的项目,要重新审图,发现违反规范和标准的,应依法予以撤销调整,符合规范和标准后,再核发规划、施工许可证

  在建未售的项目,经相关部门联合验收通过后方可销售

  从此“绝种”

  停止审批公寓式办公项目,在商业办公用途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项目

  细节关注

  对部分符合规划条件、区域功能定位、产城融合等要求的商业办公用地或项目,在满足环保、安全等前提下,可参照本市城市更新等相关规定,按照规划程序予以调整,用于建设租赁住房。

  部分项目已被处罚

  据《上海发布》消息,在以上《意见》出台之前,闵行嘉定两区已先行启动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绿地峰尚汇、浦江驿优商务广场、明发商业广场等一批项目,其开发企业已经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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