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新规解读
3月1日,北京将实施新的《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按照《规定》,职工自己可办住房公积金。新《规定》还扩大了公积金的缴存范围。近日,本报不断接到有关新规的询问电话,为此,记者邀请北京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对此一一解答。
管理中心发布公积金对账公告
家住海淀的郭女士反映:相对于之前的公积金管理规定,新规实施后,职工是否有比较简便的方式得知自己的公积金到底有多少?【您现在阅读的文章来自“中国人才指南网”,请记住我们的永久域名:www.cnrencai.com 】
回复:根据《规定》要求,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应当于每年7月31日前向社会发布住房公积金对账公告。管理中心或者受委托银行应当于每年8月31日前,向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对账凭证。市民可根据对账单了解自己公积金的储蓄数额。同时,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要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保密,市民只能查阅自己的公积金对账单,不能查阅他人的。
缴存职工将有公积金卡
家住朝阳的王女士反映:我们单位没有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职工自己是否可以办住房公积金?
回复: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封存、注销等相关手续。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封存和提取等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同时,管理中心应当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卡或者住房公积金存折,作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新《规定》扩大公积金缴存范围
家住海淀的刘先生反映:我所在的单位是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前单位没有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在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内。现在新规定出台了,我想知道哪些单位的职工能够得到公积金,民办非企业单位在不在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之内?
回复:新《规定》扩大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除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确定的缴存单位外,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也可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规定》还明确了5种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分别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这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首次被列入缴存范围。
离退休职工也可申请
离休职工张先生反映:我现在已从原单位退休,最近打算买一套住房,我想知道,像我这样的离退休职工,还能办理住房公积金吗?
回复:在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在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时,申请管理中心给予贴息。离、退休人员可凭离、退休证明将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余额,一次性全部提取出来,即办理销户提取。办理时需要提交的资料为职工的离退休证、身份证,同时办理前应准备好提取储蓄卡。
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家住海淀的王先生反映:我们单位为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但是因为财务困难,暂时没有能力缴存公积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回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按照规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每次申请期限不超过1年。也就是说,市民可以在一年以后如数拿到自己应得的住房公积金,同时,单位多缴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应当依法退回。
住房公积金可否补交
家住丰台的张女士反映:10年前,单位自愿交纳住房公积金,当时没交。现在想交,但单位在改革裁员,要买断工龄,这种情况还能补交吗?
回复:自1999年起,北京市规定企事业单位必须为城镇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1992年至1999年间,自愿进行交纳的部分是不能补交的。
其他法规
房租超过家庭收入5%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房租超过家庭收入5%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家庭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具有契约效力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另外还有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及复印件及身份证。以及住房公积金提取储蓄卡。
提取这类公积金时,按年度提取,须在每年三、四月份期间办理提取手续。
夫妻同时提取公积金累计金额不得超房价
如果夫妻双方都建有住房公积金账户,则应由主购房人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方才可相继办理。主购房人提取时应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等材料;配偶方提取时,除了要提供主购房人所提供的资料外,还需出具结婚证和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单,并且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所购买的自住住房总价款;如果主购房人无法提供他的提取记录单,配偶方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小贴士
住房公积金如何计算
凡是与单位签有正式劳动合同或在单位实际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职工,都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01年到2005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8%,有条件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0%。
例证:王女士一年的工资为6万元,那么她年度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如果单位的缴存比例为8%,那她个人缴存的公积金就为400元,单位为她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400元,她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即有800元。如果单位的缴存比例为10%,那她个人缴存的公积金就为500元,单位为她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500元,她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即为1000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上限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执行期为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即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每年公布一次。
例证:2005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额上限按照2004年职工月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5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是:2362×3×10%×2=1417元(四舍五入)
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转移和封存
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住房公积金的封存
由职工所在单位在办理汇缴时填报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即可办理,恢复缴存时也由单位通过填报“变更清册”予以启封。
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维权途径
首先可以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政策法规,向单位主张职工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单位拒绝接受职工的主张,还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执法部门进行投诉。
1)登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
2)至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开户管理部进行投诉;
3)直接向住房公积金归集执法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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