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稳岗补贴政策
稳岗补贴,即为有效防范失业风险,激励用人单位不裁员或少裁员,对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用人单位,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用人单位的稳定岗位补贴。近日,从长沙县人社局获悉,4月11日起长沙县将启动2016年度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进行申报。
申请要满足四个条件
据了解,企业在长沙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均可申请稳岗补贴: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按自然年月计算)以上;上年度裁员比例即单位登记失业率须低于长沙城镇登记失业率;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稳定岗位补贴具体发放标准为:对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就业岗位的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的`三类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对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给予补贴。
每年一次,专款专用
同一企业每年只能申请一次稳岗补贴。属于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三类企业,须由其行业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长沙市人社部门提醒,稳岗补贴必须专款专用,按规定用于职工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岗位补贴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支出。对违规动用和虚报冒领资金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哪些用人单位可以申请稳岗补贴?
县失业保险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2015年度裁员比例低于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3%,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稳岗补贴。补贴标准为该用人单位及其职工2015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至50%。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4月11日起至5月31日之前,可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单位财务制度和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前往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提出申请,同时2015年享受了稳岗补贴的用人单位须提供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财务凭证。如有疑问可拨打县失业保险服务中心电话84014293进行咨询。
“享受稳岗补贴的用人单位须按照文件规定做到专款专用,挪作他用的用人单位不能享受下年度稳岗补贴政策。”该负责人强调,稳岗补贴可用于用人单位开展职工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岗位补贴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2015年,长沙县人社局对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条件的166家用人单位发放补贴资金1658.2万元,积极帮助企业度过当前经济形势整体下滑的难关,目前全县每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人数较往年下降了29%,较好地发挥了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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