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6期新农村建设政策法规(解读)
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要求加强传统村落保护
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四部门近日联合出台指导意见,要求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这是记者从4月29日举行的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传统村落,不仅维系着中华文明的根,同样寄托着中华各族儿女的乡愁。然而,在过去几十年的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传统村落大量消失,现存数量仅占全国行政村总数的1.9%。据专家估计,有较高保护价值的传统村落现存不到5000个。与此同时,传统村落遭到破坏的状况日益严峻。
根据指导意见,四部门提出,用3年时间,使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文化遗产得到基本保护,具备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基本的防灾安全保障、基本的保护管理机制,逐步增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综合能力。
中央财政将统筹农村环境保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美丽乡村建设、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中央补助地方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专项资金,分年度支持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另外,传统村落认定不搞“终身制”,建立退出机制。根据指导意见,村落文化遗产破坏情况严重并经认定不再符合中国传统村落入选条件的,将从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予以除名并进行通报。
截至目前,已有两批1561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陕西撤并小村建大村或中心村
今年陕西省将全面展开以合理调整规模、加快职能转变为主要内容的镇村综合改革。据了解,全省现有乡镇1216个,街道办事处204个,村26589个,镇村平均面积和人口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数量偏多,规模偏小,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公共服务能力不足,乡镇政府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
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将以市(县、区)为单位,按照优化结构、合理布局、规模适度、有利发展的要求,原则上关中地区不再保留2.5万人且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下的乡镇,陕北地区不再保留2万人且面积150平方公里以下的乡镇,陕南地区不再保留1.5万人且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下的乡镇。乡镇机构设置一般设“五办三站”,“五办”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市场监管)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维护稳定办公室、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三站(中心)”即经济综合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公用事业服务站。
对于村的.调整规模,将以经济实力较强、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人口较多、具有民俗文化特点的村为基础,撤并小村和空心村,建立大村或中心村。原则上关中地区撤并1500人以下的村,撤并比例不低于关中现有村数的34%;陕北地区撤并800人以下的村,撤并比例不低于陕北现有村数的45%;陕南地区撤并1000人以下的村,撤并比例不低于陕南现有村数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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