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流程普及政策 让市民“享受”社保
俗话说的好,“失有所补、伤有所助、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这是许多农民昔日的梦想。如今,靠着逐步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政府正在为广大农民群众构筑起一张覆盖广泛、保障适当的“社保安全网”,让越来越多的农民朋友能够分享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由于社保制度种类多、覆盖广,网友难免遇到不清楚政策的情况,最近,就有不少网友反映他们在参保时遇到的问题。
参加“新农合”?如何进行跨年度报销
网友“圈里圈外”在网上平台上反映,他的父亲参加了“新农合”,于2013年12月在厦门第一医院做了结肠癌手术,2013年12月31日出院,如今2014年4月24日回梁平办理跨年度报销时社保工作人员称已不能报销,请问这种情况为什么不能报销?
xx县医疗保险局在回复中表示,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 【2012】127号)的规定:参保人员在市外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可到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区县指定机构按本市规定审核报销。对当年发生的医保费用,报销时间不得晚于次年3月底。根据该网友的描述,2013年12月,其父因结肠癌在厦门第一医院住院并于2013年12月31日出院,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此次住院费用报销时间最晚应为2014年3月31日。由于该网友是2014年4月24日来申请办理相关报销手续,已超过文件规定时限,故此次费用不能报销。
外省社保转回重庆 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同样是农村社保的问题,另一位网友“笑笑笑”则反映,其户口在重庆合川某农村,之前在外省打工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和医保等,现在回到合川老家农村没有工作单位,已经停交2年多了,不知道各种社保应该如何转回到当地,是不是需要接续并缴纳滞纳金?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转回重庆应该怎么操作?是不是一定需要工作单位才可以呢?
针对这一系列问题,重庆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逐一解答到:首先,户口迁回重庆后,外地买的社保能转回重庆,具体程序如下:1.在外省所在地的社保局开具社保缴纳证明;2.在户口迁至重庆后,将证明交至户口迁入地的社保局并提交申请; 3.申请通过审核后,外地缴纳的社保即可转入重庆。如果补交社保可以补交,不用交滞纳金。
同时,在外地缴的医保不能转回重庆累计算,但是,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转回重庆。具体程序如下:1.在外省所在地的社保局或医保中心开具医保参保凭证;2.在户口迁至重庆后,将医保参保凭证交至户口迁入地的.社保局或医保中心并提交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转回申请。医疗保险不是一定需要有工作单位才可以参保,市民可以个人身份参保。
以上两个回复,有效解答了网友对相关社保政策的疑问。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社保制度体系复杂,如果没有详尽的政策普及,可能导致网友不能享受相关政策,或因为政策流程复杂而不得不放弃的情况。希望通过流程的简化与政策的普及,让这样的情况今后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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