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补贴政策:补贴对象和标准与以往的区别
今年是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的第一年,补贴对象和标准与以往补贴有所不同。6月20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财政厅、省农业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江西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内容。据了解,这次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主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两个方面。今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112元/亩,力争在今年6月30日前兑现到农民手中。
政策发布
改革核心:将农业“三项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主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
补贴标准:2016年为112元/亩。
发放形式:采取“一卡通”的方式直接补贴到户。
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
补贴对象:50亩以上粮食作物(江西限定为水稻)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包括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四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重点支持50—300亩的新型经营主体。补贴依据:种植水稻的'耕地面积。
补贴标准:主要对粮食烘干、工厂化育秧、机防等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设备购置进行适当补贴,补贴额度不超过设备总价的50%(包含农机购置补贴);同时,对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大米品牌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额度不超过15万元,且每个品牌不得重复补贴。
解疑
与原有的粮食补贴有什么不同?
我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对农业的补贴受世贸组织规则约束。原来的农业“三项补贴”,侧重于生产与价格环节,在世贸组织规则使用中受到一定限制。政策调整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对耕地资源的保护,可以减少对农业补贴国际规则的一些限制的影响,有利于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今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以往的农业“三项补贴”,对农户来说,都是收入上的直接补贴,但在贸易规则中是两种不同类别的补贴。
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什么前提条件?
在补贴面积的界定上,要求以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为依据,对暂未颁证到户的,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或已确权登记但未颁证的面积,具体方式由县(市、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国有农场补贴按照国家及省里有关规定执行。
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再给予补贴。享受补贴的农民,对耕地保护负责,要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积极主动种植绿肥,推进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确保承包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
谁来发补贴资金?
补贴根据各县(市、区)核准上报的补贴耕地面积和适度规模经营面积等因素,分配资金,直接拨付到各地财政帐户,实行专户管理。
江西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负责补贴政策方案的制定,设区市农业和财政部门负责做好监管工作。各县(市、区)按照统一补贴标准和耕地地力补贴面积,及时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到户;根据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户数、面积和补贴资金总额,以及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申报补贴项目等情况,择优立项,及时批复、验收,并做好监管工作。
如何确保发放到位?
江西要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必须以“一卡(折)通”方式直接兑现到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力争在今年6月30日前,兑现到农民手中。
请农民朋友妥善保管好存折卡,及时查看或领取补贴资金。可以向当地财政、农业部门咨询,也可向省级部门咨询。省财政厅咨询监督电话:0791-87287663;省农业厅咨询监督电话:0791-86239385。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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