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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土地确权政策

时间:2021-06-18 14:48:30 政策法规 我要投稿

2016年四川省土地确权政策

  目前,除已于2010年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成都市外,四川省余下的164个县(市、区)已全面启动这项工作。

  一、四川省土地确权政策最新消息:

  四川省是全国首批3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整体推进试点省之一。去年,55个省级试点县已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1482.3万亩,占承包耕地的25.4%。今年四川省要力争完成75%以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4月初,四川省农业厅对最后一批启动确权登记工作的49个县(市、区)进行了专题培训,对具体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标志着四川省确权登记工作进入全面开展阶段。按照计划,该项工作预计到2016年底全省完成90%以上,比全国提早一年完成。

  四川土地确权登记颁证2019年基本完成

  在四川(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广汉市和兴镇华严村,2198个本村户籍的村民在2015年共同拥有了生平第一座粮食加工厂房------一座占地7000多平方米的厂房,其土地租金及管理费用等归华严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社所有。作为股东,该村每一个村民都能获得股份收益。

  华严村村民享有的村集体资产不仅包括粮食加工厂房及用地,还包括整理出来的200多亩土地入市后带来的约5000万元收益。这是广汉市试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村民带来的红利。2015年开始,成都(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市温江区、广汉市、内江(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市市中区、成都市龙泉驿区等县(市、区)开展村集体资产股份制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村民算清自己财产权利的“明白账”。

  2016年伊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首次写入省委1号文件,四川到2019年将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等。

  二、农村土地确权问题解答:

  1.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记载的土地承包起止时间如何确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土地承包起止日期要与土地承包合同中签订的时间一致。

  2.在对农户承包地进行测绘时,需要哪些人员到场指界?

  答:承包地块调查的指界人包括发包方指界人、承包方指界人和毗邻地块或地物指界人。在确定指界人时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指界人可以是权利人本人,也可以是权利人的代理人。代理人进行指界时,应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书和委托书。

  (二)发包方指界人为发包方代表或其代理人。

  (三)承包方指界人和毗邻承包地块指界人按以下原则确定:

  (1)指界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家庭承包的`指界人为承包方代表或代理人;

  (3)其他方式承包的指界人为承包单位法人代表、承包方本人或其代理人。单位法人代表进行指界时,应出示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人代表个人身份证明书。

  (4))非承包地块或相关地物的指界人为地块所在土地的所有权权利人、发包方代表或其代理人。

  (5)对集体与国有土地、林地犬牙交错的土地,湖区与河道附近的土地,公路、铁路两侧的土地,军事用地周边的土地等进行测绘时,需要邀请驻军、国土、林业、水利、交通等部门到场指界,并对测绘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3.承包地的调查结果由谁签字确认?

  答:已经领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农户,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记载的承包方代表人;

  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的,为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

  前两项规定的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进行签字确认的,为承包户内家庭成员推选的人。

  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由其他方式的承包方代表签字确认。

  对存在纠纷隐患的土地,未经有关部门签字确认,不予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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