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省乡村医生最新政策
按国家政策规定,我县对乡村医生待遇分为乡村医生省级补助4500元,县级补助2500元,共7000元;村卫生站(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1842元/村,另按所服务人员1.5元/人;农合基金与村卫生站(室)一般诊疗费4.5元/人(按诊疗人次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40%下发到村。以上费用支付均以卫生站为基数发放,而不是按卫生站医生人数发放。如果一个卫生站村医生人数越多,人均应得数就越少。
昨日,记者获悉,为切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进一步加强我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省政府办公厅结合我省实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训政策,加强监管,稳定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每千人配备乡村医生1—1.2名
《实施意见》明确要通过合理配置乡村医生、提高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待遇、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稳定优化乡村医生队伍。
如何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实施意见》提出,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1—1.2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
乡村医生最高不超过70周岁
在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待遇方面,《实施意见》指出,在2014年和2015年将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医生的基础上,未来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继续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市(州)和县级政府要支持和引导劳动年龄内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退休条件的按规定领取养老金。乡村医生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原则上年满65周岁的乡村医生应退出乡村医生岗位,最高不超过70周岁。
为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实施意见》明确,建立适合乡村医生特点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采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多种方式有效化解乡村医生的执业风险。
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
根据《实施意见》,全省在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方面,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中、高职免费医学生培养。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我省还将组织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国家规定的`考试进入医学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
《实施意见》明确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市(州)要有计划选派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省、市级医院接受免费培训;乡村医生每3—5年免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脱产进修,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乡村医生应学习中医药知识,运用中医药技能防治疾病。
城市医生晋升前需到基层服务
此外,《实施意见》还鼓励各地探索建立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新机制。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严格执行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服务规定,建立青年医师下基层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加大考核力度,提高对口支援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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